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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清醒纪-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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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的第一张CD,是爱尔兰风笛。但现在不听了。开始慢慢喜欢大提琴。钢琴都似乎是属于少年的。只有心的老去,才会明白大提琴那种纠缠的停顿的质感。
                 又一日 醒来
                 又四日 男子
                 每个女人,都会有对男人的好色之心。如同喝水般自然。
                 漂亮的男子,如同空气中的花香,虽不是生活的基本原料,但与精神层面的自我暗示有关。
                 它使一个女子对自己的身体和感情产生敏感。
                 世间关于美的标准,总是一贯乏味。清凉眼眸,甘甜唇齿。一双骨结清晰的手,手背上宛转延伸的蓝色静脉如同山峦起伏。这样的男子,脸上会混合女人与孩子的轮廓特征。
                 这样他才会美。
                

 他们很少出现。对你的生活实际内容没有实质性推进。你不会希望与他谈一场恋爱。因为会畏惧试图穿越那具光华的皮囊,触摸到一颗庸碌而与常人无异的心。他们像光线一样出现。漫无边际,照亮天地。这是惟一的作用。
                

 而见到最多的平常男子,面容相似,衣着单调,有鲜活雷同的世间性情,用途广大并且作用实际:共事,恋爱,畅谈,或者结婚。他们像所能购买到的结实而价格适宜的牙刷,每天都要相见并且使用。每过几个月都想换,但换与不换也并无明显不同。
                 你可以在任何一个时间和地点遇见他。此起彼伏。是注定彼此联盟的另一半。
                 男人在睡觉,受伤,吃饭,信任某个女人的时候,会像个孩子,有着天然的脆弱和纯真。而女人不同。女人会随着岁月变得坚硬实用。
                

 每个女人在对男人的具象选择上,都会有自己的一些微小记号。有些女人喜欢男人有长的眼睫毛(落泪的时候让人心碎),理非常短的平头(攻击性的象征),穿灯心绒裤子(性格温和),偶尔会非常干净地穿一件白色细麻衬衣(内心有对人际关系及梦想的洁癖)。这都是私人化的情结。
                

 她会如何对待她的父亲,哥哥或者弟弟,就会如何地对待她爱的男人。越是计较的感情,越是依赖至骨髓。有时候她像一个母亲一样无私。有时候像孩子一样需索。男人很难明白女人对他们的感情。
                 而在一个女人的一生中,其实很少有机会碰到真正适合她的男人。
                

 她会有大量的时间,浪费在与普通牙刷的互相依存上,从黑暗的青春期开始。就好像大浪淘沙,来势汹涌,身不由己。她走在超市里寻觅一柄牙刷的姿态,看起来是一个悲剧的形式。再怎么走,也是在超市里。再怎么找,找到也只是牙刷。每天刷完牙,就还是失望。
                

 好的男人,能够帮助一个女人提升自己。带她摸索灵魂的另一个层面,替她打开一扇门,看到别处的天地。她因此而更喜欢那个新的被发掘的自己。被一双聪慧的手雕琢,有了高贵的线条。她获得改造。
                 而这样的男人。非常少。并且他们会在塑造完一件作品之后通常有倦怠之心。因为他们不是牙刷,不能被用来日日夜夜使用。
                 女人对一个男人的态度,要么如同隔岸观烟花,心里惊动,无关痛痒,满目照耀。
                 要么就是冷暖自知,血肉纠缠,不依不饶。她从来都没有中间状态。
                 又六日 未完成
                 夏天他不爱开空调,一只小小的简易电风扇发挥了极限功能。即使如此,还是觉得很闷热。窗外是酒吧街雨后的喧闹声音。霓虹映照到房间里,墙上浮动明灭的光影。
                

 他们站在卧室的大床边。仿佛站在一个临时搭建的舞台上,有众声包裹,反倒有了沉着。都不想草草了事。他脱掉她的衣服,用手指和嘴唇,一寸一寸地启动她的身体。光影游动到她的背上,反射出白光。肩胛上一对挺立的蝴蝶骨。瘦的。拘谨的。
                

 他看到她肩背部左侧有一道发炎中的伤口,渗出脓血。低下头去舔它。她在黑暗中笑起来。笑声细小而清脆,仿佛少女的声音。她说,你得咬我。轮换地来。先咬得我疼,然后再舔。她背上的那道伤口,使他专注而紧张。他用手抓住她润湿的大把发丝,贴在她的腰上。她说,我不想与你做爱。他说,为什么。她说,因为我还没想好。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她轻轻地笑。在黑暗中发出细微的声响,仿佛鼻腔堵塞。
                 怎么了。
                 没什么。我经常这样。常常会哭。
                

 就如同她的笑从来都不是代表快乐。她的哭泣也没有任何意味。她说,好了。我们说会儿话吧。拿了裙子和内衣,非常沉静地一件一件穿上。态度有明显的生疏,仿佛想退回到她的世界里去。
                 他们又回复陌生人的状态。她不再信任他。那种把身体交付给一个陌生人的信任,在她的精神里其实并不存在。
                 可以喝一杯什么吗。
                 加冰威士忌?
                 好。
                 又十一日 跑步
                

 有时候深夜11点多,会去马路上跑步。只要穿上球鞋,走到马路上便可。跑起来,世界便似有轻微变动。车与人流,一样困扰人的行动,城市的空气也污浊。跑起来,人便挣脱一种束缚,产生超现实的强壮之感。
                 跑到出汗,感觉要呕吐。走进24小时营业的超市买一瓶矿泉水。
                 别人不跑。你在跑。你便觉得自己有所不同。
                 我一样有想过要写一个在跑步机上面跑步的人。
                 像生命的过程,不断重复消耗,没有任何意义。
                 有时候跑步让人觉得沮丧。
                 又十六日 睡着
                 他们一起躺在床上看DVD,中间摆一只烟缸。床单上有烟头烫出来的微小破洞。她经常会突然感觉软弱,独自起来坐在大床对面的椅子上抽烟。
                

 房间里回旋沉着的英文口音。电脑发出咯嗒咯嗒硬盘转动的声音。放了一半的CD再次卡住。马路上有汽车的喇叭声。灯光在白色墙壁上投下影子。看到屋顶原来很高。房间里因此显得空旷。赤裸出树枝一样的身体。儿童的气味。液体流进身体里面,寂静的声音。轻微振动。
                

 贫乏的生之现实。相爱。时间因此被灼伤散发出热量及芬芳气味。翻来覆去。阴暗房间里有缠绵声调……那歌里唱着,从未听你的拇指撩动花瓣的声响,从未真正放手所以以为拥抱会漫长。
                

 她在他睡着之后,听他存在电脑里的音乐。是他以前爱过的年轻女孩一首一首放进去的。那个比她小十岁的女孩,在六个月之前失踪。似乎是更为深刻的感受。两个陌生人之间的突兀爱恋。
                 又二十日 孤独
                 他说,希望到了三十岁的时候,不会像现在这样孤独。整天形影相吊。是这样贫乏的没有任何意义所在的孤独。
                 她说,我在变老,但现在还是和二十五岁的时候一样的孤独。孤独和年龄没有关系。只要你活着,就会是孤独。
                 房间漆黑。破碎玻璃窗外面的光秃树枝。电脑显示器依旧散发苍白的辐射光。黑暗中,她坐在椅子上。抽了一根烟。没有归宿。
                 又二十五日 唱歌
                

 《花事了》与《乘客》,曲子一样。却觉得粤语版本的歌词更有韵味……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记得要忘记,和你暂别有何妨……若没有林夕,她的歌恐怕要打折扣。他是她音乐中耀眼而坚定的灵魂所在。
                

 有持续的小号在跟踪,轻微的电子化风格。感觉温暖而怆然,明亮的,欢喜的,亦是淡薄的,无所留恋的。菲式唱腔,一贯的懒洋洋,丝毫不费力,却可以轻易地就渗入心里去。
                 国语歌手此起彼伏,但都是过眼云烟,且都是邋遢有涩味的云烟,并不华美。她这样令人记挂,自然是有独到的好处。
                

 那日碰巧邂逅一个唱片公司的老板。随手给了一位主推歌手的新专辑宣传小样。显然一直未曾窜红的女歌手,唱了三首自己作词的歌,大段采访里极力阐述了自己唱歌及作词作曲的背景及理念。用的是书面化的语言,里面夹杂大量希望,朴素,热爱,理想,人生之类的用词。
                

 我一点都不怀疑这个女子是个心底善良,并且对音乐具备激情的歌手。只是三首歌听完,居然什么都记不住。歌词是自己写的,就如同她的语言,充满一种盛大的表达欲,像读高中的孩子写情书,真挚,无力。非常貌似无辜,但让人没有耐心。
                 因还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想说什么,所以一说就说很多。只是说得那么多,依旧是不得要领。也就对其他人一点影响也没有。
                

 所以歌词始终是灵魂。林夕是高手,轻描淡写,也伤人三分,让人观照到某时某地的情绪与感怀。小小欢喜,隐约荒芜,看透一些世间真相,所以不欲多言。寥寥几句,只让听到的人自己去猜测。平时又极为低调和隐匿。位置若到了某一个高度,就可以有恃无恐。
                 因你有的,别人没有。别人若一起初就没有,那么他就始终不会有。这恐怕就是天分。
                

 即使后来的唱片里,大多只能挑出两三首好歌,其他也就是草草过场。但因为有那么几首在,印象太深,故仍不觉得失败。只是所有买过的碟,都无缘无故,陆续消失,也没想到要存心再收集回来。
                

 一首歌。一本书。或者一个人。都是如此,喜欢过就很好。因喜欢其实并不容易。它是这样挑剔。很直接深刻,也很无根底。并且在遇见的第一个五分钟里,预感就已决定一切。有刹那的电光照耀存在。那么此后即使错过或失落,也是应该。
                 又二十八日 写作
                 他们写信给我说,安,有些人很喜欢你的书,有些人不喜欢。我觉得这样很好。有人喜欢,就必定会有人不喜欢。不招来爱恨的作品,向来就比较可疑。
                 但对写作本身而言,这又是可以不相干的事,可以忽略。
                 现在我认为写作只是一件需要真诚个性的事。
                

 文字先对作者的内心发生作用,然后才抵达别处,对读者产生影响。要为自己而写。从一粒沙,一朵花里看宇宙世界。我们的写作前提,是为丰盛敏感的内心,不是为任何其他大而无当的背景或时代。
                 即使涉及背景或时代,也只有在个人性的体验里,才凸显它可信任的一面。对内心的记录,就是对时间最真实的记录。而其他的,或许是阴谋,谎言,或仅仅只是一个幻象。
                 我只相信时间。
                

 保存着一些无名或失踪的作者的小说和诗集。纸张发黄。走到哪里带到哪里。对一个作者来说,若他的读者老去,这本书还收藏在他的书橱里,有一席之地,或他依旧会拿出来,再翻一遍。那么这就是一本书最本质的价值。甚过一切盖棺定论。
                 作品最终的评审权,只在读者的手里。
                 一个作者,在时间中消失,比被误解地定论要好。
                 付出感情的书,就会被感情收藏。这就是一个写作者生命的延续所在,是他最终的朴素无华的财富。
                 写作,这将会是世间始终最为孤独的一项工作。就像一个人站在黑暗的舞台上,给自己设置的一束明亮光线。他由此看到自己,亦被观众看到。
                 再一日 记得
                 再八日 一次
                

 他从纽约回来的时候,带了这张CD给我。Joni Mitchell。说,这是他很喜欢的一个女歌手。CD的封套就是那个女子给自己画的像。在酒吧里,手指里夹着香烟,对着一杯红色的酒,穿着绿色大衣,一头金发。
                

 我看到CD的背面,被小心地撕去了价码。仿佛是郑重其事带来的一件小小礼物。于是也就认真地收下。我们在酒店的露天咖啡座里见面。他穿着一件似乎刚从洗衣机里掏出来的暗紫色T恤,皱巴巴的。黑色的做工考究的粗布裤,黑色袜子和球鞋。刚刚把光头剃干净。还没有把时差倒过来,因此脸色发暗,显得很疲倦。
                 在两年前,他看了我的小说,打听我的电话来寻找我。我们约在咖啡店里,他对我说他筹划中的一部电影。之后,在这两年里,我们大略只见过不到十次的面。
                

 一次,他带我去仁酒吧看演出。我剪了很短的婴儿一样的短发。戴着长长的银耳环。看了一半,大家挤到门口来透气抽烟。直剌剌地往石头台阶上坐。被人泼了一点可乐在裙摆上面。他认识很多人,到处打招呼。跟在他身后,没有人认得我。
                

 一次,他在下午打电话给我,让我一道去798看一个摄影展。他说他没有我的电话了,忘记其中一个数字,结果试了一整个晚上的电话,才拨通。他说,找不到女伴一起去看。这些话听起来都有些戏剧化。我刚好穿着一双高跟鞋在逛市场。走了一下午,觉得很累。
                

 一次,北京的第一个大雪天,在咖啡店,他踩着大雪走过来。已经在拍他的电影,每天凌晨两点开工。看起来很疲倦,坐在一起一言不发。然后说想请我一起去看一个科幻片。但我决定回家。
                

 一次,约在后海的酒吧,在黑暗的平台上与我聊天。我们照旧聊着聊着又静下来。然后我起身说,我该走了。他似乎并不想与我道再见。但我觉得他根本都已经不再想说什么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可以说什么。
                

 一次,我们在一条破烂胡同里的餐馆吃泰国菜。他把大虾一只一只夹到我的盘里,说不吃这种虾。透出玻璃窗能够看到屋顶上的绿叶。我从来没有在一个男人面前抽过那么根烟。他总是能够让我不自在。却又觉得这沉默的压迫非常自然而然。
                

 总之,见面都是回忆得清楚的次数。每次都是突如其来,临时打来的电话。每次我也总是邋邋遢遢地,就出现在他的面前。每次,他是想说话还是仅仅只是想找个人在他的身边。那种即使在彼此之间没有距离的时候,依旧不得交会的东西,也许就是寂寞。
                 寂寞使人保持与自身之外的世界的距离。所以,我们只是相似的寂寞的人。
                 我只是把那张CD收藏起来,从未打算拆开来听。
                 再十三日 她
                

 她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法国女子。身份是国语,西班牙语,法语的翻译,导游以及一个兼职的戏剧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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