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3-美丽的英语-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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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位可爱的伊拉克新闻部长萨哈夫(Mohammed Saeed al…Sahaf )在美军开进巴格达城的时候还在对记者们侃侃而谈:
There are no American infidels in Baghdad。 Never!
(在巴格达没有美国异教徒,永远也不会有!)
当新闻中心被炸以后,他还对记者说,No; I am not scared; and neither should you be! Be assured。 Baghdad is safe; protected。
(我一点儿也不害怕,你们也不用害怕!请放心,巴格达是安全的,固若金汤。)
我偶尔也看看NBA明星赛,看看队员输球后,气急败坏的教练怎么在场地边顿足捶胸,甚至破口大骂。这时你会听到最地道的英语。我也会浏览国外最新的网络小说,看看那些网络写家们又制造出来什么新的“cool things”。
当然,网络还是学习的课堂,在那里你能找到想学的一切,它就像一个包罗万象的天地。我已经说了这么多有关English Online的事,实际上我要是再说下去,还会说得更多。有时候,我也收听在线英语广播,这是提高听力的好办法,我还下载了一些文件,比如VOA (Voice of America)Standard English,只要打开这个文件,很有魅力的美国英语就回响在我的周围。我喜欢它陪伴着我,虽然有些话题让人厌倦,比如有关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谎言没完没了,还有萨达姆·侯赛因的神秘失踪等等,但那却是世界的一种声音。
我也搜索一些英文的自然科学网站,看看马雅文化消失之谜,火星上到底有没有水,冥王星之外还有没有行星……还有世界上天文、地理、生物、医学、考古、科学探险的最新消息。
English Online,对我们就像一个百科全书式的、随叫随到的老师和朋友。
第三部分:我们的金钥匙英语原著的魅力(1)
The Fascination of English Original
英语原著的魅力
像很多人一样,我最初学习英语时曾想,什么时候我才能读一本厚厚的原文书呢?那时候我还不太敢想将来能不能翻译一本厚厚的英文原著,我知道这需要时间,更需要丰富的阅历。可我还是迫不及待地想读一本英文原文的书。第一本是朋友N送给我的旧书,是英国的长篇小说The Moonstone (《月亮宝石》)。我翻着词典,很费力地读,常常就读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好像刚刚学完大学的第三册英语课本,其实我并不知道,学习外语,要达到能阅读原著的路程有多长。我曾认为学习英语就是从26个字母、48个音标学起,然后朗读、书写,然后再听,再说。那时的我不知天高地厚,头脑中终日燃烧着不灭的学习激情,只想努力再努力。可是我学习的过程就像一条小路,曲曲弯弯,又坎坷又泥泞,我就是自己的探路人,一直跌跌撞撞往前走。
我用仅有的一本《英汉小词典》来帮助阅读The Moonstone,我学的短语太少了,所以总是把短语拆成单个的词来理解句子。每天晚上我都试着翻译一段小说,几个月后,重读那些“翻译”出来的字迹,我却不能把那个故事表述得清楚顺畅,很多地方都是驴唇不对马嘴,我甚至把史密斯的帽子给约翰戴上了。
于是,我不得不从头开始,一边又一遍地反复阅读,不知道读了多少遍,才把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弄明白。The Moonstone是英国作家William Wilkie Collins(威廉·威尔基·柯林斯)的一部侦探小说,讲的是围绕着“月亮宝石”这颗举世无双的宝石展开的曲折离奇、惊险残酷的斗争。据说,这颗宝石原来戴在古代印度月亮神的额头上,是黄色的,因此叫月亮宝石。在公元十一世纪以前,月亮宝石一直在印度的神庙里,与月亮神一起,世世代代受到人们的膜拜。可是,公元十一世纪,阿拉伯人入侵印度,从此,月亮宝石开始了长达几个世纪的劫难,它几经转手,最后落到了入侵印度的英国军队的一名军官手里……
读了The Moonstone,我觉得,要学好一门外语,除了丰富的词汇,牢固的语法知识,还要进行大量的阅读,读尽可能多的英文材料。那时候我的另一位朋友H曾说,我们学英语没有英语环境,怎么学得好啊?我说,正是因为没有英语环境,才需要下苦功夫学习,通过大量的阅读弥补自己的不足,也就是说,通过阅读来替代没有语言环境的缺憾。
当然,学外语光有语言知识是不够的,也是不全面的,除了自己的母语功底要打好,还离不开广博的知识,同时还要训练自己的综合想象能力,写作能力也是重要的。说到底,外语就是一种工具,这种工具被用来传达某种信息、知识、思想、情感……学习外语还要有表达的欲望,再就是大量的阅读,阅读英语的书籍、报刊、文献、书信等等,积累丰厚的知识,触类旁通,只有这样,才能在拿起一本英语书的时候,有一种阅读的快乐。
经过几年的学习,我的英语有了进步。那一年的冬天,我住进医院,朋友N给我送去一本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The Great Expectation (《远大前程》),那是一个简写本。在病床上的日子很难熬,可是有了那本书,我好像感受到了冬天的阳光。借助一本英汉小词典,我发现自己居然能顺畅地读这本书了!
后来我的床头又放了好几本英文书,有简写本的Jane Eyre (《简·爱》),有Silas Marner (《织工马南传》),还有影印本的Anthology of American Short Stories(《美国短篇小说选》),等等。这些书让我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进入小说中的世界,和那些人物一起快乐,一起痛苦,一起流泪……
在Jane Eyre这本书里,最让我感动的一段是简·爱与罗切斯特分别了几年之后,有一天她突然听到了远方罗切斯特的呼唤……
All the house was still; for I believe all except St。 John and myself had now gone to rest。 The one candle was burnt out; the room was full of moonlight。 My heart beat fast and thick; I heard its movement。 Suddenly it stood still to an inexpressible feeling that ran through it。 The feeling was not like an electric shock; but it was as sharp and as strange。 It acted on my senses: eye and ear waited while the flesh trembled on my bones。
(整个屋子里静悄悄的,因为我知道,我和圣约翰都已经休息,除此以外,屋子里没有别的人。蜡烛已经燃尽,房间里洒满了月光。我的心跳得很快,很激烈,我听得到它的跳动。突然,它停住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蓦地涌上心头,它不像电击,它是撕裂般的,我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它刺激了我的感官:我的眼睛和耳朵在等待,可是我的全身,直至我的骨头都在颤抖。)
第三部分:我们的金钥匙英语原著的魅力(2)
What have you heard? What do you see? asked St。 John。
I saw nothing; but I heard a voice somewhere cry:
It did not seem to be in the room; nor in the house; nor in the garden。 It did not e out of the air; nor from under the earth; nor from overhead。 I heard it; and it was the voice of a human being—a known; loved; well…remembered voice – that of Edward Rochester; and it spoke in pain; wildly and urgently。
I am ing! I cried。 Wait for me! Oh; I will e!
The distant hills echoed my cry; but all was lonely。
(你听见了什么?你看见了什么?圣约翰问。
我什么也没有看见,可是我真的听到什么地方有一个声音在呼唤。
这个呼唤好像不是从房间里来的,不是从屋子里,也不是从花园里来的。它不是来自空中,不是来自地下,也不是来自天顶。我听见了,它是一个人的声音,一个我熟悉的、爱着的、记得清清楚楚的人的声音,那是爱德华·罗切斯特的声音,他在痛苦地诉说,声嘶力竭,迫不及待。
我来了!我呼喊着。等着我!我会来的!
只有远山回应着我的呼喊,那么孤单,那么凄凉。)
我被原文感动了,仿佛听见了十九世纪的回响,那是一个英国女人的呼唤,我并不觉得陌生,我听懂了她发自心灵的呼喊。
后来,我读的书越来越多,阅读英文原著成了我的爱好。时间长了,我发现理解力就自然提高了。开始的时候,我只能读简写本和注释本,那样的书因为有编者的加工,很多难句和长句变成了容易理解的短句,或者很多地方进行了删改,长篇小说变短了,很多关系到时代背景或者文化背景的地方也都加了注释。但是,读简写本和注释本是必要的,它既能为以后读真正的原著打下基础,又让英文理解力还不够的人增强阅读能力。不过,这种阅读还是学习的阅读,也就是为了学英文而阅读的,它与欣赏和翻译英文原著还有很大的距离,但这又是迈向欣赏和翻译阶段的基础。
文学作品包容和涵盖的社会生活面非常广阔,比如英国作家E。 M。 Foster的A Passage to India (《印度之行》),丹麦女作家丹尼森的Out of Africa (《走出非洲》)。在这样的作品里,有很多地方涉及宗教、历史、民族传统等复杂的背景和现实,这是大多数自学英语的人感到最困难的。读这样的作品,是一种新的挑战。为此,我曾经用专门的时间阅读历史,特别是世界史,并且读了多卷本的《世界文明史》,《科学技术史》、《天文学史》、《西方哲学史》,还有《古希腊神话和传说》、《圣经》、《音乐的故事》、《文明的溪流》、《基督教的诞生》等等。
我读Bible(《圣经》)是因为在很多英文经典文学作品里,经常提到圣经故事和故事里的人物,比如,西方人的姓氏有很多,可名字却总是那么有限的几个,像David (大卫)、William(威廉)、John(约翰)、Lawrence(劳伦斯)、Katherine(凯瑟琳)、Jane(珍妮)、Peter(彼得)、Martin(马丁)、Abraham(亚伯拉罕)、Richard(理查德),读了《圣经》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西方人取名大多用《圣经》里的人物的名字,难怪他们的人名这么少呢。
又经过了多年的努力,我终于可以阅读英文原著了。
有一年,我读了一本英文原著,是美国作家Carol Gino著的Rusty — A True Story (《露丝蒂——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身患严重癫痫病的护士露丝蒂,在同事卡罗尔的帮助下顽强战胜疾病的感人故事。露丝蒂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里,从小受到不公正的对待,长大后,由于她患有阵发性癫痫,受到别人的虐待,多次被送进条件极为恶劣的疯人院(nut house),与真正的精神病人和变态狂关在一起,身心受到摧残。后来,她通过努力,来到一家专门照顾孤寡老人的护理院担任了助理护士的工作,她以自己的勤奋、耐心和对病人无微不至的关爱赢得了同事——护士卡罗尔的关心和爱护,卡罗尔在露丝蒂生病时把她接回自己家里,对她精心照料,终于使她最终战胜疾病,回归美好的生活。
第三部分:我们的金钥匙英语原著的魅力(3)
下面这一段是卡罗尔第一次见到露丝蒂时的印象。
A girl dressed in a green nursing assistant’s uniform stepped out from one of the rooms in front of me。 Something in her stance let me know she was the one the nurse been calling。 Rusty。 She was attractive with blonde; short hair; which fell in place perfectly。 I figured she must about twenty。 Her uniform was immaculate; obviously pressed carefully; and her white shoes were not only polished but buffed to a high shine。 She was thin; her arms muscular; not in a way a man’s were but as though she had worked hard。 She wore her watch low on her wrist on a thick leather band; the face turned in。 She began to walk quickly towards what was now a real motion。
(一个穿着绿色助理护士制服的女孩从我面前的一个房间里走出来,从她急匆匆的姿态中我知道,值班护士叫的就是她——露丝蒂。她长得很迷人,金发碧眼,短发很得体地披在脑后。我猜想她大约二十岁。她的制服洁净无暇,显然熨得很仔细,而她的白皮鞋不仅打光了,而且擦得铮亮。她身材苗条,可是胳膊上肌肉却很结实,虽不是像男人那样肌肉发达,但是看得出她很下力地干过活儿。她的手表低低地戴在手腕上,表带是很厚的皮带,表盘在手腕的内侧。她开始飞快地向那个现在乱作一团的地方走去。)
这就是露丝蒂。作者几句简洁朴实的话语,就把露丝蒂的形象呈献给读者了。她年轻美丽,有金色的头发;她制服洁净挺括,连白色的皮鞋也擦得铮亮;连她戴的手表也交代了,很厚的皮质表带说明她不富有……英语的表现力让我感叹,以前我总以为汉语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很有优势,可是读了Rusty,我觉得我的英语视野太狭窄了,英语在表现力方面有它很独特的地方。下面这一段里,有一些用法是我以前不了解的,特别是几个并列的短语,给了我很深的印象。
The only constant in my life for all the years was nursing。 No matter how harrowing and painful my regular life was; as soon as I walked on to a hospital floor dressed in white uniform; I felt like Cinderella at the ball。 It was the one place I could be totally me。 The place I could be as smart; as kind; as giving; and as real as I was capable of being。 My patients and I had an understanding past words; we needed each other; we healed each other; and neither of us judged the other。 There was no mask; no pretence; we were just human beings who because of circumstances had to learn to trust each other and so were allowed to really touch each other。 And I had gotten used to that kind of closeness。 Regular relationships pared to those special ones were like to trying to talk to someone through a glass barrier and trying to touch through a wire mesh divider。
(在这些年里,我生活中唯一不变的只有做护理。不论我平常的生活多么可怕、多么痛苦,只要走进护理院,穿上白色的护士服,我立刻就觉得自己是舞池中的灰姑娘。只有在这里我才是完整的。只有在这里我才能轻松,亲切,尽我所能照顾病人。我和我的病人之间有一种相互理解的语言,我们互相需要,我们互相治愈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