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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原本大学微言-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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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古英雄,大都不外于此例,只是徐世勣肯说坦白话,仍然不失其英雄本色。如从法律的观点来判决他的罪刑,我们也许可以说徐世勣在十三岁时,是一个失去教养的无赖儿童,随便就犯杀人罪。十四五岁有所改变,但碰到对他不合理的人,因气愤才动手杀人。十七八岁,改邪归正,除非在战场上,才杀敌人。二十岁正式参军,因功封为大将,却是用兵来救人了。他在十三岁到十四岁时期,年少失学,岂无被杀者有关原告提出告诉,于法无据,家庭社会自应负责。今又自首坦承改过从新,依例(判例)不问。他自十七八到二十岁时,参加起义有功被封为大将,临阵杀敌功在“党国”,应稽核其屡次累积战功,依法加封“英国公”,以褒忠荩。此判!
    汉代建国初期,大都只注意刘邦初入咸阳,还军灞上,悉召父老豪杰谓曰:“父老苦苛秦法久矣。遂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
    这只是刘邦在天下未定,收买人心的战略作为上的措施,并非是正式建立刘汉的皇权以后,都是用当时的约法三章来治理天下国家的。汉代建国以后,初期所用的法律,还是因袭“秦法”,但取其便民利国者,稍加修整而已。如汉初的开国丞相萧何、曹参,都是原在秦代的县级单位担任官吏、师爷,他们也都是从小学习秦法,并有从政执法的经验,也可勉强地说,都是法家出身,并非齐鲁儒生一样讲究诗礼,他们都是法家的门徒。
    到了汉文帝即位以后,重视人身,对于原有刑法上的残酷有所不忍,下令加以裁减修正,因此,就贏得历史上万古留芳,有“汉文除肉刑”的德政盛名。但在他儿子汉景帝即位以后,对他父亲皇帝的宽大政策,发现流弊,又稍加收紧,重视法治,这就使后来的历史,虽然赞美“文景之治”,但对汉景帝,便要加上一个“严酷”的微辞了。跟着而来的汉武帝也很注重法治,例如有关李陵败降匈奴一案,司马迁旁观不平,稍为辩解,武帝一怒,便被降罪而妥腐刑(阉割了男性生殖器),你说这有多么冤枉。而且可见,汉法之严,并没有比秦法好过多少啊!所以汉宣帝便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这是真话。注重法治的管理,便是霸道的效用。王道的礼治和道家的“慈俭”,固然是应时良药温和清勤,有时的确难以治愈重病或急症。
    我们如要了解历代传统的法令、法律,大多已经不可考。但《唐律》、《明律》和《大清律例》,并未散失,我觉得很值得研究,也只有从这些文献下手,才可以从它的反面,知道当时社会有关的各种情况,怎么可以只向“法律”本科一面去看呢!但自本世纪以来,我们为了推翻几千年来帝王专制的政体,便向西方文化中学习西洋的法律,初期引进,和日本差不多,是学习欧洲的“大陆法系”为主,稍有参考以英国为首的“海洋法系”的精神。至于如埃及、印度、阿拉伯、罗马、巴比伦、犹太、波斯、希腊等法系,只当作学术上的事,并不实际采用,而且也完全不顾我国传统法系优劣好坏的精神。经过半个世纪以上的演变,还是相当紊乱,一言难尽。总之,直到这个世纪的末期,对于法制、政体等等,可以说也是一个阴晴未定的局面。思之!思之!未免神伤!
    对不起,因为讲到法令问题,便引起一些有关法令的感慨。惟恐牵涉太广,离题太远,便只能如蜻蜓点水一样,略微一提,就此煞住。不然,又便成为“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愈飞愈远,不知说到哪里去了!

    多做好事才是真修行、真学问
    我想,另用一个简捷的方法,来说明“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的道理。大家知道,许多人都很谦虚客气,叫我一声老师,其实,我哪里够得上可为人师的资格。有一次,一位在乡村担任多年警察的人来看我,谈到执行勤务的苦处,他便说:“老师啊!我很想提早退休,能在你身边做事,随便打扫清洁,端茶送饭都可以。”我说:“你是一个诚实君子,多担待一些烦恼苦痛,为地方社会老百姓做点好事,才是真修行,才是真学问。”
    因此,他就谈到由台湾当局各部门向下发布命令,一层一层来个“等因”、“奉此”照转,也许加添上一些意见,或无意见,照转不误。又分发出去,到达乡镇最基层,要我们严格执行。但是那些坐在办公室里的老爷们,根本就不是从基层干起的人,先不要说他教育学识水平的标准如何,但他们至少是不知道人民社会和各个地区的不同情况,就闭门造车,乱出主意,就自己根据理想的理由,拟出办法变成条文,要我们来执行。你说怎样行得通呢?如果拿到这些法令,向老百姓敲竹杠,那倒好,行不通的也得通,要通的也可以使它不通。伹我是死不肯做的,实在是于心不安嘛!不过,有时也有很好的办法,就是多方面仔细看看,研究他们下达的法令和命令,就可发现他们上面的矛盾重重。有时间,有精神,高兴起来,不想升官就顶回去。不然,就置之不理,反正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嘛!为什么可以这样做呢?因为上面的法令,在他们高层的内部,就没有沟通联系好、例如管经济的下达的法令,和管教育的或管农林的等等所颁布的法令,甚至和地力行政机构的决策,就彼此上下矛盾互相抵触,那叫我们最基层的干部,又怎么去执行啊!
    再从司法方面来说,法院方面的通缉令,说你们本地某某是大流氓,必须缉捕归案不可纵容。我们就不怕艰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缉拿归案送进法院。但再经法庭的审理宣判,根据什么“民主”啊,“人权”啊,或是这个人是心理不正常,或是精神病状态啊,轻轻一判,关了一两年就出来了。然后,他便带着一把刀或是一把手枪,反来拜访我们,二郎腿一翘,把刀枪在办公桌上一拍说,老兄,老子没事啦!你对我的好处怎么算,我们走着瞧吧!老师啊!你说我们说是为人民的保姆,原来那些立法和司法、执法的老爷们,又是那么宽容,岂不是叫我们和坏人结怨?倒霉的是我们,他们却赚到了了个宽大仁慈的好名。你说怎样才好做人做事啊?
    他问:“过去的历史上,想来也是同样的吧?”我说:“对了。历史的兴衰成败,几乎都是同一版本的新修花样。宋朝的王安石书读多了,但不深入当时的社会环境。就想变法改革,理想是高远的,但他坐在办公室、书房里,所制定的法令并不合时宜。而且下达以后,又被委派执行的官吏和中下层曲解了,因此就闹得身败名裂,使北宋王朝从此一蹶不振。当然,主要责任也由于当时的皇帝宋神宗的急功好利之所致。这便是历史上给他的谥号‘神宗’的‘神’,寓贬于褒之意。”当然啰!其他还谈了很多,他也提了许多在从政上,所谓公和私之间的问题,使我懔然警觉到,他是一个很有见解,甘心于“史隐”的好公务员,不禁肃然起敬,感慨万千了!如果要我去做警察,未必能赶得上他好。除非我是小说《包公案》里的南侠展昭,或是《七侠五义》里的北侠欧阳春,《施公案》里的黄天霸。但从和他的谈话里,会而通之,便可了解法令、政策合不合于民心,以及历史上所说吏治的重要,就是基层干部的好坏和一个政权的关系,是多么的严重啊!简单地说,通过这个故事,就可明白《大学》所说的“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国在齐其家”的意义所在。
    但要能做到“有诸己而求诸人”、“藏身而恕而喻诸人”的作为,说来容易,做到不易。因为人人都有极强烈主观、我见顽固的习气,有时明知故犯,却也抵死不改。所以孔子告诫弟子们,要学问修养做到“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的四毋最为重要。但怎样才能修养到四毋的境界呢?我们可以引用《大学》的实修实证的话说,必须要能“知止而后有定”,由定而后层层转进,达到“静、安、虑、得”的造诣才行啊!
  研讨《大学》到今天,我们还停留在“治国必先齐家”的阶段。对于《大学》的原文,过去已有人批评,几乎完全不顾逻辑的条理,可以说是杂乱无章。例如本段原文,既然是讲“治国和齐家”关系的转进,还算得上是有次序。但正在说到法令问题,忽然又无头无尾,插进来男女婚姻的问题,在它上下文的衔接处,又没有交代清楚,实在有点含糊不清。如果在明、清两朝几百年间,考“八股文”的对比文章,《大学》这一段的写作章法,恐怕也是考不取举人、进士了!
    其实,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文章,却是适合于当时理解的习惯,有时候以一两句,就告一段落,跟着便如异峰突起,又接着另一个观念来了。例如庄子的文章,更为放肆,但因为他文笔太美了,又是古代名贤,人们就不敢随便批评,反说他是“汪洋惝恍,理趣幽深”呢!曾子著《大学》,在这段“治国和齐家”的关键里,好像是少了个介词。但从古文的写作习惯来讲,接着而来,它用“诗云”开始,就已表示在这个大问题中,又须套出另一个最有相关的问题来了。这个相关的问题是什么呢?就是后世人们所说的“男女婚嫁”而成家室的问题。也就是现代人所说的婚姻问题和家庭问题等。
    为了研究本段文字所包容的内涵,且让我们先来了解曾子所引用三处《诗经》上的诗句,然后回转来详细了解它的内容。

    “宜室宜家”的深意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这四句诗,出在《诗经?国风?桃夭》三篇中。其实,在《大学》里,他所引用的重点,最重要是在最后一句“宜其家人”。事实上,上面两篇最后都有同样两句,都是很有深意的,那便是“宜其室家”和“宜其家室”。因此,我们后世用在结婚喜事的成语上,便有“宜室宜家”的颂辞。至于原诗的“桃之夭夭,其叶蓁蓁”的内涵,是指那个要出嫁的姑娘,既有年轻健美的外型,同时也有深藏不露的才能和良好的德性。“之子”两个字,就等于现代语所说的“这个孩子”。换言之,最后两句是说,这个女孩子嫁过去了,一定很合适于这个家庭。他家里会发达了,娶了一个好媳妇。
    也许你们要问,“桃夭”两句,简简单单,真有包含所说的那些意思吗?讲实在的,这就是《礼记?经解篇》所说的“温柔敦厚,诗之教也”的道理。诗歌都是口语很好作,顺口溜便是。但好的诗歌,太难了。如果要就“桃夭”的两句内涵来发挥,又起码要讲说一两个钟点,我们不要离题太远,就学陶渊明的“好读书,不求甚解”吧!你只要从后世文学上惯用的成语“艳如桃李”,并没有加上“冷若冰霜”的反面辞,便可知道“夭桃”和那蓁蓁的桃叶配在一块,如说“牡丹虽好,还须绿叶护持”,这样便可明白“美在其中矣”的文学境界了!
    至于“宜兄宜弟”一句,他是引用《诗经?小雅?蓼萧篇》里的一句。事实上,据历来各经学专家的研究,这四章诗是指周公摄政第六年,“泽及四海,统一华夷”,因“怀远人”、“柔万邦”的盛德所感,诸侯宴会并无猜忌,都是如兄如弟相亲相爱。使人读后,便会有怀念“成周一会,俨然未散”之思。
    但曾子在本节里单单引用这一句,是借它来一语双关。对治国平天下而言,是指能做到“柔万邦”、“怀远人”的成果。对家庭而言,是指兄弟姊妹、至亲骨肉之间的和睦康乐,互相敬爱的作用。
    所谓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两句,这是《诗经?国风?分械木渥印!斑弊郑姓牟槐涞囊庖濉U馐侵冈谥魈宓比ǖ娜耍杂诔弦狻⒄牡某踔裕匦胍龅奖砝锬谕馊缫恢丈聿槐洌拍苷骸⒄耍诩彝ァ⒓易逯腥绱耍灾喂教煜乱彩侨绱耍趴梢宰粤ⅰ⒘⑷耍嗦侍煜乱哉耍

    温柔敦厚的诗教
    关于本节所引用“诗云”的问题,现在已经了解了,后面便可省掉插曲的麻烦。但在《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的四书里,为什么会常常碰到“诗云”、“子曰”等句子呢?
    第一,因为在曾子他们那个时代,历史经验所留下的文献,并不如后代我们那么多。那个时候,孔子所著的《春秋》还刚好新出笼。所谓各国史料的《国语》,以及《左传》和《公羊》、《谷梁》等《春秋三传》还未流行,除了《尚书》算是史料以外,如要引用前人的历史经验,只好以《诗经》所收集的资料,最为恰当。因此,写到或说到要“引古以明今”的时候,便常常出现“诗云”、“子曰”了!到了后世,学者们便进一层,知道提出“六经皆史也”的观念了!
    第二,诗句,往往是浓缩简练了历史社会上,许多复杂的事实和很多情绪上的感慨,构成少数的字和句子的精髓,包含内涵意味无穷,但又不是破口大骂,或是任意的批评,或是随便的恭维。例如大家都称唐代的杜甫是“诗圣”,如他所作“蜀相诸葛亮”的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是多么的引起共鸣啊!但最关键的感慨在哪里呢?在“频烦”、“开济”的四个字,更可以为诸葛一生的遭遇而痛哭流涕了!他觉得诸葛亮的一生太划不来,太可惜。他本来是“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人,是多么的清闲自在。但偏碰上一个刘备,三顾茅庐,烦死人,不但是一次,还是三次的“频烦”,只好告诉他当时一代的局面,是注定天下三分的格局。但不幸被刘备硬拉出山了,情不可却,只好帮他一把。“刘老板”已经不算太高明,但他会用办法把诸葛亮稳住,临死还逼他再帮他自己的儿子。可是阿斗真是个笨斗,但君臣之分已定,已是没奈何的事。诸葛亮帮刘备开国称帝,又要帮阿斗搞“安内攘外”、“经纶济世”的“整体全程经济”。既已开国,还要开济其后代,短短的父子两代,耗尽了这个老臣的心血,到底还是白费。不得已,为了表明心迹,只好“六出祁山”“死而后已”。出师不捷是明知故犯,那是诸葛公在求得其死所的上策。所以明白其中意义的人,就会“长使英雄泪满襟”。为诸葛一生的既“不遇其时”,又“遇人不淑”而痛哭流涕了!这样了解,才可明白“诗之教”的“温柔敦厚”之旨。不可说,你真可怜啊!比我杜甫还惨啊!那便叫作“嘶”,不能叫做“诗”了!
  现在我们回到《大学》所引用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开始。我们要了解中国文化中,先来看看代表儒家的所谓万世师表的孔子,他对于人类社会的看法是如何呢?大家都知道,他曾经说过一句:“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名言。尤其在他所研究的《易经?序卦》下篇,便更明白地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等等。换言之,他毕生主张尽“人道”以明“天道”,但从人类社会的现实开始,“天道远,而人道迩(近)”。后来代表道家的庄子也提出,“六合之外,存而不论”的理念,都有类同之处。因此,孔子在他所整编的《诗经》第一部分的“国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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