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之枪-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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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奇迹?杰特虽有招才之意,但人家却无投效之心,还是算了吧!
太鹰很清楚,尼亚哥夫跟阿洛斯托尔两人的关系,就像螃蟹的两只钳子。只有他们都在,才能死死地卡着马尔萨斯的喉咙。但尼亚哥夫同时也是一堵大山似的屏障,可以帮阿洛斯托尔挡住不少的攻击。
现在,太鹰要做的,是适当地削弱这堵屏障,使得阿洛斯托尔不得不更加依赖杰特。但又不能彻底毁掉这屏障,这样的话,剩下的阿洛斯托尔最终很可能撑不住,那么杰特就要直接面对马尔萨斯这个可怕的对手了。
此时的状况可以用天平来形容,稍有偏差,都是破局。所以太鹰这个幕后操纵者,就要拼命地维持双方的力量对比,使自己方面得到最大的利益。现在,太鹰决定什么都不做,让尼亚哥夫接受公平的审讯。因为他相信尼亚哥夫无论如何都可以保住性命。
此时,太鹰把视线转向旁边的房间。那里,尼亚哥夫的妻子正安详地坐在窗前的躺椅上晒太阳。
什么都不知道,真是幸福啊!太鹰感叹的同时,心里转念一想:假如,她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自杀了,会怎么样呢?
真是无聊的工作啊!太鹰有点疲累地眨眨眼睛。
忽然,尼亚哥夫一个意外的动作,吸引了他的视线。尼亚哥夫送走那些官员后,一转身,不小心把一个盛有咖啡的杯子给碰翻了。
他一定会一反手,把杯子抄住,或者干脆漠视杯子的下跌,看着杯子跌个粉碎。太鹰下意识地判断。
但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发生了。
只见尼亚哥夫动作有点笨拙地想把杯子抄住,但,抓空了,而且他的手被热咖啡烫到。
什么?不可能?一个顶尖骑士,出手怎可能有如此大的偏差!是他被人下了毒?接着,在讶异中,太鹰看到了更加不可思议的一幕。传闻中身经百战后,弄得满身是伤的尼亚哥夫,竟然像个五岁小童那样,拿起烫伤的手,一边搓,一边不停地对着手吹气。
下一秒钟,太鹰更看到了世间少有的奇观:尼亚哥夫在搓手的时候,竟把手腕上的皮肤搓起了几迭至少一厘米高的皱纹。但他发现了自己的不妥后,迅即把皱起的皮肤重新理平了。而且,他还下意识地四处张望了一会儿,觉得好象没有人发现,才暗中大大地喘了一口气。
人皮手套?易容术?他不是尼亚哥夫!怪不得,我这阵子总觉得有点不妥……太鹰愣愣地张大了嘴巴,但空洞的喉咙却不敢发出丝毫声音。
马尔萨斯不愧是一位天才的导演,竟然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这出偷梁换柱的好戏。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一个对尼亚哥夫如此熟悉的替身,不但瞒过了从未见过尼亚哥夫的太鹰,而且瞒过了老尼以前的所有同僚。
不过,遗憾的是,再好的剧本,没有一流的演员,演出来的一样是出烂戏。不容置疑的是,眼前这个畏缩着脑袋、脸上写着大大一个“贼”字的假货,就绝对有资格竞逐最蹩脚演员大奖。
可恨的是,自己竟没有发觉这个假货在气质上的不对,把他的平庸当成了面对危难而处变不惊的大将之风。其实回想起来,是自己太天真了,竟以为马尔萨斯会迫于政治上的形势,为了避免跟整个军部抗衡,而光明正大地捏死尼亚哥夫……可恶!被耍了!想到这里,太鹰狠狠地跺跺脚。
黑暗的舞者,果然永远都只能在黑暗中翩翩起舞……
太鹰没有看下去,钻进地下就走。
十分钟后,太鹰来到附近的一个小湖边上。
不顾一切,太鹰跪下,然后像鸵鸟般一头栽了下去,只不过,是栽到水里面。过了好一会儿,才猛然抬头。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任由那冰凉的湖水,顺着凌乱的发丝,滴落在自己的衣衫上。此时,在湖水的作用下,拂面而来的夏风,也变得凉丝丝的。
直到此时,被玩弄的不快,才开始如抽丝般慢慢地减退。
我还说是杰特身边的第一谋士,竟然连这点小伎俩也看不出来?如果来的人是杰特,大概会一眼看穿这个假货吧!
无限的懊恼,填满了太鹰的胸腔,让他浑身不自在。
太鹰突然同时举起双手,一起拍在自己的两颊上。
火热的赤痛,让太鹰冷静了下来,他一手抹掉脸上的水珠,开始慢慢分析起现状来。
老尼这根眼中钉、肉中刺,不除,他是不会甘心的。而且他一定是早已定下完整的计画,在有相当把握的时候,才会动手。所以,贸然揭发假货这件事,对谁都不利。
另一方面,由于马尔萨斯的怀柔手段,让希曼军部等势力不敢发难。但这却并不等于军部就不会发难。所以他为了政治理由,无法暗中让老尼人间蒸发。因此,太鹰在第一时间就排除了尼亚哥夫已死的可能性。
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可能性……一个闪亮的火花,在太鹰心中腾起。他,抓住这转瞬即逝的灵感,连忙掏出身上的希曼地图。
“这里是尼亚哥夫被捕的地方——希曼要塞外的卡几城……这里是假货的囚禁点……这里是老尼妻女所在地……”太鹰用红笔把这三个地方圈了起来,然后,忽有所感地把这三个地方,连成一个三角形……
“我找到了!”太鹰兴奋不已地大叫。
第三章 逃亡者
第二天傍晚,太鹰到达了希曼要塞东北方两百五十公里处纽斯夫郡的斯乌镇。
斯乌镇,是个人口只有六千人的城镇。无论是经济、文化、还是人口,在希曼都只能算是中下水平。
为什么太鹰会认为这个地方是藏匿尼亚哥夫的地方呢?为什么太鹰会在偌大一个希曼里面,挑出这样一个不起眼的镇子呢?
太鹰首先考虑到,尼亚哥夫肯定是被捕后才被掉包的。卡几城是军部势力范围,马尔萨斯一定会顾忌阿洛斯托尔或者军部的眼线将老尼运走。但,为什么把人绑架后,深夜用快马拉的黑色马车运走,连夜送到预先安排的地方,像这种白痴的做法是绝对行不通的。
希曼跟以平原为主的利卡纳不同,希曼有半个国家是建在丘陵和高山上的。由于地形的关系,在希曼西部的郡与郡之间,往往只有那么三四条公路可以走马车。而在这些公路上,都设有军部所控制的检查站。所以,就算他们能够瞒过检查站的笨蛋,也不可能瞒过所有人。在这个非常时期,任何在不恰当的地点、不恰当的时间出现的马车,都会启人疑窦。因此,只能用正常的运输马车把人运走。比如固定在每周送信到某处的邮车。
其次是选点的问题。用刑对于尼亚哥夫这种顽固派是没用的,所以突破口只能放在他剩下的妻女上。因此,最理想的方法是把他们一家都运到同一地进行迫害。所以,太鹰就把目标放在卡几城以及老尼妻女所在地,这两地连线的中点——纽斯夫郡。
大型的城市,是各方势力注意力的焦点所在,眼线一定很多。什么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句话用在这里,绝对是屁话!前后两辆马车,鬼鬼祟祟地运到同一个大城市,不被发现才怪呢!
至于太小的村镇,每天有多少外来者,那些好事者必定一清二楚,所以也不行。
但五千人到一万人的城镇就不同了。第一,敌对势力的眼线不多;第二,人们彼此不会全部见过面;第三,商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地方,马车的来往必定相对频繁。所以,太鹰认定,只有那些不大不小的城镇,才有可能拿来藏人。
于是,符合以上条件的,只有现在身处的斯乌嗔了。
太鹰到后,并没有傻乎乎地在街上乱逛。这种笨办法,没发现对方,就首先打草惊蛇了。他选择到镇外的一座小山岗上观察全镇。
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太鹰很快就发现在镇子边上的一间小屋有些门道。
脏乎乎的灰墙,掉漆的木门,长了不少青苔的台阶,乍眼看上去,这跟一般的农屋没有什么两样。单从这间屋子的外表,是看不出任何毛病的。
问题是出在小屋的选址。
小屋处于镇子的外围,但不是最边上。不论遭到镇子外头还是镇子里头的袭击,里面的人都能朝另一个方向逃跑。此外,小屋位于一个小山坡上,背靠一条湍急的河流,而且屋子的大院里,还有一棵不大不小的科里阿白杨树。一方面可以俯瞰周围的情况,另一方面只要把树放倒,这比河宽要长的树,在必要的时候,绝对可以拿来当作木桥用。况且,这里的土质很粘,防水性很好,非常适合做地牢。
看到这里,太鹰心里有了算计……
夜幕低垂,整个镇子的灯火大都熄灭了,黑沉沉的。
而在乌云笼罩下,大地上看不到一丝月光。
太鹰出动了。
轻微的泥土耸动声过后,太鹰在院子角落的白杨树旁边探出头来。院子里漆黑一片,死寂死寂的。那些枯死的花草,明明白白地告诉来访者,这院子很久没有人打理了。但是太鹰却瞧出了端倪。
身旁这棵一人无法合抱的大树上,有个不起眼的口子。口子很小很薄,只有三厘米宽、左窄右宽。可是,太鹰却从这口子中,看到从树干另一头透过来的微弱亮光。
很显然,有人用一种刀锋极薄的刀子,把树心给完全切断,只留下坚韧树皮连着上下两段树干。这样的话,在遇敌时,可以一刀把树砍倒。
由于树的养分还可以从树皮输送到树冠上,所以这树还是相当的青翠。
看到这里,太鹰不禁惊叹屋子主人刀法之高超和心思之细密。
一刀把树砍倒,只要是会斗气的高手都可以。但要做到不伤树皮,凭一个极小的刀口,就把内部的树心全数砍断,这就不是一般高手做得到的。这需要的极好的柔劲和巧劲。不过,从他失手把对面的树皮捅穿了一点可以看出,他的刀法,还未能算是出神入化,收发自如。
但是,他能想到提前把树准备好,不用到时候花费多余的力气把树砍掉,而且还能做到不让树枯死引起旁人注意,这就说明:这屋子的主人可不是一般角色!
想到这里,太鹰心里有点不安了,但他还是决定继续探查下去。没办法,尼亚哥夫被捕至今,已经有十二天了。除去路上的时间,他至少被困了六天,情况随时会恶化!
察觉到在地面上布满了跟泥土一样的黄黑色报警细线后,太鹰决定直接潜入刚才用地底探知魔法发现的地牢里面。
一分钟后,太鹰身子前倾,把头悄悄探出地牢的墙壁。
但几乎是同时,宝刀出鞘的龙吟,就响彻了整个地牢。
眼睛,尚未适应地牢的黑暗,寒冷的刀意就扑面而至了。
漆黑中,只见一道弯如新月的刀光,割裂了幽暗的虚空,笔直地砍向自己的头颅。
快如电闪的刀光,转瞬即至。
糟!暗叫不好的同时,太鹰迅速地判断出:躲,已经来不及。身体的重心已失,自己的后退必定比对方的刀要慢。而且,这刀,凝聚了对方全身的斗气,即使自己赶在刀砍到之前重新躲入墙壁,也必定会被凌厉无比的刀劲破墙击杀。
一念之下,太鹰把全身魔力逼入地面,同时大喝一声:“石缚手!”
幸运地,在刀砍中太鹰的前一剎那,魔法发动了。一只石头怪手,迅捷地从地面上冲出,准确无误地抓住了对方的一只脚。
正在前跳挥刀的黑衣人,身子一晃失去了平衡,向前跌倒。就在他心中一惊,刀劲无以为继的瞬间,太鹰像脱兔般窜出,一个箭步就抢到他的面前。只见太鹰手一扬,一根石刺从袖中飞杀而出,直取他的面门。
身体被制,重心全失,眼看这家伙就要横尸当场了。
但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的身体显示出惊人的柔韧性。他的腰向后一折,整个人竟然向后弯成了一个直角形。石刺,就在他的面门上,虚刺而过。
但是,在强大的惯性下,他的身体,依然猛烈地撞向太鹰。
不过,此时的形势早已逆转了。太鹰的身体,从容地没入墙壁之中。等到他有点笨拙地撞在墙壁上,太鹰才从他的身旁闪身而出。
直到此刻,他还努力地扭转上半身,企图顽抗到底。
太鹰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双手一举,两根石刺,瞬间刺穿了他双手的护腕,将其牢牢地钉在墙上。
突然间,一股奇特的感觉,从自己的胸前传来……接着,太鹰在极近的距离中,看到了一双熟悉的眸子。
直到此刻,太鹰才猛然醒悟过来:为什么偌大一个地牢,只有一个人无声无息地对自己发动攻击?为什么他的身躯会这么柔韧?因为,他是她——艾梨舞。
“太鹰!?”她的声音,惊疑不定。
“……小舞?”
数秒钟的沉默过后,迎来的是铿当的刀子落地声。
“太鹰……真的……是你……”颤抖的声音中,带着惊喜、幽怨、欢欣和不解。
不好意思继续压着她,太鹰松开了一切禁制。下一刻,温润的女体,整个扑入了他的怀里。温香软腻的美妙触感,顿时不停地冲击着太鹰大脑的中枢神经。
艾梨舞泣不成声,用力地抱着太鹰,哽咽的声音断断续续:“我知道……我知道!我就是知道,你会来救我的……呜呜……”
太鹰尽管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还是一边安慰她,一边轻吻着她的美玉般的颈项。过了一会儿,好不容易像哄小孩子般弄得她心情稍微平复,太鹰才从她跳跃式的叙述中,大体了解到事情的经过。
原来,她失踪的当晚,是那个畜生公爵偷偷派人将她击昏绑走。等她清醒后,发现自己已经被其解开了不少衣衫,而当时,他正对自己毛手毛脚。虽然手脚均被牛筋所绑,但仍奋力挣扎的她,却幸运地在纠缠中,一脚将这位无耻的公爵大人给踹了出去。
到后来,随着她心情的进一步平复,她的话渐渐变得有条理了。
“在黑暗中,我不知道他撞到什么东西了,总之他晕了过去。我打翻了一张桌子,找到一把餐刀,割断了牛筋……”
“接着呢?”太鹰一边静静地凝视着那双透彻的蓝眸子,一边轻轻把她的黑色头套给摘了下来。
柔顺长发如金色瀑布般飞落下来,半遮在脸和脖子上,跟雪白的肤色交相辉映,让此刻的她平添了一份动人的娇艳。
太鹰忍不住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脸。她的身子微微颤了一下,但没有拒绝,头一低,继续往下说道:“接着,我发现他昏迷了。上前一看,发现他脑后溢出血来。杀死公爵是大罪,足以判……我……我当时很慌乱,又害怕。花了好大劲才把他的身体拖到椅子上放好。”
“最后,你就不顾一切地偷偷逃跑了?”
“嗯!”她神色黯然,头,垂得更低了。忽然,太鹰觉得,她抱着自己的手更用力了,这感觉,好像自己是棵被爬墙草缠住的大树似的。虽然自己有点透不过气来,不过心中却升起了一股能够被依赖的自豪感。
“太鹰,还记得你给我的纸条吗?”
“记得,怎么了?”
“因为我杀了公爵,所以公爵家的人在不停地找我,要把我……呜呜……我逃走的时候,杀了他们不少人……”她又说不下去了。
听到这里,太鹰心中了然:其实是艾梨舞把那混蛋公爵踢昏了,她逃跑后,却让卢卡斯去补上几剑。公爵家的人以为是她干的,但碍于面子不敢声张,所以私底下派人疯狂追杀她。聪明的她,在躲过了几次危险之后,选择了这个巧妙的地方作为自己的藏身之所。而凑巧的是,竟然被自己误打误撞地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