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曲-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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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祭坛前面的一口棺木里,躺着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夏绿萍,年仅五十一岁。曾经姣好的容颜苍白,合上的眼皮轻轻勾销了前尘往事。她瘦小的身躯被一张缎质的白色被子覆盖着,双手垂在身旁,怀中有满抱的白玫瑰,开得翻腾灿烂。
夏绿萍的朋友不多,唯一的亲人是弟弟一家。偌大的教堂里,疏疏落落的坐了几十个人。最前排,两个穿黑色丧服的女孩子并肩而坐,低声啜泣,两个人的背景看上去有些相似。靠近走道的是李瑶,李瑶旁边的是夏绿萍的侄女夏薇。
起立唱《奇异求恩》的时候,李瑶不时回头朝教堂那道圆拱门望去。
“他不会来的了。”夏薇说。
“他会不会收不到消息?”带着一脸的失望,她说。
“我通知了他舅舅,但他舅舅也只有他三年前的地址。他要来的话,已经来了。”
“你有见过他吗?”
夏薇摇了摇头,说:“都不知道他变成什么样子了。”
唱完了圣诗,人们重又坐下来,教堂里悄然无声。
李瑶步上祭坛,坐在那台黑亮亮的钢琴前面,她身上的黑色裙子散开来轻轻地落在一边。外面的曙色穿过教堂穹顶的彩绘玻璃,投影在她脸上,她看上去竟有着她老师夏绿萍年轻时的影子。她送给老师的最后一曲,是萧邦的《离别曲》。
她的手指在琴键上错落地弹奏,像风在树叶间吹拂,生命在树叶下面茁壮成长,然后衰败,是那样缠绵,那样激动,又那样破碎,那音乐,竟奏出了尘土的味道。
当最后一个音符在琴键上轻轻地熄灭,李瑶抬起头朝那道圆拱门再看一眼,它终究没有打开。
2
在送葬的车上,夏薇把一个小包包交给李瑶,说:
“是姑母留给你的,韩坡也有一个。”
李瑶打开那个小包包,里面是一个小小的糖果罐,已经有点锈蚀了。她望了望身边的夏薇,两个相视微笑。
“已经很久没吃过这种果汁糖了。”夏薇说,然后笑笑问:“里面有糖吗?”
李瑶摇了摇那个糖果罐,罐里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她打开盖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掌心里,是两个十法郎的铜板。
李瑶眼里盈满了泪水,那两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铜板,把她送回去很久很久以前的时光。
第一部分第1章 挽歌(2)
3
李瑶那双稚嫩的小手在琴键上欢快地奔腾。
“不!不是这样!我说过多少遍了?是用十根手指弹琴,手腕不要动。”夏绿萍用一把尺劈劈啪啪的打了那双手腕几下。
她缩了缩手,嘟起嘴巴。
夏绿萍撇下她,走进书房里。
李瑶听到夏绿萍在房间里翻东西的声音。然后,她从房间里走出来,吩咐李瑶:“把手伸出来。”
李瑶以为又要捱打了,战战兢兢地伸出双手。
夏绿萍把两个铜板轻轻地放在李瑶两边手腕上,说:
“现在把双手放在琴键上,我们来弹下一首歌,记着,不能让铜板掉下来。”
李瑶小心翼翼地把双手放到琴键上,学着只用手指去抚触。她摆动手腕的坏习惯是从那时开始慢慢矫正过来的。
那年她三岁。
每个星期有四天,她会到夏绿萍位于薄扶林道的公寓学琴。
夏绿萍总爱穿一身黑,冬天时是黑色高领毛衣,夏天时是V领的棉衣或衬衣。无论什么季节,她的裤子都是七分长的,露出她那双小巧的脚踝。
钢琴旁边,放着一罐美味的果汁糖,李瑶弹得好的时候,夏绿萍会奖她吃一颗糖。李瑶最爱柠檬味,韩坡喜欢薄荷。
韩坡是后来才出现的。
那天,练完了琴,夏绿萍奖了李瑶一颗糖。她奖给自己的,是一支名唤“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夏湾拿雪茄。她有时会吸雪茄,所以房子里常常弥漫着烟叶的味道。
第一部分第1章 挽歌(3)
她坐在阳台旁边的一张红色布沙发里,小心地撕走雪茄烟的标牌纸环,用一把小剪刀把烟口剪开,然后用一根长火柴点燃了那支雪茄。
她悠悠呼出一个烟圈,告诉李瑶,要弹最好的琴,吸最好的雪茄,穿最好的鞋子,吃最好的东西。为了支付这种生活,她便不能只挑最好的学生。她扫扫李瑶的头:
“我不是说你啊!你将来会很出色的!”
然后,她补充说,“罗密欧与朱丽叶”不至于最好,但她喜欢它的名字和味道。
一通电话打进来,夏绿萍去接电话回来之后,很兴奋的告诉李瑶:
“下次你来,我给你介绍一个小男孩。”
“他是谁?”
“他叫韩坡,年纪跟你差不多。”
“他是来学琴的吗?”
“嗯,他很有天分!”夏绿萍回到沙发里,吮吸着那支跟随她清秀脸庞毫不相称的雪茄。她呼出一个烟圈,说:“他是个孤儿。”一种微笑的凄凉。
4
那天放学后,司机把李瑶送到夏绿萍薄扶林道的公寓,她连跑带跳的爬上楼梯。
门打开了,一个小男孩羞怯地立在那台史坦威钢琴旁边。她身上穿着校服,脚上那双皮鞋已经磨得有点破旧了。比李瑶高出一点点的他,搓揉着手指头,小小的眼眸里透着一点紧张。
第一部分第1章 挽歌(4)
“李瑶,这是韩坡。”叨着一支雪茄的夏绿萍把李瑶叫了过去。
李瑶朝他笑了笑。他两颊都红了,讷讷地,没有回应。
“让我看看你的手。”夏绿萍跟韩坡说。
韩坡伸出了双手,他的手指很修长。
夏绿萍捏了捏韩坡双手,眼里闪着亮光,说:“很漂亮的手!”
然后,她问:
“你以前学过弹琴吗?”
韩坡摇了摇头。
“那么,你会弹琴吗?”
韩坡点了点头。
“你随便弹一首歌吧!”她一双手支着琴,吩咐他。
韩坡坐到钢琴前面。他低头望着琴键,双手抓住琴椅的边缘,动也不动。
夏绿萍没说话,一直在等着。倒是李瑶有点不耐烦,在韩坡背后瞄了好多次。
夏绿萍手上的雪茄都烧了一大半,韩坡却依然僵在那里。她终于说:“如果你不想弹便算了。”带着失望的神情,她转过身去,挤熄了那支雪茄。
忽然,咚的一声,韩坡轻轻地,温存地抚触琴键。仅仅只是一瞬间,那台钢琴像是他小小身躯的延伸,跟他融为一体,琴声里有一种动人的悲伤。后来李瑶才知道,韩坡这天弹的,是中国著名作曲家黄友棣写于一九六八年的《遗忘》,这是他妈妈生前最爱弹的一支歌。
当他弹完了最后一个音符,李瑶走上去,在韩坡的背脊上戳了一下。她愣了愣,回过头来望着她。她朝他微笑,他羞怯地笑了。
“李瑶,你干什么?”夏绿萍瞪大了眼睛。
她没法解释,她就是想用手指戳他一下,那是一种喜欢吧。更小的时候,她参加一个小亲戚的生日派对,佣人把蛋糕捧出来,那是个很漂亮的钢琴形状的蛋糕,每个小朋友都流着口水等吃,主角还没来得及把蜡烛吹熄,…用手指戳了戳那个蛋糕,在上面戳出了一个洞洞。那个小亲戚呆了一下,眼耳口鼻一瞬间全都挤在一起,哇啦哇啦的大哭。她就是喜欢戳她喜欢的东西。
她是那样喜欢过/。
第一部分第1章 挽歌(5)
5
窗外月光朦胧,一个男人柔情地用钢琴弹着一支缠绵的情歌。
那是巴黎小巷里的一家法国餐厅,以新鲜的炭烧乳猪脚驰名。这里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不夜天,晚饭时间有钢琴演奏。有了音乐,吃猪脚大餐这么粗犷的行为好像也马上变得温柔了。
那位年轻的钢琴师弹完了一曲,走到吧台前面的一张高椅坐下,点燃了一根烟。他看来是那么落魄,然而,比起他在祖国波兰的生活,这里已俨然是天堂。
一个女侍捧着客人用过的盘子打他身旁走过,钢琴师眯起了那双深褐色的大眼睛,对她扮了个鬼脸。她是他的女朋友,同样来自东欧。她朝他销魂一笑。
那个女人把盘子拿到厨房,堆在洗碗槽里。正在洗碗的是两个年轻的中国人。
这个时候,一个年轻的中国女人从后巷探头进来,好像找人的样子。
“/!”她喊。
/愣了愣,抬起泡在洗洁精泡沫里的一双手,甩了甩,洒落了一些水珠,走到那个门口去。
“很久没见了!什么风把你吹来的?”他对女郎说。
“你有信。”女郎从皮包里掏出一封信交给/,说:“从香港寄来的。”
/把双手往牛仔裤上擦,接过了那封信。他并没有立刻拆开来看,而是上下打量女郎。
“看什么嘛?”
“你好像胖了!”
“你才胖!”女郎靠在门框上,斜眼望着/。
停了一会,她说:“我在念时装设计。”
“是吗?我赚到钱,一定来光顾。”
“我做女装的!”女郎说。
“那我改穿女装!”他咯咯地笑。
女郎没好气地说:“我走啦!”
女郎走了之后,/蹲在地上看信。信是舅舅寄来的,告诉他,+死了。
/站了起来,把那封信折起,塞在牛仔裤的后袋,回去继续洗碗。
“以前女朋友吧?”叶飞问。
叶飞从北京来。/跟他认识六个月了,是很谈得来的朋友,或者也有一点同是天涯的情义吧。叶飞跟他不同,叶飞就是喜欢法国,做梦都想着来巴黎。/喜欢四处跑。三年前,他从香港来巴黎,然后去了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荷兰,最后又回来巴黎,钱花光了,就打工赚钱,储够了钱,又再离开,是流浪,也是在浪掷日子。他已经秀久没回去香港了。
“我昨天也收到我哥哥的信,他在国内是有点名气的。他上个月刚刚横渡长江,是游泳过去呢!不简单啊!电视台都去采访他。他去年已经横渡了黄河,正准备迟些横渡长江。我看他什么时候再横渡英伦海峡来看我,就连买机票的钱都省回了。”叶飞说。
“你知道猪为什么只有两只脚趾吗?”/把盘子里一只吃剩的猪脚捡起来,丢在一旁。
“管他的!”
“只有两只脚趾,就是一只连着一支,一双一对啊!”
“你胡扯什么?”
“那就是连理趾啊!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趾。”/呵呵的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
/低着头,自顾自苍凉地笑下去。
6
下班之后,/与*朝巴黎的夜晚走去。
第一部分第1章 挽歌(6)
“去看艳舞吧!”/突然拐个弯去,说。
“哪有钱?”*跟在他身后说。
“我请客!”
“我来巴黎大半年了,还没有看过艳舞!”*的手搭在/肩上,一边走一边说。
两个人来到舞厅,在舞台前面找了个位子。
/点了一瓶红酒,然后又叫侍者送雪茄来。
侍者把一个雪茄盒捧到/面前,里面放着几种雪茄。/挑了两支“罗密欧与朱丽叶”。
*笨拙地吸着雪茄,摇摇头,说:“真不敢相信我们刚刚还在厨房里洗盘子!”
裸露上身的艳女郎随着音乐在台上跳着诱惑的舞步。/深深吸了一口雪茄,缓缓吐出一个烟圈。这一支烟燃亮了往昔的时光,一种愁思从他心头升起,那些日子,竟已在年华虚度中消逝。
那天,/的妈妈把他抱在膝盖,将他那双小手放在自己手背上,在钢琴前面弹着她喜欢的歌。当他还是个婴儿,妈妈就喜欢弹琴时把他拥在怀里,鼓励他伸出小手去摸索那些发亮的黑白琴键。她弹琴的时候也唱歌,歌声温柔而迷人。那一刻,母亲、孩子和钢琴亲密地融为一体。
直到琴音的残响完全消失之后,妈妈把他放下来,告诉他,她和爸爸要出去一会,很快便会回来。
外面大雨纷飞,他们开车出去,回程的时候在一条山路上突然加速时撞坏了,翻到陡峭的山坡下,两个人的身躯摔成了肉酱,再也回不了家。
当天晚上,舅舅来把他接走。
第二天,是/四岁的生日。
很长一段日子,他没有再碰那台钢琴,他的世界变得寂静无声。
后来的一天,工人来把他家里的东西统统搬走。他爸爸妈妈欠了一笔债,那是用来抵债的。
舅舅拉着他的手,两个人站在公寓的楼底下。昏天暗地,雨沉沉地落下。两个工人把那台钢琴扛到楼底下,准备待会再抬到货车上。/挣脱了舅舅的手,冲到那台钢琴前面,扯开了盖着钢琴的那条布。雨淅沥淅沥地滴下,他的手指在琴键上弹着妈妈以前喜欢的歌。工人重又用一条布把钢琴遮着,然后抬上了车。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穿黑衣黑裤的女人,撑着一把红伞从雨中跑来,问他舅舅徐义雄:“这个孩子有学钢琴吗?”
第一部分第1章 挽歌(7)
“没有。”徐义雄冷冷地说。
+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交给徐义雄,说:“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如果你有兴趣让他学琴的话,可以找我。”
“我们没钱。”徐义雄说。
“我可以不收学费。”+说。
徐义雄没回答,随手把那张名片放在口袋里,拉着/走。
/跟在他舅舅后面。走了几步,他往回望,看到+优雅地站在雨中,一种说不出的温柔。
他在舅舅家里没说过一句话。三个月后,徐义雄找出+的名片,打了一通电话给她,表示愿意让/去学琴。
在+的公寓里,他第一次弹了妈妈常常弹的《遗忘》。那天,+叨着一支雪茄,站在钢琴旁边,雪茄的味道在房子里流曳,醺着他的脸。
7
/和*喝了不少酒,摇摇晃晃地走在长满栗树的长街上。
*突然很机警地跳过一条狗粪,一边走一边咒骂:“巴黎就是狗屎多!”
/走在前头,暗夜里,远处不知什么地方一盏灯还高高地亮着,像灵堂里的一盏长明灯。
8
窗外,漫漫长夜缓缓的月光,/坐在他那间小公寓的地上,啃着从餐厅带回来的卖剩猪脚,这是他在潦倒日子里最丰盛的食物。
那个雨天,+无意中从阳台上用望远镜看到他在对面一幢公寓的楼底下歇斯底里地弹琴。虽然琴声被雨声盖过了,但他的动作和音感震撼了+。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手指每一下落在琴键上,竟好像与那淅淅沥沥的雨声同歌。她吃了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