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鬼故事集-蔡骏-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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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们用狼狗来看大堤,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我很欣赏,回去以后一定要向上级领导报告,要表扬你们,而且还要推广这种办法。
领导,那我们该走了吧,酒席早就准备好了,别凉了。
好吧,走。
当他们坐上汽车远去之后,一个流浪汉从草地里爬了出来,在小屋外的屋檐下,他哆哆唆唆地找了一个看不到角落,蜷缩着身体,在凄风苦雨里躺了下来。
台风来了。
海边的小屋就象是一艘小舢板,在海风中颠簸。那些从太平洋的心脏长途跋涉几万公里的风象一个喜怒无常的小孩,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把人间的一切盆盆罐罐,都要砸得稀烂。男孩把窗和门都关紧了,自己做了饭菜,吃完后就趴在紧闭的窗前看着大海。台风之夜没有月光,外面的大海一团漆黑,只有高高地溅到大堤上的白色浪头可以看到。雨点也不断敲打着窗玻璃,连同外面波涛汹涌的怒吼,让整个小屋震得发抖。
小屋里的值班电话响了,是父亲从市区打来的。
儿子,你还好吗?爸爸过几天就回来,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今天晚上要小心啊。
父亲的电话挂了以后,男孩就趴在窗台前睡着了。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匹小白马,在草地里吃草,然后向汹涌的大海奔去。
敲门,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男孩惊醒了。他打开了门,连同一阵风雨,这个故事里的小白马冲了进来,它看不清,一下子把男孩撞倒在地。男孩看见小白马,一把紧紧地抱住了它。他关了门,让小白马弯下腿躺在地上,然后轻轻地抚摸着它伤口上的绷带。
是谁打了你?
男孩又哭了。
台风刮了一整夜。
几天以后,台风终于过去了。
小白马,你从哪儿来。是从海里来的吗?你的伤口好的很快,我给你把绷带解掉好不好?答应我,以后无论如何都不要乱跑。我的妈妈在大海里,你从海里来,你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我不能没有你。
小白马对男孩点了点头。男孩拿了一把妈妈活着的时候用过的木梳给小白马梳理鬃毛,它白色的皮毛在阳光下反射出白云一般的光泽,就象妈妈的皮肤。男孩紧紧地抱着它的脖子,对着它耳朵说,我去打水,一会儿就回来,千万别走开。
兄弟,你是哪的人啊。
安徽人。
家乡又发水灾了?到上海来讨生活是不是?
对,一直没找到事做,钱都花光了,饿了好几天,看来只能讨饭了。
别丧气,眼前就有现成的食物。看到那匹马了吧,从台风刮好以后,我已经饿着肚子观察了好几天了,你有多少天没吃过新鲜肉了?
半个月了吧。
我过去在内蒙古流浪的时候,我们一大群人饿了许多天,一起逮了一匹走失了的马,然后我们把马宰掉吃了,那味道啊,别提多香了。我敢保证,马肉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肉。
你胆子真大。
瞧,这儿只有一个小男孩,他现在去给水站打水了,至少要去半个钟头,我们动手吧,我已经准备好全部工具了。帮个忙,一块儿上。
小白马。
我们的男孩绝望了。他在整个海岸线上奔跑了整整一天,最后在海堤的尽头,是个巨大的垃圾场。那里堆积着山一般高的垃圾,仿佛是一座座连绵不断的丘陵。废旧的家用电器、报纸、纸板箱、建筑工地上拉来的废料,甚至还有报废的汽车。有许多来自五湖四海的拾荒者在垃圾堆中寻找着对他们有用的东西。
忽然男孩看到了一滩血迹,长长的,带着腥味,上面叮着许多苍蝇。他顺着血迹飞奔着,见到了一堆骨头,有几根长长的,然后是一圈大大的肋骨和一个马的头骨,最后是一整张的马皮,白色的皮毛,没错,就是我们这个故事里的小白马。在马皮旁边,是一口大锅,锅里煮着马肉,飘出了香味。两个流浪汉正狼吞虎咽着一条煮熟了的马腿。
夕阳把男孩的脸染成红色,他的睫毛发出金色的反光。大滴大滴的眼泪象雨水一样挤出了他的眼眶,砸在那一滩血迹上,于是,血化开来了,越来越淡,变成了美丽的橙色。
男孩低下了头,捧着小白马的头骨离开了垃圾场。
男孩独自一人在海边的小屋里,灯光暗淡,摇晃的灯把他瘦瘦的影子投在泛黄的墙上。他感到自己身体里正发生着一种奇妙的变化,一种说不出的东西正从他骨头的深出钻出来,遍布他的全身。于是他回过头来,看了看墙上自己的影子。影子在变,他抱着马的头骨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男孩突然发现自己的皮肤变白了,而且变得毛茸茸的,怀里的马头骨不见了。他想要爬起来,却办不到,只能从床上滚下来。他站了起来,但不是用两条腿,而是四条长长的带有蹄子的腿。他要开门,但却感到自己已经没有手了,只能用头把门撞开。男孩向草地里的咸水池奔去,他发现自己用四条腿奔跑的速度比以前加快了许多,他奔到了水池跟前,平静的池水就象面镜子。在这面镜子里,男孩看到了自己——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匹马,一匹小白马。
男孩饿了,他低下了头,吃起了青草,他第一次吃这种食物,用牙齿细细地咀嚼着,他这才感到草是多么地美味。他畅快地在草地里撒开四蹄奔跑起来,他感到了作为一匹马的幸福,跑累了,男孩就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在水池里洗了一个澡。他在水池里浸泡着,看到远处走来了一个男人,是父亲,父亲回来了。男孩向父亲奔了过去。来到父亲的面前,他想要说问候的话,但喉咙里只能发出马的嘶鸣。
父亲以惊讶万分的目光注视着他,然后父亲从腰带上解下了皮带,狠狠地抽在了男孩的背上,男孩立刻就倒在了地上,父亲又不知从哪弄来一根绳子,绑着男孩的马脖子,牵着他到小屋里去。
儿子。儿子。
父亲大声地呼唤着儿子,却没有回答,只有身后的白马不断悲哀地嘶鸣。男孩说不出话,他想告诉父亲,儿子就在这儿,但父亲还在不断地寻找着儿子。最后父亲对自己说,妈的,这小崽子又到哪儿玩去了,他晚上一定会回家的。至于这畜牲吗,带到牲畜市场上卖了。
男孩死活都不肯跟父亲走,于是父亲又用皮带抽打着他,直到身上全是血,才被父亲带走了。
牲畜市场上有各种人和畜牲,猪、狗、牛、羊、兔、鸡、鸭、鹅一应俱全,就是没有马。人们操着不同的方言在交易着,男孩的四条腿于是有了些发抖。父亲把他牵到一个贩子跟前,先让贩子看货。那家伙用手扳开男孩的嘴,看了看他的牙齿,又仔细地摸了摸皮毛,敲了敲他的腿和蹄子。
太瘦小了。在我们老家,这种马最多只值这个数。他对父亲伸出了五个手指。
你没有搞错吧,这匹马全身这么白,一定是纯种的,我当兵的时候也骑过马,你别唬我。
结果他们讨价还价了半天,最后终于成交了。父亲把男孩交给了贩子,男孩回头看着父亲,大眼睛里又落下了眼泪。父亲拍了拍他的马头,说,你啊,还真有情有义,不过,做畜牲,就是这个命,认命吧。
父亲走了,他又回去找儿子了,男孩目送着父亲远去的背影,一阵阵地嘶鸣。永别了,爸爸。
贩子大声地说,别他妈的哀嚎了,现在你就是我的了,我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来,跟我走。
他把男孩带到了一间马厩里。然后从一个火炉上,用铁钳钳着一块烧得通红的铁,他微微一笑,我要给你留个记号。接着他把那块烧红的铁送到了男孩的马屁股上。男孩感到了一阵嘶心裂俯的疼痛,它竭尽全力地嘶鸣着,前后腿乱蹬,但是全身都给关紧了,动弹不得。男孩疼地晕了过去。
快来看啊,从蒙古运来的纯种马,多漂亮,看,你看它屁股上的标记,它的爷爷的爷爷是蒙古王爷骑过的,假不了,绝对的王室血统。
喂,老板,你说的太玄了吧,就这么瘦的一匹马。
你不懂,这马耐力好着呢,再往上推,它的祖宗还是乾隆皇帝的坐骑呢。成吉斯汗听说过吗?就是那个杀了几百万人,摆平了苏联的大亨,他当年跨下的马啊,全是单传,好马那都讲究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孩子,瞧,这匹马,就是成吉斯汗的马的直系后裔,全世界只有它这一匹,其他的全是杂种。
这么说,这匹马那么有来头,价钱一定挺贵的吧。
不贵,就三千块。就三千啊,除了我这儿,上哪卖这么好的马啊。
好,三千就三千,我买。
于是,男孩又有了新的主人。
主人的家大得惊人,三上三下,门口有只巨大的狼狗,还有好几个保姆。然后主人把狼狗和男孩都关在一个小院子里,主人对狼狗叫了起来——上啊,这可是匹纯种的蒙古马,上,跟它比试比试。
狼狗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向男孩扑来,他一时手足无措,前胸就让大狼狗给咬了一口,立刻就血肉模糊了。
咬的好,给我咬。主人站在楼上饶有兴致地看着。
男孩没有办法,只能用两条前腿去踢,居然还踢到了狼狗的脑袋上。
好!这就叫泰森大战李小龙,够刺激。我的小马哥,上啊。主人的热情越来越高。
狼狗被激怒了,它掉转了方向,冲到了男孩的后面,狠狠地咬住了他的屁股,并且咬紧了不放,血象喷泉一样冲了出来。男孩狂乱地跳着,就是甩不掉狼狗,最后他竭尽全力地用两条后腿踢开了狼狗,然后用力地一跳,居然跳出了高高的围墙。
妈的,快追。
在主人的指挥下,狼狗也一气越过了围墙,追向了男孩。
男孩在田野中奔跑着,身上留着血,洒了一路,狼狗就循着血迹和气味追了上来。男孩虽然撒开了四蹄没命地跑,可是身上的伤使他越跑越慢。他跑到了海边,跑上了大堤,眼前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滩涂,身后的狼狗继续不知疲倦地追来。
男孩跑入了滩涂,跑了很久很久,身后的狼狗也不见了,但他还是在跑,他要去看大海。终于,男孩见到了大海,灰色的大海,和天一样的颜色。男孩跑进了大海,海水淹没了他的蹄子,长腿,还有胸口。渐渐地,海水到了他的脖子,男孩继续向前奔跑,他感到自己的四蹄已经离开了泥土,而是悬在了水中,就象是飞行。
海水淹到男孩的眼睛了,他看到了一片灰色的天空。然后他见到的是灰色的海水,咸涩地让他眼睛疼痛起来。再接下来,他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一片黑暗中,忽然闪了一道亮光。
男孩终于见到了妈妈
一封家书
一封家书——
天终于黑下来了,营房门口挂起了灯笼,巡逻队出动了。士兵小乙在地上匍匐前进,避开所有的人和灯火,他小心地越过了高高的栅栏,然后向山下飞奔而去。在这北国群山中的十二月,南方人小乙穿着薄薄的棉衣和铁甲,被北风吹地发抖,他只有飞快地跑着才能保持体温。
他很快就翻过了一座山头,这时他听见了狼叫,一头狼的影子映在山脊上,轮廓分明,狼看见了小乙,却只是一个劲地叫,也许它已经饱餐过一顿死人骨头了。那年月的确是狼的天堂,小乙把手握紧了腰际的刀柄,加快了步伐。他必须赶在天亮前办完所要办的所有事情,并赶回军营,否则就糟了。他更不能一去不回,如果当了逃兵,家人肯定要被关进大牢。不断飞奔着的小乙开始喘着粗气,浑身是汗,尽管这气温低得足够把人冻僵。
又是一座山头,山颠的明月却特别地圆,使他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几眼,于是他很自然地想起了家乡的妻子翠翠。他们结婚的时候都只有十七岁,还没有孩子,第二年小乙就被征兵的拉走了。翠翠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女,但在他们村也算是最漂亮的女子了。两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她,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想让翠翠知道,他还活着。
年轻的小乙已经两年没碰女人了,连女人什么味都忘了,只记得翠翠那个鲜活的身体,一个白得有些晃眼的轮廓,至于细节,他只在梦中才能快乐地回味。他不是没有碰女人的机会,当部队攻入某个敌人的村镇时,通常指挥官总是默许士兵奸淫掳掠的。他从不干这种事,当他的战友们扛着尖叫着的女人从他面前经过,他会痛苦地闭上眼睛,因为他想到,如果战争发生在他的家乡,那翠翠也会经历和这里的女人一样的遭遇。
现在他是去给翠翠写信的。这个念头从他刚到前线就有了,却从没象现在这样强烈。但他刚来的时候人家告诉他最多一年贼党就会被消灭,很快就会回家的。可所谓的贼党的势力似乎越打越大,越打越强,而皇上的军队却已经死了好几十万,双方在这片贫瘠的群山中来回地打拉锯战,留下的就是无数的乱葬坑。他现在正走过一个巨大的乱葬坑,没有墓碑也没有封土,分不清敌人还是自己人,都是层层叠叠的白骨,和残缺的肢体。现在是冬天,如果是夏天这里会出现鬼火,这鬼火浩浩荡荡,仿佛要把整个大山都烧光。
他小心地摸了摸怀中沉甸甸的银子,这银子让他每晚睡觉都心惊肉跳。他告诫自己这银子千万不能丢,这是他足足花了半年的时间,历尽九死一生才凑齐的。因为他听说驿站可以为人捎信,但收费特别贵,每十里收一两银子,小乙的家乡离此地有一千八百里,所以需要一百八十两银子,这价钱比今天的EMS还贵许多倍。其实古代的驿站只有两种职能,一是接待官员,提供食宿,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政府招待所,二是传递政府公文,相当于现在的机要通信局。至于民间的信函业务,则是从不办理的,所以古人写情书只能通过动物来传递,比如鱼和大雁,还有鸽子。怪不得李清照要感叹“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不过,那几年兵荒马乱,皇帝把百分之九十的财政开支都投入到了与贼党的战争中,剩下的自然要归天子的日常所用。所以,象驿站这样吃皇粮的单位就穷得连工资都发不出了,于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就需要搞第三产业和多种经营,于是,就秘密地开展了代客捎信的业务,通过遍布全国每一个县镇的网络优势为民服务,当然由于是违法的业务,万一被中央领导发现要掉脑袋,必须要地下经营,所以成本就高了,这叫风险成本嘛。
为了凑满一百八十两银子,小乙干了许多让他晚上做恶梦的事。其实他所做的不过是那时侯当兵的干的最起劲最普遍的事———发死人财。也就是从战死的人身上偷钱,这样丧尽天良的事不论古今中外都是严格禁止的,一经发现立刻就地正法。但真正到了那种年月,谁还管它呢,被抓住算我倒霉,反正在战争中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如果没给抓住就能在战争的间隙光明正大地享乐一番,要是可以活到退伍的那天,带着这些钱回到家乡也够下半辈子了用。
小乙头一回干这事是在一场小冲突之后,在荒野中留下了五十几具双方的尸体,而我方的指挥官也送命了。活着的人发疯似地剥光了死人的衣服,寻找着一切值钱的东西,小乙呆住了,他感到恶心。突然一个老兵对他说:“小乙,你不是想给家里写信吗,快动手吧,有了钱就能写信了,别怕,也许这人活着的时候就是个抢死人钱的老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