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味沧桑 作者:郝树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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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味沧桑》 作者:郝树声
这是一部怪书。
说它怪,怪就怪在它与一般意义上的小说不同。它依托20世纪60年代、80年代和21世纪初三个时段,分上、中、下三卷,着力表现的是当代城乡生活沧桑巨变的历史。凡是经历过这段历史的人,读起来会深有感触。没有经历过的年轻人耳熟能详,但概念模糊,读过以后,将会受到震撼,为我们的时代而骄傲,为我们过去的苦难而惋伤,为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而憧憬,为我们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发奋。
本书将给你讲述一个社会发展的大故事。大故事里面套小故事,小故事集合成了一个大故事。
伟人邓小平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自从农业作为主导产业进入人类社会后,已经有了数千年的历史。这几千年来,阶级矛盾和斗争此起彼伏,帝王将相、志士仁人层出不穷,但基本的生产、生活方式没有多大的变更。经济发展迟缓,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老百姓的日子是慢腾腾地过来的。如果经历战乱和饥荒,贫穷和落后就常常与他们相伴相守了。到了和平时期,即使统治者采取了开明的政策,能够让他们休养生息、安居乐业,但芸芸众生,依然不过是处于无休止的劳作状态,土里刨食,床上困觉,养育后代,繁衍生息。
近三百年来,科学技术深入人们的生产、生活领域。工业的快速发展,给经济发展安上了强大的助推器。特别是近百年来,微电子学的发展,PC机的普及应用,推动人类进入了信息时代。人类知识的积累,在20世纪以前,仅仅属于那些毕生献身于科学研究的学者,他们上下求索的道路曲折漫长。进入20世纪以后,各学科之间相互交叉渗透,所有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应当认为是人类集体智慧的结晶。到了20世纪50年代,人类知识的总和翻了一番。当今,知识总和的翻番,连十年也用不了。据科学家们预测,到了2020年以后,人类知识的翻番,只需要七十三天,文盲的定义都要重新修订。微观上的生物克隆技术、纳米技术,宏观上的能源技术、太空技术,等等,都会因为智力革命而产生巨大的能量,推进人类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伟人毛泽东有诗云:“人间正道是沧桑。”
历史是不能忘记的。有了比较,才能鉴别。
这部小说的上卷,主要讲传统问题。作者以山村马寨为背景,写了20世纪60年代一个山乡的人们的生存状态。从衣食住行、耕作方式、恋爱婚姻、交通通信、知识追求、精神生活、宗教信仰、人性裸露等诸方面,体现出农业社会的时代特征。
这部小说的中卷,主要讲“三农”问题。作者以山村马寨为基点,放大到一个乡镇,写了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生活。在改革开放以后,人们不再缺吃少穿,一切向钱看。科学技术渗透到了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角落。农民在改革大潮中,面对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大转折,同样有着不息的追求。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对于农民来说,依然是一道关坎,他们在沉重的负担下挣扎。生产关系的某些变化,引发了生活、精神等方面的深刻变化。
这部小说的下卷,主要讲发展问题。作者更进一步拉开了时空框架,描写当前城乡人们的新生活。科学技术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便利。但它是把双刃剑,其副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网络、手机和汽车,加速进入人们的生活,潜移默化地发生作用,摧毁了传统的获取知识的方式和道德观念。人和自然不能和谐相处,环境的恶化给生存带来威胁。从山乡里走出来的新一代人,分化出不同层次:有的成为官员,有的成为大款,更多的成为打工一族。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生存状态趋于多元化,反映出当代人的追求和迷茫。
三卷书可以独立成章,但三者之间有着割不断的联系。其间从宏观到微观,时空交错,人物变换,风起云涌,世态炎凉,互相比较中显现出沧桑巨变。是为立意。
这部书的格调是昂扬向上的,但并不浮夸,不粉饰太平。你可以当做史料来读,也可以当做小说品味。只要你熟悉农村和当代生活,书中的人物原型俯拾皆是。书中涉及到的某些事物描写,如果你不太明白的话,可以跳过去,一点也不会影响本书的宏旨,或许同样可以引发你的共鸣和思考。
郝树声
2006年5月8日
在拙著《镇委书记》、《侧身官场》和《怪味沧桑》同时出版面世前,作者就像当年爱因斯坦试图将引力场、电磁场等统一在一个场内一样,也试图在三部书中找出某种联系,将三者定义为一个类别。但是,《镇委书记》写的是一个基层干部的历练作为,《侧身官场》写的是一群县级文秘人员的苦辣酸甜,而《怪味沧桑》写的则是当代四十多年时间里,科学技术的普及应用给部分农村人带来的生存忧患。从表面上看,这三部书的内容虽然不相及,却都是作者的自身经历和生活感悟,表现的是人生的坎坷和世事的变迁。
作者是学理科出身,并没有系统地经过文学创作方面知识的学习与训练,在写作手法上也并不完全遵循文学创作的一般规律,这一定让内行人感到不在套路,觉得这三部书有点“怪”。其实,说这三部书“怪”,并不是因为作者怪、作品怪,或者其中描写的人物怪、事件怪。因为这三部书反映的是当代人经历的社会真实、人生真实和生活真实,书中所有的人和事物,都发生在我们身边,内容并不怪,怪就怪在写作手法上。所以,河南出版集团管委会副主任李永臻先生曾经称之为“另类”,“怪”字的含义也就体现在其中了。
生活像一个万花筒,随便摇一摇,就会变幻出各种图像。全世界有几十亿人,在这个小小寰球上,或爱或恨,或泣或歌,或息或作,或善或恶,每时每刻不知发生了多少故事。人生是漫长的,从达官贵人到凡夫俗子,无论怎么回顾和展望,人人都有自己的苦乐年华;人生又是极其短暂的,从伟人英烈到小虫豸,无不在历史的天空里瞬间划过,形成的是一阵又一阵的流星雨。所以作者又常常怀疑,自己感悟的生活到底有没有代表意义。
就小说创作而言,生活就像一头大象,作家们其实是一群既傻得可爱又聪明伶俐的瞎子,他们都在摸这头大象,并通过自己的感知和思考,对生活进行认知和梳理。当他们摸到大象的肚皮时,就说大象如同门板;当他们摸到大象的一条腿时,就说大象像根柱子。我自己更说不清楚,所摸到的生活,到底是大象的哪个部位,也许是大象的尾巴,或者是拴大象用的绳子。当然,无论我们摸到大象的哪个部位,都会产生一些异于旁人的感悟。生活本身是一回事,而感悟与表述则是另一回事儿了。作家通过艰辛的劳作,表述出来了才是作品。作品出炉了,等于向世人惊呼一声:“瞧,原来大象就是这么一种怪东西!”
我这三部作品一起推向市场了,不过是中国乃至世界文学作品洪流中几滴水珠。如同人生不可捉摸一样,难以预测它们到底有何影响,以及在文坛上有没有地位和贡献。作者并不打算虚假地宣称献给亲人和友人们,毫无疑问,他们自然会为作者的成果欣慰、自豪并祝贺。作者真正献给的是读者,作品就是写给他们看的。作者相信有自己的读者群体,但也不假装谦虚地请教读者,请他们指出作品的什么谬误和不足,因为作者并没有打算根据大家的评判去重新修订什么。如果碰到了执著的读者,他能从这些作品中,读出知识、哲理和趣味来,并且研究发掘出一些有益社会进步、有益人生求索的东西,那这位朋友肯定是作者的知音,这三部作品就是献给他的。
作者的这份孤傲、自信和淡泊,可能是自己既不妄自菲薄,又不夜郎自大;既非追星一族,又不特别崇拜名人的性情所致。所以,作者不劳已经声名显赫的大作家们的大驾,拉大旗,作虎皮,请他们点评导引,而是自拉自唱,自己为自己作总序。
河南文艺出版社的编辑方亚平和崔晓旭等同志,为三部书的出版倾注了心血,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谨向他们表示真诚的谢意。
郝树声
2006年7月12日
第2节 失踪
上卷 山风
失踪
故事应该从九十七岁高龄的七太爷突然失踪说起。
这七太爷,是我们山乡马寨的一个姓杜的高寿老人,对于本书的一个主要人物杜小宝来说,七太爷实际上是他的“七太太爷”。
县里的民俗学家们考证过,在我们这一带山乡,对长辈的称呼是很有讲究的。一条“命根子”往下延续,并且分裂成树状结构,就有了不同辈分。直接下传的是 “祖”,与“祖”同代的人称“宗”,祖与宗虽然都是亲的,但亲的程度不一样。如你爷爷的父亲是曾祖,你应该称他为“太爷”,而爷爷的爷爷是高祖,你就应该在太爷的前边再加上一个“太”字,就成为“太太爷”了。加上一个“太”字就又长了一辈,这不是“和”的关系,而是“积”的关系,就好像代数学里“太”字上又平方了一样。说句笑话,在我们这里,你要是结巴舌,叫“太爷”时不小心,“太……太……太……爷”地结巴下去,就可能一下子不知道能给对方长多少辈。好在上了五辈的家族很不多见,所以,在“太”字平方的基础上,基本上没有加上立方或者n次方的。照这么说来,“七太爷”应该是杜小宝父亲的正确叫法,可这个小宝也跟着父亲和大多数乡亲一样叫“七太爷”,而且还常常把那个“七”字省去。反正上下五辈关系太复杂,让一个小孩子家叫起来确实困难,就没有人认真地纠正过他。
我们马寨的“能人”元叔就专门论证过,辈分太高了,就失去了论辈分的实际意义,你想,祖祖辈辈的人都把上苍称呼为“老天爷”,没有人说这是乱了辈分的。等杜小宝长大后,听着孩子们也像他当年一样大讲“雷锋叔叔”的故事,忽然想起元叔的话,才突然醒悟,“七太爷”、“老天爷”和“雷锋叔叔”都不过是一种符号式的称呼,元叔当年的分析虽然浅显却很有道理。
七太爷的突然失踪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秋冬之交的一天。
这一天其实稀松平常。那个时候,实行的是人民公社体制,公社下面是生产大队,生产大队下面是生产小队,所有制的形式是公有制,“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为基础的这个“队”指的是生产小队。我们马寨是一个大村子,成立了一个生产大队,下边设了八个生产小队。生产队是一种慢慢腾腾的社会机器,农活是常年干不完的。八队的“狼”叔经常“咬槽”说,当干部的都是他妈的想事虫,天天给你找活干,天天让你没饭吃,都是干部领一群社员熬时间,磨洋工,混工分。
这一天已经是青霜白露的天气,八队的社员照样起个大早,到地里干活。这天早上,全队社员都去了西岭沟一块大一点的棉花地,女人们不停地哈着冻得通红的手,采摘最后一茬半开不开的棉花。男人们用结满老膙的手,奋力地薅棉花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大家说着笑着,打着闹着,用这种原始的方式腾茬子,清理成白地,可以播种小麦。都到了九点多了,太阳升得好高,社员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队长贵亭叔才让放工。大家拖着疲惫的身子,从地里回来吃早饭。
小宝奶奶的拿手饭不过是蒸红薯、熬玉米糁和青辣椒调萝卜丝。这年月,家家户户都吃这样的饭食。当全家每个人都手捧着一大碗饭,在院子里吸吸溜溜地吃着、喝着的时候,小宝奶奶发现七太爷还没有回来,小宝爷爷就叫小宝去牛屋里喊七太爷回来吃饭。
小宝很不情愿地撅着嘴,一蹦一跳地跑到村西头的生产队里的牛屋院,没有到院子里就大喊:“太爷,太爷,快回家吃饭哩。”要在往常,七太爷一定眉开眼笑地从牛屋里走出来,颤巍巍地揽一下小宝,然后一老一少牵着手,迎着柔和慈祥的阳光,踏着山村坎坷不平的道路,回家里吃饭。这个情景,如果让北京的民俗学家或者画家们看到了,一定会抒发出不少感慨,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天伦之乐,或者挥毫泼墨,画一幅恬静优美的山乡风俗画。可是今天,等小宝推开了七太爷住的屋子,几犋耕牛打着响喷嚏,咕嘟咕嘟地倒沫(反刍),却没有看到七太爷的影子。小宝虽然没有见到七太爷,只要跑到了这个屋里,就算已经完成了任务,回去给爷爷交了差。奶奶嘟囔着:“这老东西,还是这么不着调儿,到现在不回来吃饭,也不知死到哪里去了?”爷爷喝了奶奶一声:“哈,胡说些啥?给他留下点饭就行了。”
就这样,一家人都没有在意,吃罢早饭,听到队长贵亭叔敲了破牛车轱辘,这个吊在椿树上的简易的上工钟,都抄起农具,懒洋洋地上工去了,谁也没有继续追究七太爷究竟去了哪里。
中午,仍然没有见到七太爷回家吃饭,一家人就有些心慌。爷爷和爹爹都去了牛屋院,在七太爷睡觉的草池子里,乱蓬蓬的麦草上,一条破棉絮被褥还在,这老头只穿了一身衣服,带上他的红宝书包和烟袋走了。究竟去了哪里,小宝父亲问其他几个牛把,谁也说不清楚,爷爷就说:“哈,别管他,跑得饿了就回来了。”
虽然这事儿在马寨村里没有引起多大轰动和震动,但七太爷确实是突然失踪了。
常言说,孝子贤孙,隔代最亲;过了三代,谁也不爱。这个道理我们马寨人最有切身体会。这体会的来源就出在七太爷身上。
七太爷今年已经九十七岁了,不挑吃,不挑穿,腰板挺直,牙口也整齐,连眼睛也不怎么花,身体非常健壮。他属于“五保户”,可以单独过日子,但他自己没有起锅灶,五保的待遇全部给了杜小宝家。因为姓杜的就他们这几户人家,长杜小宝四辈的七太爷其实已经出了“五服”,他能够成为杜家一口人,完全是因为他是个孤寡老人,无依无靠,又不能由外姓人供养,才流落到小宝家的。到了这把年纪,在生产队里干活不记工分,生产队给他的最大五保待遇,就是只给他分一份定补的口粮。他因为身体好,又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所以农活并没有少干,也没有任何报酬。除了杜家要管他吃饭以外,他在全生产队的人心中,完全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老人,没有一个人关心他的身体健康和精神状况。在杜家,虽然他是杜小宝爷爷的爷爷,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敬重,也是一个多余的人,待遇比一个牲口好不了多少。
多少人私下议论起这个老人,都感慨地说,人啊,其实不需要活那么大岁数,老到一定程度,就人嫌狗不待见了。一家子,有三代人就足够了,没有了亲儿子,孙子再孝顺,也没有多深的亲情。更何况小宝的爷爷根本不是七太爷的亲孙子呢。
第3节 辫子和剃头匠
七太爷是清朝过来的人,经历了三个朝代。他生于清代的标志,就是至今还保留着那一条小猪尾巴一样的小辫子。人们究其原因,他老人家至今留着这条辫子,并没有什么特殊理由,因为一个大字不识一斗三升的庄稼汉子,当然与当年在北京闹“复辟”的小丑“辫子爷”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