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花-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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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试问天下谁主,到头来,梦一场。我败了。心服口服!”
“风!!不!!”
“清风!你走吧,看在娜娜的脸上,我不杀你。从今以後不准你踏入我们精灵谷!滚吧,滚得越远越好!”
“不!父王,求您了,别让风走!!我求您了,以後我一定听您的,不再违逆您的命令了!”
“男儿一言值万金!我既然说了,他就一定要走,而且这一走是永远!要不是,看在我和他邪灵狼有交情,你认为我会让他还如此安全地站在你面前吗?娜娜,人类永远是最下贱的,你和炎儿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你应该明白他的心意啊。
还有,他已经有妻子了,不是吗。虽说男人可以娶三妻四妾,但仅这一点就可以表明他的心里并不是全有你。你是我精灵公主,又何必要受这中委屈。”
“我不管,我只要他爱我就行了。我不管他有多少妻子,只要他心里有我,会给我幸福我就满足了。
而且,我已经是……”
“娜娜!”我大声喝住了她将要说出口的忌讳话,要是让精灵王知道娜娜已经是我的人了,那我还走的了吗。“娜娜,你放心吧,我会回来的。等我。”
“风……我等你,不管什麽时候我都等你,你一定要回来娶我!”
“清风,你伤地不轻,我怕你走不出精灵谷就会被骷髅兵给宰了,就让我尽一下前辈的情吧。在怎麽说,我还忌讳你父亲三分呢。”
“大王,您知道我父亲!”
“哈哈!!你既然是邪灵狼的女婿想必你父亲一定不是非凡人类,我说的没错吧。好了,这话还是少说,对你我都没有什麽好处,这瓶水你拿著,你走吧!”
“是圣水吗,那谢谢大王了,但我想我不需要这个,我要靠自己的力量,这耻辱我会永远记得的。娜娜,你用白银治愈把我的外伤治好就可以了。”
“风,你别这样。父王他……”
“我是卑贱的人类,配不起精灵族尊贵的圣水。娜娜,来吧。”
“白,白银治愈!”
一道柔和的白光从娜娜的手中照向我,对就是这个,当初娜娜就是用这个救我的。这样的女子,我怎能辜负呢。
第三十二章 封魔谷亲人!
“风──”
我就这样走了,风过落叶随,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伤痛,情为何物啊。
“少年不知愁,孰道呼?
情深处,枯断肠,明月夜,短松岗。
春即暖亦可花开,秋袭寒怎敌零乱。长恨自有歌,相思岂无曲?
青山仍在,绿水长流。过春风,只是伊人朱颜该。
昔日红楼歌一曲:昨夜君销魂,今朝却归路,凭栏长望,道尽人间无数。
走,慢走,奔走,疾走,莫回首。
行路难,难行路。此去不知多歧路,相见何年?挥泪别,望尘沙,嶙峋瘦马,长风一路去天涯……”
只想不到,我又回到了封魔谷了,这世界真小啊。现在的我已经无力轻松对付一只普通不过的骷髅兵了,接下来的路不好走啊。我能不能活著走出封魔谷已经是很大的难题,更别说回去娶娜娜了。
“唉,拔剑四顾,心茫然啊。”
“啊,想不到这里竟然有人类。姐妹们上呀,把这个人类献给大姐,这几天她一直都在发脾气,这下她一定会高兴的。”
一个女人的声音回旋在我的上空,抬头一看,遭了!是吸血鬼!
忽然间,有一队的吸血鬼向我攻来,它们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对与已经丧失大部分力量的我来说,这下我只有束手就擒了。一个人类落到吸血鬼的手里,那是多悲惨的一件事啊。
……
我的世界一片黑暗之後,我醒来却发现自己身上并没有流血,喉咙处也没有遭到吸血鬼的撕咬,这是怎麽回事。
“你醒了。”
“是你!”
“哼,你命真大。既然碰到我的手下,要是你碰到血饮的手下,你就死定了。”
“为什麽要救我,你不是一直都恨我吗?”
“对!我恨你,我恨你在我身上下了那个可怕的契约!我恨你,让我近些天来,不段地做噩梦!”
“吸血魔也会做噩梦,可笑,这真是天大的笑话!你当初不知道吸了多少人的血,那时候你怎麽没做噩梦?现在反而因我这一个无名小辈,弄得如此狼狈,呵,哈哈──”
“哼,你别得意。我看你也好不到拿去,现在的你不过是一只惊弓之鸟,连我的一个手下都可以轻易打倒你!”
“是吗,那你为什麽不让你的手下把我给大卸八块,好图一时之快啊。”
“别以为我不赶,你别以为我会怕那个破契约。要是你惹怒了老娘,我宁愿和你同归余烬。我吸血魔虽然只是一介女流,但我也是有尊严的……”
“不好了,大姐!血饮又来了!”
“混蛋,他到底想怎麽样!走,去通知大家,叫所有人在大厅集合,准备和他决一死战!”她满是威严地站起来,眼中没了刚才的那般柔和(好象,是我的原因吧)。“你留这里,现在的你就等於是一个废物!起不了什麽作用。”
“不见得吧,在怎麽说,你都是我的人,我不会让自己的人去送死,自己却苟且偷生。带我去看看,我对你们会有帮助的。”我没去理会她闪烁不定的眼神,拉著她的小手,跟著刚才来的那个吸血鬼出去。其实,从外表上是根本看不出来她就是吸血鬼的,她们的外行其实和人类相差无几,只是脸有些青,牙齿有点尖罢了。
我们来到这个所谓的大厅,出呼我的意料,大厅上聚集了一大批吸血鬼,站在我这方都是女性,而那方自然是男性了。只见,男吸血鬼各个身披红色的披风,手拿沾满了血污的匕首,排排站在一个高大的吸血鬼身後。给人看去训练很有素的派子。
而站在前面的那个吸血鬼,可能就是嗜魂所说的血饮了。这个家夥给我的第一印象极差,他那令人直做恶心的嘴角裂开一丝笑意。手上拿著一把绿色的匕首,这把匕首很有来历,它的剑身象银蛇一般弯曲,剑柄是一个骷髅头,吸血族的神器──咒魂!!
据说这把兵器是大陆十大神器之一,它的特殊效果是当持剑者杀了一个人後,剑会把被杀人的灵魂吸进剑身内,经过此剑再从灵魂中提取能量化成持剑者自己的能量。被杀的人将化成怨气,永远封在剑中,永远无法复活,就是大师级的复活术也无计於是。因为这把兵器过无阴毒,当是一为圣骑士以把它销毁了啊,怎麽会到他的手上了。
“魂魂,我说的事你考虑好了没有啊。”
魂魂?不会吧,有怎麽叫的吗。这,这也太有点那个了吧。他怎麽一说,我大概知道他此行的目的了。
嗜魂听了以後,极不安地看这我,好象有什麽事。呵,她好象很在意我听了这句话後的反应。
“诶,什麽事?”
我故意拉著她的手不放,大声说。
“你是什麽东西!”
“我,我嘛。你问你的魂魂吧,呵呵。”
“魂,他是谁?”
“我的,他是我的丈夫。”
丈夫,呵呵。等等!什麽,丈夫?!我什麽成了她丈夫了。只见所有的吸血鬼都把视线转移到我的身上,情况对我好象不太妙。三十六计,走为上啊。
“站住!!小子,你给我站住!”
一大队男吸血鬼在我身後狂追,我仿佛听到了嗜魂的阴险的笑声。
我拼了命地跑。完了,前面是岩臂,後面有追兵,这此真的死定了。“啊──你这个天杀的女人,我一定要你不得好死。”我在受到吸血鬼的车轮攻击後,终於撕肺喊出了那一句,我命亡欹。
“小子,你竟然赶跟我争女人,这次你死定了。等你死了以後,我就可以娶魂魂了。哈哈──死吧!”
“什麽人,赶在我这里大吵大闹!”
片刻间,我前方一棵巨树拔地而起。那树,那树竟然有眼睛!而且树根好象一支支人的臂膀,树妖!!
“树妖啊,快走!”
吸血鬼一下子都没了影,唉,他们追我的时候为什麽没怎麽快呢。
“他们都跑了,你为什麽不跑。”
树妖,竟用根把我推到了它的面前。(因为根是长在地上的)我近距离一看,发现它还有一缒白胡子。
“我为什麽要跑啊,难道,我会怕一个和蔼的老人吗?”我故意装得和纯,无邪的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好,这话中听。和蔼。哈哈──那麽你叫什麽名字?”
“清风.盖亚,我是人类。”
“哦,清风,好名字,我很喜欢象你这样聪明的孩子。可是,你一个人为什麽要到这个恐怖的封魔谷来。你的亲人呢。”
“我的父母都去世了,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三个妻子。(後面这句,这是实话,一个是玲儿,还有兰兰和娜娜。)我好想回去看看她们,可是……”
“恩,我大概知道了。你有很好的底子,而且你的血脉差不多都快打通了,只要稍做修炼以後一定可以有所作为。”接著,老树进入了沈思,“这样吧,你就留在这里,我给你吃我的果子,不出几个月你的伤就会好的。
“谢谢爷爷!”
“爷爷?哈哈,好好,我老树活了上千年从来都没有子氏,如今却多了你这个灵活的孙子,好啊。”
其实,我也是无意中叫它爷爷的。不知怎麽的,它给我的感觉很亲切,而且我从来就没有爷爷。(当然,我〖云宵阁论坛-bbs。yunxiaoge〗父亲是邪灵神啊,他父亲早在两百年前就挂了)这也弥补了我心灵的一点空虚吧。
“乖孙子,接著!”
爷爷树枝一抖,好几颗果实掉下来,我尝了一个──美味。多汁,水果中的极品。
“吃吧,你到我的树阴中来。把自己的心尽量放松,让自己进入到“无”的状态,这样对你的伤势和武功都有好处。”
“恩,谢谢爷爷。”
第三十三章 封魔谷爷爷,再见!
“长想思,断缕魂,梦难圆啊。”
“风儿啊,你又再想你的姑娘了啊。凭你现在的力量在封魔谷内是难逢敌手了,你可以出谷了。六年了,你整整念了她们六年了,这六年来,你刻苦训练,击退了骷髅大军的讨伐,消灭了封魔谷大不份的妖怪。不是就想见到她们吗?”
“爷爷。我……我舍不得您。您知道,您是我现在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虽然我们并没有血缘关系,可是这六年来我一自都把你当作我的亲爷爷。您如今是,今後也是。”
“唉,我老树活了上千年,能有这样的一个孙子,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你出谷前,你还要再帮爷爷一个忙。”
“以後风儿可能无法再服侍您老人家了,您有事风儿一定帮您办好!”
“好,你还记得三年前,骷髅统领帅军攻打吸血魔的巢穴吗?”
“记的,当时还是我出手救嗜魂的。”
“恩;骷髅王为了称霸封魔谷,而把第一战选在了吸血城,因为吸血魔的後花园有一个巨大的宝库,那里藏著许许多多的宝物,有一些是骷髅王所必需的。他知道如果想称霸封魔谷就必须要打败金狮──狂风,狂风是属空气系的魔兽,要打败它没有‘定风披风’是无法打败金狮的。”
“定风披风?”
“是的,那是一件上古宝物,是一件专门抵抗空气魔法的披风。它是邪灵神当年所拥有的十打宝物之一,邪灵神被创世之神打入无形空间後,定风披风就被吸血魔带走了,如今就藏在我刚才所说的那个地方。”
“爷爷。你的意思是让我到嗜魂那里拿来‘定风披风’,交给您。”
“呵呵,傻孩子,你爷爷我要披风有什麽用啊。再说,就算骷髅王帅百万骷髅兵来,我也不怕它多少。大不了,就象你常说的,脚底抹油──遛啊。哈哈──,你爷爷我活了上千年了,什麽困难没见过,我还怕它骷髅王一个毛头小子。我是要你把披风披在自己身上。”
“我?!可是,我又不想称霸封魔谷,要那东西有什麽用啊。”
“哈哈,你和你父亲一样,死脑筋!那披风是你老爸的,你总要拿回来吧,以後你会有用的。还有,我发觉吸血魔那个小女娃对你还是挺有意思的,而且你和她之间又定了远古契约。你可以趁这个机会,有她在你身边我安心,顺便把她的那些吸血鬼也拉过来,以後这些女鬼对你也会有大用的。”
“爷爷,我不懂。为什麽,您总说我以後啊,以後呀,您真的会预言後来吗?自从我告诉您我父亲的身份後,我已经有好几次听您这麽说了。”
我找了一棵较粗的树干,侧身躺下。用风摘了一颗熟透了的果实,咬一口,哇,美味啊。我吃这果实已经吃了六年了,可我却怎麽也吃不厌,这些果实品种很多,味道也有多种选择。再者,爷爷说这些果实就等於是它的孩子,我吃了以後很营养,就好比在外头的人参什麽的。六年来,我的内力变得比以前不知进步了好几倍,有多半的功劳得归於这些果实。
为了当初我许下的诺言,这六年来我不知受了多少苦,说句实话,好多时候我都想放弃,可是我知道我不能。这世界上我并不是一个人,我还有玲儿,兰兰和娜娜,她们都将会是我幸福的伴侣,我发誓。爷爷告诉我,我的随风落叶剑其实只有一把,是我把它的力量都分开了,所以有了好几把。为了把力量集中起来,我去过火上口、寒冰洞、狂风谷、落岩渊等聚有强烈魔法元素的气场,用了我整整两年的时间才让六把剑从新合为一体,夜就是说,现在我的体内只有一把剑了。这把剑的外型和当初我跟烈炎一战时是一样的,其实我一直都在想,为什麽我当初要取剑名为“随风落叶”,爷爷告诉我,我的身体的构造很特殊,好象我和“风”这个字有著莫大的关联,而这把剑的最终力量是属於风系的。
但是我还是无法得心应手地去驾御它,後来的这四年,我都是在和封魔谷的怪物们在做殊死搏斗,没有机会花时间来专研它。我想,以後会有机会的。
“风儿啊,不是爷爷会预测未来,是你的身份和隐藏的力量告诉我你以後的一些事情。你告诉爷爷,你出谷後你要干什麽。”
“恩,首先把兰兰接过来,带她一起去天堂谷找玲儿,然後,然後我就进精灵谷!”
“哈哈──真是个孩子啊。”
“爷爷。我已经长大了!现在的我连骷髅百万大军都不怕!”
“唉!”爷爷的身体一摇,茂盛的枝头飞跃出许许多多的鸟兽。“这是天机,我还是不说了,你以後就会明白的。以後的路就靠你自己了,风儿。你走吧。”
“爷爷,让我最後为你做一件事吧。你看你的枯枝都有好多好多了,我用剑替你砍下来吧。”
“不用了,孩子啊。你是我的孩子,这树枝也是我的孩子啊。风儿,爷爷这六年有你在身边就已经很满足了,你走吧,以後叶别回来了,这里不属於你。走吧,男儿志在四方,你只要记得还有我这个爷爷就行了。”
“爷爷……”我猛得转身,“爷爷,再见。”
就这样走了,有想哭的冲动。但我知道,我不应该哭,我是男人,男儿有泪是不轻弹的。忘不了这六年爷爷对我的遵遵教导,忘不了我受伤时它的无微不至,忘不了,忘不了的。
“你就怎麽走啊,也不等等我。”我头也不回,这女人的声音六年来,一直象拂不去的风绕在耳边,时间久了,有点烦。“喂──你等等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