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古奇术:神秘学盗墓小说流派开山之作-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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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和尚看重朝歌,本想劝他出家,好接他的衣钵。但通过此事知道,此小庙根本留不住朝歌,便惆怅作别。
朝歌在小和尚的人面风水中看出异兆,原本额面有一恶痣,大大限制了悟性。可自从昨夜雷电劈石后竟然由黑转红,最后彻底消失了。
真是造化万妙,从此小和尚必将聪慧绝伦,似乎天生注定是玄空寺的中兴祖师啊。
于是朝歌便以言与老和尚相慰,此时从大殿中传来小和尚为一香客颂经祈福的唱赞,字清腔远,梵韵了然,竟全没了以前的愚钝昏迟,老和尚心中不由莲花大盛。
朝歌从寺里出来继续往前寻,当登上山头时,又忍不住回首环望那欲掩还露的玄空寺,反覆回味风水妙境,如同一块稀世宝玉把玩不舍,最终深深吸了口气,踏步向前走去。
此片群山势不高、地不广,再加上朝歌术力充沛,胜出普通人脚力许多,不出半天便快要出山了。
立在最后一座山头眺望,斜阳暖照之下,前面一马平川宽荡辽阔,后面群秀化山鸟鸣谷幽。好一副怡人美景。
再往远处看,一片黑压压的密集建筑,想必是一个大县城。天已近晚,走到那个县城也正好找个地方休息了。
朝歌劲步下山而来,眼看就到山脚大路,无意间眼角一瞥,忽然被一座修饰豪阔的老墓惊住了。
看此墓碑文,土中的墓主人姓阎,应该是两百多年前清代的一个地方官。四周山木风水真真假假,假中又真,光看高超手法,的确是一位风水大师的杰作;但从手法的恶毒上看,又不像是位品正意端的大师所为。
因为这座古坟被葬在一真中含空的绝穴上,从山式和石头的布局上,这人故意让这家后一代的人富贵起来,然后渐渐淡去,任何一个普通风水师都会认为这是个中上的好穴。
但在第五代时,就是现在,这家后人中将出一巨恶之人,是绝子绝孙之象。想必这家人定是得罪了这位风水大师,所以出此恶招,设了一个如此阴损的巨毒风水。
但让朝歌最感兴趣的,还是这位大师的隐藏手法,竟似是形势派的嫡传。
第十集 百年之约 第十集 百年之约 第十章 巨毒风水
( 本章字数:8910 更新时间:2009…10…30 12:22:12)
从老墓碑文上的线索看,此墓便是出自山下那个大县城。
朝歌来到县上,先找了家小店住下,第二天便开始设法从本地县志上,调查这家的来历。
因为是清代的事,算不上久远,而且志记颇完整,经过一番查找和打探,终于了解了个大概。
原来这阎姓墓主,是此时县里一大恶霸家的祖坟,而他们的祖宗曾是这里的地方官,虽不是政绩卓著,也算是个不坏不好的小清官。
但他却办了一件出了名的冤案,把当地的一位风水术士误判问斩,罪名是风水师诱奸官宦豪绅之女。
经事后县志记载,诱奸之罪纯属诬告,全是此家官宦豪绅仗势所为。
实情是此豪绅家有一千金,虽算不上娇美,但容貌端庄贤淑,更有内才,不但诗文字画全通,更对易经玄术极有通悟。
一次偶然机会,结识当地颇有名气的风水师梅傲骨,据说此君不但风水造诣独特了得,常打破常规、不拘一格,且擅用障眼法把好风水隐藏起来,以免那些身怀风水术的盗墓贼破墓盗棺。
虽然梅君所帮助的大多是穷人百姓,但当时风水好穴大多被有钱或是名人所占,若盗贼误认为好人家破墓而入,那穷人家的风水祖脉可就断了。
因为梅君为人傲骨,从来不巴结权贵,是个稍有名气的硬君子。
看到这里,朝歌心中起伏,赞叹这位梅君傲骨同时,更被那“擅于隐藏”四字打动,越发肯定梅君与风水形势派的因联了。
还有就是那位千金小姐,与玄空寺的开山祖师的遭遇极为相似,她们又会否是同一个人呢?
正是这身傲骨,深深打动了这位富贵千金,他们常以切磋玄术为名,不露身分暗中来往,而千金小姐的端庄贤淑,和对风水玄术的绝顶悟性,更是渐渐俘获住了梅傲骨,从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定终身,产下一子。
那千金知道家里绝对容不下穷困倔强的梅傲骨,本想把事情说明,然后与梅君远走私奔。
不料此事被豪绅得知大怒,仗势买通高官施压,令位小官微的阎县令就范,一定要严惩胆大妄为的梅傲骨,否则轻则丢官罢职,重则全家难逃一狱。
无奈之下,阎县令委曲求全,把梅傲骨定罪问斩,而那位千金从此不知去向。
据说有人看到玄空寺的主持,与这位失踪的千金小姐极为貌似,但确实与否无人可证。
朝歌忽然心中雪亮,原来那玄空寺的开山祖师,的确大有来历,莫非是与术士有男女情事的当局之人?
可那位风水师当时身陷大狱最后被斩,又是谁做了这个巨毒坟局呢?县志中有关此事的最后一段记载中写到:这风水师尚有一兄弟,带着梅君与千金小姐的幼子从此销声匿迹,不知去向。
朝歌猜测着,很有可能这个兄弟的后人,多年后隐姓埋名,重回此地,设法接近县令后人,最后设此巨毒坟局。
以玄术泄报私仇,正因为如此,犯了风水占士的大忌,从而导致后代凋零,易术逐渐失传。
如果朝歌没猜错的话,这一凋零的术士家族,即便不是他要寻找的形势派传人,也一定互有关系。
但朝歌几乎用尽了所有办法,也没能在全县查出一个梅姓人家。
朝歌也知道,即便真是梅君兄弟或是其后人潜回此地,设了那巨毒风水,当然不能以真姓示人。况且设完局后也不见得再留此地。
朝歌只得另想办法,看能否再寻得一线希望出来。因为,如果连这里都没线索的话,恐怕其他地方就更难找了。
可在寻找线索的这几天下来,线索没找到,却对阎恶霸的罪行极为愤怒。
这阎恶霸与镇官勾结一起欺行霸市也都算了,可偏偏还有另一恶好,因为自己先后娶了几个老婆都没生养,最多生了一个女儿,于是以此为借口,几乎淫遍全镇有些姿色的女人,无论已嫁或是再嫁,都逃不出他的狼爪。
有个别上告的,却因镇官勾结,不了了之,此后不是迁走他乡,便是忍气吞声。更有许多懦弱女子被强行奸污了,既怕声张引来报复,又怕家人就此抬不起头,往往凄苦忍了下来,整座镇子几乎成了阎家为所欲为的淫窟。
而在被害者中,有一对李姓母女最为凄惨。
女儿雪兰原本长得是全镇出了名的漂亮,却被阎恶霸看中强行奸污了,若是一般女子早寻了短见或是屈从,但雪兰却没有。
死是最没用的,她绝不能这样就死了,一是对不起年迈的老母亲,二就算是死,也一定要在死前亲眼看到阎恶霸伏法。
于是她用利刀自毁容貌,带着老母远走他乡,又绝不行讨。原本是何等娇弱的美少女,全靠在建筑工地和煤矿场做苦工赚钱,在保证老母亲生活的同时,一有机会便到省城上告,怎奈人单力薄,次次被挡在门外。
不幸这事被恶霸得知,派爪牙把母女挟持回来,也不杀她,逼迫母女只能在镇上乞讨为生。意思是要全镇的人知道,敢与他阎家作对就是这样的下场。
而全镇上下都在阎恶霸的淫威之下,谁又敢施舍一点米水给这对可怜母女呢?
即便如此,雪兰也没放弃生存之望,无论遭受怎样的屈辱艰难,心里就只那一句:就算死,也要看到阎恶霸伏法!
没人给吃的,她就到垃圾堆里去拣,去饭馆酒店的泔水桶里去淘。
可即便凄惨如此,阎恶霸还是不放过这对母女,常有手下爪牙跟在沿街拣食的雪兰身边,一等雪兰好不容易拣到可吃的残食,立时上前一脚踢飞。
更有恶毒爪牙声称,刚才雪兰拣到的东西是他的,没经过他的允许,即便是垃圾那也算偷。
恶毒爪牙揪起雪兰的头发歹笑着:“我该怎么处罚你呢?”另一爪牙上下盯着雪兰那脆弱的身子,发出一串淫笑:“我倒是有个法子,把她衣服扒光,绑到中心广场上示众,看谁以后还敢偷我们扔的垃圾。”恶毒爪牙看了眼雪兰那张因为毁容而可怕的脸,啐了一口:“我看还是算了,那的生意可全都是咱阎老板的,别再他妈影响市容。”说完,竟然脱下裤子,往刚才踢走的残食上尿了泡尿,邪笑着活像个恶鬼:“给你加加温,现在可以吃了。”然后和同伙们哄笑而去。
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雪兰,再没有一丝力量爬起来去为老母亲拣食了,偎在母亲怀里,从没掉过一次泪的她忽然哭了:“妈……女儿对不起您!都是我太倔强了,这辈子不能尽孝,也只有下辈子了……”凄惨无比悲从中来,凄风苦雨的寒檐之下,母女俩抱头痛哭。
获知此事,愤怒的朝歌决定出手!
他先是选中了阎恶霸开的、全县最大、最豪华的金王大酒店。
金王大酒店的经理张有道可是阎恶霸妹夫,为人阴损狡诈,伴着阎恶霸为虎作伥,做出许多吃人不吐骨头的坏事,更是阎恶霸的最得力参谋,在县城里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平日里谁见到他还不跟见了阎王似的,人称“二阎王”。
可今天当他见到朝歌的时候,却扑通一声跪下。
这倒不是他情愿的,而是因为朝歌暗运金行术,在二阎王的体内如同运起了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已然生生的把二阎王的两个膝盖骨挖断了。
皮肉不见伤口,看着自己因大量内出血,很快肿起来的皮下组织,二阎王恐惧的张大了嘴,却就是喊不出声。
接着,他就听到了朝歌告诉他要做的两件事。
“第一,用你自己那辆最新款的豪华宾士房车,把雪兰母女像接祖宗一样,接到这里最好、最豪华的房间。
“第二,煮两碗红糖小米粥,跪着喂两个虚弱的母女吃下。如果有一点怠慢的地方,我让你生不如死。”而很快,二阎王就已经感受到生不如死的滋味了,刚才那把挖断膝盖骨的冷刃,开始在密布神经系统的全身游走。
真如同把他活剐了一般,杀猪般的嘶嚎从嗓子眼里喷涌而出。
二阎王无暇再想任何营救自己的办法,也不去想眼前这个令人害怕的年轻人,到底什么来路,目前他最急于做的只有两件事:接人!喂粥!
因为他已经清楚的感觉到,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才是名符其实的活阎王!
接着,朝歌步出大堂,在街边小摊上花两毛钱买了一盒火柴,然后走到全县城最繁华的商业街,对中心广场上一个保安问道:“听说,这里沿街两旁的商家店铺,几乎都是阎霸王的?”几乎全城的保安,都隶属于阎霸王私自组成的治安联防大队;名是治安,实际却是一伙流氓地痞组成的阎家打手,有哪个不服,立时造到灭顶之灾。
朝歌这样冷里带刺的问,当然让这只阎家护院狗听着不舒服:“这里每一家全都是!你想怎么着?”朝歌只冷冷的回了句:“谢谢!”然后便划着了第一根火柴,从第一家开始烧了起来。
刚才那个横眉立目的保安惊呆了,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只一根火柴,绝对就只那么小小的一根火柴,竟然不可思议的烧着了那么大一间的高档电器铺。
接着就是第二根火柴,第二个阎家商铺。
一直烧到第五家的时候,这位有点神情恍惚的保安才被看店人拽醒,赶紧给消防队打电话,接着再给县警察局打电话,他一定要让划火柴的小子知道他这样做的后果。
可他很快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回覆:“因为警员不足,无法支援救火行动。”这是怎么了?
平时就跟自家一样的警局,在这关键时刻怎么短路了?
他又哪里知道,早在昨晚朝歌就已经光顾了警察局长家里,接着警局上下都接到局长颤颤抖抖亲下的死命令:“全体警员枪枝上交,放假三天。”所以,这位颇负责任的阎家狗腿,只能同县城的大部分人像看白日烟火一样,看着阎家孽产熊熊燃烧。
在整街熊熊烈火做为背景下,朝歌一头不回的走向了不远处的阎家豪宅。
此时的阎霸王正接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告急电话,他暂时还弄不清发生了什么,但却反覆的听到一个形容||一个冷俊青年,一个像是来自地狱的冷俊青年。
当朝歌刚刚踏入阎霸王豪宅,便有三十柄开山刀、五十把上膛枪对准了他。唯一一个不同的是手里拿着电锯,他就是一身横肉长在了脸上的阎霸王。
“谁敢动他一根毫毛,我阎霸王活劈了他!”正当所有爪牙一愣的时候,阎霸王看着朝歌凶笑着,启动了电锯。
“因为那样就太便宜这小子了。谁用这电锯把这小子的手脚给我活锯下来,老子就给他一百万!”阎霸王的爪牙里向来不缺亡命之徒,当即就有一个手下接过电锯,嘿嘿残笑着向朝歌走来。
“第十。”即便是在嗡嗡的电锯声中,全屋的爪牙们也都清晰的听到了朝歌的这句话。
第十?什么意思?嘿嘿,是不是这小子被吓的有点精神错乱了!拿着电锯的爪牙笑得更加凶残了。
他继续往前走着,可就在迈出第二步的时候,他忽然感觉自己体内被抽走了一根筋,一根支撑一切的筋。
他条件反射的用手去摸背后的脊椎骨,可刚抬起手,便像一滩没骨头的肉一样瘫了下来。
旋转的电锯顺着身体滑落,正巧落在大腿上,顷刻血肉横飞。
当在场的所有爪牙看到这一场景的时候,瞬间意识到刚才那句“第十”是什么涵义了,其实那是在说:“第十根脊骨。第十根将要粉碎的脊椎骨。”“开枪!开枪!给我开枪打死他!”阎霸王在恐怖已极的咆哮着。
可一切都为时过晚,包括他在内,所有人一同感觉到自己的第十根脊椎骨酸酸冷冷的,像是被一把坚硬的铁钳掐住,没人敢妄动,因为他们知道这截骨头的粉碎,比宣判他们死刑还要恐怖。
阎霸王的确够硬,到这时候还没忘了耍横:“谁!谁要是给我把这小子灭了,我……我就给他一千万!”可如果命,或是说一生瘫痪、醒不如死,谁又在乎那一千万呢!虽然他的手下向来不缺少亡命之徒,却绝对缺少救主忠勇之士。
就在阎霸王的话刚落,所有爪牙手中的家伙,都劈哩啪啦的砸落地上。
只有一个想趁乱侥幸图那一千万的,把枪口对准了朝歌,还没扣动扳机,手指骨头一截截的开始碎裂起来。
他太低估朝歌对气场的敏感能力了。他虽然没一万只手、一万个身子,但全场控于掌心的五行之气无不瞬息万里。
朝歌是不会对这些作恶多端的爪牙手下留情的,一直沿着臂骨碎上去,接着是肩胛骨、肋骨、脊椎骨、盆骨、大腿骨、小腿骨、脚骨、指骨……直到全身几百块骨头,逐一脆然有声的碎成粉末。
这些声响,也同时击碎其他在场所有爪牙们的侥幸心。
现在该轮到朝歌主事发话了。
他一眼不眨,冷冷的看着已经浑身发抖的阎霸王:“一分钟之内,你们所有人,谁能弄断这位阎霸王的一根手指或是脚趾,我就饶过他。”话刚说完,几十个爪牙便像恶鬼似的捡起刀直扑阎霸王,却又听到朝歌的冷冷声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