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历史电子书 > 国血 >

第32章

国血-第32章

小说: 国血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迟建军说:“哪件事?”
  高喜扬说:“你说呢?”
  迟建军说:“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啥。”
  高喜扬说:“建军,你可是企业领导啊。开天村的老百姓,都眼巴眼望地看着你呢。”
  迟建军说:“我并没对不起老百姓。相反,我太对得起老百姓了。”
  高喜扬说:“你就不想再进步啦?”
  迟建军一笑:“你有没有别的事啦?没有我挂啦。我整天忙得脚打后脑勺,不想和你扯闲篇。”
  高喜扬沉默片刻,又说:“快放假了,孩子们可是要回来了。怎么面对,你,好自为之吧。”
  迟建军没吭声,高喜扬就先把电话挂了。
  无论高喜扬怎么阻拦,雪怡非要到丛慧的学校找她不可。她等不到假期了,她急不可耐,想当面把迟建军的丑事全都告诉女儿。丛慧真是中了大邪,那么多男孩子,跟谁好不行,非要跟迟涛,那样的公婆说不上臭名远扬,也说得上骚风浩荡了。如今迟建军又搞了老工友的女儿,想一想都让人恶心。她曾和高喜扬私下商议,把姐姐和大女儿的尸骨取出来炼了带走,换一个地方生活,也就能避免跟迟建军和唐秀“借光”的尴尬了。可高喜扬不干。高喜扬说,要走他走,凭什么我走?我脱光了,都比他穿着衣服干净!经过几次辗转反侧的静夜沉思之后,雪怡主意已定,趁高喜扬不在家,留下一张纸条,提着个包包就走了。
  丛慧上学的城市是一座山川灵秀的历史名城,曾有好几个朝代在这里建都。雪怡走在法国梧桐的阴凉之下,但盛夏的溽热还是让她浑身是汗。大学校园里美好的风景引起了她无边的遐想,如果晚生二十年,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她极有可能就是这所大学的学生,是历史的误会还是上帝的疏漏,她没有能力探究,好在她的理想终于在女儿身上实现了。
  不时有成对的情侣走过,他们或勾肩搭背,或耳鬓厮磨,或旁若无人地接吻,或坐在树下,将手伸进对方的衣服里,孜孜不倦地寻幽访胜……雪怡都不敢看了,也不得不承认,北疆虽然是第一流的石油都市,毕竟处在边僻的一隅,矿区的底子和计划经济的结构,让它和外界有着很大的不同。是可悲的滞后还是可贵的持守?雪怡也说不清楚,只是在脑子里旋绕着两句古诗: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
  雪怡一路打听,费了不少周折,终于找到了丛慧的宿舍。敲门的时候,她还有些胆怯,可门一打开,雪怡怔住了,她看见一个男生躺在丛慧的床上,分明就是迟涛。
  随着丛慧的欢呼,几乎每个寝室的人都走了出来,把走廊都挤满了。她们是来看丛慧“小妈”的,“丛慧的小妈”已经作为一种文学形象深深植根于这些中文系女学生的脑海里。尽管岁月打磨掉了雪怡那逼人的美丽,可女孩们的目光极具穿透力,她们拂去遗迹上空的墟烟,一下子就看出来,这是个历经苦难却又始终保持品位,难能可贵的高雅女人。
  雪怡没进屋,她把丛慧拽到外面,如临大敌地把事情说了。丛慧听着,眼睛眨啊眨的,沉默片刻,忽然笑了起来。
  丛慧说:“也许,迟叔叔虚假地活了半辈子,这回才是真实地活了一次。”
  雪怡生气了:“你咋能这么看问题?那个金小红,可是你爸队上老南的女儿呀。”
  丛慧说:“既然迟叔叔要搞,肯定就得搞侄女辈的,这没啥好奇怪的,难道你还能让他去搞大妈大娘?英雄爱美女,美女爱英雄,古来如此。”
  雪怡说:“本来迟涛他妈就够戗了,这回又添上了他爸。怪不得你王顺叔叔说,原来是一个5,现在是两个5,这一回,老迟家可是十全十美了。”
  丛慧又笑了,她敏锐的悟性马上就明白,这里所说的5,不是一般的数字,而是故意取音乐里音符的发音。她有些撒娇地叫着:“小妈……”
  雪怡说:“别这么叫,我听着别扭,你还叫小姨吧。”
  丛慧说:“那就小姨。我不管迟叔叔对还是不对,就算他是希特勒,是蒋介石,是林彪,那又有什么关系?我爱的是迟涛,又不是他爸爸,更不是他爸爸的权力。”
  雪怡说:“你就没想过,真和迟涛结了婚,他今天搞一个,明天又搞一个,你就能容忍?”
  丛慧说:“我能容忍,那就说明,他不爱我了,我自身的魅力不够。”
  雪怡发现,她已经没法说服女儿了,女儿的叛逆已经到了不能控制的程度,而且这种宽厚无边的学术环境加重了她的任性。雪怡一时都难以判定,是她对,还是女儿对;北疆油田开天村的道德标准,放到这种花花绿绿的地方,还合适不合适……
  在第一个回合里,雪怡苦心经营的强大攻势一触即溃。女儿已经死心塌地,她又怎么说呢?略略思考之后,便放弃了一个阵地,转而进攻另一个。她说:“你跟迟涛好,也就罢了,总得悠着点儿吧?这么腻腻糊糊的,还让他躺在你床上,就不怕出事?”
  丛慧又笑了起来。她告诉小姨,迟涛到学校来看她,正好赶上义务献血,他一下子献了400cc。迟涛坚持每个学年都献一次血,这已经是他第三次献血了,大概与天热有关,没走几步,就晕倒了,被一大群男女同学给架到了她的寝室,刚眯了一会儿,就让她赶上了。雪怡静静地听着,眼睛里就有了稀薄的泪光,然后说:“迟涛的确是个好孩子。闺女,反正你乐意叫小妈,那就随你便叫去,小妈住个三天两早晨的,陪陪你和迟涛,看看这座美丽的城市。不过你千万别对他提起他爸的事,无论谁花说柳说,搞破鞋毕竟不是光彩的事。”
  丛慧格格地笑着,声音溪水一般在校园里跳溅。
  独自在家的高喜扬到医院换药开药,又见到金小红两次。金小红就像久渴的鲜花得到了雨露的灌溉,神采特别飞扬,足风满韵的,嘴上还总哼着流行的甜歌。高喜扬开完药并没立刻就走,他把金小红叫到楼外,站在一处阴凉下,笑一笑说:“高叔叔脸让火燎了一下,今后就是黑脸的人了。黑脸的人说话都黑,你可别在意。”
  金小红一笑,百媚千娇的。
  高喜扬说:“孩子,你认为现在这样的生活是幸福吗?”
  金小红不笑了,抿着嘴,额头上显露出一道浅隐的细纹,似乎在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高喜扬说:“如果让迟涛知道了,他能杀了你。”
  金小红眨眨丹凤眼,忽然无声地哭了。她说:“高叔叔,你不应该说我,你应该去说迟叔叔。”
  高喜扬说:“迟建军是公家的人,你不能拉他下水,懂吗?”
  金小红说:“不是我拉他下水,是他拉我下水。你也知道我爸爸那种老古板,我是他女儿,再不地道,还能坏到哪去?可是……”

  《国血》 第三十二节(2)

  话没说完,就来人了,而且是冲高喜扬来的,他们只好刹住。那人老远就绽开了笑脸,笑着笑着又定住,伸出手来疑惑地说:“老哥们,这一阵老没见了,咋变成非洲人啦?”
  金小红趁机走开了。
  高喜扬摸着带烟火痕迹的脸,解嘲说:“现在不是时兴面膜吗?我这也是一种面膜,是石油工人专用的。”
  唐秀也到医院来了。她故意当着医患人员的面,跟金小红热情打招呼,还唠起了家长里短,那样子不但毫无芥蒂,都亲密无间了。唐秀当着科主任的面说,唐老妈有病了,需要到家里静点,麻烦金小红去一趟。科主任岂敢怠慢,只是金小红太嫩了,还以为唐秀是来问罪的,脸色极不自然,甚至失手将器皿托盘掉在地上,把一支针管打碎了。
  金小红跟着唐秀,两腿战战,就像被押赴刑场似的。唐秀悄悄对她说:“你别害怕,我不会对你怎么样。咱们俩伺候一个男人,这是缘分,理应团结起来,亲密合作。以后你就住在我家里,省得迟建军猫儿偷腥似的,让人撞见,还造影响。”
  就这样,唐秀以老妈有病为借口,把金小红弄到家里来了,水果茶点,鸡鱼肉蛋,精草细料地饲养着。迟建军下班推门进屋,看见了活色生香的金小红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呢,不禁大吃了一惊。而唐秀母女根本就不提这茬口,谈笑风生的,直夸金小红这个那个。晚上唐秀住到了老妈那屋,把金小红留在了迟建军身边,如此善解人意,让两个人既感激又惶恐,竟然心里没底了。在铁听罐头一样密闭安全的空间里,按说应该恣意放纵才对;可效果恰恰相反,他们怎么都进入不了状态,迟建军的下身像冻土里挖出来的蚕蛹,瑟缩在里面,千呼万唤不出来;而金小红总觉得褥子上有草刺,翻来覆去睡不着了。
  那以后唐秀天天打电话,要金小红来家“静点”。金小红住了几次都找不到感觉,就提出,要住下也行,得让她陪着唐老妈住。唐秀答应是答应了,可到了入睡时分,总要把她留在自己的屋里。唐秀当着他们的面说,好汉占九妻,像迟建军这样的能人,只有一个老婆是不公道的。从此就不要称呼叔叔阿姨了,干脆就叫大哥大姐吧。金小红哪敢造次,迟建军的脸也变成了赭红色,连连说不妥不妥,叫还是要叫的,个别问题个别处理嘛。
  那天王花也去医院看病,绕来绕去,就和金小红碰面了。王花这种人向来皮实,连头疼脑热都很少,此时却面容憔悴,目光涣散,看着很像瘾君子了。金小红一问,王花就神秘兮兮地把她拉到一边,急切地对她诉说起来。她告诉金小红,自打为她爸爸老南送葬之后,她总是梦见他。梦里的老南面目狰狞,七窍流血,那模样要多吓人有多吓人,一个劲儿说女儿不孝,没等烧他的那股青烟散尽,她就钻进男人的被窝了。他还不止一次警告说,如果不思悔改,他就要把奸夫淫妇叫去当面训诫。金小红两泓清水似的眼睛充满了恐惧,又不敢承认下来,就支吾说,我没有我没有。大概是我爸对我严要求,给我的警示吧。王花说,就是嘛,打死我也不信,那得多厚的脸皮呀!
  从此之后,金小红惶惶不可终日了,夜晚常常失眠,也常常梦到王花说的那种场景。她急遽地消瘦下来,眼睛上有了黑圈,就像大熊猫一样。而王花的扮相不过是唐秀为她简单化了化妆,回去一洗,照样打呼噜放屁,吃嘛嘛香。
  在迟建军的权力巅峰期里,金小红无疑是一个意外收获,是遇到的而不是求到的,就像战场上不好交公顺手揣进腰包的战利品。和唐秀和雪怡都不同,征服金小红不是靠诗意,而是靠权力;权力比诗意来得蛮横粗暴,却也直截了当,不必磨磨唧唧兜圈子。诗意就像没完没了的政治谈判,权力则是武力解决问题。反观爱情上的缺憾,看到一些大款和官员也都明里暗里有花絮,迟建军心里就不平衡,总觉得自己这辈子亏大了。尽管金小红只是一个花瓶,但她年轻貌美,能满足他所有的感官需求,这就够了。他以盛年的余勇对抗着一个欲望强烈的异性,未免有些疲于招架;但他得到了征服者的慰藉,这也是他生平的全部和唯一。就是为老岳父和老南送葬那次,看着骨灰架子上那一排排盒子,他突然想到一个介于诗和哲学的问题——面对着这么多完全相同的骨灰,谁还能说,哪一个是干净的,哪一个是不干净的呢?
  再有三年,迟建军就到五十了。几经探究之后,他断定自己有继续蹿升的可能,但是没有把握了,就决然地把金小红引到了自己的床上。他不是特别的理智,可也不是特别的昏蒙。他常对自己说,过去我不是为公家活着,就是为别人活着,现在我得为自己活一回了。什么都别想,就是男女对决;想得太多,那就一事无成了。何况他为开天村的老百姓做了那么好事,搞个把娘们,也是情理之中的。金小红鲜嫩的躯体让他流连忘返,每次脱光之后,他才觉得除去了诸多附加的外在,终于把自己还原成一个纯粹的男人了。

  《国血》 第三十二节(3)

  迟建军发觉了金小红的失常。静静地听完了她的转述,这个掌握了唯物主义皮毛的处级干部不禁寒毛直立,两眼惶恐,却又满不在乎地笑着说,胡扯淡哩。王花那娘们历史上有污点,准造反派,特能装神弄鬼。我跟你爸那么熟,咋就没梦见他一回?金小红说,你没梦见他,我可梦见了。我爸说,你日了下辈人,已经冒天下之大不韪,鸟头子上作损,要进十八层地狱的,还要下油锅,用铡刀铡……迟建军慌忙来捂她的嘴,说你咋说得这么吓人?人家大人物,男女的岁数都差着很多,甚至三四十岁,还不是照日不误?金小红说,可你不是大人物。别处不说,就在北疆的地盘上,你这级干部都得加鞭子赶。迟建军理屈词穷了,就绝地反击,背诵了一句伟人语录: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然后又加上一句,我就不信,鸡巴老南都烧成灰了,哪还能还阳?金小红用带芒刺的目光狠狠盯着他,迟建军这才发觉,情急之际,他说走嘴了。
  最为恐怖的是夜里。两人勉强例行了那事,已是人困马乏,睡着睡着,金小红就惊厥而起,团缩成一个蛋蛋,指定一个角落,惊恐地喊道,我爸来了,他就在那儿看着你我呢!迟建军赶忙打开电灯,说在哪在哪?我咋没看见?金小红说,他就站在你身后,环着两手,拉开了架势,要掐你的脖子呢!迟建军一个激灵就跳到了地上,四处寻找镇鬼降妖的家什。唐秀有一柄健身用的镀铬宝剑,被他从墙上取下来,寒光闪闪地掂在手上,一面呀呀乱叫,一面胡乱舞动着。金小红不让了,她说,你咋杀我爸?你日着他的闺女,还要杀他,你还是个人吗?我操你个妈的!
  迟建军这才发现,无论是作为叔叔还是作为领导,至此他都已经颜面扫地,不可收拾。金小红处在“活见鬼”的频发期,不但一夕数惊,而且夕夕皆惊,最后终于支撑不住,被送到油田总医院去做阶段性治疗休养。唐秀看望过她好几次,每次都掉下怜悯的眼泪,还送给她不少时尚类的好东西。她还背地里跟人说,其实,金小红这孩子挺单纯的,不单纯也不能把胡扯淡的事当成真的,以至做下了心病。当然,雪怡、宋兰和王花也都看望过,她们毫无争议地认定,金小红是偌大医院里最为漂亮的女病人。
  高喜扬知道后,就找到迟建军说:“兄弟,你还想让金小红回来吗?那样的话,你不但不好做官,都不好做人了。”
  迟建军也被折腾得死去活来,身体状况明显不佳,常常见了老张叫老李,上班打瞌睡不说,大白天还做噩梦。更为严重的问题是,他下面那个东西蔫头耷拉脑的,长期处在休眠阶段,显然是被人用软刀子给劁了。唐秀做了一段恢复性的启发诱导,全都无济于事。不过唐秀并不悲哀,她说,宁可我不用,也不能让别人用。这样多好,这样老百姓安宁了,也让组织上放心了。
  迟建军看着高喜扬的眼睛。就是这久违的一瞥,让高喜扬心头一颤,似乎看到了某种失而复得的东西。
  高喜扬说:“建军啊,你和我,咱们都老了。”
  迟建军说:“大哥,有话你直说吧。”
  高喜扬说:“你门路宽广,找找关系,干脆把金小红的关系调到油田总医院去吧,这大概是最操蛋的事情的最合适结局了。”
  迟建军想了想,点点头说:“Gameover。我也是这么想的。”
  高喜扬有些意外:“你说的是英语?”
  迟建军说:“算是吧,很业余。”
  高喜扬说:“啥意思?”
  迟建军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