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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醉花打人爱谁谁-第3章

小说: 醉花打人爱谁谁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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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知是故人来。其时,月色横空,花阴满庭。可怜的美女金闪闪倚窗独立,正是情短柳丝长,人远天涯近。
       约的是凯悦酒店。咖啡区,一棵常青的假树下,堆积着由染色石子化装成的咖啡豆。外面是喷泉,一浪高过一浪。出门前闪闪精心选了靓衫,画了诱人的妆,嘟着嘴检查唇红,她想着美艳将是最有效的报复。她想得对,从对方的惊讶和迷恋上,闪闪收到预期的成效。她看到对方的脸,慢慢燃起对她的亲近欲望。
       那个见证过少女时候的青梅竹马,那个倜傥的帅哥,那个肌肉漂亮的运动健将,坐在对面,闪闪看到他浮凸的小腹……时隔多年,这是她曾经负心而去的王子。她慢慢喝了一口饮料,放下冰凉的玻璃杯,把身体向后靠了靠。
       青梅竹马显然被闪闪诱惑了。
       本来,他的目的不是重叙旧情,他在异国活得平稳无忧,没有闪闪曾天真以为的:在愧疚中日日夜不成寐,怀念令他难以自持,终于在永失我爱的自我折磨中受到惩罚,夫妻关系冷淡,导致妻子偷情,事业败落,飘泊羁旅,落叶无根……真可惜,这一切还没有发生的迹象。连他自己都抱怀疑的情分,到后来竟变成踏实得都有点平庸了的幸福,再后来生了一双儿女,更巩固了为夫为父的责任。他长于人际,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细节,又保持着一张老实人的厚道模样,办事滴水不露,事成之前决不张扬,借以妻子家庭方面的助力,不久就在一间日本中型企业任中层干部,收入不薄,过上了中规中矩的中产阶级生活。
       他对金闪闪,当然还有几分挂念,不过是皮肤上偶尔的痒,轻轻一挠,也就过去了。他只是看看故土和旧人。看看而已,他的行动没什么连续性的打算。他的生活在日本,永远会在那里了,稳定中庸但让人体面的日子,事实上他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如果时光倒流,他还走鉴真前辈东渡的老路。
       但是,他没想到金闪闪已出落成一个如此出色的女人,一个能唤起别人的性幻想又能同时不敢让人轻易下手的女人,是的,她现在修炼成了一个尤物。虽然没什么痛不欲生的追悔,但青梅竹马都能觉出自己呼吸里的浑浊,眼神里的期待,口气里的谄媚——竟然和这样一个精致的女人同床共枕过,他都不相信自己曾有那样的运气。
       金闪闪的脊背用力靠向椅子,她寻找她的昨天,在这个似熟悉还陌生的脸上。这是她无数次亲吻的嘴唇,她曾经熟悉里面两面针牙膏的气息;这是她停泊过的胸膛,她少女时候不谙世事的心曾经那样接近。现在,对面的这个人,就是让她痛楚过的那个人吗?他为什么衰败得这么厉害?他的那种讨好和其他男人毫无二致,金闪闪太明白他此时的心态了,不由得,对他增添了几分轻视。闪闪忽然想笑,这个男人真是造就了她啊,包括此刻的重逢。下巴微微扬起来,这是她心情愉快时的习惯动作——奖赏是给自己的,不是给他的。
       原来花开得有早有晚,他不过是一枝报春花,早春的发情时分一眼能看到,可万紫千红的时候,他,算得了什么呢?太不起眼了,带着哆哆嗦嗦的又小又碎的黄。他们的花期不同而已,那时的闪闪没有完全打开瓣儿,她那稍稍带点另类的美还未获得普遍认同,或者说,她天赋的自我装扮才能还没有像今天这么发挥到极致。闪闪体会出了如今的优势。心里的结解开了,金闪闪就平和了。
       她温和而公正地说:“我估计你老了以后挺难看的,现在已经看出趋势来了。”
       青梅竹马的心里越来越波涛汹涌,他发现自己如同少年时候一样,迷恋闪闪的姿态,或隐或现的小酒窝,有的时候轻轻咬住的下唇。又有那么多不同,她多么大地提高了自己,破茧而出,她艳异的翅膀就在眼前扑朔。青梅竹马回想起他们之间多年的远隔,虽没有怎样撕心裂肺地怀想着她,难道,难道,不是一种被自己刻意压抑下来的隐痛?有一瞬间,他甚至误会自己,是否自己的离开这种人为的灾难,只是为了印证他不曾寂灭的爱情可以穿梭日月,毫无损伤地从颠簸岁月中重返。他的喉头上下动了动,然后伸出食指带着戒指的手,轻触闪闪左肩,他说:“我不想承认,可是忍不住,想你,闪闪……”
       金闪闪的眼泪都快出来了,只不过,不是因为感动,她觉得滑稽死了,他的戏太做作,以为自己是小纯一郎吧?可笑的是自己如何对旧情恋恋不忘,那种啼血唤东风的笨办法,多么伤及自尊和未来的幸福机会。金闪闪给了青梅竹马最后的温情一瞥,重逢只是一个意义:解放闪闪,砸碎昨天的一把破锁,她,将赢来明天的辽阔新世界。

给我留下最深刻的一幕
       与青梅竹马分手后,金闪闪连他的电话都懒得留下来,顺手扔进厕所的手纸篓。可是,她没想到,她突然对所有的男人都没了兴趣。她说自己最近心情不好,以前围着自己嗡嗡的,怎么差的也得像个小蜜蜂吧;现在怎么回事,全跟大头苍蝇似的。她只跟几个女朋友见面,男的,有心情的时候打打电话就成了,谁有耐心接见他们呼哧带喘的脸。
       小猜分析:“金闪闪,你先别找别人的原因,先从自己的毛病找起。你没觉得自己有点变质,有点儿从花朵变咸鱼的趋向?当然蜜蜂成了苍蝇,物以类聚。”
       闪闪说我们俩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废话,吐得出来的话,我们俩自产自销早成富婆了,还用得着占你闪闪的便宜。
       我马上和小猜举杯庆贺:“哈哈,她也有今天,终于让我们盼来了。等着吧,她很快会变成一个寂寞的中年妇女的。”
       金闪闪以飞快的速度淘汰身边的男性。她只剩对两样内容还残余热情。
       第一,是她自己。她还是锦衣玉食,过得精心雕琢,每天穿得像要去奥斯卡领奖杯。想起她的自恋,我就想起兆龙饭店自助餐里常常会摆上的那只硕大的冰天鹅。我一边吃冷盘,一边注意着它。冰雕以极其缓慢的速度融化着,水滴凝在天鹅的喙尖,越来越大,无声地,落下来,掉在胸脯。是的,从它的喙中垂涎下来的口水一点一点地抹平了它自己高傲的胸脯——在我看来,这就是对自恋及自恋损害的象征。
       我劝过闪闪:“你这么自恋,还搞什么别的纹身呀,干脆,纹个自己的正面像到背后,然后穿着裸背装招摇过市,不错过每个路人的观瞻。”我后来又丰富自己的想法:“或者也别纹身了,搞它个表里如一。你的衣服正面绘制自己的正面裸身像,背面绘制自己的背面裸身像,可你的衣服要穿得要多保守有多保守,领子都得是高立领,脖子的春光都不泄露。那才叫绝对性感。”
       金闪闪这种阅人无数的人,突然变得孤芳自赏,远离绯闻,形只影单地看一弯梨花月,卧一枕海棠风,在我看来,更添撩人风情。想来,让人“馋”必须具备两大要素,一是美味,二是不给人吃。欲望其实是不满足的表现。
       当然在彻底禁欲之前,金闪闪还经历了一段过渡时间。金闪闪心仪的亲近方式保持在亲吻、拥抱和小偷小摸式的接触。金闪闪说:“虽然我的贞洁可能是性冷淡造成的,可是,难道这不是纯天然的贞洁吗?”我说:“最讨厌的就是那种不负责任的贞洁,好像面对所有作风问题,只有你最无辜。”小猜鼻子里喷着冷气,恶毒攻击:“有人主动把自己脱得精光,等人家被煽动得跃跃欲试,她倒正色起来,还质问人家……”随后,她惟妙惟肖地模仿闪闪的哑嗓,“我只是想凉快凉快,你这是干什么?!”
       还有点热情,金闪闪给了宠物。丧失养汉趣味以后,她像退休老干部似的开始养鱼养鸟,养花养草。
       她养的俄罗斯蓝猫,杏仁眼,全身银光闪烁,性格沉稳安静,羞怯甜美又友好。只是口味怪僻,爱吃棉花糖和凉拌黄瓜丁。它长了一张和金闪闪交相辉映的瘦削脸。
       金闪闪的狐狸犬缺少别人家狗孩子的乐趣,她不让它叼什么橡皮骨头,因为她认为含着狗咬胶的狗不文雅,就跟拿着饭碗到处走的人一样,没个样子。在金闪闪的教育下,她的狗一副郁郁寡欢的表情,忧怨得跟个青楼女子似的。
       我奇怪像金闪闪活得如此精湛的女人怎么会受到蛊惑看上一只猪。大概报上是这么宣传的,最高级时尚的女性,最IN的宠物早不是猫狗鱼虫,而是小型的彩色蜥蜴和迷你猪。金闪闪从来讨厌爬行动物,冷血,有鳞片,行动起来磨磨蹭蹭,想起来都麻。她后来就选了一只据说智商极高的迷你香猪。
       金闪闪说此猪非彼猪,非但毫无龌龊之感污浊之气,反而会分泌体香。它的学名叫“香汗淋漓”,我们平时随闪闪叫它的昵称“淋漓”——嘴皮子不利索的叫不清楚。金闪闪很烦呜里呜噜口齿不清的人,屁大的事半天说不明白,她说喜欢小猜和我的主要原因,就是我们俩伶牙俐齿尖酸刻薄。“淋漓”这种名字,就不是给大舌头们准备的,明摆着要出人洋相。
       谁知淋漓不争气,没过多久,它就从玲珑变得茁壮,茁壮变孔武,颇具气壮山河的规模。金闪闪以柔弱的胸怀,拥着这个两臂根本抱不起来的肥婆,不得不承认,卖宠物的小贩欺骗了她的感情。此时此境,别离在即,金闪闪抱着的肥婆不仅没有像空气清新剂一样散发出丁点宜人香味,反而放出恶劣的一个响屁。这个屁,让刚才还略有怀恋的金闪闪一把推开了淋漓。
       我相信,这只价格不菲的猪,早已经变成了数根平庸的火腿肠。想那何等优雅的金闪闪,给我留下最深刻的一幕竟然是怀里抱着一只放屁的猪。

贞妇白头失守
       古人说得好:声妓晚景从良,一世之烟花无碍;贞妇白头失守,半生之清苦俱非。
       金闪闪聪明地填写着她的人生履历,把重音放在后半生,有如一个欲扬先抑的剧目。早年,她是狂蜂浪蝶;晚年,她是波澜誓不起,妾心古井水。
       四十岁以后,金闪闪幡然醒悟,如得天机,继续食素,不染声色,简直成了在家修行的尼姑。并且,她不遮不掩,童言无忌,直指人心,当头棒喝。初次见面的男性还真被她吓了一跳,他这边刚刚握手说“你好”,那边的金闪闪马上斩钉截铁地说:“我不和你上床。”
       金闪闪冰清玉洁起来,越来越冰清玉洁,美德在她的身体上起了化学反应,她开始变得透明。最初,如同某个品种的热带鱼,只是肌肤薄透,可吓人了,隐约见得内脏。好在几个星期就过去了,金闪闪完全透明了。她是我认识的唯一的隐形人。只可惜我红尘奔波,不像金闪闪日渐归隐,我们联系不多,给她写过几张字条,也很少得到及时的回音。
       想闪闪卓越的美貌,在变成隐形人以后失去了观赏可能,我就替她惋惜。但谁知道呢,也许正因为金闪闪不能容忍自己美人迟暮,才想出这么一个既抹杀皱纹、又建立荣誉的隐身妙法。金闪闪活得像个鬼魂,还那么斤斤计较脸上的妆容吗?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看到曾经苹果似的半边红半边绿的络腮胡子王现在变成了一个半秃老头独自在酒桌边喃喃自语,老板以为他喝高了,其实我知道,他正和他的老情人风流俏寡妇金闪闪现在是贞洁美修女金闪闪窃窃私语。
       据络腮胡子王后来说,金闪闪讲的都是一些健康生活理念,养鸟心得。他说自己仿佛回到第一次相识那天。金闪闪不是真的喜欢女工,她只是乐于尝试一点新鲜玩意儿,那天她正在学十字绣。当时春光如织……络腮胡子王默默回忆着。金闪闪嘴唇湿润,睫毛卷翘,一副古典的诱人造型,手指浅灰色的阴影映在徐徐呈现的图案上。

外号“京东肉饼”的吕渡
       第一眼我就不喜欢他。那是在藏酷酒吧,我到场的时候他们已经聊了两个小时,陷入没话找话的阶段,引进一个新角色是必要的。堆在左侧沙发的人显得喝高了,酒德还不错,一条腿蜷,一条腿伸,挺悬的独占着沙发边儿,稍一动弹就得掉下来,他半闭眼,一言不发,看得见一丝流转的眼白。我让吕氏夫妻往里让让,挨着他们坐下来。对面的绿色植物伸展着宽大稀疏的叶片,映衬两张陌生的脸。其中一张,属于黄花后生白生生。
       我不喜欢白生生,不是因为一目了然他的弯弯肠子,也不是因为对他的艳情轶事有所耳闻,而是讨厌他的长相。白生生一点也不难看,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可以说他长得不错,虽不至于沈腰潘鬓,但五官清晰,皮肤也比一般男人光润,有点鬓角,算是颇有姿色的小生模样。白生生的着装品位不错,尽管光线幽暗,还是能分辨出高领毛衣的优雅色调,花形变针不是平庸地出现在胸口,而在左臂,很窄的两道,我猜是个名牌。
       可是,白生生长得太像扑克J了,使他的好看有点儿装腔作势的味道。我的审美趣味一向不怎么欣赏这类形象,觉得他可以去拍那些倒胃口的MTV。尤其是刚流行卡拉OK的阶段,甭管你点谁的歌儿,总是出现类似画面:一个长得像扑克J的人,穿西服背心,或者衬衫领带的像个新郎,他要么在烛光里端着一杯洋酒,要么手插兜背靠树干,要么隔着距离遥望莫名其妙的哭泣女友——女友一律穿着鲜艳而难看的衣裳,嘴唇厚得像肿胀。穿假名牌的J一出现,我总能猜准他何时在镜头前一脸深情地献宝:劣制项链上,无一例外,坠着壮硕的一颗红心。
       很随意的,白生生熟人般问我喝点什么,然后把一个锡制烟缸放到我面前——在我从包里拿烟之前。他怎么知道我的需要?点上火,嘴里漫过一阵苦香,我看了白生生一眼,因为他正在看我。
       今晚是吕渡召集的,他得了儿子后很少参加夜间活动。这回是他的动漫公司要上马一个新项目,工程浩大,让我们出出主意,找找写脚本的。
       一年多没见,外号“京东肉饼”的吕渡又胖了。几年前我们一大群人起哄,去平谷参加采摘节,深入农民的果园摘桃子。桃子红扑扑的,一层可人的细绒毛,皮薄多汁,摘得我们兴高采烈。吕渡的篮子里却是一片青绿,他专拣硬桃,还说我们偏爱软桃是年老的体现。他积极推广他的硬桃,嘴里嘁吃咔嚓一片脆响。吕渡塞给大家几个硬桃,非让我们比较口味的高下,还说:“你们要不吃我摘的硬桃,我,我就用大屁股把它们全碾了!”我们对吕渡的能力保持怀疑:“你的屁股那么暄,顶多把硬桃硌进屁股里,怎么能碾得碎呢?”
       不过,胖,这在他老婆马氏看来不是缺点。和吕渡喜结连理,是马氏的第二次婚姻。马氏的前夫身高一米八,体重将将一百二十斤,瘦得像个鬼。他瘦得缺乏真实感,瘦得没有人味儿,瘦得让马氏觉得结婚以后买张单人床就够了。马氏接受不了前夫的骨感美学,“那个瘦鬼,瘦得呀,啧啧,”马氏总结道,“白天我睁开眼就想欺负他,半夜我睁开眼他就能吓唬我。”总之,马氏不爱条凳爱沙发,改嫁吕渡,次年生子。
       借怀孕之机,马氏让吕渡戒了烟。吕渡说,甭管隔得有多远,他的烟刚一点上,他老婆的警犬嗅觉马上就能发现,然后马氏就像一匹真正的烈马那样夸达夸达地冲将过来,一把拧断他手里的烟,然后眯起眼睛威胁——下次拧断的,将是手腕。
       吕马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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