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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境由心造 作者:程莉-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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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大部分都很年轻,聪明、健康、敏感,甚至英俊。   
  比之常态社会,高墙里的人际关系更为错综复杂,这些违法精英个个来者不善,病房三天两头出案子,管教科经常要进行侦破。和一般人际环境相比,他们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更加炉火纯青和登峰造极。到后来,我们这些渐渐熬出年头的“政府”,可以说是曾经沧海,见什么也不怪了。如同面对一套你已熟知并能分解动作的拳术,无论操练者把那路数表演得多么眼花缭乱,你也知道那一招一式的说法和来路。 
  长期不懈的观察,训练了我的眼光。解读一个人的颜面,倾听一个人的表达,判断其可信程度、生命背景和人性特征,渐渐成了我的一种癖好,或者说是一种能力。   
  三   
  我相信犯罪是可以预防的,而且,相对于改造来说,预防可能更为有效和更为人性化。   
  和从事管教的专业警员相比,警医与病犯同在高墙里的那种没有对立情绪、若即若离的关系,更容易获得他们的信赖,也更容易保持与他们的对视和互审。         
  后来我发现自己不可救药地丧失了作为警医最为重要的“阶级立场”,同情起这些被剥夺了自由的同类来。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同情,并非指冤假错案——那是一个更为沉重和需要发掘的话题。我同情的是那些在任何国家都会被绳之以法的真正罪犯。 
  他们也是父母所生,当他们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曾经和我们一样,并没有注定要成为罪犯。在他们成为自己故事的主人公之前,往往也是无邪、无辜的。   
  一个婴儿从出生到长大,特别是在受教育的最佳年龄,没有人告诉他要彬彬有礼,他就永远不知道什么是礼貌;没有人提醒他要讲卫生,他就永远不认为随地吐痰有什么错;没有人教会他要自食其力,他就永远不觉得嗟来之食怎么不好;没有人要求他与人为善,他就永远意识不到伤害他人是不道德的;没有人对他进行生命教育,他就永远不懂得珍惜自己,热爱父母、亲人,尊重自然界所有的生灵。 
  多次向大墙里的人诘问,你当时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律吗?答案是多元的,或是知道,但一时冲动,没管住自己;或是不知道,从未听说过,这就是犯罪;只有很少一部分真正的亡命徒——具有强烈的反社会、反人类情绪。也就是说,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原本是可以避免犯罪的。 
  第一位和我坦诚对话的罪犯,是医院的外役犯,因文革私设公堂致人死亡被治罪。谁也不相信一个出生在高级知识分子家庭、文质彬彬的青年会出这种事。他说:我当时昏了头,他们审人我记录,目睹了一个生命的终结,还以为是革命行动。后来同案犯被正法,他被判了十五年徒刑,半辈子就这样完了。但他对母亲极其孝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罪犯皆恶人的概念第一次在我心中动摇。 
  一个文革前的大学生,据说因和单位领导闹僵了,逃出境外又潜回,从事间谍活动。由于服刑,他外貌显得很苍老,但无法掩饰一身的书卷气。他十分勤奋,只要有空,就坐在一个角落读书,有时是英文,有时是俄文,有时是中文。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说,要不是备受歧视,我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其实我并不愿意为外国人服务,只是想要他们的钱。 
  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从人贩子手上买了一个未成年女孩做“妻子”,服刑后,他始终想不通:我花钱买媳妇怎么就犯法了?我说,你想过没有,人家孩子才十四五岁,一个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女孩,被人拐卖,又被你强迫为“妻”,她爸爸妈妈什么心情?他想了半天说,我们那儿都这么娶媳妇,我花了好几千块钱呢。 
  最可惜的是一个十六岁男孩,一次和同伴为谁掏钱请客而争执,好斗的同伴抡起了拳头,他怕自己吃亏,情急中掏出随身带的水果刀直插对方肋下,见同伴受伤倒下,他又背起对方往医院跑,一个没有任何杀人动机的孩子,就这样毁了自己的朋友,也毁了自己。我问:你怎么就敢拿刀捅人?他说当时哪想那么多,从小被宠惯了,不肯吃亏,谁知道水果刀也能捅死人,这一亏可吃大了。 
  对于这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正常人,触犯刑法,罪有应得。   
  但是,从社会和家庭的角度看,如果通过社会犯罪预防体系,使这些原本没有犯罪动机的人得到人性关爱,接受法制教育,学会自律,遵纪守法,犯罪现象是不是会有所减少呢? 
  四   
  人性是什么?教科书上的定义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人的自然属性;人所具有的正常的感性和理性。”   
  我不懂社会学,也不精通法律,我所以为的人性,完全是一种非专业眼光的认识。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高尚与卑鄙,善良与凶残,热情与冷漠,挚爱与仇恨,宽厚与狭隘,可以共同生存在同一尊血肉之中,哪一种品质游离出来,成为人的一生或者某一时期的主要属性,有时候很难说。 
  无数次听到或者看到国人诅咒自己的同胞:丑陋、肮脏、懒惰、愚昧、贪婪、狡诈、嫉妒、窝里斗等等,甚至五千年的文化——似乎也是阻碍国人进步的羁绊,国民的劣根性令我们万分尴尬。 
  对此我常常无言以对,不是反对这样的观点,但我怀疑诅咒的作用,除了发泄情绪,增加心中的郁闷,还有什么用呢?   
  我以为,这个社会最需要的是唤起人性中闪光的品质,它需要建立一个健康的“场”,如果所有渴望加快文明进程的人,都来为这个场“发功”,那么我们企盼的精神秩序:诚信、友善、明朗、健康、遵纪守法等等;有一天不就会像我们期待的那样成为社会主流风尚了吗? 
  有一个故事虽非我亲眼所见,却是真事。   
  西北某省有一年发生地震,当时几千名服刑人员正由少数干警带领在山上劳动。当山摇地动、房屋坍塌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借机逃跑。但是,没有一个人跑!他们高喊着“救人”,迅速赶回场部抢救被压在废墟里的孩子、家属和干警,他们冒着余震的危险,硬是用双手在瓦砾中拼命刨,十指带血地救出了许多伤员。 
  在事后召开的立功受奖大会上,他们披红挂花,受到提前释放、减刑等奖励。没想到,回归社会不久,他们中有人就二进宫了。   
  见了干警毫不隐瞒,他们说:遇上危险哪能见死不救?话又说回来,也不知怎么着,见了钱包还是想拿。   
  面对生命危险,他们无所畏惧;面对钱财,他们却抵挡不住诱惑,你怎么评价他们?   
  人性中“一半天使一半魔鬼”,我相信它绝对与生存环境相关。“场”对人的影响,和南橘北枳的道理是一样的。同一个人,在乐观进取的群体情绪中和在戒备猜忌的群体情绪中感觉会截然不同。 
  没有一个好的人格“场”,就无法激活人性内涵中的善良意识。   
  对于那些少年犯,有人曾对一些少年犯做过一项调查,结论是他们的犯罪几乎百分之百与成长环境不善有关。我访谈过的近百个孩子,也是没有一个人在正常的家庭氛围中长大的;没有一个得到过父母的赏识和理性的爱;没有一个有过幸福快乐的童年。人格的缺憾,使他们的行为偏离法律的约束,人性的沉淀,使他们背离人文精神。 
  在家庭、社会和自身的因素中,自身因素——内因固然重要,但是,怎么估计家庭背景的重要性都不过分。虽然并非所有家庭不幸的孩子都会犯罪,但是,几乎所有犯罪的孩子都有或多或少的家庭缺陷。 
  周易里的“家人”卦,就包含着这个道理,“人”如果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肯定会出问题,只是不一定什么时候,或出什么样的事。   
  五   
  若干年前,当人类被他们自己人为制造的新旧“世纪”更迭激动万分的时候,每一个活着的人都毫无例外地站在了二十一世纪明媚的阳光下。   
  和世纪末阴霾的沉寂相比,新世纪一开始就向人类示威:9。11事件、韩国地铁纵火案、美伊战争……   
  人类到底怎么了?   
  突发事件降临的时候,一些职业群体的人性表现往往会被放大。   
  1998年抗洪救灾中,数十名中国军人殉职;美国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时,三名中国记者牺牲;2003年春天,在中国遭遇SARS的危难时刻,数万名医生、护士因为职业的选择,义无返顾地奔赴一线,近千名医务人员病倒在自己的岗位上,有的甚至献出宝贵的生命。 
  根据近几年的社会调查,医疗服务业并不令人满意,很多地区的民意调查显示,人们对医务界的满意度往往排在倒数一、二名。就是这样一个不尽人意的行业,就是这样一群职业状态感觉不佳的人群,就是这样一个社会评价不高的群体,在2003年春天给世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当危险来临的时候,如果有一个人上去,另一个人跟了上去,其他人也一定会冲上去。我听到我的同事最实在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一定得去一线,要不然过几年儿子长大了,问我那时候你干嘛来着?我怎么跟他说?” 
  我相信这就是“场”的作用。   
  危难过后回过头来反思,我们究竟应该怎样看待人性?   
  我非常感谢那位十几年没见过面的管教科长,他调走以后,我的事渐渐多起来,再没有时间撂下自家的地,给人家拓荒了。后来,我也离开了那所被圈在高墙里的陈旧简陋、发展缓慢的二级医院,再没有机会阅读那些令我灵魂出壳的案卷。 
  有过长期和服刑人员打交道的经历,面对那些杀人、抢劫、盗窃、强奸、贩毒、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的当事人,我已经变得很难对他们产生单纯的憎恨、厌恶或者不屑,而更多的是对这些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同一个空间的同类人格特征和人性表现出的探询。 
  经久地阅读、提炼、抄录对各类犯罪进行不同角度描述的文字,改变了我对人性善恶的态度;纠正了我在法律与道德认识上的误区;使我在人际交往中,遵循着对事物或人物的认识尽可能理性与客观的原则。到了知天命的年纪,我的人际意识反而变得越来越纯粹和简单。 
  其实,每个人都可能产生一过性的潜在的犯罪念头,但绝大多数人会让它们悄悄熄灭在意识的萌芽中,只有人格存在某些缺陷的人才会在出现一些诱因的时候,把这种意识付诸行动。因此,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一成不变的好人或坏人;我不相信仇恨可以解决任何问题;我不相信人性中的善不会被唤醒;我不相信人类能完全丧失良知。 
  虽然没有充分的信心期待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来改善国民人性的品质,但我相信,就像医生治疗体无完肤的烧伤病人一样,只要将一小块、一小块健康皮肤种植在溃烂的肌肤上,就可能奇迹般地扩展成一片。 
  社会也是一样。每一个单元——个人或家庭——都可以自律,说直白点叫“从我做起”,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经过风雨、读过一点书、有了一些年纪、又不甘心堕落的匹夫们,更应该像那些植在病体上的小块健肤,冷静而又坚决地一点点吞噬和覆盖血腥的创伤,将战果连成一片,等待和催化社会人性的康复。 
  这可能是我们唯一能够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去做的事。         
  来自乡下   
  城里人似乎多半都不喜欢乡下人。这些年,成千上万的乡下人涌进城里打工,把本来就拥挤不堪得城市搞得更加乱糟糟,让人看着心烦。于是城里人就抱怨:瞧这城市让乡下人给闹的,要是他们在老家呆着,城里还不干净、清静多了? 
  我差不多也是这样地嫌弃过乡下人。   
  但是,我们有没有问过自己,这世上原本有城吗?哪一个城里人的祖先在城里呢?那些自以为优越的城里人来自何方?其实,很多城里人是忘了本,我们的根都在乡下啊!   
  我当然也来自乡下,而且差点就是一个乡下人。乡下离我之近,不仅仅因为从祖父以上,我家祖祖辈辈都生活在乡下,父亲不过偶然走进城门,并相遇母亲使我出生在城里,而母亲的城里人身份,是在外祖父那一代才确定的;也不仅仅是因为我嫁了农民出身的丈夫,直接就成了乡下人的儿媳妇;有一个时期,我自己也住在乡下,而且是在那种远离城市的纯粹意义上的乡下,靠挣工分养活自己。 
  我是以“知识青年”的身份离开城市到乡下去的。当时我初中毕业,十六七岁,既无知识又非青年,实在是亵渎了“知青”这个时髦名词。那时候,我对“安家落户”的理解由一知半解到刻骨铭心,以为注定要扎根在插队的陕北农村了,以至于很认真把村里的小伙子挨个捋了一遍,煞费苦心地考虑哪一个是可以依靠过一辈子的。每想到这里,心中便生出悲凉。然而更悲凉的是,我发现庄稼人讲究实惠,娶媳妇是为过日子,以他们的标准,我非常有滞销的可能。在我为自己有可能下嫁而痛心疾首的时候,却忽略了一个事实,我的这种牺牲精神竟是一相情愿,哪里会有一个小伙子愿意为社会排忧解难,养活良莠不分、毫无缚鸡之力的我呢? 
  幸亏后来的情况没有想象的那样糟。在我还没有呆到老得必须把自己嫁出去的时候,就被招工离开乡下重新敲开了城门——我去的是一个城墙保存得十分完整的大城市。   
  告别乡下,这一走就是三十年!当我重新把自己投入到城市的滚滚人流中之后,有一个时期,似乎是忘记了乡下。和所有城里人一样,或成家或立业,日日为生计、为前程奔波,天天说自己“忙”,于是在忙碌中遗失了青春,在忙碌中变得越发世俗。如今我们的子女已长到了比我们下乡时还大的年龄,看着他们在我们眼前晃来晃去、年轻躁动的身影,渐渐地就又想起了乡下。 
  说起来乡下这地方也奇怪,住在那里时一天都不想多呆,多少人为了招工上学,不惜一切代价,才终于如愿以尝重新做了城里人;但离开多年之后,想起乡下,又多了牵挂。只要聚会,说的全是乡下的故事。有时候,乡下的日子像一个虚幻之境,闯进我梦里,令我反复回味;也有时候,像祥林嫂一样总说想念乡下,要回去看看,不管别人是不是觉得言不由衷。离开陕北的日子越久,就越是一天比一天地怀恋当初一刻也不愿意多呆的那片黄土地,我不知道我的这种心态是不是有点虚伪? 
  言不由衷也罢,虚伪也罢,我却是真的惦记乡下的那片土地,惦记着当年帮我打过柴、担过水的小伙子,惦记着给我剪过窗花、纳过鞋垫的姑娘们,惦记着教我唱过信天游、给我讲过西北风情的老人们。不知和我一样年愈中年的伙伴们,日子过得好起来没有?也不知待我像儿女一样的老人,如今是否还健在? 
  前些年,在我们插队三十周年的时候,当年的插友张罗着过了一个“三十年祭”,也呼朋唤友的,商量着促成一次陕北之行。2001年,当我终于回到陕北,披着初春的暮色,又一次站在延河畔的时候,我眼中的乡亲们和乡亲们眼中的我都已是面目皆非。去年,几位老乡在他们向往了三十多年后,第一次来到北京,还千里迢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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