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风尘-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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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这样理直气壮地去问他吗?问他为什么不喝我精心熬的汤?我有理由问吗?我有资格问吗?
有!谁说没有?
我看上了他,这就是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理由。
说我任性也好,说我霸道也罢,甚至说我恶劣无耻不讲理也行。我看上了他,我碰到了一生中唯一的神。我才不要放手。
舍得放手,不敢紧握,甚至从容赴死的,已经死无葬身之地了。我才不想象望,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用那种伤绝痛绝哀怨绝的笑容,看着天空。
我不放手,我不离弃。我不选择死亡。望所没有得到的,望所遗恨的,我全都要得到手。我大笑,大哭,大闹,不懂人情,不识大体,不讲道理,我只要得到我想要的,我只做我自己的主人。
臣服于我的神,那是因为那神,是我自己的选择。
(五)
推门进去,却发现他正在整理自己的东西。看到我进来,他有些难为情地向我借衣服。
我一楞,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久以后我清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抓住他的衣服,问他为什么要离开。
他有些为难地看着我死抓他衣襟的手,说,我是他的大恩人,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不过他的是伤已经好了,为了不给我添麻烦,他决定离开。
我大笑。救命之恩就打算拿这一句话就打发了?他当我是什么人?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我会那么容易就放他走?别傻了!
看他被我难听的声音吓到,我把他按在椅子里,从房间的柜子里找出一个算盘——望了说一声,他住的这间房间以前是我的房间,也是我的私人空间。除了老卓,从来没有人进入过。
噼噼啪啪地拨弄算盘,一笔一笔地算着他欠我的帐:大夫出诊费,药材费,住宿费,饮食费,服装费,我的精神损失费等等等等加在一起,就是一大笔钱。
我告诉他,要走可以,但是必须现在立刻马上就把钱交出来。他苦笑,说他不可能现在就交、出钱。他要我宽限一段时间。
那就拿自己做抵押。我是这么告诉他的。为了表明他的诚意,我要他告诉我他的名字。
他说,他叫江云想。云彩的云,想念的想。
我记下了,一笔一划把这个名字刻在心里,一生不忘,一世不忘。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江云想这三个字,在江湖中代表着什么样的地位和力量。
江云想还是留下来了。怎么说我都是一个商人。在没把他牢牢掌握之前,我不会放人。
他没钱,又不愿意白住,于是他自觉地在柴房当一名杂工,负责那些干也干不完的杂活。
从那以后,馆子里的少年们,经常可以看到他微红着脸,远离前厅的样子。
他其实很帅,有一张很干净的脸和一身很干净的气质。常有馆子里的人问我,为什么收留这样的少年?他看起来太清白了,清白得站在他的面前完全可以看到他清澈的瞳孔中自己污秽的倒影。
没几个人,可以容忍天天直视自己最真模样的现实。
就算再贱,就算再脏,也希望在少有的一点梦幻里,假装自己,还是童年那个纯洁天真的小孩。
闭上眼睛,当作看不见;捂住耳朵,当作听不见;封闭心灵,当作不知道。可是当一双无比纯净无比清明的眼直视你逼着你面对现实的时候,习惯了虚情假意生张熟魏朝秦暮楚的麻木的心灵也会忍不住有种窒息的错觉,似乎,自己的一身脏污是最不能饶恕的罪。
并不是自己天生下贱情愿在男人身下扭动喘息的啊,并不是心甘情愿地在风尘中打滚的啊。如果能够,谁不愿意正正经经地过普通平凡的生活?这一身卑污下贱是自己的错吗?
不能直视,不敢直视,能一身坦荡毫不失态的站在他面前的,似乎只有我。
是的,我并不比别人干净,也不会比别人清高。我唯一毫不胆怯的理由,是我清楚地知道,这一切都不是我的错。
难道我一心要活下去错了吗?难道我拼命要过好自己的生活错了吗?一道圣旨断了我最平常普通的生活道路,我能恨我该恨的是谁,难道还有疑问吗?
我无愧,就算出卖我自己我也无愧。在这一行中,我就算不是最好的,也不会很差。更重要的是,我算是一个比较成功的经营者。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的财富迅速地堆积,,如果不是太奢侈,我这一辈子大概不会再有讨饭的日子了。
卖什么也没卖人赚钱啊。我冷冷地笑,看着帐本计算我的财富。我当初没有选错行呢,或者说,我有这方面的天赋?
望一定想不到,他的独子竟然有这样的本事。以前他常常以为我继承了他的衣钵适合在诡谲的官场中生存呢。难道说,他正统的教育方式竟然会教出一个男妓?
说实话,在这一行里我不是顶尖的尤物。我的容貌只是中上,流放生活的营养不良造成我注定的纤瘦。望的美丽容貌真的叫我糟蹋尽了。好在一身肌肤还算得上细腻,否则也无法引起客人的兴致。
我的床技也不算最好。至少没有一些受过训练的娈童出身的少年们好,甚至还有些冷感。当客人尽兴以后,我依然象条死鱼。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固定客人还不少。他们说我是冰山,而他们的兴趣,就在于捅破我表面上这一层清冷勾引出我最淫荡的一面。
有些疑惑这是为什么。但是我仍然迎合客人的需要。为什么?作生意嘛,当然要宾主尽欢。
这不,前些日子找过我的“无极门”的少主,又上门来点我了。
2006…2…6 20:11:50 《言情》杂志地脚新年特别辑:许愿!祈福!圣诞新年大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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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楼
(六)
在我接客的房间里陪他喝酒,他不是个急色鬼,办事之前总要培养一下气氛。
我喜欢这样的客人。我最讨厌粗暴的情交。以前的记忆太刻骨铭心,让我一想起来就全身僵硬。
况且,这个男人长得不错——确切地说,是非常非常英俊。一双桃花眼有意无意间总在发射电死人的光芒,害得被他电到的人,心如小鹿,砰砰乱跳。
二十三、四岁的年纪,已经是很成熟的男人了,江湖弟子江湖老,他的鬓边,已经有了一根白发。
伸手,替他拔下那碍眼的白。我见不得一头乌黑亮丽的发上有一点刺眼的异色。我才十四岁多一点,白发离我还很久啊。
他握住我的手,把我拉进他的怀中坐着,双手搂上我细瘦的腰,挑逗我敏感的肌肤。
他的体味很好闻呢,是很清爽的风的气息。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才发觉心跳是速度很不寻常。
似乎是我的陶醉鼓舞了他,他噙着微笑,耐心地挑逗我的情欲,直到我全身变成一滩春水邀请他一起来享受,他才搂住我,陪我直到销魂深处。
他是个很好的客人。满足自己的同时也不忘记让我尽兴。
这一回没上次那么疯狂。天亮的时候他要走了,走之前,他挖醒沉睡的我,问我一个奇怪的问题。
他问,我愿不愿意为他从良?
我吃惊,然后,失笑。我问他是什么意思。
他说,也许他的身体记住了我,只有我,才能让他有酣畅淋漓的快感。
快感就是快感,还有什么酣畅淋漓不酣畅淋漓之分吗?也许我真的很对他的胃口,但是,能令他那么满意的人应该不只我一个。于是,我建议他去找别人试试。同时,我没忘记向他推荐几个当红的少年。
他苦笑说他已经试过了。就是因为找不到可以与我相比较的人,才又来找我确定。结果很明显,我真的是他唯一的值得挂念的人。
于是我问他,这种“唯一”是多久?是不是永远?
我太苛求了。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怎么能要求别人承诺呢?不意外地看到他的错愕,我扳着手指头一一细数:
我是男人,也就是所谓的男娼,就算我从良,我也不可能跟一个男人过一辈子。。一旦年老色衰,主人厌倦,我的下场会很惨很惨——说到这里的时候我想起望,这句话用来形容他似乎也不过分——我不要落得流落街头无以为生最终凄凉去死还死无葬身之地的结果。呆在这里,等赚够钱后,我至少可以给自己买一口棺材一块墓地。
我的话听得他一楞一楞的。但是他承认,我的话有点道理。于是他没有勉强我,他说给我一段时间考虑之后,他走了。临走前他说,做男娼也做不了一辈子的。
我大笑。是的,这我不否认。但是别忘了,我还很年轻,生命于我,还有大把的岁月可以挥霍。况且,我不缺钱。
没想到,“无极门”少主的到来会让那个总与我保持微妙距离的人主动接近我。
第一次, 江云想走近沉睡中的我。
我说过了,我有两个房间,一个是我现在睡的专门用来接客的地方,一个是江云想现在使用的那一间。
因为是江云想,所以我让出我的地盘,所以原本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的简陋房间逐渐多了一些我的私人物品。似乎,我真的要在这里长住了。
江云想进来是时候,我还在睡。洗过澡后懒得穿衣服,就直接用最原始的模样去见周公。等我被他叫醒迷迷糊糊坐起来的时候,我看到他绯红的脸和眼中我赤裸裸的倒影。
男人看男人,本来不应该是这样的反应——如果我的身上,确切地说颈、胸、腹、腿等地方没被无极门少主啃出红红紫紫的痕迹的话,江云想的反应也许会平静许多。
也许这是他第一次确实地看到一个男娼在激情后的痕迹。他的脸红得不象话。他转过头等待着我穿上衣服。
披上一件袍子,故意不把它穿整齐。露出一小片白皙肌肤,细长的腿在袍子下摆若隐若现,我存心试探一个很纯的男人的底限,看看我有没有希望能勾引得了他。
似乎有点效果,我坐在他面前,他的目光却只锁定在我脖子以上的地方,不敢乱看。他问我,龙威是我的什么人?
龙威?谁?不认识。
他说,就是那个无极门的少主。他来干什么?
哦……原来那个少主的名字叫龙威啊,很神气的名字嘛。至于他来的目的是什么?还不简单?嫖妓啊,难道还是来吃饭?
江云想眼里闪动着某种我不是很了解的光芒,他忽然问我,是不是从来没听到过他的名字?我点头承认,我开店卖人,谁直到江云想是哪棵葱那棵蒜啊。
江云想接着说,既然如此,希望我不会告诉任何人他在这里的消息,以防有什么不测。说完,他就离开了。
会有什么不测?我皱着眉毛想了半天,还是没有得出一个结论。
(七)
唯一的不测是,江云想不见了。
那天下午起来,老卓就向我报告说哪里都没有江云想的踪影。而房间理收拾得干干净净,就象从来没有人住过一样。
无声无息的,彻底的消失。连声招呼都没打。
我气坏了。他这算什么?救命之恩还没报就不见了,这算什么男人嘛?这里是龙潭虎穴我是妖魔鬼怪吗?还逃得那么迅速那么不留痕迹。可恨!
老卓看我气成那样,小心地问,是不是出去找一找?
找?去哪里找?这金陵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找个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更何况,天下那么大,要找一个只知道姓名的人,很难。
死心了吗?才不。如果再给我一个机会,我绝对不会再让他离开我的身边。但是在那之前,我面对现实。
我信命吗?是的,我信。至少在面对江云想的时候,我信。现在我唯一能做的,是等待一个可以再见到他的机会。
我仍然不时地上街买东西吃。这是我的嗜好之一。
这些天金陵城的气氛似乎有些奇怪。很多骑马挎刀的人出现在这里,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汉子将这秦淮河畔搅得是一团热闹。
可是我的馆子却冷清了许多。
平常上门的客人大多是一掷千金的商贾。商贾最重视的问题大概就是他们的身家性命。现在秦淮河畔多了那么多横眉竖眼的凶神恶煞,谁还敢不要命地提着脑袋来寻欢作乐?
没客人,就只能当放假喽。于是无所事事的少年们洗净铅华,用最原始的模样。在馆子里走来走去。
老卓问我,这样好吗?
为什么不好?反正我也正在为江云想的失踪而难过,没心思接客,正好可以调剂一下心情嘛。
于是,老卓真的在门上挂起了闭门休息的牌子,我这开业一年多的馆子,第一次闭门谢客。
我呸!是哪个不长眼的王八羔子在半夜三更敲门哪?不知道会吵死人的吗?
这是娼馆。不是客栈哪,有没有搞错?
全馆子上下似乎除了还在挑等看帐本的我以外,全睡死了。所以我只能劳动我坐麻的腿,前去开门。
危险?不怕不怕。秦淮河畔是出了名的不夜城,虽然我闭馆休息,可不表示其他的馆子也不开门啊,外面灯火通明,还有官府的衙役们来回巡视,怕什么?
开门,我还没开口,一锭银子就递到我的面前。
飞来横财?可疑!顺着手掌看上去,看到年轻的汉子身后那个玉面锦衣的少年和他脸上不情愿的表情。
双手抱胸,很是不爽。他们是谁?为什么半夜敲门?
一番问答,才知道他们是没地方投宿的客人,想借这里住上一些日子。
开什么玩笑?我这里是娼馆,不是客栈,就算有空房间,那也是接客用的。凭什么留他们?
年轻汉子二话不说,直接掏出五张百两的银票递到我面前,当场我就改口了。
我说过,我极度的市侩。这些日子没有客人,有点额外的收入也是好的。
挖起老卓,叫他安排这两个人的食宿。我打个哈欠上楼准备休息,没注意到那个一直没说话的华服少年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第二天,老卓问我他们的来历。我也说不上来。反正钱收到口袋里就好,剩下的事情,我就全交给老卓了。
老卓照我的意思去办事了,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我真庆幸当初捡到了他。
那是在我来金陵的道上,我捡到了一个快饿死的流浪汉。那个时候他已经快不行了。我用三个馒头换回了他的命,于是他便跟在我的身边,忠心耿耿地为我当牛做马。
老卓其实并不老,顶多三十出头。只是相对还不到十五岁的我而言,他已经是长一辈的人了。老卓有一张看来平凡普通的脸,可以让人在转过身后就记不住他的面部特征。但是他的身材很搞很挺拔,比起江南文弱的男人们,他高了很多。
他很老实可靠。行事的手段更是比我圆滑。这馆子交给他还没出过什么纰漏。他做地很好,所以我才可以放心地去玩。
我从来不问他会跟在我身边多久。我只知道在他离开我之前,我可以信赖他。所以日常给他的薪水就较普通的丰厚。他不亏欠我,我也不亏待他。
(八)
一年的经营,不信少年中的明眼人不对我的身份产生怀疑。毕竟我是太嚣张了。而这种嚣张,在收留江云想这件事情上表现得最明显。
十年的养尊处优和三年的流放,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对我的影响最大?都有。只是我不钻牛角尖的个性让这两中印记成为我生活的一个侧面。适应它,享受它,能舒舒服服地过的话,我就舒舒服服地过,要吃苦的时候,也咬紧牙关撑下去。
如果说我和那些少年之间真的没任何感情的话,那是骗人的。都是天涯沦落人,只要看看眼角眉梢的表情,就知道是同类啊。我与他们的关系,一直维持在不远不近的适当距离。
一年的时间真的不长。但是足够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忘记前半生的种种迫害伤害卸下重重心防用比较自然的态度面对自己及同伴。毕竟这里不存在着坑死人的争斗,在不动心不动情的前提下好好接客赚钱,日子过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