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妓的历史-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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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历史上根本不存在一个所谓的巫娼时代。”他认为,“最早的妓女就是为满足奴隶主的娱乐需要而产生的。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女奴隶都能够充当他们的妓女的,他们必须是姿色超群、擅长歌舞伎艺的女子。因此,有籍可查的中国最早的妓女是供天子诸侯宫中娱乐的女乐、倡优。”
(三)“多种来源”说
此种观点以刘达临先生《中国古代性文化》一书为代表。(1993年10月由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刘达临认为,“后世的妓女在古代可能有多种来源,或者可以说,有几种因素对妓女的产生有影响;同时,对妓女的性质也应加以界定。妓女,一般说来,是以卖淫为业的妇女,而卖淫,则是以肉体换取金钱。如以这个标准来衡量今日的妓女,当然是完全符合。但如以这个标准来衡量古代的所谓妓女,就不完全符合了。例如‘宗教妓女’,女子和多个男子性交,其目的是为了宗教信仰,是为了履行对神的义务,而主要不是为了金钱;再如‘家妓’,女子处于被奴役的地位,被迫为某个统治者或某几个统治者(如官宦子弟、官僚的下属等)提供娱乐服务或性服务,其目的也主要不是为了金钱。以上这些性质都和后世对妓女的理解不同,可以称之为‘妓女的雏型’,她们对后世妓女有很大影响。当然,从她们为许多男子提供性服务来看,称她们为妓女也未尝不可。”
比较上述各种观点,笔者以为我们尚不能简单地、武断地否定王书奴先生之说。因为巫娼在古代中国社会中的痕迹,是无论怎样都抹煞不掉的。
男欢女爱瓷雕系列(近代)
中国官营娼妓制度的历史轨迹娼妓的起源(2)
在原始社会,人们想像中的神灵是贪恋美色的。为了满足神灵的这一欲望,人们只得以美色去娱乐它们。诱以美色的方式有二:一是以美女做牺牲,用沉河或烧死的方法,使她们的灵魂去作神灵的妻妾;二是用绝色女巫去取悦神灵。
以歌舞娱神,只满足了神的视觉感官,满足不了神的情欲,还得有一种能够以身祀神的女子,去做神的情人。于是,女巫应运而生。
女巫既能够以身祀神,又能够把神的喜怒哀乐告诉人间,所以便成了人神之间的媒介。女巫大多为能歌善舞,巧言利舌,倩笑美盼,风情万种的有姿色女子,她们甚或以裸体祭祀来取悦神灵。1981年11月,浙江绍兴出土的越人墓中有一青铜神庙模型,庙中的祭师及女巫均为裸体。“考古发掘出的长江流域的文物,往往出现女巫裸体歌舞祭祀的场面。如此种种,都说明傩文化曾有过裸祭的历史。”(林河《〈九河〉与沅湘民俗》第93页,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0年7月版。)
女上位春宫图(清代)
神是人们按人间的模式创造的。从现有资料来看:凡以美女作牺牲、裸祭媚神的历史记录,都发生在男神时代。显然,神就是男性。如何才能使神真正享用美女的艳情呢?女巫们便用与男子交合的方法把自己的才色奉献给神。这就有了郑国溱洧“禊礼”上的男女“尽情戏谑欢会”,有了齐国川闾祭会上的“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堂上烛灭,罗襦襟解”,也有了屈原笔下山鬼在风雨之夜等待情人,也就有了宋玉幻想中的神女与楚王的朝云暮雨了。女巫与男人在祭礼上交合以通神,这便是《尚书·伊训》中所说的:“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有殉于色货,恒游于激畋,时谓‘淫风’。”《晋书·夏统传》更记载了女巫章丹、陈珠二人在夏统家祭祀先人时,与夏统的从兄弟等人“纵奢淫之行,乱男女之礼,破贞高之节。”从某种意义上说,唐以前是“神妓文化”的时代,至唐代才开始转变为“人妓文化”。周穆王与西王母,楚王梦高唐,直至曹植《洛神赋》中宓妃的“解玉佩以要之”,都可以看作是“神妓文化”的产物。
明代宫中图卷局部(明。杜堇)
江晓原指出:“据我看来,王说未必全谬,武说却明显失于武断——巫娼在中国社会中的痕迹,直到明朝还存在。”他举了《中国志》(又译《中国纪行》)为据。中亚商人赛义德·阿里—阿克伯·契达伊曾在中国生活过若干年,于公元1516年作《中国志》一书,记述他在明朝前期中国社会中的见闻。其书第十一章“中国的娼妓”中,用了大量篇幅描述明代令妓女集体祈雨的情形:
祈求丰收是这些圣役者(Hiérodule;注意这个措辞明显提示了妓女们与古时圣娼的渊源关系!)的日常事务。……当雨露迟迟未降时,皇帝便诏令进行公众祈雨以改变天时。这些祈求丰收的活动就是勾栏女子们的事,她们组成长长的队伍前往寺院中去。在出发前往那里之前,她们向其女侍及朋友们呼喊令人心碎的诀别,甚至还要作出遗嘱。……如果上天毫不怜悯她们并且不使她们的祈祷如愿以偿,那末她们就必然被投入大牢,即使她们成千上万也罢。她们然后再从牢中走向断头台,即按照事先强加给她们的条件行事。
帝王临幸图
中国官营娼妓制度的历史轨迹管仲与中国官营娼妓的滥觞
明代生育图
二管仲与中国官营娼妓的滥觞
公元前594年,有着贤哲声誉的诗人兼旅行家梭伦(约公元前640—559年)被选为雅典首席执政官,由此拉开了历史上著名的“梭伦改革”序幕,并开创了雅典从贵族寡头政治向民主城邦过渡的局面。梭伦同时开始了具有创造性的经济改革。他发现阿提卡贫瘠的土地不适于生长粮食,就提倡种植葡萄以酿酒,种植橄榄以出口橄榄油。为促进工业发展,他命令所有的父亲必须传给儿子一项技能,并且接受移居到雅典的外来工匠为雅典公民。他创立了雅典国营妓院,开西方国家设立妓院之先河,受到群众的赞美,说这满足了许多青年男子的需求,并保护了良家妇女,使她们出门时免受一些壮年男子的追逐和骚扰。雅典男子形容他们的性生活说:“我们有为快乐而设的娼妓,为身体的日常照护而设的婢妾和为生育合法的子女及管理家庭而设的妻子。”梭伦运用他的想像力和聪明才智改造了雅典社会,他的经济政策使雅典成为很大的商业中心。([美]马文·佩理主编《西方文明史》上卷第75页,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
春秋战国是中国古代的一个英雄时代,众多的政治家、军事家、谋略家在这一时期的历史舞台上大显身手,管仲(?—前645年)就是其中一位名声赫赫的人,他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
公元前685年,齐桓公即位后,任用管仲为相,实行改革。在管仲推行的一系列改革中,最重要的还是经济上的改革。管仲经济改革的第一个重要方面,是实行“相地衰征”,从劳役地租转化为实物地租,极大地调动了耕者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农业上涉及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具有划时代意义。管仲经济改革的第二个重要方面,是推广铁铸农具,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进而引起春秋战国时期的生产关系的大变革。管仲经济改革的第三个重要方面,是提出“管山海”,首创盐铁专卖。管仲经济改革的第四个重要方面,是设置“女闾”——中国最早的官营妓院。管仲相齐在周庄王十二年(前685年),死于周襄王七年(前645年),以此推断,管仲创设的国家妓院比梭伦创立的雅典国家妓院(前594年)至少要早50年。所以,王书奴先生戏称管仲为“全世界官娼鼻祖”。
关于管仲设置“女闾”的确切记载,在先秦典籍中主要有以下几条:
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战国策·东周策》)
管仲设女闾三百。(《齐书》)
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妇闾二百,被发而御妇人。(《韩非子·难二》)
汉代及唐代秘戏陶雕
虽然三者所述女闾具体数目不一,但管仲襄助齐桓公成就霸业时设“女闾”制却是确定无疑的信史。管仲是一位卓越的理财家与经济思想家,他把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看作是政治、伦理观念的基础,他的著名观点“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对于后世经济伦理观产生了深远影响。他所主张的取民有度,利民富民,在发展生产基础上增加财政收入等观点,都为中国古代有远见的理财家所遵循,如桑弘羊的“修太公桓管之术”,刘晏的“养民”、“爱人”思想等。那么作为一代大政治家的管仲开设国家妓院决不仅仅是为了淫乐,而是有更深层的经济、政治目的。
其一,课税以充国用。管仲设“女市”、“女闾”,目的是收男子钱入官,也即后人说的“花粉税”、“花粉钱”等。《五谷颂》载:“管子之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佐军国。”《国语·齐语》云:“齐有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通国用,管仲相桓公时,立此法,以富国。”清代褚学稼《坚瓠集·续集》载:“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当代台湾学者李敖《且从青史看青楼》谓:“中国最早的娼妓,是最早进入制度化的一种行业。管仲治齐,就设有‘女闾’,女闾就是公娼——不是公家准许的窑子,而是官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公营企业’,开办目的,是增加国库收入。……这就是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经费来源,部分却是吃软饭吃来的,实在不怎么光彩。”
其二,“社会安全阀”作用。这是套用西方从中世纪流传至今的一种观点:即娼妓是“婚姻关系的安全阀”,是“城市中过剩性欲的排泄口”。正是因娼妓的存在,缓解了社会上男性性欲因禁锢而积聚的压力,从而才减少了诱奸和强奸的发生,这就直接或间接地维护了良家妇女的贞操,使她们免遭强暴的污辱。管仲设“女闾”与西方“社会安全阀”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即一方面不要使许多男女有无处发泄性欲的苦恼,另一方面使大量女奴隶得以适当安置。
管仲设“女闾”的同时,还推行一种“合独”政策。《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载:“桓公见民行年七十而无妻,以告管仲。对曰:‘臣闻上有积财,则民必匮乏;宫中有怨艾,则民有老而无妻者。’桓公曰:‘善’。令于宫中女子未尝御者出嫁之,乃令男子年二十而室,女子年十五而嫁。”管子《入国篇》说得更明白:“凡国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和合之。予田宅而家室之,三年然后事之,此谓之合独。”“合独”是国家为了鼓励婚娶,增加人口而采取的措施。为了保证这种措施的实现,又采用了相应的方法:“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者,奔者不禁。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韩诗外传》)这种男女之间比较自由的性爱活动——合独,随后在中原各国演化为一种非常流行的风俗。
清代秘戏铜镜
概而言之,管仲创设国家妓院、推行“合独”政策,一个更重要的政治意图,就是为了缓和及减少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一个“社会安全阀”的作用。
其三,吸引、拉拢、稳定四方游士。
春秋初期,随着封建贵族兼并斗争的发展,出现了“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剧烈社会大变动,不少在兼并斗争中失败的强宗大族,丧失了原有的爵禄和封土臣民,或“降在皂隶”、或逃亡它国,从而把大批原来依附于他们的“士”抛向民间,沦为自谋出路、四处飘荡的“游士”。
随着诸侯国内外矛盾的激化,智力问题也变得突出起来,没有善谋善断之人,国不得治,争战则败。许多统治者把起用贤者视为头等的大事。管子相齐,已开布衣卿相之局,从而打破了传统的“惟旧”、“惟亲”用人标准。齐桓公在管仲的辅佐下,把任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发布命令,要乡长“进贤”。如有贤人而不报,谓之“蔽贤”,是犯罪行为,要给以惩处。卫文公治国之策中有一项“授方、任能”之策。(《左传》闵公二年)晋文公则“昭旧族,爱亲戚”,又“明贤良”、“赏功劳”,主张亲、旧与远、新并用。(《国语·晋语》)
正是在这种大变革的时代背景下,管仲为齐桓公开出了设“女闾”这剂药方,一石数鸟,可谓旷世奇才。士从氏族血缘羁绊中解脱出来,逐渐抛弃了不臣二主的信条,开始自由地辗转投奔于能施展其抱负才能的诸侯国,择君而仕。由于这些“游士”远离家庭,加之生活放荡、喜欢美色与酒,故妓院就成了吸引、拉拢、稳定他们的一种最好手段。《国语·齐语》载齐桓公曾根据管仲的建议,“为游士八十人,奉之以车马、衣裘,多其资币,使周游于四方,以号召天下之贤士。”《韩诗外传》亦说齐桓公曾“设庭燎以待士”,“四方之士相异而致。”
神木雕
其四,投桓公所好,供其淫乐。
齐桓公是历史上有名的好色之徒,《史记》卷三二《齐太公世家》载其“好内,多内宠,如夫人者六人。”尽管宫中妻妾成群,但他仍不满足,总喜欢偷香窃玉、寻花问柳,到外面“冶游”(俗称谓之“嫖”)寻求刺激。《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说:“昔桓公之伯也,内事属鲍叔,外事属管仲,被发而御妇人,日游于市。”其放荡不羁、风流情种之状,跃然纸上。
明代陶塑
近代陶塑
齐桓公拜管仲为相后,君臣曾有一段对话,颇有妙处。桓公问于管仲曰:“寡人不幸而好田,又好色,得毋害于霸乎?”管仲对曰:“无害也。”桓公曰:“然则何为而害霸?”管仲对曰:“不知贤,害霸;知贤而不用,害霸;用而不任,害霸;任而复以小人参之,害霸。”桓公曰:“善。”于是专任管仲,尊其号曰仲父,恩礼有加,并且下令:“国有大政,先告仲父,次及寡人。有所施行,一凭仲父裁决。”君臣二人,各投所好,相得益彰,从而造就了春秋的第一位霸主,位居“春秋五霸”之首。
中国官营娼妓制度的历史轨迹汉武帝确立营妓制
三汉武帝确立营妓制度
管仲创设妓院之后,春秋战国时期各路诸侯竞相仿效,花样翻新,举其要者,有“以妓制敌”、“以妓劳军”、“以妓侍宿”等名目。
对吻石雕
(一)“以妓制敌”
《韩诗外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秦穆公问内史王缪曰:‘邻国有圣人,敌国之忧也。由余圣人也,将奈何?’王缪曰:‘夫戎王僻陋之地,未尝见中国声色也,君送之女乐,以淫其志,乱其政,其臣下必疏之。’秦王及送戎女乐二列,戎王于是张酒乐,日夜不休,终岁淫纵,卒马多死。由余数谏不听,去之秦。秦命公子迎之,拜为上卿,遂并国十二,辟地千里。”把妓女送给敌国,迷惑其国王,扰乱其政治,离间其君臣,腐蚀其栋梁,可谓笑里藏刀、色中带血,阴险之极。以妓制敌,兵不血刃的例子在春秋时屡见不鲜。比如,晋献公赠虢女乐以荧其心,乱其政(《韩非子·外储说上》);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