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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台北的美丽和忧伤 作者:裴在美-第7章

小说: 台北的美丽和忧伤 作者:裴在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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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究无法让他们明白,这是为偿还某种癫狂痴迷的欲望,不义的冒犯和背弃,而必须以自体内部的腐化作为代价的过程。
  当然医院是不会做出这种绕口令式、脱离现实的诊断的。
  于是当我头发开始大量脱落的时候,他们终于告诉我,我得的是一种叫做血癌的疾病。
  从爸妈由热切盼望救治我成功,到逐渐递减、只例行公式化的前来探病,由热泪滂沱的哭泣到无言的注视,我可以具体感觉到,生命的热力已从我败亡.的躯体上一点一点地退去。
                                  九
  没有人知道,庄肯怎么会在那样一个寒流不住来袭的冬季,跑到台北近郊一处偏远的小菜场内,一待就是个把星期,甚或数月也未必。没人知道她的身世姓名,来自何方,也没有人肯花工夫为她找寻归途或出路。
  初时,人们只见一个通身黑衣裤、头发在脑后束个马尾巴的妇人全神贯注地在下了市菜场内的垃圾堆旁,边拣寻边往嘴里塞进食物。要不了多久,她就变得披头散发,满面污垢,衣裳邋遢褴褛,周身透着令人难堪的气味。而后人们发现,夜里,她固定窝在一个菜摊板架的地下,找来层层丢弃的旧报纸裹身而睡。
  她找寻食物的神情相当专注,偶会被异样眼光打扰而惊惶地抬起头来,只要确定旁人没有伤害( 或与她争食) 的意图,续又低头翻找,并不时挑拣着塞进嘴里。她的口味似乎没有多大改变,仍旧喜好面食,诸如陈烂的面包烧饼之类。而由于身体也要求她维持均衡的营养,所以除了熟食,她也爱拣食水果,几乎每个经过的路人都见过她弓身拣啃西瓜皮的画面。
  当然这是庄肯乍来到这里的时候。逐渐的,人将她视为市场里被弃的狗猫一般,成为景观的一部分了。甚至警察也将她当成透明人一般视而不见。
  突然某日,就像当初她来这里般的不可理解,她又同样神秘地消失了。
  有人说,看见她家人来将她领了回去。也有人说因为居民抱怨,市府终于派人来将她关进精神病院。还有人说,她在一个极冷的夜里冻毙,次晨被垃圾工人收拾了尸体……
                                 十
  我反反复复思考着庄肯悲剧的下场,竟夜不能眠。
  其时我已进入一种延长式的弥留状态,偶有回光返照的情况发生。直到那时,我方忆起庄肯的种种好处来。
  老实说,她的确是个很棒的情人( 可笑的是,我竟没有其他人可以对照比较) 。她专注、温存,甚至散发不切实际的纯真气质。用她庄稼人的方式表达关爱和温柔。她还有一副极好的身体,会适时进入一种高昂的兴奋状态,配合我的律动并对我的工作报以热烈的连锁反应。她的身体,几乎每一处都具备着为配合需要而变化的功能,嘴唇可以随时湿润,大腿松紧自如,随时随地应付那个时刻的到来和我饥渴的需求。
  后来我不许她那样紧闭着眼睛了。我说:你张开眼,看着我。
  她张开了眼,流转着一种动容与痴迷的光芒。那样的眼光令我为之迷醉,没办法不加倍的昂奋,而我愈表现得热烈,她反应就愈频繁;她感应愈为敏锐,我便愈不能控制自己。然后我们在一种纯粹得到达极点的高温下,进入最后几近完美的尾声。
  她为我用温水擦身,嘱咐我快穿衣裳不要着凉。她倒暖水壶里的热水给我,一定瞪着眼看我将它喝完。
  她说:事完后绝不能喝凉水。喝了,人就废了。
  他们家乡人都这么深信着。
  害我喝得满头大汗。抱怨之际,她又赶紧拧了凉毛巾来为我揩汗。
  谁说她不会侍候人的? 怪只能怪那人无法把她变成一个细致的女人。
  开始她把我当成她丈夫。老是问:你今天不拉车了? ……’怎么不去拉车了呢? 我诚心逗她,仿着山东腔说:俺早不拉车啦,俺现在是出租车驾驶人哩。
  那天直到我走,她都没再说什么。
  之后,我想她知道我是谁了。她期待我,像期待一个情人。
  她期待我们的做爱,像期待生命里唯一的一项差事。
  是我让她从残障者的身心回复到一个健全值得的女人么? 之后我竟弃她而去,她才因此疯傻得更厉害。某日走出家门,越走越远,再也回不去了。
  或者更坏的是,马玉祥回来,发现庄肯有了身孕。对照之下,他们全明白了。事情闹得整个杂院区沸沸扬扬。秀莲秀芳姊妹恨极了我,尤其秀莲,不仅对我感到不齿,还有更大和可怕的破灭。这家,马玉祥再也待不下去,索性一走了之。便在这节骨眼上,市政府派人来拆迁违建。她们被迫搬到一处新址,邻居不熟,平时也无人帮忙看管庄肯,她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走失的。
  还有一种可能:拿掉孩子之后,她亦感到无脸见人( 或悲痛哀伤) 。毕竟庄肯还是有感觉的人,也有非常清楚的时刻。她从家里逃出来之后,开始无意识地虐待作践自己,又在一个老天安排的时机里,让我看到这一切。
  当时我还有机会,但是却什么都不曾做。
  害病之后,我学会原谅自己了。那原不是什么罪孽,也不是什么邪恶的本质。我们只不过像我从前最爱歼灭的蚂蚁一样,不知道为什么就活下来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大难就临头了,躲都没处躲,狗运好的话,就一辈子因循而活。运气不佳的话,像我,像庄肯,像马玉祥,像无数的我们,遭天谴,受作践,任凭劳苦一辈子而脸上无光,人前抬不起头来。
  然而,命运往往会在最黯淡、无助、不堪和卑微的时刻,神来之笔,圈上一个美丽的眷顾。正如此刻,不知怎的,忽然有一股奇异刺鼻的桂花冷香,离奇地钻跃进我的鼻翼。仿佛多年前的某一个冬天,庄肯搽的那种叫做“蝶霜”的雪花膏。我曾见她打开那个连同酱油盐糖一块放在厨房搁板上、落了油垢的小瓷瓶子。她用小指抿出一丁点儿来放到脸上揉搓,犀利的香味儿就这么从她脸上释放开来。
  顿时,那股冷冽的异香在这病室中弥漫开了。我努力嗅着,闻着,仿佛想尽一切办法来留住这股香味儿似的;又仿佛只有通过这股冷冽的气味,才可将从前种种一并具体收进心肺。
                             十一
  他终究没能活过次年春天。父母将他火化,骨灰放在一只小瓷坛里,置于城中某座庙宇,以图搭车方便,可以年节忌日定时烧香祭拜。
  马玉祥终身运气都欠佳,南南北北跑了几趟,与人合伙做生意又将一点老本蚀得光光,终究一事无成。说来好笑,那个让他从来都以为是暂时糊口的拉车,竞成了他这辈子干得最久的一个工作。
  秀莲拒绝了一个阔家少爷的求婚,情愿嫁给一个孤苦伶仃的邮局出纳。不光这一项,那人的相貌也与秀莲的出身一般匹配,可脾气性情却是出奇的善良随和。秀芳也一样,绝不肯嫁任何像样的人家,不光是怕人瞧不起自己,更因为要不时地照管娘家。
  终于,政策变了。
  开春的时候,他们北投住所的小院里,开满一簇簇粉白艳红的杜鹃。马玉祥拖着老病的身躯,在女儿女婿的搀扶下,抑制不住兴奋得拼命抖动的心跳,回到阔别四十年的家乡。
  他现在唯一的亲人只剩下大妹一家,他娘和小妹都死在饥荒年月里,约莫是他离家七八年以后的事。马玉祥跪在老母牌位前,由秀芳和丈夫一边一个搀扶着,叩头行礼。他忽而泣不成声,哭得简直像个孩子,让妹子一家,特别是外甥们感到好不自在。
  那几天,他们跑了好些地方。每到一处,妹子就问:还记得吧? 这就是李家大宅啊,从前都是到这儿来赶集。有杂耍的,捏面人儿的,你不最爱看赶集么? 那儿! 不就是王家滩么,本来全是盐田啊。
  他们望着湛蓝无际的海水,金色沙滩,一溜花伞横排摆着。
  盐田呢? 现在成了洗海澡的,叫做海滨国家森林公园啦! 可不是,才五月初,沙滩上已有不少弄潮的人。
  马玉祥喃喃说道:不就是海水浴场么。
  是啊是啊。
  唉。他又露出那个满不在乎的苦笑了:不过都是那么回事儿,跟台湾也都大同小异。
  他的意思是,这些现代化的建设,跨国商业企业什么的,搞得哪里都一个样了。
  兴奋归兴奋,坦白说,他还真有点失望。新兴的市容与他记忆里的景象完全对不起来。只有到比较偏僻地方、老旧点的房舍,还能找回些许过去家乡的影子。倒是,人的口音不变,也就是随处都能听到的熟识口音,让他感觉真是回家来了。
  经过一间泥砖砌成的古旧祠堂,马玉祥眼睛一亮,说是想进去看看。院里,有株百年的老槐树,枝叶几乎遮去半个院落。另外,还有几棵高大的银杏。
  马玉祥举头望着这几株树,手里捏摸着银杏扇形的叶片,仿佛与老友重逢似的:这些树,有多少年没见到了……
  瞧着瞧着,不知觉流下热泪。瞬间一个踉跄,向前跌去。
  等送到医院,人已经过去了。他本来就有心脏的毛病,想是这几日太过兴奋和劳累所致。
  还好马玉祥的去世,并没给这个家庭带来重大的损伤。丧事办完之后,大家又回复到原来的日子。只是时不时,秀莲秀芳会忆起幼时乘坐父亲三轮车迎风奔驰的往事,以及那股几乎跟定他一辈子的浓重汗酸味儿。夏天的夜里,只身默坐暗黑的院中,只有烟头的那丁点火光,时明时暗,一团白雾,久久不曾散去,好似凝聚无尽的生之无奈与愁绪。如此看来,父亲返乡的意外去世,对他个人来说,其实未尝不是圆满的落幕呢。
  庄肯并不曾死,她依旧活得好好的:与两对女儿女婿同住。
  她现在可以说是足不出户,要带她上街她也不肯了。每日只管将买回菜来的塑料袋洗净理平,舒舒整整的搁在抽屉里。
  秀莲秀芳为了怕她太过无聊,买东西时特地多要些袋子,拿回来给她擦洗。她喜爱由污垢到平整的过程,所以太清洁的袋子她还不要呢。久而久之,厨房的抽屉橱柜全装满了,她小小的房里也塞满了袋子。问她要这样多袋子有啥用处,她大半时候缄默着,偶尔也会把头一扭,小姑娘似的说道:俺就是爱储存呗。
  是吗? 难不成她还储存了什么别的,记忆或者其他? 只因她从不向人提起,所以终究也无人知道。
                         关乎命运的快感
  命运是件奇怪的东西,强欲挑战于它,往往顺应了它;想要乖乖认命,反而异军突起,背道而驰。
                               一
  那是个天气好得没话说的早春的下午。他踩着微尘的黄泥小道,走进这所只砌了大门两侧水泥方柱,却经费无着去修建大门与四周围墙的国民小学校的时候,便无可救药地兴奋着了。
  以致满溢的欢悦之情无暇掩饰地,随着细粒的汗珠,一并从微须的唇角与两鬓渗透出来。
  表面上可以解释成他对这第一回合教学实习的雀跃。实则他已经逐步接近生命里的某个暴风中心,一种几近生理与第六感的呼应,使得他骤然慌乱且无由地头晕目眩起来。
  暴露于太阳下、光秃秃的黄沙操场有如一块吸收力强大的海绵。操场边缘绕行一条黄泥小道,边缘上的矮房人家有的早已机灵地改成一面向外伸展的零食摊子。只待下课铃声一响,孩童便跑过去花花小钱,上课铃一打,三两快步赶回课室。就这样,孩童有效地在铃声之间的海绵上收放自如。
  两栋长长的木屋校舍前后各有一列小榕树,平行在操场一侧,另侧是一栋新建的二层水泥楼房,是为高年级的教室。这栋楼盖得极其粗糙,平顶和前后末端未被水泥掩盖的部分,红砖毕露、钢筋扎煞而出,光溜溜坐落在一块紧邻田野高起的黄土丘上。这栋楼非但未曾发挥校舍进步里程碑的作用,那样直愣愣坐落于农田与木屋校舍旁,反倒益发显得荒诞与突兀了。
  他向这栋楼末端五年级教室的方向行去。临进教室前,由于时间尚早,突然决定先踅到邻近田野。这时,水稻田的小秧苗刚插了没多久,青绿生生的,整齐地规划着蓝天与苍山底下的土地。田边几株粗干的老榕和茅舍,邻接茂密的挡风竹林。一条清澈的小河,静静打竹林边上蜿蜒而过。
  走得近了,小河奔流的水声罩在郁密的竹薮中,阵风行过,沙沙簌簌。日照透过层层疏密不一的林叶筛折而下,使他才稍作稳定的心绪,又再度为这块奔流河水的隐秘之地,惶惶而起。
  他以端正的楷书字体在黑板上写下:曾青彦。
  讲台底下骤然发起一阵响亮的掌声和欢呼。他定了定神。
  这原可以是个毫无瑕疵的开始,一路顺遂而下。却不知怎的,仿佛撞上一块巨石,一个踉跄,滚得昏天地暗,满目金星。以至于当天过得浑浑噩噩。
  上完头一堂课,当他从口袋掏出日前特地在夜市地摊选购、超出平日预算、上好细白的绵手绢时,也没顾得上刻意保持它一天的整洁,大剌刺胡乱抹着泛红油汗的额脸。
  可不是? 她不偏不倚,正是那块顽石。
  伸出头往水龙头底下灌水,同来实习的应仲平马上提醒他:你放庄重点吧,现在可是为人师表呢。
  怕什么? 老师也是人啊。他擦抹着,刻意表达男子的鲁莽。
  一条白手绢便这么糟蹋了。
  紧张得要命,他妈的。他粗声抱怨着,这实在太不像平日里的他了。
  还好嘛,我看你满有学生缘的,不是把他们逗得一直在笑? 真的吗。他才感到丝丝安慰。随即胸中翻滚起巨浪一般、横生直来稚幼却迷离的眼神,令他登时又慌了手脚,只是在那层慌乱里,翻搅着莫名其妙的激动与快慰。
  剩下来的那日,一概像剪接师恶作剧连结起来、牛头不对马嘴、荒腔走板的影带。
  那以后到距离正式实习的日子里,他经常到小学校来。都是他没课的下午,有时在打完篮球之后,洗过澡,骑着单车,绕着弯弯曲曲的田间小道,自然而然便将他带入这间没有围墙不设防的校区。去那,统共只有一个理由,当然为的是去看她。但他也会技巧的拉上应仲平或同寝室的随便那一个,大家顺道来看看马上要让自己执起教鞭的小学生们。
  其结果是他更不能把持自己。
  他殷勤地与原导师寒暄敷衍,自告奋勇为其代课:自习、写字、作文。最后那个梳着油头的中年男导师终被感动。且让他去呗,年轻人么,总有他们的一腔热血呗。
  于是导师的油头更加梳理得一丝不苟,兴致昂昂早早地便溜出了校门。
  他则来回巡视俯桌写字小学生的桌椅行列之间,偶尔抬头望着窗外的阡陌,田隙间种植的挡风竹林,远山群鸟。即使一阵风吹草偃,也无一不予他某种动荡之暗示。
  他不只一次靠近她,袁宁。袁宁。他默念着她的名字。从眼角的缝隙里窥视她美丽的侧影及项背。空气里流荡着墨汁的轻臭,霎时提醒暗示了他。
  于是他趴下身子,善意柔声说:来,我教你写。
  索性不由分说抓起了她的手,细小脂腴的手。他一惊,总算稳住了,濡饱墨,放出自己毛笔的功力,一笔一画一撇一捺地挥洒起来。手底下的那只生物毫无反抗招架之能力,随意被他紧握着走,默默承受他生之欲望的演练。
  不急,这只是个开端。待写完“爱”字时他已说服安抚下自己了。
  这个他俩共同完成的字体,浓黑的墨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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