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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停尸房的哭声  文 千寻千寻-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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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不做什么没有人勉强得了他,想走就走,想留就留。毫无疑问,他继承了父亲的这种个性,也包括头脑和智慧。但继承最多的却是母亲出众的外表,母亲年轻时是个大美人,当然必须是个美人,朱家的夫人怎么能不美丽呢,只是父亲年轻时跟过去的朱道枫一样,风流成性,头一个太太也就是朱道枫已故哥哥的母亲只和父亲生活了四年就离开了他,第二个太太生下朱道枫后不久也离开,看破红尘,现在在香港的一家寺庙里吃斋念佛。朱道枫是由父亲的第三个太太带大的,他已故的弟弟就是这个太太所生,可是好景不长,朱道枫八岁的时候,父亲又看上了一个绝色佳人,是个舞蹈演员,貌可倾城,为了得到那个佳人,父亲差一点又抛弃现有的太太,而这个太太实在是深明大义,为了满足父亲她竟默许父亲将那个佳人带回家,虽然没有名份,却是实际上的小老婆,一家人生活在一起也还算平静,可是好景又不长,后来不知道又出了什么事,那个父亲最爱的佳人竟独自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
  据说佳人离开时已身怀六甲,父亲动用了一切力量也没有找到她,也就是这次的事后,父亲突然变得清心寡欲了,没有再找过别的女人,也没有再和太太生活在一起,带着小儿子孤独地生活在这座庄园很多年。直到有一天,父亲碰到了一个跟那个失踪的佳人非常相象的女人,也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弄到手,带到国外到现在也没有回来。这些事朱道枫并不是很清楚,也没有兴趣去探听,象他们这种家庭,没有些风流孽债是不可能的,他很宽容父亲,同样父亲也很宽容他,过去无论他怎么疯玩,父亲从不责骂他,也不勉强他打理家族生意,父亲只说,早晚你会收心的,我不急。
  果然,现在他已经收心了,主动承担了家族守业的责任,他们不需要创业了,这个阶段已经在父辈们手里完成,他只需守好业,不让家族落败下去就可以了。
  现在的朱道枫,38岁,身体健康,什么都不缺,什么也都有,享受生活排在第一,工作排在第二,兴致好时出国散散心,疲倦时就待在梓园里;高兴时陪太太说说话,不高兴时可以几个月半年不理她;心血来潮时到外面会会女人,意兴阑姗时关在书房里看书作画;思念某个人时会在深夜一个人喝酒弹琴,暂时忘却思念的时候会邀请几个要好的朋友来家里坐坐……
  他生活很有规律,不酗酒不熬夜,烟倒是抽一点,抽得不凶。公司离庄园有点远,他每天只去个半天,安排好要紧的事务,见见重要客户,签签合同,剩下的时间他就坐车回来了,有时侯是司机开车,有时候是他自己开。司机开车的时候,他从不直接进梓园,而是在路口就下车,自己走着进去。因为他很喜欢那条林荫道,据说他的名字也跟这条道有关系,母亲生他的时候老是梦见这条道,生的时候又是秋天,路边的枫树都黄了,于是就给他起名叫道枫。
  故事就从这条林荫道开始了……
  那天他从公司回梓园,在路口又下了车,交代司机:“跟王管家说声,我晚点回去。”
  “是,总裁。”司机答。
  车缓缓从他身旁开走,径直驶入林荫道。
  已经是初夏了,林荫道一片郁郁葱葱,走在里面微风拂面,很舒服。他双手操在裤袋,不紧不慢地走着,又点根烟,优雅地吐着烟雾,什么都没想,好象什么又都在想。难道一直就这么走下去吗?没有方向,没有尽头,想停止,又找不到借口。他很清楚自己在等着什么,又不甚明白自己到底在期待什么。一个偶遇?一个回眸?一个远去的背影?
  林荫道的一个拐弯处有一个不是很起眼的缺口。他停住了。几年前,一个黑衣蒙面女子就是消失在这个缺口,拨开草丛,还依稀可辨一条窄窄的小径掩映在其中,小径一直延伸进前面的密林,他试着走过,密林过去是一个池塘,绕过池塘再穿过一条小道就到了林荫道的路口。显然,是那个女子发现这条通往梓园的捷径的。可是自从那次后,她再也没有出现过,这条捷径很快就被荒草掩盖。几年过去了,每次经过这里,他总要驻足观望,期待奇迹再次发生。今天他又站在这里,抽着烟,想着那个惊慌的背影,无所适从。他一直记得和那女子面对面碰见时的情景,她一身黑衣,一头青丝,风吹动着她的刘海,露出白得惊人的饱满的额头,可脸是被一条紫色纱巾蒙着的,衬出纱巾上方的那双眼睛格外的犀利明亮,老天,他游走大半个世界,见过的美女也不少了,中国的外国的,性感的古典的,清纯的成熟的,什么样的美人儿没见过,可从没见过有人长着那样一双撼人心魄的眼睛,好深好深,仿佛是茫茫宇宙最远的一颗星辰,让你可以看到她的光芒,却无法触及。多少次,他在梦里梦到那双眼睛,想努力地去看清,却总也看不清,一走近她,她就消失,只留给他一个背影。他是多么期待能和那双眼睛在现实中重逢,哪怕再让他多看一眼也好啊!
  而在这之前出现在他的梦里的只有一个人,他已故的未婚妻心慈。可是遇到那双眼睛后,心慈退居幕后了,寻不到了,脑中反复出现的就是那个美丽的画面,落叶纷飞中,一个黑衣女子款款朝他走来,眼神悲伤,眼角还有泪痕……她是谁?她为什么要来梓园?她在找什么?这个问题困扰他很久,心里有些眉目,又不能肯定,没有线索,没有提示,他现在长久地滞留梓园,其实有一部分原因就是他潜意识里希望能再见到那个女子,虽然希望渺茫,但总不愿意放弃这份希望。
  回到梓园,一进门,就看见沈牧文端坐在客厅里等候他。
  “你总算回来了,我都等你半天了,”牧文站起身,满脸不高兴,“别忘了我可是来给你送画的……”
  “画呢?”他一句道歉也没有,只问他的画。前阵子他把辛苦完成的一幅画送到牧文的画廊里裱画框。牧文是他多年的老朋友了,在瑞士认识的,本身也是个商人,却也很喜欢画,自己干脆还开了个画廊,两人兴趣相投,很快就成为挚交。相熟这么多年,两人说话也随便,牧文经常来梓园,来去自由,就跟自己家里一样。
  “你看你,只问你的画。”牧文抱怨道。脸上却洋溢着笑容。他戴着副眼镜,一身书卷气,很斯文,根本就不象个商人。这一点跟朱道枫很相似。
  “我当然要问我的画,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幅画花了我三年时间。”朱道枫脱去外衣,一个佣人连忙接过去,另一个佣人已经端上茶水了。他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又问了句:“画在哪?”
  “在那呢。”牧文指了指壁炉那边。
  朱道枫喝口茶,走过去,仔细端详起那幅画来。
  “嗯,不错,裱得很好。”他很满意。
  “那是,谁不知道你的要求高啊,我可是盯着手下人做的。”牧文说。
  那是一幅人物肖像,画中是一个年轻女子,雾一样的眼睛,忧郁地注视着前方,她一只手按着头,可能是不让风吹乱她的秀发,一只手提着黑色裙角,身后的背景是一条长长的铺满落叶的林荫道……
  “画得还真不错,色彩很到位,”牧文也走过来欣赏道,“不过三年画这么一幅画,我真是搞不懂你。”
  “我也搞不懂,怎么就对她这么难忘。”朱道枫说。
  “是啊,一面之缘!”
  “你说她还会出现吗?”
  “我又不是上帝,我怎么知道。”
  “我有种预感,牧文,”朱道枫一动不动地盯着那幅画说,“我今后的人生可能跟这个女子有关……”
  “别胡扯,你还不知道她是谁呢?”牧文不以为然。
  “我是不知道她是谁,或者说,我不能确定她是谁……”
  “什么意思?难道你有线索了?”
  “我也不清楚,”他摇头说,“我就是怀疑,她是不是那个孩子……”
  “哪个孩子?”
  “你还记不记得我跟你讲过,十几年前,有个孩子闯进庄园被狗咬伤的事?”
  “孩子?被狗咬伤……好象是有这么回事,听你说过,不过你怎么就认定她就是那个孩子呢?”牧文表示不解。
  “我也说不上来,就是感觉,”他皱着眉头,好象在回忆,“当时那孩子满脸是血,我抱起她的时候,她正好看着我,那眼神……没法形容,就是很难忘,虽然那孩子还小,但眼睛的轮廓跟这个女子如出一辙……”
  牧文笑了起来,看着他,还是直摇头。“你真是太感性,都可以去当作家了……”
  “你不是我,当然没有这种感觉,后来我又有了些线索,还顺着这些线索找过,就快找到的时候,突然又断了……”
  “先生,可以开饭了。”管家这个时候走了过来。
  “就到这吃饭吧,辛苦你了,帮我裱画。”他总算说了句客气话。
  “辛苦倒是不辛苦,就是我很为你担心,三年了,你陷在这画里出不来,以前你是陷在对心慈的回忆里出不来,后来好久没见你提起她,我以为你走出来了,没想到你是从一个深渊里爬出来,又跌进另一个深渊……”
  “没办法,我就是这样。”他叹着气,笑了起来。
  晚饭后,两人又说了会话,牧文才懒洋洋地起身告辞。
  “改天我给你介绍个新朋友,是个作家,很不错的一个人。”临走牧文说。
  “给我介绍个女人吧。”他一本正经地说。
  “鬼话,你的女人还需要我介绍吗?”牧文大笑,“你给我介绍还差不多。”
  “好啊,你看中谁了,我帮你牵线。”
  送走牧文,他径直进了书房。打开抽屉,从一个笔记本里拿出一张已经泛黄的纸,上面写着字迹不同的两段话,头一段是他自己写的:心慈,心慈,你会想起我吗,告诉我,怎么样才能让我将你遗忘,我活得好艰难,遗忘对我来说根本不可能,而思念又象魔鬼在吞噬着我的心……
  后一段不是他的笔迹,从字体看显然是经过专业书法训练的,非常隽秀,感觉是个女人写的:不是魔鬼在吞噬你的心,而是你本身就是魔鬼,你想遗忘对方是不可能的,因为被你遗忘的人不允许你把她遗忘;你活得艰难也是应该的,因为还有人比你活得更艰难,或者,那不是个人,是鬼,是你把她变成了鬼,她现在就藏在你心里,别想赶走她,终有一天她会出现你身旁!
  变成了鬼?藏在我心里?
  他端详着这段话,百思不得其解,却似乎又有些认同。这几年他心里不正是有个影子挥之不去吗?这个人就是她说的“鬼”吗?是我把她变成鬼的?而他一直想确定的是,写这段话的人跟林荫道上的蒙面女子是不是一个人,感觉应该是,可又找不到确切的共同点。心里藏着个“鬼”,说得还真有点那个意思。
  “先生,先生……”
  有人在外面敲门。
  “谁?”
  “是我。”管家的声音。
  “什么事?”
  “太太又在发脾气,您过去看看吧。”
  “又怎么了?”
  “我们也不知道。”管家说。
  他恼火地打开门,“不知道,不知道,你们什么都不知道,”他叫起来,“那我要你们在这干什么,养着你们享福吗?”
  管家躬着身子低着头不敢出声。
  他气冲冲地穿过走道奔下楼。太太住在后面一栋。他还没进去,隔老远就听到里面传来她的咆哮声。还有摔东西的声音。他站到门口,突然又不想进去了,自己心情本来就不好,还要去看她发威,他怕自己会控制不住。他转身又往回走。管家连忙又跟了过去。“先生……”管家在后面喊。
  “我不去看她,看她又解决得了什么问题!”他快步走着,甩了一下手。
  “可是……”
  “让她砸吧,把这房子拆了都没关系!”
  回到前面的房子,走进客厅,他一屁股坐到沙发上,点根烟,狠狠地抽了一口。
  “这可怎么得了,太太最近情绪特别反常。”管家也进来了,站到他身边。
  “什么反常,她不一直是这样吗?”他大口大口起吐着烟,好象要把心里恶气吐出来一样。
  “是啊,已经被太太赶了四个保姆走了,”管家低着头,“这里的人手都不够了,所以……我想请示先生,是不是再雇几个人进来。”
  “赶走四个了?”他皱起眉头。
  “是的,而且专门服侍您的小玫马上也要回老家嫁人了,所以人手是真的不够了。”
  “雇人这种事不需要通过我,你自己看着办吧。”
  他不耐烦地站起身,头也不回地上了楼。进了卧室,他疲惫不堪地倒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心里又是空空的没有着落了。
  这场婚姻究竟是谁的错呢?
  不是谁的错,而是一种惩罚,老天在惩罚他。难道不是吗,现在的他应有尽有,惟独没有美好的婚姻,老天什么都给了他,惟独不给他爱情。他躺在床上在想,如果没有那场车祸,和他结婚的就是心慈而不是碧君。他的确是带着责任和她结婚的,但也没想过她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她心理的残疾比她身体的残疾更叫人难以接近。难道这辈子就这么跟她过下去吗?虽然有名无实,可她毕竟是他的妻子,他做不到象他的父亲一样随便抛弃一个女人。他已经受到惩罚了,不想再遭天谴。
  这场婚姻源于十二年前那场可怕的车祸。
  心慈和碧君是闺中密友,他们的父母也都是世交,当时两人刚刚从香港大学毕业,碧君将要和家人一起移民加拿大,走之前特意来内地看望即将走入结婚礼堂的心慈。心慈的未婚夫就是朱道枫。他们是在香港认识的,朱道枫去看望叛依佛门的母亲,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刚刚读大二的心慈,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难分难舍。好不容易捱到毕业,心慈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朱道枫的求婚,她等这一天实在是等得太心焦了。朱道枫也是。
  婚礼就定在圣诞节,心慈随父母来到内地,双方家人见面商讨结婚事宜。心慈很喜欢梓园,一进去就流连忘返,天天缠着朱道枫带她到庄园后面的林间散步。庄园后面是一座小山,上面种满桃树,因为正是冬天,桃花还没开,心慈总是问同样的问题,桃花怎么还没有开啊,还要等多久啊?那天她又问,朱道枫就笑着说,“你这么急干嘛,到要开的时候自然会开嘛。”
  “我就是等不及啊!”心慈挽着他的手,小鸟依人般撒娇道,“我怕我还没等到桃花开,你就变心了。”
  “胡说!你都戴上定婚戒指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这怎么知道,谁不知道你认识我之前很花心啊。”
  “那是认识你之前嘛,”朱道枫拥住她,在她额头轻轻一吻,“小傻瓜,我现在就在你身边,我的现在和未来都是属于你的。”
  “威廉,”心慈双手缠住他的脖子,直直地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种患得患失的感觉,我很怕失去你,我是爱你的,知道吗?”
  他顺势搂着她的纤腰,深情地看着她说:“当然知道,第一眼见到你就知道了,心慈,我承认过去我荒唐过,我也曾经以为自己无药可救了,是你挽救了我……”
  “别这么说,傻瓜,我们两个就象是宇宙中两颗孤独旅行的星球,不知道旅行了多少亿年才相遇,我们不存在谁挽救谁,我们只是用彼此的光芒照耀着对方,从此我们不再是行星了,是恒星,相依相存,只要宇宙还存在,我对你的爱就不会消失……”
  “傻瓜,宇宙是无穷无尽的,也是永恒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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