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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hp同人)地狱,没有天使 作者:侃侃千湄(晋江vip2012-11-10完结)-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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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得我好像是个变态。
    其实他们误会我了。
    虚无之地的环境极其恶劣,不时还有罡风生出,寻常人等一碰就灰飞烟灭,就算是神也不大受得了,四哥不许我住那儿,回回都撵我走,我只能寻了这么一个借口,好三不五时溜过去看他。
    那个时候,我是从没想过离开四哥的。当然也就压根没想过自己会去人界。
    人类倒是见过,而且不少,不过都是死了的。只有死人才能脱离时间之河,到左岸的魔界来。
    入口便在冥河南端的轮回之地,在人界它有个简短点的名字,叫地狱,我的三哥那喀索斯统辖着那里。
    轮回之地的规矩是我那素未谋面的父亲许久前定下的,说:不管是谁,必须在里面把生前的孽报还清了才可以放行。
    我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父亲这规矩定得十分公平。
    至于这孽报怎么个还法,命薄上都记着。那种小册子每个人都有两本,一本记着上辈子做过的所有事,它决定了此人得在轮回之地待多久、有多少债得还;另一本则记着下辈子将经历的事,是富是贫、是贵是贱,上面都写得一清二楚。
    ——等亡魂们把生前的债务偿清,就可以选择新生了:是回到人界重新开始,或是留下来成为魔族的一员,都行。
    不过生前的记忆得全部忘记。
    彼时我常在三哥处厮混,那场面是见过的。看门的幽鬼把轮回之地的大门打开,管事的上去唱名,被折腾够了的亡魂们就分成两列飘出来:左边那列将留在魔界,右边那列则等着被送回人界。
    ——通常情况下,想回人界的会占大多数。
    也难怪,这些人刚还完债,才被放出来,对魔界的印象还停留在水深火热的轮回之地,捎带的,对改行当魔族的前景便难免悲观了些;
    加之,三哥又放任下面的人忽悠他们,说留下来估计还得遭罪,回去的话则可以把生前的记忆带走,于是大家都战战兢兢,一溜顺儿地飘到大门右边,预备带着记忆重新做人。
    然而结局是,一边一记天雷劈下去,前尘往事全部被劈成过眼云烟,三哥做这事的时候从不手软。
    我看不过去:“你怎么连死人也骗?死人也有知情权的。”
    要知道做魔族比做人类有前途多了,单寿命的长度就不是人类可以比的,三哥这是赤|裸裸的误导,我表示强烈抗议。
    结果他挑起眉毛就来睨我,说:“到时候魔界人口过剩,你负责去管?”
    一句话把游手好闲,大小巨细从没管过一件的我说得哑口无言。
    然而偶尔还是会忍不住手痒,从他雷下救一两拨出来。
    三哥卖我面子,睁只眼闭只眼没管,只在事发之后叫我拿劳力去跟他换。
    他说,每救一个我得替他批十年的命薄。
    死到魔界来的人类不要太多,每期从轮回之地放出来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每个人两本命薄,批十年,这工作量,光算算我都头昏。
    然而我还是应了。神应当有神的慈悲。
    而且人类的命盘五花八门,读起来肯定很有意思的。
    于是三哥就清闲了。而我三百岁以前的日子,有一小半都耗在了他的极乐殿里。倒也不会孤单,三哥总在一旁的,一如既往地逮着机会就来戏弄我。
    我却只晓得埋头苦干,全然不知自己一早就中了圈套。
    还是后来有一回,四哥发现我去他那时精力不济,瞌睡不断,问起来,才晓得我做了这笔不划算的买卖。
    彼时我年岁小,不懂事,被四哥教训得回过味来,我方才追悔莫及。
    恰逢三百岁那年,大哥和二哥给我添了个小侄儿,起名伊利丹,白白嫩嫩的十分漂亮,一双琥珀眼极有灵气,小指长的龙尾巴轻轻一甩,就划出道闪电来。我喜欢得紧,便自告奋勇要将他接到身边来养。因我是家里唯一的女性,二哥考虑再三,允了。打那以后,小伊利丹的吃喝拉撒就成了我的头等大事,三哥这边的闲事便管得少了。
    再后来,我大部分时间都费在了人界,轮回之地也很少去了。
    几年前倒是又救了一个人,那女人名叫梅洛普·冈特,会说蛇语,很对本体是羽蛇的我的胃口,她对她丈夫的爱情偏执到了一种病态的程度,这点也很对我胃口。适逢我刚回魔界,没来得及卷铺盖找地方睡觉,被三哥揣着她的命薄拦上门来,梅洛普运气很好。
    以为能带着记忆重新开始,梅洛普毫不犹豫地选择回到人界,我猜测她是想跟那个叫汤姆·里德尔的负心汉再来一次。傻女人,被诓了都不知道。
    三哥给我看她生前的命薄,又明确表示,他将在某年某月某个良辰吉日劈下那道抹杀记忆的天雷。
    我不得不在最后一刻赶到。
    三哥那天的心情似乎很好,雷劈得比以往利索,轰隆隆的闪亮半边天,把一干听到消息跟过来拜会我的魔族吓得翅膀都收了起来。
    我恭维三哥宝刀未老,还是那么英明神武。他对我的恭维不予置评,调头往极乐殿去,扔下一句:办完事赶紧给我进来。
    管事的魔族早就候在一旁,这时候纷纷上前,领着那两列亡魂走了。梅洛普平白比别人多了次选择的机会,对我很是感激。
    我把同三哥讨价还价的结果说与她听:“你如果不改初衷要回人界,就必须放弃对你丈夫的记忆。留下的话则不用。但是你丈夫死后不一定会来这儿,所以你很可能得守着那些记忆再一次孤独终老。你好好考虑一下,再给我答复。”
    梅洛普表现很忐忑。这女人生前唯一一次有勇气自作主张,就是用一碗叫迷情剂的汤水拐得她丈夫跟她私奔。
    可怜的小家伙。
    她没有让我失望,十秒之后她答复我,她要留下。
    自六百岁起我便不常待在魔界了,这边没什么固定的居所,梅洛普不方便被我带着,我将她安置在了大哥的魔都。
    而我则留在了极乐殿,我有十年的命薄得批。
    梅洛普走前,我曾问她,在人界可有什么心愿未了。
    她提到了她的儿子,说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希望我有机会能照看着一点。
    我便顺手翻了翻那孩子的命薄。
    名字挺好找,同他父亲的一样,也叫汤姆·里德尔。翻完之后,我不胜唏嘘。
    天煞孤星说的大约就是这种人,我很佩服那孩子毁灭全人类的执着。只是,原本我以为他死后起码得在轮回之地熬上千八百年,末了,却没在他命薄上找到结局。
    ——那册子到后面模糊成一片,能看清的最后一段竟写着,他做到了不死。
    不死……连神都做不到,区区一个人类凭什么?
    这事还有点意思,定不能给三哥知道。那喀索斯,他可是个控制欲极强的神,人类的命盘起了变数,他这司命的还不得横加干涉?
    我打定主意瞒下此事,将汤姆·里德尔那本小册子塞进批过的那一沓,预备下回去人界的时候探探究竟……
    这一天很快就到了,十年期限还未满,趁三哥外出我留了张条子,端端正正地摆到他案上,说欠的债回来再补,便撤了。




☆、第 145 章

    作者有话要说:一鞠躬,感谢【紫冰月】和【轩辕伶】的手榴弹;还有以前给我扔过地雷的朋友们。
    二鞠躬,感谢至今仍在支持着我的鲛人们。
    三鞠躬,万分愧对大家!这段时间太忙了,这文本来快完结了的,但我实在挤不出时间来码,昨天抽了点空出来打开文档,突然发现不码字太久,找不到当初的感觉了,很多细节也忘记了,回头又把全文通读了两遍,才惴惴地开始动笔。熬了一宿码出来一章,也不晓得和以前的感觉有没有差,要是有甚么地方不对的,烦请留言告知,我真怕我奔上岔道,就一去不回头了……
    通往人界的出口位于四哥掌管的虚无之地;从极乐殿过去,需先穿过整个魔界。时值深冬,冷风冻得御风北行的我翅膀直哆嗦;经过魔都时,在大哥的偏殿里歇了半日,才缓过点劲来。
    父亲在年前回来了,现正在魔都以北、由龙族守护的魔晶山峰顶闭关。——那地方是魔界精气最盛之所,过去,每逢我有鼻涕咳嗽之类,四哥都会把我关进去调养,这次父亲带了母亲弱得只剩点儿苗苗的神魂上去,封山前曾吩咐我们;若非有重大事故,他谁也不见。我便只在山脚拜了一拜,没敢上去打扰。
    父亲怕也是不愿见我的,当初,正是为了生下我这个祸害,他心爱的女子才会亏耗殆尽,永远地合上眼。——神怎么会死呢?他怎样也不能接受母亲的逝去,天上地下的寻她,最后更将魔界的事宜尽数交给了我的兄长们,孤身去了人界。
    所以,我打从出生起,便没有见过这个父亲的。
    直到第一次遇见他,我已经九千岁了。那还是上一回去人界的时候,凑巧我去的是古代,地理位置在东方,植被茂密,大约是座供人围猎的山林。——我会这么猜测,因为我将将着陆就给人当成了猎物,照面一箭射过来,我心窝子挨了个正着。
    那个年代,是个人才辈出的年代,有本事“伤”得了我这个魔神的,必定是个长了三头六臂的神人,当时,我是这么唏嘘的。
    那神人打马过来时,后面浩浩荡荡跟着一队扈从,没长三头六臂,但气宇轩昂,眉目英挺,与胸口插着柄铁箭、干坐着的我互瞪眼半晌,随即,就在马上蹙起一双眉来——
    他说:“小五,你怎么从家里出来了?”
    开口就是魔族的语言。他认得我,我十分惊讶。感觉他气泽有些熟悉,我就起身辨了一下——
    咳咳……这一辨可不得了。
    天上地下的神,气泽那么博大深厚的,除了我那外出寻妻、阔别了九千年的亲亲父亲,只怕再找不出第二个了。
    唔,我同我父亲就这么遇见的。
    十几年后我听说,母亲当初,神魂不知怎的飘到了人界去,这九千年里与父亲错过了许多次,我到时,正是他俩堪堪相遇不久,也是在那个时候,父亲的这段漫长的寻妻之路,才终于功德圆满的;
    不过,母亲不记得他也不记得我们了,她一心一意在人界混迹,乐得不思归蜀,又因她神魂还虚弱得很,经不起跨界折腾,要是贸然带回魔界去,只怕又要昏睡上千八百年,才能醒,父亲当时很是头疼。
    这些事那会儿我并不知道,只觉得,他那副青年皇帝的形容,化得还挺俊俏的么……
    我因是头一回见到他真人,心情十分之激动,一时间便没能言语,却见他挥退扈从跃下马来,居高临下地将我打量了许久,跟着,眉就蹙得益发深切了——
    他说:“小五,这是你的肉身么?怎么才这点大小?”
    活了九千年,身高却还不及他腰的我,更加不能言语。
    唔,千言万语又该从何说起呢?
    说:你的妻,耗尽了精气、拿命才换来的小女,却永永远远也长不大?
    ——这件事要是给眼里心里只有老婆的他知道,只怕会怒得引个雷来,直接劈死掉我这不争气的。
    当是时,父亲等着我回话。我认真地考虑了一下。
    然后我就果断地撤了。
    年前他回到魔界,举凡有些资历的俱数前去朝拜,我躲在三哥的极乐殿,没敢露面,也不晓得,我那几个兄长是怎么替我圆的……
    话说回来,长不大这件事,我自己也消化了很多年的,就算到了今天,也感觉如鲠在喉。年少的时候哥哥们将我瞒得很好,那些年眼见与我常混在一处的魔族们一个个迈进少年时期、青年时期,结婚生子,直至寿终正寝,我却始终只有一副小娃娃的模样,只因三哥一句:“你一个神女,做什么和普通人比较。”便不曾对自己的与众不同起过半点疑心;
    为让我不再端着张沮丧的脸在他面前晃荡,三哥还拿我那几个兄长作比,说,他们都是这样过来的——
    “阿萨斯那只小凤凰在你这年纪也才刚能化成人形,你比他出息多了。”
    拿这话诓我的时候他已经万儿八千岁,老不要脸,彼时还很天真的我信了,为自己竟赛过了四哥这个战神,还沾沾自喜了好久。
    然而我是多么渴望快点长大,长大了才能嫁给四哥的,我爱慕四哥已经很久很久了。
    便是这样的一个念头,如今看来是既可笑又不切实际,曾经,它却被我奉为毕生的理想。揣着它,我浑浑噩噩地过了六百多年,直到有一天,忽然发现,就连小侄儿伊利丹也已高过我两个头,才恍若当头棒喝般猛然惊醒。
    伊利丹,他是我带在身边养大的,从他出生的第三十周天起,到他化成人形,叫我第一声“姑姑”,其间种种我都能如数家珍,我本来以为,男孩儿长得是要快一些,可那天他在偏殿里同一婢女的一问一答,却证实了我这想法,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
    “提莉亚,你侍奉姑姑最久,他们也说你是最有可能修成神的,你说,我姑姑为什么一直只那么高呢?”
    白乎乎的小胖手已长得修长匀称,他在胸前比了一比,拧着双秀气的眉毛问那婢女,看上去十分为我忧愁;
    提莉亚显见比他还要忧愁,白了脸,手指竖抵嘴唇:“嘘——!我的小祖宗,这事可不能乱说的!”
    她那欲语还休的样子,深深勾起了凑巧路过的我的好奇;见伊利丹叉起双手摆出副魔神的威严来,她嗫嚅再三,遂极小声地耳语:“安吉拉大人……是长不大的。她自己不知道,您可千万别在她面前说起啊……”
    我耳力向来很好,在殿外听见,如蒙五雷轰顶。
    原来啊原来,老天给我开了个巨大的笑话,我那偷揣了六百年的念想,只是一场黄粱美梦而已。终归,这个梦醒了,心如死灰的我将自己关进房内,抱着酒壶大醉一场。
    半醉半醒间,外面起了嘈杂,我被吵得没了饮酒的兴致,将酒壶一撂,迷迷噔噔摸出寝殿,遂看见了我的三哥那喀索斯。
    印象里,我还从没见过三哥那么生气的样子,就连小时不懂事,将他的宝贝水仙园捣了个稀烂,他也只是笑笑,罚我多批了二十年的命薄罢了。直至那日,看见他指着一众瑟瑟跪伏在地的魔族喝问是谁多的嘴时,我才晓得,我这个三哥,并不是平常看来的那样亲切和顺的。
    我出去前三哥没能问出结果,我那婢女提莉亚,虽然出身狐族,长得妖媚柔弱,却是个有骨气的——无论怎么拷问,她咬死不认,那些平日里替我端茶倒水扫园子的,便跟着她倒了霉。三哥动了刑法,我才出殿外便被浓重的腥味熏得几欲呕出来,他听见了动静,转头,目色仍带着清寒,却伸手过来拽我:“你出来做什么,进去。”
    我虽然醉酒,但法力还在,使了个闪术避开他手,指着跪地上血肉模糊却不敢呻吟出声的一干人等,说:“小的们跟了我大几百年,你要把他们打进你轮回之地的畜生道,我是不会答应的。而且那件事我迟早会知道,我还得谢谢那个‘多嘴’的,不然,你们又打算瞒我到什么时候?再六百年吗?”
    说这话时我刚豪饮了三天三宿,脸色不大好,口气也不大好,三哥僵在那里,眸子黯了黯,艰难地问道:“小五,你是在怪我么?”
    我被他问得愣住。
    遂想起来,一直以来与我最亲近的是他,瞒得我最狠的也是他。
    可我又怎么会怪他呢?如果没有他劳心劳神编来那些的谎话,又哪来我那逍遥无忧的前六百年?——这席话我没来得及说,血泊里突然爬了个血人出来。三两下跪行到我脚下,一抬头,却是提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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