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尸房的哭声 文 千寻千寻-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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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者声明
引子
这是个谋杀的故事。
这又不仅仅是个谋杀的故事。
这也是个爱情故事。
这又不仅仅是个爱情故事。
我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谋,是我策划了这起谋杀事件。我过去所经历的和我现在所做的,就是为了这一件事——杀一个人!我要杀的那个人离我很近,就住我楼上。但我们不是邻居。我们是主仆关系。他是我的东家。我是他雇的一个佣人。
为什么要杀他?
肯定会有人会问这个问题,看下去吧,到后面你们自然会明白的。我还是先介绍一下自己吧。我叫谷幽兰,有着还算完美的脸庞,看上去象天使,其实心里藏着个魔鬼。没有人天生就是魔鬼,就如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天使一样。这么说的意思是,我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想去杀人,佛说,有因就有果,就是这个意思。
在我还不是谷幽兰的时候,我叫谷幼兰,爸爸姓谷,妈妈的名字中又有个“幼”字,所以我出生后名字里就有“幼兰”两个字。后来,我遇到了他,这个我要杀的人,他见我的第一句话就问:“叫什么名字?”
“谷幼兰。”
“什么幼?”
“幼稚的幼。”
“这样啊,不太好,还是叫幽兰吧,跟你的人很相称。”
当时我冷冷地注视着他——我要杀的人,不能理解“幽兰”怎么跟我的人相称。但我不能表示异议,因为我需要他把我留在他身边。于是我点点头,默认了这个陌生的名字。从此我就叫谷幽兰……
其实在我成为谷幽兰之前,我就已经很引人注目。不是因为我的外表,而是因为我的皮肤。我的皮肤很白,一方面是遗传于母亲,她就是一个白得让人惊叹的女人,还有就是我曾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生活过三年,长年不见天日,一旦见到阳光,我的皮肤就会显出格外的红润白晰。白到什么程度呢,在阳光下可以看见皮肤下层细细的红血丝,一大群人,只需一眼,你就会发现人群中白得触目惊心的我。加上长期营养不良精神抑郁,生活没有规律,我非常的瘦,皮包着骨,骨贴着皮,如果躺下来,我甚至可以摸到自己的肋骨,每一个见到我的人都充满同情,仿佛我刚从埃塞俄比亚回来,十几年没吃过饱饭。
或许是吧,我是个被上帝遗弃的孩子。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依靠,周围的世界如此喧嚣,可我看什么都是麻木的,我的眼睛长年都象罩着层雾,眼神冷漠,这让别人看我时,总会在心里产生质疑:这是个什么人,怎么这么冷!而这个时候,我完全暴露在看我的人的目光中了,想藏起来想不引人注目都已经不可能。这也是当初为什么几个保姆站在一起,他能一眼看到我并留下我的原因。想必我让他过目不忘。就象他也让我过目不忘一样。
这个人,这个我要杀的人,很多年前我就见过他,只一眼,我就记住了他的脸,已经很久很久了,他都不记得我了,我却记得他!为了靠近这张脸,我花了十年的时间。十年的颠沛流离,我以为我已经不可能完成这件事,无数个白天黑夜,我在艰难的等待中寻找希望,又在希望中绝望,在绝望中偷生,好几次差点将自己毁灭。没想到时隔十年,在我还没毁灭自己之前,老天还是把这个人送到了我前面。
但是这个人,这个我要杀的人对此却毫无所知,他在众多保姆中发现了我,微笑着说了句:你可以留下来了。
我笑了。我想我是笑了。很多年后他也是这么跟我说的,他说我当时笑了,而且笑的样子很好看,象个天使。但他并不知道,我或许是个天使,却是个找他索命的天使!
“我叫朱道枫。”他这么跟我介绍自己。
我直直地看着他,心里在说,我当然知道你叫朱道枫。十年前就知道了!
“幽兰……”他又点点头,似乎对这个自作主张给我起的名字很满意,“你不必太拘谨,大家碰到一起是缘分,希望我们相处愉快。”
事情进展到这一步已经是很顺利了,我离我的目标越来越近,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在为怎么杀了他而伤透脑筋。
到底怎么样才能杀了他呢?十年来,我从来都只考虑怎么接近要杀的人,却不知道真正要去杀一个人有这么难,绞尽脑汁也想不到一个万全之策,整夜为怎么杀了他受尽煎熬。而他——这个我要杀的人却活得好好的,我住他楼下,每天晚上都可以听到他房间里传出悠扬的音乐,他喜欢美国乡村音乐,喜欢看米兰昆德拉的书,喜欢喝点威士忌,喜欢站在窗边望着沉沉黑夜静思,喜欢在灯光下心事重重地吐烟圈,喜欢在花园里散步,一颗一颗地数着脚下的露珠。每一滴露珠都是有来历的,是思念的人和被思念的人流下的眼泪。他这么告诉我说。这男人脑子有毛病,我当时就这么认为。可他看上去却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优雅的绅士,对什么都象是漫不经心,做什么事都从容不迫,一切与他悠闲生活相背的事情他都漠不关心,除了对我。他对我充满好奇,就如我对他也充满好奇一样,很多时候,他总要我陪他散步,问我各种各样的问题,我回答不上来也没关系,他只要我跟着他就行了。我当然只能跟着他,看着他挺拔的身材,闻着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的古龙香水味道,我真是痛恨自己没用,他近在咫尺,我却杀不了他,即使杀了他我也没法逃跑。
“幽兰,”有一天散步的时候,他忽然跟我说,“如果可以,你愿意永远留在我身边吗?”
“为什么要我留在你身边?”我反问。
“难道你不愿意留在我身边吗?”他转过身看着我,目光象盏灯,徐徐照过来,“我可以给你想要的一切,一切,懂吗?”
“你怎么知道我想要什么呢?”
“你想要什么?”
我不说话,别过脸望向别处。
“想要什么呢,只要我有的,我都可以给你,”他竟然很“认真”地说,“金钱吗,我有很多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你要多少我给你多少。”
我冷漠地摇头。
“房子?那也没问题,这座梓园我可以送给你,我在其他地方还有很多房子,只要你看中了的,都可以送给你……”
“先生,你别开玩笑了。”
我打断他,不明白他跟我说这些干什么。
“我是在开玩笑吗?你在我身边这么久,我什么时候跟你开过玩笑?”
“可……我只是个佣人。”我提醒道。
“我从来没把你当作过佣人,”他更深入地看着我,窥探我,“这个你应该清楚,幽兰,告诉我,你到底想要什么,金钱,房子,你都不要,你要什么呢,男人吗?”他忽然笑了起来,“那也很简单啊,如果你愿意,你随时都可以上我的床……”
“先生!”
“你想要什么呢?”他步步紧逼。
“我什么都不要!”
“什么都不要,不会想要我死吧?”
第一部 双面人 第一章
十二年前(一)
“幼幼,幼幼,快,快起来,快起来!”
母亲摇醒睡梦中的女儿,急急地说,“你姐不见了,你姐不见了……”
“谁,谁不见了?”女儿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看着满脸是泪的母亲还没醒过神,以为在做梦。
“你姐,你姐啊,你姐不见了!”母亲急得语无伦次,一边给女儿找衣服,一边到床底下拿鞋子,“快,快,你去方蓉家一趟,看看你姐是不是去了那里,我和你爸去火车站,我们分头找!”
女儿这才明白她不是做梦,姐姐是不见了,她又不见了!
她手忙脚乱地穿衣服,冬天,又是半夜,她冷得直哆唆,加上心里又急,穿了半天也没穿好。“幼幼,你快点啊,”母亲在外面叫,“我们先走了,桌子上有钱,你拿着到打车去方蓉家,快,快……”
“哦,我知道了。”女儿应着,总算穿好衣服,出来看,母亲和父亲已经走了,桌子上果然有二十元的零钱。她又跑到姐姐的房间看,里面很整齐,床上的被子叠得好好的,姐姐真的走了!
“姐!”她哭了起来,冲出家门,踉跄着跑到街边拦车。可是哪有车啊,四周一片漆黑,这是个巷口,没有路灯。她顾不上了,没命地跑了起来。姐姐!姐姐!她边哭边喊,寂静的街道回荡着她的哭声,街边的建筑物冷漠地注视着她,连天上的星星都象是睡着,藏在云层里若隐若现。没有人会帮她。没有人知道姐姐在哪里。凄冷的冬夜,她绝望地擦拭着眼泪,千万遍地唤着姐姐,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姐姐,我的姐姐……很多年后回想那个长夜,那条长街,她还是抑制不住的心里一阵刺痛,象是心上划开一条口子,往事渗着血被活生生地剥开来,无论她如何的不情愿,她曾经美好幸福的生活仿佛就是从那个长夜开始变得支离破碎的……
谷静兰,我的姐姐,很难用一句话来形容她,因为她实在是太美了!一切用来形容美丽的词语用在她身上都不足以表达她的美。先说她的皮肤,跟我一样,继承了母亲的白,却白得更细致,肤色中透着某种神秘的光泽,仿佛捏一捏都会挤得出水份;再就是她的五官,都是同一个爹妈生的,我跟她的五官差不多,都是大而深的眼睛,秀气的鼻子,微微向上翘的嘴唇,可同样的五官配在她的脸上却比长在我脸上好看得多,浑然天成,恰到好处,多一点少一点都不行,整张脸精致得象画出来的;还有她的身段,已经不能用窈窕来形容了,那身姿,走在哪里都会让人多看两眼,那时候我们家很穷,并没有漂亮衣服可穿,可是很神奇,再平常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总是特别有味道,鹤立鸡群,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如果你近距离地看她,简直不能直视,她的美憾人心魄,别说男人,就是女人看了,也会心旷神怡。我就喜欢看她,没事的时候,我总喜欢静静地看她,欣赏她。我一点也不嫉妒,真的,我不嫉妒,虽然是姐妹,没她生得美,但我心里却总是洋溢着幸福。我很幸福,这幸福来源于姐姐对我格外的关爱和照顾,因为她太优秀,不仅天生丽质,还很聪明,成绩总是学校的前几名,又会跳舞又会画画,而我相比之下就逊色多了,父母的注意力都在她那里,我总是挨骂,每次父母责骂我的时候,姐姐总是帮我说话,完了还会鼓励我,夸我(虽然我很不值得她夸)。她给了我很多自信,这自信在后来苦难的岁月里无疑帮到了我,让我无论受到多大的打击都不会退缩,我的勇敢和自信,还有坚强是姐姐给予我的最宝贵的财富。
我的姐姐一直生活得很快乐,她没有什么不快乐的事,父母宠爱,老师器重,亲友赞美,她的世界简直灿烂得一塌糊涂。可能就是太过完美,才容不得半点污点,她不能容许自己有污点,这也成了她致命的弱点,也是后来导致她悲剧人生的导火线……
在我有限的记忆里,我亲爱的姐姐总是笑着的,她喜欢穿白色衣服,唱邓丽君的歌,跳古典舞,画水彩画,她那么清新,淡雅,就象一朵纯洁的百合盛开在寂寞的梧桐巷。我们住的那条巷子就叫梧桐巷,说它寂寞,是因为这条巷子是政府待拆迁的地方,有能力的,有条件的,能搬的都搬出去了,住在这里的都是些穷的老弱病残的人,我家就是个典型,父亲给人当司机,挣不了几个钱,母亲在学校工作,不是老师而是厨师,在学校食堂里烧饭,当然更没什么钱,加上我们家是从外地迁过来的,没背景,当然只能住在寂寞落迫的梧桐巷了。而梧桐巷之所以叫做梧桐巷当然是跟梧桐有关,我记得很清楚,巷子里一共有九棵梧桐,我家院子里就有两棵,每年春天,几场春雨一落,满院都是梧桐花的芬芳,沁人心脾,至今都在我心头萦绕不去。我真是很喜欢那条巷子,在繁华的闹市独处一角,进去幽深僻静,出来却是车水马龙,后来我虽然搬过很多地方,什么样的角落都待过,最难忘的还是梧桐巷。
我美丽的姐姐在这条巷子里绝对是道美丽的风景,她有辆自行车,每天上学或者放学,铃铛一响,人们就会不由自主地抬头张望,穿着白色衣裙的姐姐象一阵风似的从人们的面前飞过,长发飘飘,裙角飞扬。
“这静兰丫头是越长越水灵了!”巷子里卖冰棍的四阿婆总是这么说。
“是啊,是越长越好看了。”在巷口摆水果摊的黑皮他妈也说。
“不过啊,姑娘伢们不能太漂亮,”四阿婆好几次都说,“太漂亮了带不来福,只会带来祸……”
四阿婆的话不幸被言中!
谷静兰,我的姐姐,在她短暂的生命旅程中,给她带来无限烦扰的正是她惊世骇俗的美丽。因为容貌太过出众,她总是被人追踪,学校里,巷子口,家门前,总是有形形色色的人来寻觅她,等候她,讨好她。漂亮的女孩总是有些骄傲的,我的姐姐也不例外,她对那些莫名的追求者很少理睬,有的甚至是看都不看,她根本不知道,她的冷漠恰恰又让她增添了几分神秘,显出她冰清玉洁的美。追求她的人更多了。到她十六岁上高中的时候,每天放学,越来越多的男生等候在学校门口,有本校的,也有邻校的,她不理他们,自顾走,他们就或远或近地跟着,极大地威胁到了她的安全。也正是出于安全考虑,父亲从她高一开始就用车接送她上学,当然不是自己的车,是老板的车。父亲的老板很有钱,是我们这座城市的首富,我没去过他家,听姐姐说,那户人家的房子大到可以住下我们整条梧桐巷的人,虽然有点夸张,但可以想像他们是多么的有钱。父亲是他们家六个司机中的一个,因为技术好,开始是给老板开,后来又给少东家开,也就是老板的儿子。我没见过这个人,至少没有面对面见过,姐姐起先也没见过,因为父亲总是很早就把她送到学校,很晚了,送完老板的儿子再去学校接她放学。
意外发生在那年春天的一个傍晚,下着雨,父亲刚到学校接到姐姐,车开到半路上老板的儿子给他打电话了,要他马上赶回梓园接他去酒店见一个客户。梓园就是老板的住处,在城市的最东边。可是姐姐已经在车上了,外面又在下雨,姐姐没带伞,如果半路下去肯定会淋湿,爱女心切的父亲当然舍不得她下,只好冒着挨骂的危险载着姐姐去了梓园。毫无疑问,姐姐见到了老板的儿子,我没有在场,不知道当时是一种什么情形,只听父亲说,老板的儿子见了姐姐后并没有不高兴,反而很兴奋,还留姐姐跟他在酒店一起吃了饭才要父亲送回家。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寻常,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可是父亲后来却为他载着姐姐去梓园的举动痛不欲生,他责怪自己为什么不考虑后果,为什么不让姐姐半路下车,为什么要让老板的儿子见到她,他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在自己身上,也把自己推向了悔恨的深渊。
从那以后,老板的儿子给父亲提出要求,必须载着姐姐去接他上班,等他上班了再送姐姐去学校,放学了,他会和父亲一起去接姐姐,有时候一起吃饭,有时候还会邀请姐姐看电影什么的。到了周末,他也会邀请姐姐去梓园玩,晚上再要父亲送回来。这好象也没什么不妥的地方,看上去也还合情合理,但事情演变到后来却开始让人担心,大概过了几个月,老板的儿子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不要父亲给他开车了,父亲被安排给老板的太太开车,而老板的儿子上下班怎么办呢,他指定了另外的司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