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采女色-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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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是出于“义气”,才尽心为义兄杨雄摘除绿帽子,杀了“淫妇”潘巧云。即使我们现在不能谅解“通奸者死”的做法,必须承认,在他们的时代,丈夫杀死通奸的妻子是法理人情认可甚至鼓励的,以当时的标准看,杨雄并没有错。可是看完这三章,你会感觉,石秀“捉奸”的热情比杨雄还高得多。杨雄对妻子本来相当满意,不是石秀推波助澜,潘巧云未必会惨死。潘巧云出场时,按照旧小说的惯例,对她的外貌来一段铺叙。水浒传是宣扬禁欲的,有暴力而无色情,这段韵文,偏偏就带着整部小说中罕见的“荤”味,而且,这一切恰恰是从石秀的眼睛里看过去的。他的眼睛,非但把潘巧云上上下下贪婪的扫了一遍,甚至神奇到能剥去她的衣服,透视她赤裸的胴体。简单的说吧,潘巧云一下子就勾起了石秀的性欲,不幸的是,英雄石秀必须是禁欲主义者,而且,潘巧云是“义嫂”,绝无成为性对象的可能,他只能极力压制对她的欲望。结果是,他仇恨潘巧云而妒嫉杨雄,他其实是渴望破坏这个家庭的。可是他照样必须抑制仇恨和妒嫉,因为他并无妒嫉的资格。奸夫出现使他兴奋异常:他终于有了一个光明正大的借口可以发泄他的妒嫉和仇恨。于是,有了这血淋淋一幕: ……石秀便把那妇人头面首饰衣服都剥了,杨雄割两条裙带来,亲自用手把妇人绑在树上。石秀也把迎儿的首饰都去了,递过刀来说道:“哥哥,这个小贱人,留他做甚么?一发斩草除根。”……那妇人在树上叫道:“叔叔劝一劝。”石秀道:“嫂嫂,哥哥自来伏侍你。”…… 石秀的表现,完全是性欲被扭曲之后,以虐杀的极端方式来发泄。最后,这对异姓兄弟一起落草去了,他们通过虐杀这一富于象征性的仪式,结成了牢不可破的“义”。 现在回到金瓶梅来。金瓶梅是从水浒传中间截取一段敷衍而成,水浒传是英雄世界,而金瓶梅是世俗世界,把两个世界串联起来的人物就是武松。当武松被刺配暂时从读者视线消失的时候,金瓶梅的世界才真正展开。而武松归来复仇之时,金瓶梅的世界已经破碎了。 可能一般阅读者很少注意到水浒传和金瓶梅中的武松形象及两部书“复仇”场面微妙的不同。相比之下,水浒传中,武松的报复手段不失光明正大,而金瓶梅中的武松,却是假意要娶潘金莲,诱使她自投虎口。 水浒传中,武松杀掉潘金莲,是一刀刺入胸口,剜出五脏六腑。这是旧小说里面典型的“复仇杀人法”,因为反复出现,对读者神经的刺激性其实不高。金瓶梅的杀嫂一节,比之长而细腻,它是极度色情、暴力和血腥,令人作呕的。那个武松镇定、阴险而冷血。奇特的是,在这个时候,作者仍不忘记对金莲的性特征做描写,如“白馥馥”“星眸半闪”,这恰恰是他每次描写金莲和西门庆交媾时最喜欢用的字眼,好像潘金莲不是被屠戮,而是在享受。最后作者照例用诗词来表达他的感慨,他用的居然是“悼哉金莲诚可怜,衣服脱去跪灵前。谁知武二持刀杀,只道西门绑腿玩……”如此轻轻一钩,把杀嫂的“正义复仇”行动,和二十七回醉闹葡萄架西门庆对潘金莲的性虐待联系在一起。武松这一个对“淫妇”极端仇恨的禁欲主义者的真实面目是什么,已经一目了然了——他不过是另外一个西门庆。 禁欲和纵欲的距离有多远?不过是一张纸。它们都是背离光明的人性和正常的人的感情的。不要相信高罗佩等人的话,其实我们的文化始终没能建立起一种健康的性态度和性观念,永远在极度的压抑和极度的放纵之中摇摆。金瓶梅正是明季世风的真实写照。在今天,我们度过又一个极度压抑的时期之后,毫不犹豫的走向极度的放纵。当我们的神经在色情毫无节制的冲撞中厌倦后,不知道等待我们的又是什么?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7节 什么叫做“自然主义”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金瓶梅是一部“自然主义”的作品。不过,金瓶梅究竟怎样“自然主义”法,恐怕迷糊如我者居多。我是很反感这种把西方文学术语的帽子,强行套在中国古典作品脑袋上的荒谬做法。比如说《诗经》是“现实主义”的,而《离骚》是“浪漫主义”的;杜甫是“现实主义”的,而李白是“浪漫主义”的;《红楼梦》就是“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艺术高峰”。这种生硬归类,偏偏为我们的文学批评所钟爱。 按照“自然主义”经典的定义,即:要求文学单纯记录直接印象,要求作家象自然科学家一样冷静、客观,不带感情色彩,不对所写的事与人进行社会与道德的评价。任何一个有写作经验的人都知道,自然主义的理论是很难完全贯彻到创作实践中间去的。作为创作主体的人,其主观色彩不欲渗透到作品之中,根本是拔着自己的头发想离开地球。 何况,中国小说的产生和发展,使它具有这样的特点:一,小说,尤其是白话小说,往往承担着“教化”的责任,哪怕作品的产生的实际效果恰与之相反。儒家的忠孝节义,佛家的因果报应,深深渗透到古典小说之中。第二,小说在中国,本是九流之末,巷流传的东西,就连作者对自己作品的定位也是如此。即使是命意最严肃的小说,也始终带有娱乐性质,游戏色彩。红楼梦这样伟大的作品也不例外。单这两点,就决定了,古典小说中几乎不可能产生“自然主义”的作品。 《金瓶梅》之“自然主义”,坦白地说,不过是对它令人很难接受的赤裸裸的性描写的讳称。中国人的性观念,是“说着丑,做着妙”(吕仙诗),金瓶梅非但长篇累牍的说了,而且坦率得惊人,评论者只好含含糊糊的讲,它的缺陷在于“自然主义”。然而即单以性描写而论,它也绝非“自然主义”的。它所描绘的生活,必然有现实所本。但是读者都知道,它的性描写,带有相当程度典型的男性性幻想成分。比如西门庆的性能力,谁也不会以为是“自然主义”的。作者对它的美化,甚至是一种阳具崇拜的遗痕。有人指出,二十七回出现的“赤帝当权耀太虚”具有一种象征色彩,金瓶梅正以男性力量极盛后的消亡来做结构框架的。 夏志清在《中国古典小说》中评述金瓶梅时,举了一个例子,说书中对潘金莲的身体,两处描写明显的不一致。他认为,这细节的失实,使人们对金瓶梅的描写“失去了信心”。他甚至说金瓶梅是迄今为止他所讨论的小说中“最令人失望的一部”。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对这个细节特别感兴趣,我只能说,这种兴之所至的描写,在古典小说中随处可见,更谈不上是一种失败,不足以判断一部作品的高下。就像《窦娥冤》里赛卢医出场搞笑的念白绝不会损害它作为一部优秀的悲剧的地位一样。 正统文学史在赞扬一部作品时,往往以“深刻暴露黑暗现实”作为评判的标准。《金瓶梅》受到赞扬,原因在此。然而所谓暴露黑暗现实,基本每部小说作品都多少涉及。甚至三流末的作品,都不乏生动真切的描写。这不只是因为那本来就是小说作者无法回避的生活,而且是我们的文化笃信二元并立,阳与阴,黑与白,忠与奸,贞与淫……二元斗争根本就是很多小说推动情节的力量。金瓶梅在“暴露黑暗现实”上,并没有超过其余作品太多。不同的是,它的色调几乎是完全黑暗的,光明的尾巴非常稀薄。 其实,要说“自然主义”,儒林外史比它更接近“自然主义”。儒林外史并没有鲜明的黑白对比,而是深深浅浅的灰,(正统文学史总是欣赏范进发疯、严监生的两只手指之类戏剧性的东西,其实范进为官之后,和严贡生谋夺家产等部分,要尖锐深刻得多)虽然它还是掺杂了不少戏笔,但是它写尽了庸俗无聊之生存状态。惺园退士说:“慎勿谈《儒林外史》,读之乃觉身世酬应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也正因此,我以为儒林外史是一部比金瓶梅更使人压抑的作品。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8节 偷得着不如偷不着
据说一本无名氏写的《嫖经》有云:“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婢不如偷,偷得着的不如偷不着的”。这话,俏皮又恶毒。孔子说:“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其实仔细一想,何止女子如此,人的本性就是“难养”,或者叫:人心不足。所以往往不肯珍惜眼前,只知道幻想将来,追悔过往。男女两性间的感情更是玄之又玄,没到手的时候,恨不能五体投地,鲜花供养;等落入掌心,天仙也不过就那么回事。越难搭上手的,里比多积蓄越高,自然也就越有兴头。 金瓶梅中,西门庆是生命不息,寻猎不止。他的女人们,来路五花八门,妻也有,妾也有,婢也有,妓也有,偷也有。他临死之前,还记挂着尚未偷成的何千户太太蓝氏。如果不是三颗春药断送了他早被酒色掏空的性命,勾搭上蓝氏也是早晚的事情。因为凭他的财富和权势,无论哪一种,来得都容易,以至于他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 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书中第一女主人公潘金莲出场时,曲曲折折写足了三回,始让他们“真个偷情滋味美”,最后犯了杀人大罪,才能把潘金莲弄进门。而李瓶儿也经过一番波折,才归了西门庆。如果不是这样,情节和人物就减色不少。 张竹坡曾给西门庆淫过的女人和潘金莲偷过的男人都开了一个单子。其实,女人偷情的自由程度远远比不上男性,对比一下就知道,潘金莲和张大户、武大郎是她当妻妾的“本分”,除了西门庆,她只和琴童、王潮、陈经济有一腿,实不能和西门庆相比。其中,琴童和王潮又不过是她临时找来填补一下(西门庆流连妓院不归和西门庆死后她被卖入王婆家待嫁时),王潮尤其是过场。真正认认真真偷的,是陈经济。 这就说到万历刻本(词话本)和崇祯本的一处不同。崇祯本对词话本的回目作了大量的改动,把原先不对称的回目收拾得对称了,也更雅驯一些。第二十八回回目,词话本做“陈经济因鞋戏金莲”,崇祯本做“陈经济侥幸得金莲”,单看回目,崇祯本会给人陈经济和潘金莲勾搭成奸的印象,其实这一回两人并没有机会好上,但是,通过丢鞋、拾鞋,潘金莲和陈经济把他们的暧昧上升到彼此心领神会的阶段,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趁机成其好事了。鞋,本来就是性的符号,在金瓶梅中,鞋的意象更有强烈的性意味(“金莲”就是小脚的代称)。陈经济和潘金莲的对白,说得似都是拾鞋这件事,其实是在互相挑逗,试探,直到达成默契。本回紧承二十七回“葡萄架”而来,金莲丢鞋、找鞋、咒骂、打人,直到当着西门庆的面,宣称要把秋菊找来的宋惠莲的鞋子剁几截丢进茅厕里,暗示她总是处在强烈的性饥渴的状态里。那种仇恨和妒忌被表现得淋漓尽致,同时又暗写了西门庆和宋惠莲奸情。情节紧凑,充满张力,对白干净利落,又有很多潜台词,是很精彩的一回文字。 不要忘记潘金莲的身份是陈经济的岳母,通奸罪重,乱伦罪更重。此回之后,作者偏偏延延捱捱写去,潘金莲和陈经济总是随时抓住机会调情,但是又总是没有机会得偿所愿。读者就被放在一种焦虑之中:淫而黠如潘金莲者,肯定是要千方百计偷上的。但这一切会在什么时候发生呢?以西门庆的性格,万一发现了,比照琴童,她面临的惩罚只有更重,他们最后将如何收场?于是,延迟和期待中积蓄的张力,不断寻找着爆发的临界点。这个临界点,迟至八十回“潘金莲售色赴东床”,也就是西门庆死后,才最后到达。此后情节急转直下,奸情很快被吴月娘察觉,陈经济被逐,金莲被卖丧命。他们根本没有享受几日,就死生睽违了。因为其实作者真正要写的不是偷,而是偷不着。偷不着比偷着了还精彩。 也正因此,潘金莲在被西门庆剪了头发交给妓女踩在鞋底后,对西门庆已经毫无感情可言。虽然性的饥渴是她与陈经济通奸的主要动力,但是对陈经济她却是多少产生了点感情的。 如果说金瓶梅里的“偷得着不如偷不着”太猥亵,那么蒲松龄在《聊斋·娇娜》里的“色受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史记·滑稽列传》里淳于髡对齐威王说:“罗襦襟解,微闻芗泽”,何尝不是深明此种“暧昧”的境界之美妙,和延迟与期待带来的快意呢。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9节 母性是一种奇特的情感
金瓶梅中有一个塑造得特别真实的人物,就是宋蕙莲。不少研究者都说,她是潘金莲的影子,一如晴雯之于黛玉、袭人之于宝钗。其实,潘金莲承载了比较多的“先行概念”,作者把她挑出来作为性恶的代表,笔墨固然浓烈饱满,但也因此不免于夸张。宋蕙莲更生活化,性格的层次更丰富。如果说潘金莲是大红大黑,她就是灰色的,各种基色糅合而成的灰色。 金瓶梅中的女人对性与利的追逐,使她们都不能免于无耻。宋蕙莲也是“淫妇”,她本名也叫金莲,是卖棺材宋仁的女儿,先当了蔡通判的通房丫头,“坏了事”(通奸被发现)被逐,嫁与厨役蒋聪,又和来旺儿勾搭上了。蒋聪斗殴被杀,来旺儿央了吴月娘,娶了她,改名蕙莲。这样一个女子,自然没有任何贞洁观念可言。书中对她的描写:“这个妇人小金莲两岁,今年二十四岁,生的白净,身子儿不肥不瘦,模样儿不短不长,比金莲脚还小些儿。性明敏,善机变,会妆饰,就是嘲汉子的班头,坏家风的领袖。若说他底的本事,他也曾:斜倚门儿立,人来侧目随。托腮并咬指,无故整衣裳。坐立频摇腿,无人曲唱低。开窗推户牖,停针不语时。未言先欲笑,必定与人私。”几句韵文很是生动,我们文化对于女性肢体语言的端庄有严格要求,宋蕙莲的姿态恰是典型的“不正经”女人的姿态,有意无意撩拨起男人性欲的姿态。 和西门庆家里其余仆妇并无二致,宋蕙莲既然有才色,就不肯安分。她刻意装饰以期引起西门庆注目,她目的也达到了。西门庆很快被她出众的容貌和怪异的装扮吸引——西门庆对女人是颇费苦心的,他一眼就对宋的紫袄红裙耿耿于怀,亲自挑了一匹“翠蓝兼四季团花喜相逢缎子”给她。 西门庆勾引蕙莲的方法和对付其余女人也并无二致,“我的儿,你若依了我,头面衣服,随你拣着用。”蕙莲稍稍表示了点迟疑,就投怀送抱了。和潘金莲不同的是,她投向西门庆,动力不是性,而是虚荣。勾引家主,能极大的满足她的虚荣。“蕙莲自从和西门庆私通之后,背地与他衣服、首饰、香茶之类不算,只银子成两家带在身边,在门首买花翠胭脂,渐渐显露,打扮的比往日不同。”她用身体换来的好处,就是她成功的标志。 西门庆和蕙莲第一次偷情就被潘金莲逮个正着。金莲态度凶悍,西门庆反而一味赔笑。盖家主私通仆妇,虽然于法不禁,到底于礼有亏。金莲随即将蕙莲列入敌手。她很清楚,自己的大敌,一是温柔和顺的异类如李瓶儿,一是更风骚的同类如宋蕙莲。和李瓶儿的斗争,她长期处在劣势;和宋蕙莲的斗争,她却有一个明显的优势:主仆之别。而且她在家庭里已磨砺得相当狠辣,蕙莲却是个没有修炼成形就要变怪的小妖。书中多次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