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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1442-红楼十二层-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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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先生在20世纪初,标题《红楼梦》时,不采“爱情小说”一词,而另标“人情小说”一目。先生的眼光思力极为高远深厚,所以他的标目是意味深长之至。要讲《红楼梦》,必应首先记清认明此一要义。但本篇暂时抛开高层次的“情”,而专来谈一谈“男女之情”。    
    雪芹是清代乾隆初期的人,即今所谓18世纪前半时期乃是他的主要生活年代,那时候我们中国人对“爱情”问题还远远不像现时人的通行看法,也没有受到西方的影响。在他的心目中,男女爱情实是人类之情的一小部分,你看他如何写史湘云?她的一大特点就是“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儿女私情,正是今之所谓男女恋情了——但他下了一个“私”字的“评语”。显然,与“私情”相为对峙的,还应有一个“公情”吧?此“公情”,即我上文所说的广义的崇高博大的爱人重人为人(不是为己自私)的“人际关系”之情。但他又在写秦可卿时说“情天情海幻情身”,意思是说:在这有情的宇宙中所生的人,天然就是深于感情的——这儿至少有一种人是“情的化身”。    
    所以,雪芹这部书中写的,他自己早已规定了的,绝不是什么帝王将相、圣哲贤人、忠臣义士等等“传统歌颂人物”,而是一群新近投胎落世的“情痴情种”。    
    但雪芹实际上很难空泛地写那崇高博大的情,他仍然需要假借男女之情的真相与实质来抒写他自己的见解、感受、悲慨、怜惜、同情、喜慰……百种千般的精神世界中之光暗与潮汐、脉搏与节拍。他并不“为故事而故事”,为“情节动人”而编造什么俗套模式。    
    如拿小红(本名红玉)与贾芸的“情事”作例,就能说明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却是今日读者未必全部理解的了。    
    贾芸与小红,在雪芹笔下都是出色的人材,也是书中大关目上的一对极为重要的人物。贾芸在他本族中是个可爱可敬的最有出息的子弟,家境不好,早年丧父无力结婚,单身侍奉母亲,能够体贴母亲,是个孝子——他舅舅卜世仁(不是人)的为人行事,不让母亲知道,怕她听了生气。办事精明能干,口齿言词都很好,心性聪慧,外貌也生得俊秀(因此宝玉都说他“倒像我的儿子”,并真的认为“义子”)。小红呢?和他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也是一个在不得意中无从展才的出色人物。生得细巧干净俏丽,口齿明快爽利,当差做事精能过人,连凤姐那样高标准审材用人的“专家”,只一见了她,临时抓派了一点儿家常琐事,立刻大加赏识,就要向宝玉讨来,收归手下。一切可想而知了!可她在怡红院,宝玉贴身的大丫鬟们个个才貌非凡,而且都很“厉害”,岂容她接近宝玉,为小主人做亲近的差使?只因刚刚有幸为宝玉斟了一杯茶,就大遭盘诘奚落,于是心灰意懒,每日恹恹如病,意志不舒。


第一部分第二层 《红楼》本旨(5)

    事有凑巧,却值贾芸要来看望宝玉,无意中与小红有了一面之缘,并且获得几句交谈的幸运。那贾芸一见一闻,早已认识到这是一位出众的少女。    
    我们自古说书唱戏,流传着一句话,叫作“一见钟情”。对这句话,有人不以为然,有人专门爱用。那写《红楼》的雪芹,对此又是如何评议的呢?    
    这事很复杂,不是一个简单的“是、非”“好、坏”的“分类法”所能解说解决的。如今请听我一讲——    
    世上的一见钟情,自然不能说是绝无仅有,但够得上这四个字本义的,确实并不是太多。认真考核时,那“一见钟情”是假相居多。雪芹的书里对此持怀疑或笑话的态度。因为,一个女的,一旦只要见了一个“清俊男子”,便立刻想起她的“终身大事”,难道这不可笑?那个“一见钟情”的内核质素是个真实的牢靠的“情”吗?只怕未必。细一追究,问题就很多了。    
    又不要忘记了历史的实际,造成那种非真的一见钟情的原由却又是“可以理解”的——那时候,妇女是封闭式的生活,闷在深闺,不得外出,更不许见外姓陌生的男性,莫说“两性社交活动”是那时人所梦也梦不到的“奇谈”,就连“一面之缘”也极难得或有。然而正是在此情形之下,适龄的男女幸获一个觌面相逢的相会,自然远比现代“开明进化世界”的人容易留下“深刻印象”——并由此而引发到“钟情”的事态上去。所以,今天的男女“司空见惯”的这个“见”,在“红楼时代”确实是个重要无比的“钟情条件”。    
    事情正是这样:贾芸来到荣府书房等候传达,想进园去看宝玉,正好此时小红出来找茗烟——于是乎形成了二人的“一见”。这“一见”可不得了,贾芸自然为这个不寻常的小丫头的风度引起了注意。至于小红,要讲公平话,她原非什么“淫邪”之辈,起先一闻男声,本就要“回避”(赶紧躲开)的,后知是本族当家子的子弟(侄辈子),这才肯向前搭话。话是体贴贾芸,不愿让他白耗时力傻等着,这儿并没有什么“情”之可言。    
    然而,你看雪芹的书,那就传神入妙得未曾有!他怎么写小红的“表现”?他那一支奇笔写道是——    
    (红玉,即小红)方知是本家的爷们,便不似先前那等回避了,下死眼把贾芸盯了两眼……    
    雪芹的笔,遣词用字,已是入木三分,一句话中蕴涵着无限的心态之奥秘。但到此为止,仍然不能说小红就已然是“一见钟情”,只不过是初次有所留心罢了。    
    以后的事情,也不是“直线发展”“一望到底”的。小红在怡红院难获一个如意的机遇,反遭场恶气,这才曲曲折折的忽然转念到那日书房中偶遇之人。然后经历了遗帕传帕、入园种树、守护宝玉(遭马道婆巫术祸害几死),层层递进,他二人的“情”这才真正暗暗地建立起来。    
    这种情况,你说它就是“一见钟情”,就显得太简单化太肤浅了;而如若说它绝对不是,也似乎过于粗陋——这正就是雪芹在距二百数十年前竟然能够把男女之间的情写到如彼其高超精彩的一个佳例。须知,雪芹在写书的一开头,就把那种“套头”“模式”的“一见钟情”明言反对了。    
    要想知道一下雪芹原书与现行的高鹗伪续本是如何地悬殊迥异,只看小红贾芸这一段情缘故事也可以显示清晰。原来,贾环自幼受他生母赵姨娘的“教养”,对凤姐与宝玉二人恨之入骨,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马道婆那一场事故,已见端倪,但还不是他本人的毒计(那时还小);等他长大了,先诬陷宝玉“强奸母婢”,激怒了贾政,只差一些微就把宝玉打死了;再到后来,就干脆勾结荣府的外仇内敌一起谋害凤姐、宝玉,以致这叔嫂二人一齐落难入狱。此时,芸、红二人已经婚配,通过醉金刚倪二的义侠之助,买通狱吏,前去探慰搭救,他夫妻二人是深深感念和怜悯他们的旧日恩人的屈枉和悲惨的。这些后话,其实雪芹早在第八回就设下伏笔了——那宝玉住的屋子为什么叫作“绛芸轩”?你是聪明人,你稍稍运思,就恍然大悟:那轩名二字,正是“红”(绛即红之同义字,而且古音亦同)和“芸”的“结合”呢!    
    其实,雪芹笔法之妙不止此。在全部书中,谁也没“资格”进访怡红院,惟有贾芸得入一次,刘姥姥自己瞎闯进去一次。这都为了什么?原来到日后宝玉极度贫困,寄住于一处破屋,几乎无衣无食,那时重来眼见宝玉之惨境的,也正是贾芸与刘姥姥,他们都是前来搭救落难之人的。在他们眼中,宝玉早先的令人目眩神迷的精美住房,与他落难后的贫无立足之境,正构成了一幅震撼心魂的强烈对比!    
    由此可悟,雪芹此书的前面貌似的富贵繁华,正是为了反衬后面的破败凄凉。    
    但到高鹗伪续中,这一切统统不见了,而且凤姐(原是与赵姨娘、贾环做死对头、全力保护宝玉的人)变成破坏宝玉幸福的大坏人;贾芸也变成了与贾环合伙坑害巧姐的大坏人!这究竟都是何肺肠?!不是要和雪芹针锋相对、彻底歪曲,又是为了什么呢?    
    雪芹安排给贾芸的另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是送来了白海棠,由此,引起了海棠诗社与菊花诗题——全书的“诗格局”由此起端。而且,无论海棠还是菊花,都是象征史湘云的。湘云与宝玉最后在艰险困苦中重逢再会,才是真正的“金玉姻缘”,即湘有金麟,宝有玉佩。(那薛家的“金锁”确实是个伪品。)    
    由此又可见,贾芸的作用是如何的巨大和要紧,但这已佚出了芸、红的“爱情故事”,留待异日再讲可也。    
    为“情”定义    
    我好琢磨事儿,想其间的道理,虽非“思想家”,倒也好发谬论,惹人窃笑。这些思路想法不足为训,然既是“自我介绍”,就该如实陈述,有善不必顾虑自诩夸扬,有过莫加粉饰回避。    
    我的“思想方法”不喜欢机械割裂,甲乙对立的理论古人的办法,以为那是没能真懂人家的意思、未能“感通”的毛病。    
    这是不是“折衷主义”?或者主张好坏善恶是非正误都可不分,全无所谓?那又并非我之本意。不是要泯灭区分差异,不是要“和稀泥”。我想的是人们历来常常论到的一个“情”与“理”的对立问题。    
    人们送我一顶高帽叫“红学家”,我有了理由可以顺水推舟——就拿《红楼梦》作例来比喻拙见。    
    依我看来,曹雪芹这个人怪就怪在他的“思想方法”。比如:    
    石、玉、人,三物本是不同的,而在他看来,可以互通,可以转化——通与化有一基本因子,就是“灵”与“情”。故曰“大旨谈情”“灵性已通”。故而石变为玉,玉化为人,本质有了共同的东西(性情,功能,作用,意义……)。    
    “石——玉——人”,这个“公式”甚至让我想起达尔文的进化论,曹雪芹是“东方达尔文”,也有他独创的“进化论”。    
    雪芹公子不但不把“物”与“人”对立起来,还把“正”与“邪”调节了一回,生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离经叛道的“怪论”:即他所写的一百零八位异样女子都是“正邪两赋而来”的奇才异质,其“聪明灵秀之气在万万人之上”!    
    这有没有价值?中国思想史的大著中列过这么一章一节的专论吗?讲“红学”讲了一百年二百年,不讲这个根本大题,那“红学”又是干什么?有它存在的必要吗?


第一部分第二层 《红楼》本旨(6)

    多年以来,“家”们说了:曹雪芹的伟大就在于以“情”反“理”——故一个“叛逆者”(古代革命家也),云云。这种见解“古已有之”,至晚到“诠释”汤显祖的《临川四梦》,已经大畅斯风了。    
    众口一词——就全对了吗?其实,雪芹的书中从来未尝反“理”。咱们先从“情”讲起。    
    “情”是什么?怎么“界定”?我的办法与词典不同,我曾说过:精,米之最佳成分也;晴,气候之最佳境界也;清,水之最佳状态也;菁,草之美也;倩,人之美也;请,语之礼也;靓,妆之好也……如此可见,“仓颉造字”,中有至理,循律以推,则可知:情,心之最高功能与境地也。    
    故人必有情,情之有无、多寡、深浅、荡垫……可定其人的品格高下。这儿就发生了一个极有趣的问题:中华文化儒道释三大家,他们对“情”怎么看待和“处置”?    
    释迦牟尼,其人有情乎?无情乎?记得有一副对联,道是:“不俗即仙骨,多情乃佛心。”说得最好不过了。佛若无情,不会去受千辛万苦,只为了一个普度众生。众生都要普度,他心方安,难道世上还有比这更多情的人吗?    
    先师顾随先生讲一故事:玄奘大法师苦住天竺国十七年,一次忽见到中土传来的一把扇子,因而感伤而生了一场病。有人便讥讽说:“好一个多情的和尚!”顾随先生说:玄奘上人不多情,他会远涉万里,去国十七年而苦求真经(也是为了度人)吗?    
    正好,在佛经上“众生”一词或译“诸有情”,在中华古汉语,人也叫“含生”“含灵”。这就充分表明:有感情有灵性的,才能叫人,方够一个“生”字。    
    释迦牟尼遭遇的极大悲剧就是“情极之毒”(脂砚斋评贾宝玉),他为众生离苦,寻不到一个办法,最终认为“情”是一切苦恼的本根,离苦必须绝情断情!    
    儒们不大讲“情”,只讲忠孝仁义、三纲五常……这其实是把“情”伦理化、道德化——即人际关系制约化了。其实呢,一个真孝子,全是一片真情体贴父母的言谈行止。如果只凭的是一个空洞的“理论概念”,一个“孝”字教条训话,他绝对成不了一个名实相符的“孝”者。此理最为重要,可惜人们却常常弄迷糊了。    
    所以,《长生殿》开头就大笔点睛,说是“感金石,回天地。昭白日,垂青史:看臣忠子孝,总由情至”(《传概》《满江红》)。而“戚序本”《石头记》第三十六回回前题诗中也恰有“画蔷亦自非容易,解得臣忠子也良”,正谓此也。    
    见了此等历史语言,如只知“批判封建思想”而不悟中华古代人的情感实质,那就什么文学艺术也难多讲了。    
    道家呢?虽说是“太上绝情”,“至人无梦”,讲“涤除玄鉴(心)”,摒除杂思,一心守静,似乎无情了;可是“濠上”之游,庄、惠二人互辩“乐哉鱼乎”,知鱼之乐,非情而何?看来,古今大哲人,大智慧,无不为“情”的问题而大费周折,尽管貌似不同,实则“其致一也”。    
    说到此处,再看雪芹公子才人,就见出他的“大旨谈情”的见解主张,是非同小可了。    
    宝玉(雪芹的化身或幻相)的最大特点是“情不情”——以“情”心来对待那一切无情、不情之人、物、事、境。    
    他自幼率性任情,故有“狂痴”之罪名;但他最讲道理,故最能体贴他人——此即“理”也。比如,他心怜平儿,欲稍尽心意,却知她是兄长房中之人,亦嫂级等次也,便不能忘理而任情。比如她在嫂嫂凤姐生日那日,因情而私出城外,为尽一礼,然又服膺书童茗烟之言,尽礼之后,还须即速回家,以慰祖母,以贺贤嫂——此又非“理”而何哉?    
    举一可以反三,书中类此者,在在昭然,无俟枚举。    
    是故,雪芹未尝将“情”、“理”绝对化起来,敌对起来,势不两立起来。说《红楼》是一部“反理教”的书,岂其然耶?    
    孔孟等圣贤,出于治国安民的好心,把“情”伦理道德化了。雪芹则是:在伦理、社会关系上,承认“理”是适可而必要的;而在独处自便之境中,即将“情”诗化起来,艺术化起来。两者并不构成绝对矛盾冲突,甚且有时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情,即“天”是也。理,即“人”是也。情与理谐,是即“天人合一”的大道理——亦即中华文化的最大特色与精髓所在。    
    我的“思想方法”颇与雪芹有相近相通之处。是以我说我不喜欢把事理人情割裂两截,制造人为的对立的那种识见主张。    
    我们中华人至今日常生活用语从未废弃“情理”一词,相反,一直尊奉运用。宝玉不乐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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