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怀特:人树-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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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菲宾斯对她的姨父姨母都没有很深的感情。事实上,她还没有爱过任何人。除了对牧师的妻子埃尔贝太太怀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情感之外。十六岁那年,她就开始白天到埃尔贝太太家帮工。她在那儿的生活和在菲宾斯小棚屋里的生活没有什么区别。她给那一大串孩子擦鼻涕,大清早就搅着锅熬粥。不过她还能吃上点儿剩下的布了,而且到底穿上了鞋子。
因此,她喜欢埃尔贝太太。不过艾米还没有被人爱过。除了母亲在临死前很短的一段时间内,怀着一种焦急和烦躁的心情绪过她一点点爱。这个瘦小的姑娘期待着终究会发生些什么变化。因为变化总是要发生的。不过这种期望是胆小的,纯理性的。
她思索着,在音乐的声浪中沉默了。而这位年轻的小伙子被这种一问一答所振奋,觉得和她挨近了,心里很是高兴。
斯坦·帕克心里想,他还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个姑娘这样亲近过。甚至对那个贴着窗玻璃、充满渴望的陌生女人那张嘴巴,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可亲近的。他们在长久的静谧之中坐着。对于他,这位瘦小的姑娘变得更熟悉了。因为那颤动着的音乐以及那些已经确信他们的美貌与聪明的跳舞人的说话声,都已像海潮一样退远。只留下姑娘那张脸,虽然狡黠的神情已经全然消失,但还是缺乏一种自信。斯坦·帕克了解这个姑娘,就像重新了解所有那些已经忘却的事物一样,怀着同样一种怀念往事的心情。比方说,一只铁杯子,放在你那张还残留着面包屑的桌子上。你再回想起它的时候,还不是充满一种依恋之情?再也不会有比这种朴素的情感更为理想的东西了。
“我得走了。”艾米·菲宾斯说。她站了起来,身上那件裙子越发显得不合体了。
这个斯坦,不知谁把牛奶蛋糊泼到他胳膊上了,整整一晚上和菲宾斯家那个姑娘粘乎在一起干啥妮?克莱拉问莉莉。
“天还不晚呀,”斯坦说。
“啊,是不早了,’姑娘叹了一口气说。“我在这儿可是呆够了。”
他知道这是真话。他自个儿的面颊也在发痛。他只是等待着让别人告诉他这一点。
“不过,你可别为了我就提早离开这儿,”姑娘带着一种不知从哪儿学来的机智说道。
他跟在她身后走出那个房间,背影挡住了人们的视线,那些朝他们张望的人没看见她。
他们默默地走着,脚步声混杂在一起,穿过这座死一样寂静的小镇空空荡荡的大街。黑乎乎的小酒店悬垂着镂花的铁檐,夜空中弥漫着泼洒出来的啤酒的味道。梦呓破窗而出,猫儿放荡恣肆。
“真不知道,一千年以后这座小镇是不是还会在这儿,”艾米·菲宾斯打了个哈久说。
他懒洋洋地思索着,没想出个所以然。他不明白她说这话的意思,但并不怀疑永恒之所在。 “即使它不再存在,我也不会担心着急的,”姑娘叹了口气说。
她的鞋挤得脚疼。小镇郊外的车辙比镇里更深。
“我倒是愿意活它一千年,”他突然说。“那样,就会看到许多事情发生。历史性的事件。能看到树木变成煤。还能记起那些化石四处走动的时候是个什么样子。”
他以前从来没有说过类似的话。
“也许要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姑娘回答道。“也许会有那么一两个你根本就不想记起的化石。”
现在他们已经是在小镇的郊外了。他们踉踉跄跄地从一头头笨重的奶牛旁边走过。周围是一股绵羊的气味和一个正在蒸发变干的泥坑里水的气味。很快,菲宾斯家向外倾斜的黄色的门廊出现在眼前。还有从墙的缝隙射向黑暗的一束束枯黄的灯光。
“好了,”她说。“这儿就是我该脱掉鞋子的地方了。”
“看起来像是这样,”他说。
他纳闷,归根结底,这个姑娘是不是满腹心计。她虽然瘦削,但很机灵。
一个孩子从睡梦中惊醒,呜咽声破墙而出。
“艾——米?”
“是我,姨妈,”姑娘答道。
菲宾斯太太翻了个身,那张不大结实的床上又高高耸起她的身影。肚子里,她的第七个孩子在一阵阵地骚动。
“不管怎么说,”艾米·菲宾斯说,“我们聊了一次天,谈到许多事情。”
这话说得很对,他们几乎什么都谈到了,因为语言有时候能把人们带入一种境地,使他们倾吐出整个心灵的秘密。
正如在一棵覆满尘土的树下,黑暗会衬托出一张白皙的脸。
“或许,你还会到这儿来吧?”姑娘问。
“一周以后的星期六,”这个平常总是慢吞吞的小伙子说。
他又吃了一惊。
在那棵树冠清晰可见、树皮依稀可辨的阴沉沉的树下,在姑娘面容模糊不清而渴求的神情一望而知的脸旁,在奶牛呼吸和毛茸茸的羊儿反刍所构成的难以名状的景色之中,他的意图是明确的。
“晤,”她说,“要是那样……”
“艾——米——”菲宾斯姨妈喊道。她的身影在那张破烂不堪的床上扭动着。“别在那儿闲聊了,快进来吧!”
“好的,姨妈。”姑娘说。
那个身影抱怨道:“我就是死在这儿,大概也只有苍蝇知道。从打喝过茶,我就一直在这儿干呕。”
这地方有些人说,菲宾斯太太粗俗得像条麻袋。
第 三 章
如果说做出决定需要前思后想的话,那么斯坦·帕克和这位菲宾斯家的姑娘结婚并没有这样的经历,他只知道他一定会这样做。由于婚礼没有必要推迟,很快就在尤罗加的小教堂里举行了。这座教堂看起来有点儿歪歪扭扭,因为工人们手艺不好,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且建在一个高低不平的地方。
克拉利·伯特也来教堂了。他的太太不大情愿,女儿们更是嗤之以鼻。他只好解释说,这小伙子的母亲毕竟是他死去的,或者说已经不再存在的堂妹。菲宾斯姨夫来了。他穿着靴子,带着家里那一大帮孩子。但姨妈没来,因为她的第七个孩子还没有断奶。只有埃尔贝太太为这次婚礼而激动。这位牧师的妻子参加婚礼总是快快活活,尤其当结婚的姑娘是她的熟人的时候。她送给艾米·菲宾斯一本《圣经》、一件差不多还是崭新的罩衫(只是腰部稍微烫焦了一点儿)和一个小小的肉豆蔻银擦板。这玩意儿是她结婚时人家送给她的,她一直不知道拿它于什么用。
文米·帕克摩挲着这个肉克蔻银擦板,也发现它没什么用处,可是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可爱的玩意儿,还是真心实意地向埃尔贝太太道了谢。
这天虽然有点儿凉,但天气很好。艾米·帕克站在那座粗笨的教堂的台阶上,提着随身携带的东西,准备爬上丈夫的大车,离开尤罗加。她口袋里装着那个肉豆蔻银擦板,那件熨焦了的罩衫套在外套下面,手里拿着那本《圣经》和一双棉线手套。
“再见,艾米,”菲宾斯姨父喃喃着。
风吹得他直流眼泪,眼圈红红的。
表弟表妹们跟她揪扯着,难舍难分。
“再见,姨夫!”艾米静静地说。“再见,你们这些小东西!”她一边顺手拍着一个小家伙的屁股蛋儿,一边这样说。
她相当冷静。
这当儿,那位绸布商——他送了几码白布——正在嘱咐新郎,要好好过日子。年轻人因为拿了这几码布,不得不认真听着,眯细一双眼睛点了点头,那神气,完全不像平常那副样子。他的脸似乎从早晨起就变得消瘦了。
“不管怎么说,相互尊重……”绸布商的胡须抖动着说,“相互尊重是最要紧的。”
当绸市商挣扎着要展开智慧的翅膀飞翔起来的时候,年轻人站在那儿,就像一个小男孩似地点着头。
最后,孩子们扬了一把大米。埃尔贝太太踮着脚尖招手,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微笑着,从嘴里揪出几根头发梢,然后又招手。大车离开那座矮矮的教堂,从黑乎乎的、盘根错节的树下驶过,针一样的树叶揪扯着帽子。帕克夫妇——这是他们现在的称谓——明白一切已经过去,或者说一切已经开始。
大车走了,碾过小镇这头的车辙。快活的马儿甩着额上的鬃毛。薄薄的云朵在天空中飞翔。
“好了,我们上路了,”小伙子说,声音里面充满了一种热情。“要走好远呢!你可一定不能介意。”
“我就是介意,也没有办法呀!”姑娘抓着帽子,望着一路的景色,懒洋洋地笑着。
他们俩与先前已经不同了的身体随着大车颠簸。因为从在教堂表示愿意白头到老那一刹起,他们就已经变了,而那一刹真让人痛苦。现在他们虽则各具不同,却又浑然一体。他们已经可以毫不费力地去看对方的眼睛了。
当尤罗加从身旁闪过,留在身后的时候,艾米·帕克的眼睛只是眺望着郊外的风光。她刚才做过的事情,不管是事关重大,还是无足轻重,与别人都毫不相干。她不属于那座小镇里面的任何人。她的胖姨妈没有哭。她压根儿就没指望她能哭。她自个儿也从来没有为某一个人流过眼泪。可是现在,坐在那辆把人颠来倒去的大车上,极力保持身体平衡的时候,她开始感觉到一种悲哀。就好像那辘辘前进的大车和甩在身后的景物,正为得到她的爱而争斗着,正在强迫她承认迄今为止她仍然小心翼翼抑制着的柔情。
大车颠簸着,路揪着她的心。艾米·帕克完全陷人离愁别恨之中,她慢慢地割舍着打懂事以来,一直居住着的这个地方。她看见万纳勃家那头早已死去的母牛彼蒂的残骸。这头短奶头奶牛是得产乳热死的。她甚至还记得死牛身上的蛆虫。啊,现在她确实体会到了这一切。一条溪谷向她飘逸而来。严冬剥蚀,野兔咬啮,溪谷里绒毛似的小草斑斑驳驳。那一片片东连西缀的土地,就是在她童年时代纯真的目光之下,也没有闪耀过什么光彩。而那曾经闪光的景色,依然闪光的景色,在大路拐弯儿的地方便将永远消失——繁花盛开的树下,矗立着色彩鲜明的房屋。大车上装满了农民们擦得锡亮的奶罐。孩子们瞪大眼睛张望,鸭子在水里嬉戏。早晨,蓝色的炊烟袅袅升起,羽毛光滑的喜鹊在枝头栖息。农民的妻子穿着紧身胸衣,脖子上围着红狐狸皮,气喘吁吁地驾着双轮单人马车进城赶集。
为了最后看一眼这景色,艾米·帕克在风里抓着帽子,转过脸。地上扬着一块铁皮。那是有一次刮大风从菲宾斯家的房顶上刮下来的。他们总说要把它钉到房上,可是一直也没有动手。啊,天呀!她再也忍受不住了,哭泣起来。
他吆喝着马儿,举起鞭轻轻地抽打着马屁股。
“这么说,你是不愿意离开了,”他说,顺着车底板把手伸过去,碰了碰艾米。
“尤罗加我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东西,”她说。“在这儿我挨过耳光,而且总是被催着干活儿。”
但她还是撸开了鼻子。她想起她曾经在一座木桥下面吃一块圆形硬糖。车轮从桥上的木板碾过,燕子从空中掠过。在那个 日长人静的下午,它们那镰刀似的翅膀裁剪着阳光。她忘不了童年的时光。她的手绢里慢悠悠地飘出一股薄荷糖令人伤感的气味。
他只能静静地呆在她的身边。有一种悲哀是别人所无法分担的。但他知道她并不后悔。尽管他感觉得到她那为痛苦折磨着的身体正和大车的颠簸相抗争。这是一种必须经过一番痛苦才能克服的感情。于是,他又心满意足了。
这条路可真长,没多久就变成丛林里那种似乎永远走不到头的沙土路了。车轮吱吱嘎嘎,他们东倒西歪。马儿喷着有力的鼻息,鼻翼间发出皮革弹响的声音,粉红色的鼻孔挑战似地进发出一种力量。年轻人本想告诉他的妻子,这是到某某地方了,或者告诉她,离某某地方还有多少英里。但他不能,实在是太遥远了。
好了,一旦哭过之后如果需要,就可以这样坐一辈子,她心里这样说。
姑娘坐在那儿,一双眼睛盯着那条路。她对周围的一切漠不关心,并不像丈夫有时候所担心的那样。因为她对现实生活一无所知,过去的生活又是一贫如洗。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必须这样忍受着,挺直腰板永无尽头地在车上坐着之外,她不知道还该做些什么。生活也许只不过是石头、烈日和大风所组成的一个历程。它的色彩像沙土一样单调。因为举行婚礼,她穿了那么多的衣服,又是在一个不熟悉也没特色的地方,她什么都可能相信。
可是有一次,他们经过一棵树桩,树桩上钉着一个罐头盒,盒子里面放着一块石头和一条死蜥蜴。
还有一次,车轮碾过褐色的泥水,飞溅起来的冰凉的水滴吸吮着她那热烘烘的皮肤。
那儿就是佛隆湾,他说。
她怀着一种郑重的感情,觉得她将记住丈夫告诉给她的这一切。
这以后,大车行驶得轻快一些了。风把马肩肿上的汗珠吹到他们的脸上。周围是一股湿皮子以及这一带丛林里面风从树木上揪扯下来的树叶的强烈的气味。在那铺展开来的景色之中,一切的一切都被卷到一起:树枝和树叶,男人和女人,马的鬃毛和缎带般的缰绳。但那首先是风的展现。风收回了它所给予的一切。
“这地方总是刮风吗?”她笑着问。
他的背动了动。这不是那种能够回答的问题。此外,他认识到也接受了这漫漫长路无限的威力。
但她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也许永远也不会认识到。她已经开始恨这风,恨这遥远的距离,恨这漫漫的长路。因为这一切将使她本人的重要性趋于减小。
恰在这时,风纠缠住一根弯曲的树枝,把它刮断,扔向空间。那是一根黑黝黝的、曲里拐弯的于树枝。树皮划了一下姑娘的面颊,把马也吓了一跳。最后有气无力地跌落在他们走过的道路上。
“啊——”姑娘热辣辣地叫了一声,手摸着脸上的伤口,受的惊吓比受的伤还厉害。小伙子则绷紧浑身肌肉,使劲儿勒着马缰。
等他们都心平气静下来,小伙子望着妻子面颊上的伤痕。这是那个瘦小的姑娘的面颊。对于他,这张面孔在那个舞会之夜就开始变得熟悉起来了。这姑娘已经和他举行了婚礼,他为此感到欣慰。
噢,天哪!她不无感激地喘息着,感觉到他的身体是那样结实。
连他们的皮肤都充满了感激之情,而且有一种还不甚习惯的温存。
他们还没怎么亲吻过。
他望着她脸上的颧骨和心甘情愿地向他裸露着的颈上的锁骨。
她望着他的嘴。那相当丰满的、被风吹粗糙了的双后半张着,洁白的牙齿上粘着她面颊上那个小伤口的血。
两个人的心感觉到结合在一起来了。他们相互凝视着,分享着这第一个幸福的时刻。然后,静悄悄地重新坐好,赶着马车继续前进。
在这头一天里,再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搅动他们平静的心绪,中断那逶迤连绵的道路,已及无边无际的灌木丛。直到傍晚,他们的面色开始变得灰暗起来的时候,才来到小伙子开垦的那块林中空地。那是他居住的地方。
现在,他那近乎寒酸的家当完全展现在面前了。狗的吠叫声在清冷与寂静中回响。那声音听起来既有些放肆又有些绝望。
“就是这地方,”小伙子说。就好像必须赶快不动声色地把这桩事应付过去。
“哦,”她微笑着,感情又有所收敛。“这就是你盖的房子?”
啊,天哪!比起菲宾斯家的小棚屋可强不了多少。她心里说。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