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妓的历史-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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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蓄养家妓而贪污受贿者有之
“太宗泰始中时,欲北讨,使勃还乡里募人,多受货贿。上忽下诏曰:‘沈勃轻躁耽酒,幼多罪愆比奢淫过度,妓女数十,声色放纵,无复剂限’。”(《宋书·沈演之传》)
“幼文所贪横,家累千金,女妓数十人,丝竹昼夜不绝。帝微行夜出,辄在幼文门墙之间,听其管弦。”(《宋书·杜骥传》)
(2)因狎玩家妓而极尽奢侈者有之
“好筵宴,京师珍羞,罔不毕有。……大起园囿,殖列蔬果,延致秀彦,时往游过。妓妾十余,常自娱乐国。”(《北史·夏侯道迁传》)
“阮佃夫,权亚于人主,宅舍园地,诸王邸第莫及。妓女数十,金玉锦绣之饰,宫掖不及也。每制一衣,造一物,京邑莫不法效。焉于宅内开渎东出十许里,塘岸整洁,泛轻舟,奏女乐。”(《宋书·阮佃夫传》)
(3)因贪家妓声色快乐而非朝贺不出门者有之
“妓妾数十人,竞美容工艺,庆之优游无事,尽日欢愉,非朝贺不出门。”(《宋书·沈庆之传》)
(4)因贪恋家妓美色老而不疲者有之
“居室豪富,妓妾盈房。或有讥其衰暮蓄妓,坏曰:‘我少好音律。老时方解,平生嗜欲无复存,惟未能遣此耳’。”(《南史·张坏传》)
张坏到了豁牙半齿,说话漏气,眼神欠佳,迎风掉泪的年纪,却依然蓄养家妓,捏住小女子的玉臂,从脸看到胸,从头品到脚,实乃老而胡涂,老而失态,老而不尊,老而不识务,贻人笑柄耳!
(5)因取悦家妓高兴而纳其为妾者有之
“惟以声色自娱,有妓十余人,有子无子,皆注籍为妾以悦其情。”(《北史·高聪传》)不管有子无子,家妓均注籍为妾,高聪已不要脸到了饥不择食、礼仪扫地的地步了。
(6)因争夺家妓而丢掉乌纱帽者有之
广州刺史何恢走马上任前,宴请朝廷权贵阮佃夫喝酒,岂料家有数十位妓女的“权执”又看上了何恢的家妓张耀华。“佃夫见耀华,频求于恢。恢曰:‘恢可得,此人不可得也。’佃夫怒,遂讽有司以公事弹恢坐免。”(《南史·何恢传》)何恢是个既爱官职又爱美人的呆子,最终让阮佃夫找了一个借口罢了官,报了一箭“夺色受辱”之仇。
(7)因蓄养家妓而媲美于帝王之家者有之
仅就蓄养家妓的数量之多,纵欲享乐的华侈而言,北魏的元雍和元琛可与帝王之家媲美。《洛阳伽蓝记》云高阳王元雍“宅第匹于帝宫,俊仆六千,妓女五百。隋珠照日,罗衣从风。自汉晋以来,诸王豪侈所未有也。出则鸣驺御道,文物成行,铙吹发响,笳声哀转;入则歌姬舞女,繁竹吹笙,丝管迭奏,连宵尽日。”
河间王元琛更效仿西晋石崇、王恺故事,与元雍明争暗斗,试比风流谁更高。史载,他大兴土木,营造馆舍园囿,蓄养歌舞家妓三百人,艺貌冠绝当时,“曳罗绮,饰金翠”,家庭侈靡,声妓纷葩,极尽风流之能事。他还时常大会宗室宾客,“陈女乐及诸名马”,借以炫耀。他遗留后世的名言为:“不恨我不见石崇,恨石崇不见我。”一副暴发户心态昭然若揭。
吹箫图(明。唐寅)
中国官营娼妓制度的历史轨迹中国官妓制度的补充——家妓(3)
(8)因争豪斗富杀家妓取乐者有之
西晋时,新贵石崇和世家贵族王恺争豪斗富,发展到竞相杀人以助兴取乐的地步。王恺请豪客到他家饮酒,使家妓吹笛助兴,家妓吹笛时稍微走了点声韵,王恺立即叫人将她拉出去打死,席上一座改容,而王恺却依然谈笑风生。石崇更变本加厉,草菅人命。《世说新语·汰侈》载:“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宴,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沈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大将军王敦为激怒石崇,每当美人向他劝酒时故意不饮,石崇一气之下,竟在酒席上连续杀了三个行酒家妓,如此残恶,令人发指。
石崇放浪形骸,赏玩家妓的方法也古怪离奇。他常常挑选容颜相近、服饰相同的前妓侍立两侧,身上分别佩带雕玉龙珮和溶金凤钗,召唤她们时不呼姓名,而依听龙珮声和看凤钗色,玉声轻靠前,金色艳者居后,以此分辨美女,决定美色家妓进出的顺序。又如,他将沉香末撒在象牙床上,让妓妾上床践踏,倘若沉香末上没有留下脚印,便赐给珍珠百粒;倘若沉香末上踏有脚印,即令其节食减肥,以示惩罚。
石崇在众多的家妓中最宠爱的是绿珠,然而因争夺绿珠,他却丢了性命。《晋书·石崇传》载:“石崇有妓绿珠,美而工舞,孙秀使人求焉。使者以告崇,崇出妓妾数十人曰:‘任所择’。使者曰:‘受旨索绿珠’。崇曰:‘绿珠吾所爱重,不可得也。’使者还告秀,秀劝赵王伦杀之。”孙秀恼羞成怒,遂告发石崇结党齐王司马冏图谋不轨,赵王司马伦遂发兵围捕石崇。结果强权战胜了富豪,绿珠被迫跳楼自杀,石崇也终遭斩首弃市之报应。
(9)因蓄养家妓追赶时髦而不管母亲寒苦者有之
本来狎玩家妓是贵族官僚有钱人家的专利,可流风所及,一些文人士子不管家境状况如何,也寻找感官的烈性刺激,仿效这种生活方式。刘宋时的范晔是最典型的例子。《宋书·范晔传》载:“家乐器服玩,并皆珍丽,妓妾亦盛饰。母止住单巷,唯有一厨,盛樵采,子弟冬无被,叔父单布衣。”为了日夜风流,却不管年迈母亲和幼小子女的死活,留了一个坏名声,遭千年唾骂。
蓄妓赏妓、放荡不羁,是魏晋南北朝文人士子们自命风流的标志,不仅仅是为了享乐,而且被视为一种审美的境界。他们不拘礼制,为所欲为,“借客马追婢,与婢累骑而归”(《晋书·阮籍传》),甚至“相互为散发裸身之饮,对弄婢妾”(《晋书·五行志》)。《世说新语·德行》注引的王隐《晋书》说:“魏末,阮籍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其后贵游子弟阮瞻、王澄、谢鲲、胡毋辅之之徒,皆祖述于籍,谓得大道之本。故去巾帻,脱衣服,露丑恶,同禽兽。甚者名之为‘通’,次者名之为‘达’也。”这些中朝名士谈理兴学不及前贤,但饮酒放诞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此一时期的“酒徒”、“酒鬼”、“色癖”、“色狂”达到盛况空前的地步。
总之,魏晋南北朝时期人的觉醒与性的觉醒,既有思想上、哲学上高度进步的一面,也确有社会政治上消极、颓丧、淫靡、腐败的一面。
中国官营娼妓制度的历史轨迹中国官妓制度的补充——家妓(4)
(三)家妓的抑制时期
隋朝虽然是个短命王朝,但却保留了魏晋南北朝时期蓄养家妓的习尚。《隋书·杨素传》说他“家僮数千,后庭妓妾曳罗绮者以千数,第宅华侈,制拟宫禁。”《隋书·字文述传》载: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后房妓妾百余人。”隋初立有战功的武将,皇帝除加封晋爵外,还赐妓女、女乐作为奖赏。如越国公杨素“风气陈主妹及女妓十四人”,“(杨)谅之妓妾二十人”(《册府元龟》卷三八三);宋国公贺若弼“赐女乐二部”(《隋书·贺若弼传》);右武卫大将军窦荣定是隋文帝杨坚姊夫,因率九总管入大漠击突厥有功,“赐西凉女乐一部”、“吴乐一部”(《隋书·窦荣定传》);左武卫将军樊子盖因征辽东有功,进爵济公,“赐女乐五十人”(《隋书·樊子盖传》);又如左骁卫将军董纯、右武卫大将军李景、上大将军杨义臣均因战功显赫,而赐“女妓十人”。
唐宫装妇女(唐。佚名)
隋炀帝设立教坊,其目的在于广纳歌舞艺人,纵情声色。但此御用机构正式开张之后,女乐受其管理,官妓开始兴盛,贵族、官吏在外嫖妓颇为便利,客观上对家妓蓄养之风起到了一定的阻抑作用。
唐代有关家妓蓄养的情况,不绝史书。有关家妓的称谓,也不尽相同,有“女乐”、“歌舞人”,有“音声人”、“侍姬”等。裴鉶《昆仑奴》描写大历年间(766—779)一等勋臣郭子仪家中竟有“十院歌妓”。《太平广记》卷二七三载:李愿为刑部尚书时,家有“女妓百余人”。《全唐诗话》云:长庆二年(822)李逢吉为兵部尚书时,有“姬四十余人”。《钗小志》曰:大和九年(835)郑注迁工部尚书,充翰林学士,家有“姬妾百余”。除去这些贵族官僚外,富商大贾也不例外。如长安富户孙逢年家中,“妓妾曳绮者二百余人”(《云仙杂记》卷八)。
唐朝的文人也大多热衷于此道,故唐诗中也经常有咏及家妓的诗名。白居易曾携家妓与牛家妓乐合宴联欢,好不风流,诗人诗兴大发:
玉管清弦声旖旎,翠钗红袖坐参差。
两家合奏洞房夜,八月连阴秋雨时。
歌脸有情凝睇久,舞腰无力转裙迟。
人间欢乐无过此,上界西方即不知。
(《与牛家妓乐雨后合宴》)
司空睹生性风流,家蓄散花仙子、美妓霓裳,过着“小红低唱我吹箫”的富贵生活。岂料“白发红颜未了情”,自个就年老体病、万般无奈只好将家妓转让。豁达之余赋诗一首,既是惋惜,又是感叹:
万事伤心在目前,一身垂泪对花筵。
黄金用尽教歌舞,留与他人乐少年。
(《病中嫁女妓》)
家妓大多是由买卖、赠送、转让等途径而来,也有的完全是被强夺来的。武则天时,左司郎中乔知之有家妓窈娘,色艺冠绝,朝野闻名,“知之宠之,为之不婚”。梁王武延嗣垂涎已久,竟强行夺去。乔知之思念不已,痛愤成疾。窈娘知悉,泣泪成血,遂暗中请人传诗给他,“百年离别在高楼,一代红颜为君尽”。随后,投井自杀。武延嗣迁怒于乔知之,将他诬陷下狱而死(《朝野佥载》卷二)。此例一;李逢吉闻刘禹锡“有妓善歌,时称尤物”,便阴谋夺之。一日,他在中堂前摆宴,邀刘禹锡与朝中几个大臣赴宴。宾客各携宠妓,如期云集。酒足饭饱,李逢吉却扣住刘禹锡的爱妓不放,众人“倾都惊异,无敢言者”。刘禹锡计无所出,忍气吞声,回家作诗一首致李,请将家妓放还。第二天,刘禹锡约了几个朋友前去拜谒,李逢吉“相见如常”,含笑曰:“好诗,大好诗!”可就是不放人。众人目瞪口呆,黯然而退。刘禹锡无可奈何,遂愤懑而作《怀妓四首》,其中有“凤得新巢有去心”、“虽有生离死一般”等句(《太平广记》卷二七三)。此例二;宁王李宪家有宠妓数十人皆姿色出众,可他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仍不知足,偏又看中了邻近卖饼师傅的漂亮老婆,遂强夺进府。一年之后,忽问她:“汝复忆饼师否?”她默然不语。宁王良心受到谴责,遂将饼师召来,让他们夫妻相见。当时在座客人见这夫妻俩抱头痛哭,无不为之凄然。宁王令诸文士以此事为题赋诗吟咏,王维才思敏捷,先成一首曰:“莫以今时宠,宁忘昔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本事诗·情感》)随后,宁王便放她回家与丈夫团圆。先仗势欺人、强霸民妻,后咏诗消遣、物归原主,宁王的冷酷阴险、沽名钓誉“异于禽兽者几希”。此例三。
互相抢夺家妓,肆意虐待家妓,甚至争风吃醋、摧残致死家妓,在唐朝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以致变成了一个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面对这一社会问题,朝廷并非放任自流,而是依据官员品级的高低作出明确规定。《唐会要》卷三十四载:神龙二年(706)九月唐中宗李显下诏:“三品以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已上,女乐不过三人。”天宝二年(743)九月二日,唐玄宗又再次下诏:“五品已上正员官,诸道节度使及太守等,并听当家畜丝竹,以展欢娱。”《旧唐书·职官志》、《唐六典》,也均有类似的记载。
宫娥梳髻图(清。改琦)
中国官营娼妓制度的历史轨迹中国官妓制度的补充——家妓(5)
(四)家妓的衰微时期
唐代对于官吏,没有“冶游”禁令,故官吏都风流放荡。宋代对官吏嫖妓约束甚严,规定凡“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古今图书集成·娼妓部》引《委巷丛谈》)张舜民《画墁录》说:“嘉祐以前,提刑点狱不得赴妓乐。熙宁以后监司率禁,至属官亦同。”否则,一经发现,便会受到处罚。此略举一二如下:
刘涣官并州,与营妓游,黜通判磁州。
(《宋史·刘涣传》)
蒋堂知益州,以私官妓,徙河中府。
(《宋史·蒋堂传》)
王洙权同判太常寺,坐赴赛神与女妓杂坐,黜知濠州。
(《宋史·王洙传》)
当时,中央派往各州县的地方官僚,一般是不带妻子赴任的,于是许多地方官僚便蓄妓纳妾,以解性方面的燃眉之渴。由于宋代对于私人蓄妓并无官品限制,故一些中下层官僚、文人士大夫也纷纷仿效,蓄妓之风较为普遍。
宋代蓄妓之风尽管较为普遍,但规模和人数比之前朝却少多了。韩琦官至宰相,“家有女乐二十余辈”(《宋朝事实类苍》卷八);熙宁七年(1074)代王安石为相的韩绛,“家妓十余人”(《侯靖录》);宣和二年(1120)王黼代蔡京执政,勾结宦官梁师成,公开卖官,贪黩无厌,也只不过“家妓十数人”(《玉照新志》);苏轼“有歌舞妓数人”(《轩渠录》);欧阳修“有歌妓八九姝”(《韵语阳秋》)。元代的家妓,已呈急速衰颓之势。之所以如此,大体有两个原因:首先,朝廷整风齐俗、社会调控的结果。为了维护封建礼教,蒙古统治者制订了不少法律,强令人们遵从。这些法令的条目不少,主要是关于婚姻的。至元十三年(1276)元世祖忽必烈“申明以良为娼之禁”。(《续文献通考》卷十四)至元十五年(1278)正月,忽必烈再次下诏:“禁官吏军民卖所娶江南良家女子及为娼者,卖买者两罪之,官没其值,人复其良。”(《元史·世祖本纪》)法律条文,又具体规定:诸职官娶娼为妻者受解职、离异的处罚,笞五十七下;有妻妾复娶妻妾者笞四十七下,离异;受财以妻转嫁者,杖六十七下,追还聘财;僧道悖教娶妻者,杖六十七下,离异;强迫妻妾为娼者受杖刑;居官时调戏、强奸民妻、寡妇,或与娼优先奸后娶为妾者,受杖刑、解职的处罚。如此严厉的举措,这就直接或间接地抑制和扼制了家妓蓄养之风。其次,地方官妓有“当番承应”的义务,官僚们又有任意叫妓的自由,因而家妓衰落是必然的事情。
千秋绝艳图局部(明。佚名)
明朝自朱元璋始,皇帝有赏赐诸王“乐工二十七户”的规矩。因而明代宗室各王仍旧蓄妓玩妓,“游戏无度,挟娼乐,裸男女杂坐”(《明史·鲁荒王檀传》)。如此荒淫无耻,有失体统,引起了朝野的关注。嘉靖四十四年(1565),“礼官言诸王府有广置女乐淫纵宴乐,或因而私娶致冒滥者,及诏令后各行裁革。如遇迎接诏敕拜进表箴,朝贺宴享当用乐者,即于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