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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沉默中忘记-第18章

小说: 沉默中忘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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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凤英伸手捂住高为民的嘴,哽咽着说:“为民!我对不起你!你原谅我吧!”说完,便把脸埋在他膝上哭。高为民低头看着她,慈祥地抚摸她的头发,就像抚摸一个怀里的孩子。王凤英止住哭,细心感觉他的手掌在她头发上摩挲。她仰起脸,说:“为民,我们回家吧……小明想你呢……”
  高为民的嘴角边上泛起皱纹,也不知道有没有笑。王凤英跪在地上,拉起他的手贴到自己脸上,说:“他一直哭着要见你呢!他才十岁啊!”
  高为民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之后便所了任何表情。他出神地盯着王凤英……他知道自己没有疯,王凤英花钱买通了心理医生,让医生给他诊断这个结果。现在,她又要花钱买通精神病院的领导让他出去。一切都很简单,你犯了罪,你疯了,你进了精神病院,你清醒了,你该出院回家了。高为民从鼻子里哼出冷笑。王凤英抬起满是泪痕的脸,奇怪地看着他。她以为他恨她,因为她有罪,她出轨。高为民像圣徒一样端坐在椅子上,低头冷冷地看着她。他不恨她,他觉得自己当年太傻,娶了一个脆弱的罪人。
  王凤英擦干泪,同他讲了讲小明的事情,讲到有趣的地方便笑出声来。
  “小明变乖了,他不会惹你生气了……”王凤英仰起脸看他。他目光呆滞。王凤英的心突然被这空洞的眼神刺痛,她狠狠地咬破了唇,没有哭出来。她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张信纸递给高为民,轻声说:“这是陈龙的遗书……”
  高为民接过信,塞进袋里——他知道陈龙没有死。王凤英起身说:“为民,我该回去给小明做饭了,你若是原谅了我,就托医生捎了信给我……”高为民望着远处的杨树,没有说话。王凤英灰着脸转身走了。
  一直躲在墙角偷听他们说话的秋兰急急忙忙的闪开了,她兴奋地发现:高为民是个正常男人!
  之后,秋兰对高为民更殷勤了。她似乎年轻了十岁:脸也染白了,唇也涂红了,每次给高为民梳洗时都笑嘻嘻的。她有意无意地把身子贴在高为民身上,但高为民似乎没有一点知觉。有一次,秋兰拿毛巾给他擦脸,柔软的胸部紧贴在他的脸上,让他的鼻子没法呼吸。高为民脸渐渐涨红,突然从窒息的幻觉中惊醒,猛地把她推开。毛巾落在地上,秋兰杏眼圆睁,红着脸转身走了。高为民心悸不止,眼前不断浮现出秋兰的乳沟……
  那以后,高为民在精神病院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秋兰常常想着法子整他,惹他。他向护士长报告,但护士长不相信他,她想他说的是疯话。那天,高为民在厕所里蹲了一上午,因为秋兰偷偷在他内裤里撒了胡椒粉。他在厕所里红着脸想了一上午,他再不愿待在这里。原本以为这会是个远离尘世的休养地,可是……他想逃出疯人院,但他逃不过良心的惩罚,因为他没有疯。只有真正的疯子才能逃进疯人院,在疯人院里躲过良心的责罚;但高为民一直清醒地受着欲望与良心的啃咬。
  以后几天,他一直在思考:“我疯了吗?”这个问题太难想明白了,“疯与不疯”实在是常人的标准,但在疯子的眼里,常人都是疯子。假如有一天,世界上的人都成了先知,唯独你平平庸庸,那你就成了大家眼中的疯子。幸好这天下还是咱平凡人的,咱们还可以把那些“天才”关进疯人院。
  十月里的杨树落叶时,高为民已在疯人院藏了半年。他终于鼓起勇气拿出陈龙的遗书读。
  “我该走了,离开万有引力的地球,这个世界在明天忘记一个外星人……”
  读完陈龙的遗书,高为民的疯病好了。三天后,他回到了家里。是啊!他再也不用经受秋兰的诱惑了,他又可以做圣徒了,他没有杀人!是陈龙自己有自杀的念头!
  我想起了诗人海子在自杀前的留言:“我的死和任何人无关。”是啊,陈龙的死也和任何人无关!高为民不必受良心折磨啦!我们也不要自责啦!陈龙、海子,都是疯子。
  “我的死和任何人无关。”海子是在宽容我们,还是在藐视我们?
  可陈龙没有说“我的死和任何人无关。”他没有海子那样决绝,他到底是留恋地球的,他到底是爱着我们的。但我们却让他走了,没有一丝愧疚。
  他漠漠地望着高为民开车撞过来,他疲惫地笑了,笑容成了永恒……
  公元1988年十月,胡草来到地球上,通晓自然科学社会人文,驾驶摩托、修理单车、制造弹弓、撬锁技术兼备,曾在羽毛球比赛,五子棋比赛,“红色警戒”电子游戏大赛上获奖。某大学校长在酒后撒野时说:“任何新思想在初生时都要受人非议,新的艺术风格总要被人误解的时候,但当人们习惯了它时,自然的杰作便成时代主旋律。从米兰昆德拉的小说中已看出跳跃式思维的兴起,但当“沉默中忘记”誔生后,胡草的超时空表达方式才撑起新纪元。后人再用语言承载思想情感时,都将受它影响。胡草是当代的亚里士多德,他被埋没,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剧。胡草是罕见的全才——不过,这人有点笨……”
  没错,亚里士多德是最笨的游泳家——他是淹死的。
三十二、我与林清璇 
  一、
  杨树们在阳光里荡漾。
  地上的树影像水墨画,或浓或淡,或稀或疏,像随意波洒在地上的墨水浸渍出来的。从浓密的树叶间漏下星星点点的阳光。林清璇闭起一只眼睛看那些跳来跳去的光点,风不停地吹,树叶沙沙地响,她的黑发也像树叶一样翻滚着金色波浪。她仰起脸,望着叶浪。杨树不停地向白云挥手,似与往事作别。这些树又绿了?他们绿了几回?她不禁打了个寒颤,背上渗出些汗,眼前的蓝天也似乎有些模糊。这样的大热天实在不该打寒颤,她脱下雪白的棉布外衣,一丝不苟地叠好,抱在怀里,头枕在上面,眨着一双大眼睛,漠漠地望着蓝天上的白云。
  “她在想什么呢?她也许在想她要想什么……” 在走廊另一头的胡草正望着她胡思乱想。站在五六十米外,他依然能看清她雪白的额头上粘着的一缕头发,可见他视力蛮好。他们各站在教学楼三楼走廊的两头。他在高二五班,她在高二八班,一个在向阳的东头,一个在阴湿的西头:高二五班是实验班,高二八班是普通班。
  他这样偷看她一般是在课间十分钟时。她近视,但不戴眼镜;所以看不清哪个坏小子这样大胆。有时她转过头,半张着樱桃小嘴,好奇地望向东边,只见一个黑、瘦、长的影子,看不清他的脸。
  高中时代的夏天,她爱穿白色短袖上衣,淡绿色裙子,雪白的手绢松松地系在乌黑的长发上。她很白,这是胡草日后唯一的回忆。除了那条白色手绢,她没有别的饰物,也许她很美,没必要打扮,但胡草不敢肯定,因为他记不大清她那时的模样了。也许她有一张柳叶小嘴,也许她有一双三角眼或是杏眼,也许她笑起来时有两对酒窝……都忘了。胡草的记性不坏,如果他能再大胆一点,走上去把她的五官看得一清二楚,日后写小说时就不必如此啰嗦。
  每天放学后,学生们都捧着书一齐涌下教学楼,唯独胡草空着手,像盲流一样混在学生中,而林清璇总提着一大袋书。从楼道上经过时,他们总要擦肩而过,这是胡草蓄谋已久的:他总要在放学后和同桌王维下盘象棋再走。下完一盘棋后她还在教室里学习,胡草便站在教室外的阳台上看风景——看那落日像羞红的美人亲吻大地,看那晚霞像绚丽的落花飘满柔柔的绵江河,还有那些杨柳依依,知了噪噪。胡草曾想当画家,但人们在他的画里找不到太阳和大地;无奈,他还得去瑞金一中,还得参加高考。不过,他依旧爱看风景。他看风景时也看她。他远远地望见“绿裙子”走出教室后,便装作漫不经心地朝楼道走去。还没到楼道,他的心就已咚咚跳。等闻到她的清香时,他已经像病人怏怏,低头快步从她身旁走过。她抱着书,一手提着裙子,低头走下楼道。她看见胡草“不愉快”的表情,以为他不喜欢她,他为什么还不肯原谅她?林清璇想不清楚。高二八班的女生都不喜欢她;她最漂亮,不爱和别人说话。女同学们都说她“故作清高”。
  林清璇不在乎那些女同学的看法,可是……他为什么不喜欢她呢?就因为初三时那个晚自习的事吗?他怎么这么小气?
  那晚的事胡草早忘了。他从小就喜欢她,怎么会记仇呢?
  他装作没看见她,是因为那个年代的瑞金学生共有的害羞;她是赣州人,不明白这点。
  他的害羞是因为那股清香吗?——那时,她从不用香水,那股清香许是胡草想象的。他们的“擦肩而过”总是隔着一米,胡草的鼻子没那么灵敏。他自小就有鼻炎,一年有半年流鼻涕。“多一个胡草就多一个造纸厂。”同桌王维曾这样开玩笑,胡草听后哈哈大笑,笑出了鼻涕,又费了一截纸巾。
  每次经过楼道前,胡草都要把鼻涕擤干净,与她相隔一米便大气不敢出——怕突然喷出鼻涕。
  二、
  胡草六岁得了鼻炎,到现在,鼻涕淌了十多年。胡草还没学会用纸巾擤鼻涕时就认识了林清璇,那是小学四年级,林清璇随家人迁居到瑞金,她的父亲从赣州调到瑞金当官。她一直没学会说瑞金话,所以和瑞金的同学合不来,她总是一个人背着绿书包回家。
  胡草总是提着塑料袋一个人回家。这个劳苦人家的孩子从小就不爱“学习”,成天看些“杂书”,老师们对他非常厌恶。每天都罚他在教室外面跪着。胡草倒不在乎,他喜欢蹲在墙角看那些蚂蚁跑来跑去。小学教室的墙根上有很多泥土,青草长在墙根上,胡草看见那些青草就想象“蚂蚁王国”的一片森林。他不停地用草根拨弄那些蚂蚁,蚂蚁王国内部的革命战争激烈,胡草呵呵大笑——老师突然拎起他的耳朵来,大声对他的耳膜吼:“你给我站好!今天罚扫厕所!”胡草的耳朵和他母亲的一样软,一拧就红,老师们最爱拧他的耳朵。
  那时胡草很听老师的话,每天都准时去打扫学校厕所(包括女厕所)。那个负责打扫厕所的老头儿喜欢逗他,拿水龙头朝他喷冷枪。胡草得时刻警惕着,但还不够;好几次没注意,一股冷水射过来,他瘦小的身子立刻翻到粪坑里了。
  这样的孩子自然孤独,同学们只爱取笑他,不爱和他玩。下了课,他总是独自蹲在墙根上玩泥巴,捉弄蚂蚁。他心疼蚂蚁劳动太辛苦,便把馒头屑喂给它们吃。他从不正眼看别人,所以他没发现:他观察蚂蚁时,林清璇也坐在树下偷偷地观察他。
  有一天,学校组织学生去参观革命烈士纪念碑。在通往纪念碑的石阶上,胡草走在队伍后面,正想着天上的太阳打哪钻出来,他在胡思乱想中落后了。老师走过来抽他一个耳光,及时把他抽回了地球。这个耳光太有力了,胡草摔倒在石阶上,膝盖擦破了,流血不止。没有人注意到他,他便偷偷溜了,躲在一棵静穆的古松下,抓起泥土往伤口上抹。一面雪白的手绢突然伸过来。林清班尖声尖气地说:“唉呀!这么脏的土,你怎么能抹上面呢?”她说的普通话可好听了。胡草抬头看她一眼,又低下头不说话,两手抱着小腿。林清璇蹲下身来,用手绢擦干净他的伤口,又凑上去仰脸看他,只见两道鼻涕和两道泪水淌下他的脸。她怔怔地看了一会儿,胡草忽然用手背擦了一下鼻涕,转身跑了。
  除了胡草的母亲,她是第二个给他递来手绢的人。他从那时就喜欢她——虽然还是孩童的爱。
  第二个故事也和革命遗址有关。
  生在瑞金,自小便受革命爱国主义教育。从小学起,老师们就组织学生去扫墓,参观革命遗址——回去还要写感想!小屁孩一个,有啥感想呢?无非就是觉得那些废旧的枪炮好玩罢了。
  参观完纪念碑后没多久,学校组织学生“重走长征路”,让大家排着队从长征第一山出发,徒步五公里。老师让大家别带零食,但那些家里富裕的孩子总会带上一大包吃的。胡草只能空着手走在队伍后面,一到中午,老师给大家发面包和水,偏不发给他。谁叫他拖革命队伍后腿?老师说,要在革命年代,这样的小兵就要拉出去枪毙。老师边说边做个了枪毙的动作,朝胡草的大头捅了一下。同学们嘻嘻哈哈地笑了。胡草也不说话,只是把手指放嘴里吮着,瞪着对白眼望着同学们嚼面包。小时候的胡草脸黑眼大,他抬头瞪着人看时,黑黑的脸盘上只有那两个眼白,灼灼地把你的良心烫得难受。但那个中午没有人留意他的目光。没人注意他,他偷偷跑去地里偷挖红薯吃。那片地还挺“神圣”,据说是毛泽东开垦的。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刚把一个小红薯挖出来,耳朵忽然被人揪住了。
  “小鬼X大,敢在这偷红薯!”一个农民一手揪着他的耳朵,一手抓住胡草火柴棒一样细的手。胡草的手骨“咯咯”地响。胡草转过头,眼巴巴地望着农民,澄清的泪水淌下来,在肮脏的脸上划出两道泥痕。那农民不肯饶胡草,他把胡草的衣服裤子脱光了,扔地里,说:“小鬼,回去叫你爹来拿衣服!”胡草两手抱着“小弟弟”羞红着脸,夹着屁股朝田边的荆丛里钻,荆刺在他身上割出十几条血痕。胡草不敢叫疼,只蹲在荆丛里哭。他低头去看土里的蚂蚁,蚂蚁们正往他身上爬;胡草望着它们,渐渐就不哭了。
  等那农民走后,胡草便往荆丛外钻。他的头刚露出来,就听见一个女生的尖叫。胡草又羞又怕,赶紧转身钻回去。他没看清那女生的脸,但他听得那清丽的声音……那是她的吧?胡草浑身发抖,老长时间才平静下来。等他确定周围没人,钻出荆丛时,他发现:在他刚爬出来的地方,有他的衣服和几个面包。他怔怔地盯着那些面包,视线渐渐模糊……
三十三、胡草有话说 
  我十六岁离开瑞金后,哭过两次,一次是在北大失恋时,一次是在我写完《沉默钟忘记》后。
  我是土生土长的瑞金人,我的爷爷自称哲学家,我的大伯自称心理学家,我的爸爸自称诗人;后来,我上了大学,认识了不少教授、院长、校长,据说,他们是文学家、心理学家、政治家、哲学家……家、家、家、家……都是家!可是,每当他们拉着我的手高谈阔论时,我的脸上只有僵硬的笑容——这需要很大的耐性,因为他们在说第一句话时,我就走神了,我知道他们最后的结论。
  我喜欢林清璇,除了那一面,还因为她能给我一点意外。有一次,我问她是不是天才,她噘起小嘴白了我一眼。但是,失恋在我意料之中的,但我还是去了北大。为什么?因为:我追了她十年,最后千里迢迢跑到北大弹吉它……这是我二十年中写过的最美的故事。
  这也是陈龙在写《沉默钟忘记》时的心情,胡萍的心情他一清二楚:2007的寒假过后,胡萍渐渐对“没有出息”的陈龙冷淡,林菊渐渐达到了目的——但陈龙只是含着泪微笑着,一丝不苟地写他的故事……
  后来我写了一个故事《二十年湖草,八万里银河》。(如果奥运圣火经过山大时我还在地球上,你们就能在GOOGLE上搜索到该小说)一个在美国的大学教了十年哲学课的美国人看了后,激动地拉着我的手说:“马克思不是大哲学家……好好补考,毕业后我带你去美国!你的名字会被全人类记住的……”这老外的汉语说得比我还好,他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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