[玄幻]重生之激情燃烧岁月 (第四卷) 作者:肖申克117-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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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了?我只不过让某位热心的大叔捎个口信而己!”李思明道,“亮一亮相,也是我应该做的嘛。你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你们这真有点冷清。杨大美女在这里,这楼下应该有几个护花使者什么的。太不像话了!”
“你又开始胡说八道了。”杨月嘴上这么说,心里却美滋滋的,不过她看了一眼李思明身后,改变了注意,“瞧,真有一位公子哥来了!”
李思明回头望去,真有一位公子哥样的人物,从一辆半新的上海牌小轿车上下来,西服笔挺。头梳得油光可鉴。那人一见到杨月,就迎了上来。
“啊呀。小月,你下班了?真巧在这里遇到你,咱们都是北京老乡,又是老同学了,我请你下馆子!”公子哥笑容可掬。
李思明心里那个听悔啊,刚才没事开什么玩笑啊,真地召来了一位“竞争对手”,真是破嘴啊!
“哥们,也是北京来的?咱俩借一步说话。”李思明拦住这位,将他拉到一边。“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思明,是杨月的未婚夫,我认为你对她表现得过于热情。”
“你就是那位姓李的?别打肿脸充胖子了!”公子哥一脸不屑,“婚姻法规定:恋爱自由。只要她还没结婚,我就有追求的权利。”
“小子,你有种,说说看,你都有些什么资格。”李思明笑了。
“资格?小子,你差刀了。首先,我们是北京同乡,一个中学毕业的,这是感情基础;第二,我们也算是门当户对。当然,小月不是爱慕虚荣的人,要不然我看不起。这是家庭基础;第三,看到没有?”公子哥拍了拍身边的汽车,“有炫耀的资本。这是物质基础。像你这么白面书生模样的人,有什么用?”
公子哥一套又一套的,叫李思明说得哑口无言,他指着脖子上一处疤痕,对着李思明炫耀地说道:“看到没有,这是枪伤,在越南沙巴,越南鬼子的aK打的,要是稍微偏那么一点。这颗大好头颅就得搬家了。你这模样要是上了战场,一准会尿裤子。”
“你上过战场?真看不出来!”李思明不由得重新打量了对方一番,他还真看不出对方上过战场。“你是哪部分的?”
“我是成都军区第XX师xx团的。”公子哥脱口而出,但立刻闭上了嘴,“你小子是什么来路?想套军事机密。今天不说清楚,咱公安局走一趟!”
李思明看对方一副大义懔然,将自己视作阶级敌人的模样很好笑:“叶建军是不是你们团长。自从云南一别,我差不多超过三年半没见过他了。他现在应该升职了吧?”
“嗯,你怎么认识我们团长的?他早就高升了。”轮到公子哥好奇了。
“我当然认识了。”李思明笑了,这天下还真小,两个陌生人也可以攀上一点关系,“当年在沙巴县城。他还抡了我好几锅牛肉汤,对了,还欠我几条香烟。”
“沙巴?牛肉汤?你也当过兵?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公子哥已经忘了对方是自己的对手,将李思明拉到一边石阶,〗友,说说你们是哪支部队的?离开部队还真有点想。”
“当时在沙巴。除了你们团,还能有什么部队?”李思明反问道。
“除了我们团……嗯?”公子哥眼神变了,抬头看了看四周,“你不要告诉我你是在那支臂章上有只狼的部队?”
“当然!”李思明笑了。
“厉害!”公子哥忽然变得很不好意恩,“你要是早说,我就有多远跑多远。当年那牛肉汤我也有幸喝过,不过是加了水的。也只有你们敢随意动越南老百姓的财物。”
公子哥当然是正宗的北京人。跟杨月还真是中学同学,也是“高干子弟”,不过他老爸跟杨月她老爸的级别差刀了。中学毕业没几年就当了兵,属于那种比较“刺头”的兵,纯粹是为了躲避下乡。没想到真到了上战场的时候,也没含糊,然后光荣退伍。
“你来深训,是来发财?”李思明问道。
“那是当然,要不然我千里迢迢的放着伟大首都的好日子不过,来这里干什么。这深训什么都好,就是这里的人说话的语调让我这北方人头疼。”
“你这个样子看上去像个大老板!”李思明看着他笔挺的西服说道。
〗友,我跟你说实话。这西服天天穿着可不舒服,可人家做生意的都得讲究这身行头。要不然人家认为你没实力,都懒得理你。这两年我在深训还挣了一点钱。可没我这表面上那样风光。”公子哥解释道。
“你做什么买卖?”李思明很感兴趣。
“主要是彩电、冰箱、电子表什么的。”
“不会是走私吧?”
“哎,我不瞒你,我偶尔也干那么一两票,最近风声太紧,收手不干了。”公子哥坦白道,“哥们,你不会举报我吧?咱们当年也算是并肩作战过的,你们这些人我打心眼里佩服才告诉你的。”
“当然不会,我吃饱了撑地,举报你什么?”李思明不屑道。
“你怎么也会脱下军装呢?你们那支部队要扩招,当年我也去试过,可惜竞争太激烈,我要是早点认识你,那就好了。”公子哥笑道,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好了,不耽误你们的好事,我先走了一步。”
公子哥起身坐进了汽车。
杨月早就等得有些不耐烦,她很担心双方会大吵一番,或者李思明将对方揍一顿,她对那位老同学很同情,李思明可不管有没有人看着,社会影响什么的。结果这俩人坐在那里聊得忘乎所以,将自己晾在了一边。
“这是怎么回事?”杨月已经傻了。
“没事,我们刚刚叙了一下旧。”李恩明笑着说,“刚刚一个定时炸弹被清除,原来是一个臭弹。双方进行了坦承而又友好的交谈!”
“哥们,回见!”远远的,公子哥从汽车伸出脑袋,热情地说道,“您要是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言语一声!拜拜!”
汽车绝尘而去。
“看吧,我不佩服自己都不行。”李恩明双手一摊,感叹道。
第五十一章 我们结婚吧
李恩明和杨月走在香港的街头。
这是杨月第一次来香港,香港繁华的世界让她目不暇接。那些时装店自是吸引了她的目光。
“你看,我说带你来这里逛逛,你还不愿意来,这下你恐怕又乐不思蜀了。”李思明提着大包小包报怨道。
“金窝银窝不如我家的……”杨月反驳道。不过把自己家比作做狗窝,她又有些不甘心。
“好了,我不说了,你想怎么逛,我绝对陪你。”李思明投降。要说他做人家男朋友的本份,该做得太少了,他向来是到处跑,并没有太多时间陪她,李思明有些愧疚,他多想和她在一起啊。
“前面有个卖珠宝的,咱们去看一看?”李思明看到前面有家景福珠宝店,提议道。
“珠宝?买那玩艺,那么贵,华而不实,还不如去看看服装。”杨月道。
“西方人结婚要送结婚戒拈,咱们将来结婚我总得送点什么吧?”李思明笑道。
“谁要嫁给你?”杨月有些害羞。
“那你就当替我未来的老婆选一选。你不会让我结婚送什么笔记本、热水瓶、脸盆之类的吧?就像咱们兵团战友邓加和李霞他们那样?咱好歹也是几千万上下的人!”李思明道。
杨月有些犹豫。李思明看看好笑:“钻石恒径,一颗永流传!你想想。要是等咱俩都老了的时候,这钻石就是意义非凡地那个什么……见证。”
“你真得想结婚了?”杨月问道,心里十分高兴。
“我是担心你成了老姑娘了,所以我决定牺牲一下.委屈一下自己。成全你!”李思明道。李思明己经二十五周岁了,而杨月比他大一岁,在内地这绝对算是大龄青年了,韶华易逝,最美好的年纪就要过去。他的母亲不止一次催促他等杨月毕业就结婚。李思明也梦想着能早一天抱得美人归。
“哼,你想结婚,我还不愿意呢!”杨月为之气结,却拖着李思明直奔对面的珠宝店。
“你不是不想买吗?”李思明故意问道。
“当然耍买,不能太便宜了你。”杨月恨恨地说道。
女人果然对亮晶晶的东西都很喜欢,那晶莹别透地钻石在灯光的映衬下。发出璀灿的光茫。吊坠、钻戒、项链被杨月不厌其烦地一一试戴,那导购小姐当然很有经验,看得出这对年青男女是真心实意来买的,所以挑最好的词汇来赞美。
“小姐。您太有品味了。这款钻戒是本店手艺最高超的技师打造的,很符合您的身份!”听上去导购小姐似乎对每一位偶然走进的女顾客的身份都一清二楚。
“小姐,这款项链您戴上去简直是绝配,更能现出您的高贵。”导购小姐继续恭雄着,天知道“高贵”在什么地方。
……
不知是人比钻石美。还是钻石更能现女人的炫目,李思明看着杨月撒了欢似的试戴时的幸福美丽地笑容,也有些目不暇接,这下掏再多的钱也值了。
李思明满足了杨月的愿望,痛快地付钱,两人走出了珠宝店。
“阿明,你真得打算春节后结婚?”杨月还有些不敢相信。
“是不是有些突然了?”李思明笑着道,“我妈,当然还有你妈不是一直在催着吗?除非你另有新欢?”
“你又瞎说了。”杨月掐了他一把。李思明双手提着购物袋,躲闪不及。
“我突然觉得还差点什么?”李思明放下购物袋。拥着杨月坐在附近公园的一个长椅上。
“能和你在一起,我就知足了。”杨月依偎在他的怀里,此刻她感到十分地幸福,要是在深训河以北,她可不敢这么正大光明地和男朋友这么亲热。在不久地将来,她和李思明就能真正地在一起,这是她一直期盼的,但是真到了要结婚的时候,她的心里却有一些莫明的调帐。
李思明拥着杨月,手抚着她柔软的肩,目光透过车水马龙的大街,他在思索着到底缺了什么。这人一辈子只结一次婚,当然不能留下遗憾,除非你打算多结几次婚。李思明当然从未结婚,所以他对结婚前应该准备些什么一无所知,买房子?不需要了,反正注定这几年在一起的时间不会太长。结婚戒指?已经买了。结婚登记?这个简单,回北京再办,不过听说挺麻烦,这个交给丈母娘去办更方便一些。
“对啊,这个我怎么能忘了呢?”李思明忽然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因为他看到对面有一家婚纱摄影店。
结婚穿婚纱,结婚前还照那么一堆婚纱照,这在二十世纪末的大陆已经很普遍,已经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甚至比办喜宴还要重要。用那一张张放大的照片,将青春和最美好的过去留住,这是每一对新人对美好的二人生话地最好的祝愿。有意思的是,有人为了能拍婚纱照而结婚,而他们的父母们至多有一张黑白合诱,通常仅仅是为了在领结婚证时用一下而已。
“这个不合适吧?”杨月又一次犹豫,李思明不禁感到有些郁闷,这好像变成自己求着她拍。二十一世纪的男人们都应该羡慕自己,不拍婚纱照,还可省下一大笔钱。不过李思明还真得坚持,他可不想将来十年或二十年,杨月反过来抱怨自己考虑得不周到,女人对这些事情总是很计较。
“小月。看那个照得漂亮吧?”李思明指着橱窗上的广告婚纱摄诱片,诱惑道。
“是很漂亮。可是这穿着露得太多了,我要是拍了,怎么见人呢?”杨月盯着婚纱店地橱窗,有些羡慕。
“你这是封建意识作怪。马上都二十一世纪了。现在大陆是没有人这么拍过。可是几年前牛仔裤不也是没人穿?还有你们女人现在不都是往理发店里跑,烫个头发吗?这在以前,你们是不是都得认真反省反省?弄得不好被扣个大帽子!”
“我发现你在国外尽学人家这些时髦的资产阶级情调的东西!”杨月道,“不过,这话也像你能说出的话。在当知青那会儿,你不也是穿得比别人都人模狗样的,我从没看过你穿稍微破点的衣服,烟还必须抽好的,比任何一个人都要会享受。”
“什么资产阶级情调?这是浪谩,你懂不懂?再说了。咱们拍了照片,也不是为了办展览。人家想看我还不让看呢!要是过个一二十年咱们有空的时候,翻翻这些照片,那就是回忆。可是青春我们再也找不回来了。这照片不就是那伟大、神圣而又纯洁的爱情的证明。你说是不是?”李思明晓之以理。
“你说得还挺让人感动的。”杨月被他说得很动心,嗔怪道。“你怎么总是一套又一套的。”
“李先生!”李思明听到十多米远外,一声清脆的呼声。李思明回头,一个女人风风火火地冲了过来。
“真巧啊。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原来是吴雅雯小姐。
“是啊。”李思明感叹道,这个女人总是有那么一些阴魂不散的味道,当记者的周末也不休息吗?
“李先生,好久不见了。”吴MM穿着职业套装,永远是那么干炼地样子,“您不是去了好莱坞吗?”
“好莱坞也不是我的家啊?”李思明道,“香港好,因为我又可以看到美丽的吴小姐。”
李思明本来是拿她开玩笑,可是说了这句话他就后悔了。因为他的身边还有一位真正亲近地女人。
“这位小姐是?”吴MM问道。
“噢,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未婚妻。杨月!”李思明忍着腰上被掐的痛,又对着杨月说,♀位是你的同行,也是一位记者,吴雅雯小姐。”
“其实是曾智的相好!”李思明挨着杨月的耳朵低声调侃道。
李思明其实并不知道曾智跟这位吴MM之间的关系到底到了什么地步,不过他成功地转移了杨月的注意力。
“你们是来拍婚纱照的?”吴MM睁大了眼睛问道,眼神中腰些羡慕的味道。
“是啊,我们正在讨论选择中式的还是西式的。”李思明道。
“我建议你们都试试。也是碰巧你们遇到我,这店是我姐姐开的,我担保给你们优惠!”吴MM热情地说道。
“免费最好!”李思明顺势道。
“李先生,你也是老板,也是有钱人了,不要跟我们这些市井小民争来争去吧?”吴MM又一次对李思明的话感到气不过。
“别理他,道理总是占在他一边。”杨月挽着吴MM的手,转身走了进去。
女人与女人之间总是自来熟,尤其是两位没有利害关系的女人,杨月和吴MM立刻就成了朋友,好像几年没见的老朋友一般。吴MM对婚纱摄影一定仔细研究过,因为她将手中的图片集分析得无比透彻,说得那一套比她那当老扳的姐姐还要好,三言两语将杨月说得心花怒放。现在李思明想不拍都不行了。
“吴MM一定想自己亲自拍一套,都想得疯了。”李思明在心里猜疑。
能让杨月高兴,就是李恩明的最大的快乐。李思明对今天自己的表现很满意,拍婚纱照这一个主意一定称得上神来之笔,内地大多数人都还不知道婚纱摄影是个什么玩艺,他就已经成了拍上的那一小部分人。
“总算是考虑周到了,尽了我最大的诚意!”李思明心里美滋的。
但是徐大帅就没有那么幸运,虽然李思明提醒过他,但是他根本就不会像李思明这位未来世界的人那样,拿这当一回事。所以徐大帅在有了孩子之后,不得不被徐丽押着去补拍一套。
第五十二章 婚姻大事
俗秸说,拿别人的手短,这是个至理。
李恩明知道吴MM的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