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下五千年(现)-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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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初战告捷,非常得意,指挥士兵直奔康科德。英军赶到镇上时,天已大亮,旭日东升了,但街道上却看不见一个人,家家关门闭户,显得冷冷清清,史密斯下令搜查,英军进入各家翻箱倒柜,折腾了大半天,什么也没找到。原来,民兵早已把仓库转移,“通讯委员会”的领导人也隐蔽起来了。
“撤!”史密斯觉得情况有些不妙,连忙下令撤退。这时,镇外喊杀声、枪声陡然大作,附近各村镇的民兵已得到消息,从四面八方向康科德赶来。包围了正在撤退的英军。他们埋伏在篱笆后边、灌木丛中、房屋顶上、街道拐角处向英军射击。英军一批又一批倒在地上,而当英军举枪还击时却连民兵的影子也找不到。英军一路向波士顿方向退却,沿途遭到民兵的不断袭击,狼狈不堪。
战斗一直持续到黄昏,最后还是从波士顿开来的一支援军,才把史密斯等人救了出去。
这一仗,英军死伤247人,民兵牺牲了几十人,剩下的英军弹药耗尽,回想起来也是心有余悸,他们第一次尝到殖民地人民铁拳的滋味。有个士兵说:“我48小时没吃一点东西,帽子被打掉了3次,2颗子弹穿透上衣。我的刺刀也被人打掉了。”
列克星顿的枪声震动了大西洋沿岸的13个殖民地。美国独立战争从此开始。
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人民为了纪念列克星顿的战斗。在这个村镇的中心,铸造了一座手握步枪的民兵铜橡。他们永远也不会忘记,正是这个小小村庄的民兵。为美利坚民族的独立奠定了第一块基石。所以,列克星顿成为美国自由独立的象征,被人们赞誉为“美国自由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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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华盛顿
大家都知道,美国的首都是华盛顿,它位于大西洋岸的波托马克河畔。其实,在1800年以前美国并没有这样一座城市,它是美国人民为纪念美国的开国元勋——乔治·华盛顿而专门建立的,由此可以看出他在美国人民心目中的是多么崇高。
1732年12月22日,乔治·华盛顿生于弗吉尼亚的一个种植园主家庭。他自幼丧父,只继承了少量的田产和10个黑奴。16岁的时候,就去西部作土地测量员,后来又在俄亥俄河流域领做过土地买卖,靠着自己的艰苦奋斗,华盛顿成为当地有名的大种植园主。
当时,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进行了旷日持久的战争,英国为战胜法国,竭力争取北美大种植园主的支持,1754年,弗吉尼亚总督答应把20万英亩土地给参加反法战争的富人,华盛顿积极参加了英国方面对法作战,指挥弗吉尼亚地方武装英勇战斗,屡立战功,协助英军把法军赶出北美。但战争结束后,英国却立刻翻脸,宣布西部土地为王室私产,不准垦殖。这一禁令使华盛顿一下子丧失了3万多英亩土地,从此,他成为英国殖民政策的坚决反对者。
1775年4月19日,波士顿人民在列克星顿打响了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第一枪,北美各州人民纷纷响应,轰轰烈烈的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了。
1775年6月,北美13个英属殖民地在费城召开“大陆会议”,华盛顿被任命为大陆军总司令。这时,波士顿义军正和那里的英军激战,华盛顿立即骑马出发,于7月3日抵达波士顿,他亲临前线指挥战斗,给英军以严重打击。
在战争初期,美军打得非常艰苦,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临时招集来的农民,衣服破烂不堪,没有武器,没有受过正规军事训练,根本不像一支军队,另一方面,美军的后勤供应也极度的困难,士兵们经常吃不饱、穿不暖,有时一连五六天吃不到面包,只好吃马料,在寒冷的冬季,有许多士兵不得不赤脚行军。
相反,他们的对手英军却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后勤供应充足。所以,美军一败再败,纽约等要塞相继失守,到1777年9月,连首都费城也被英军占领,有些意志不坚的将领竟率兵向英军投降。
在极端严峻的形势下,华盛顿始终忠于北美人民的独立事业,从来没有动摇过。他以非凡的才干,把原来自由、散漫,缺乏组织纪律和统一指挥的美军组织起来,在战斗中锻炼成长,逐步建立了一支强大的正规军。他鼓励美军士兵,号召他们为自由而战,指出:美利坚人是自由的,还是奴隶;我们的田产应当归自己,还是被劫夺、被毁坏;两条路,一条是勇敢地反抗,一条是驯服,正摆在独立军将士面前。
他努力将各州团结、联系起来,共同作战。1777年10月,美军在萨拉托加大败英军,从而扭转了整个独立战争的局面。与此同时,为了孤立英国,美国又多方展开了外交活动,争取法国等国的援助。1778年6月,法国军舰开进美国,英军被迫从费城撤退,把主攻方向转向南方。1780年,英军把主力转移到南方港口城市约克镇。法国和美军两路并进,直逼约克镇。法军用海军封锁海港,切断英军海上补给线,断绝了英国军队退路,华盛顿则率部从正面猛攻。
1781年9月,英军统帅康华理率部上千余人向华盛顿投降,美国独立战争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独立战争胜利后,华盛顿解甲归田,回到弗吉尼亚继续经营自己的种植园,在葡萄树和无花果树的绿荫下享受宁静的田园生活。1787年,华盛顿再度出山,主持制宪会议,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1789年4月,华盛顿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
做完了两任总统,华盛顿又回到家乡过着退隐生活。1799年12月14日,华盛顿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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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雷电之谜的人——富兰克林
轰隆隆的雷声从天空滚过,震撼着山川大地,一条条耀眼的银蛇在天空飞舞,随之而来的是狂风暴雨。我们现代人看来这只不过是一种自然现象罢了,可我们的祖先却对此难以理解,他们想象天上一定有种神秘的力量支配着这一切。在希腊神话中,雷电就在万神之王宙斯的手中,它有无比的威力,当他生气发怒时,就把雷电放出来震慑群神和人类。
中国人传说这是雷公电母在惩治邪恶,后来的欧美人又把雷电和上帝联系起来,说是上帝主宰雷电。
随着人类的进步和发展,许多人都想用科学的方法揭穿雷电的秘密。第一个做这种实验并取得成功的人是美国人富兰克林。
1752年7月,富兰克林做了一次震惊世界的实验。他在大雷雨即将到来之前,把一只大风筝放到天空,风筝越飞越高,肉眼几乎看不见,这时大雨倾盆而下,富兰克林握风筝线的手突然感到一阵麻木,紧接着,挂在风筝线下端的铜铃碰动起来,伴随着阵阵声响冒出点点火花。“成功了!成功了!”富兰克林扔下风筝兴奋地大叫起来。他冒着生命危险终于揭开了雷电之谜。
其实,富兰克林早就在思考雷电的问题,1749年他就曾写报告给英国皇家学会,建议用尖端金属杆装在屋顶,再用铁丝把铁杆同地面连接起来,这样就可以把天上的电引到地下,防止房屋遭到雷击。但他的建议却遭到皇家学会的“科学家们”的讥讽和嘲笑。富兰克林相信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就写信告诉一个法国朋友。那法国人用一根铁杆直立在屋顶上,在雷雨时真的把天空中的闪电引到了地下,这就是富兰克林发明的避雷针,我们至今还在使用。
后来,富兰克林通过进一步研究,了解到电是会流动的,它还可以分为正电和负电。富兰克林是电学原理的创始人之一。
此外,富兰克林还有许多科学发明,并进行了多种科学研究,为自然科学做出了巨大贡献。比如,他发明了能节约燃料四分之三的新式火炉——富兰克林炉;发明了老年人用的双光眼睛,既可看远,也可看近;发明了医学上使用的具有伸缩性的导尿管;试验了物体发热的灵敏度,测出了液体蒸发时热量散失的情况,研究了北极光的性质和原理等等。1752年,他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英国的爱丁堡大学、圣安德大学、牛津大学都先后授予他博士学位。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年出生于波士顿一个手工业者家庭。他幼年时家里很穷,只上过两年学,12岁就到印刷厂当学徒。但他非常勤奋,或者向亲朋借书,或自己攒钱买书,靠刻苦自觉,他获得了丰富的知识。
富兰克林不仅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而且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卓越的外交家,美国独立运动的领袖之一,为建立美利坚合众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后,富兰克林毅然断绝了同英国的一切联系,把自己的财产支援革命战争。参加了《独立宣言》的起草工作,受“大陆会议”的委派,作为外交特使出访欧洲,在外交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富兰克林运用他渊博的知识和在学术上享有的崇高声誉,首先在法国取得了广泛的同情和支持。他利用英国和法国之间的矛盾,对法国政府施加压力,同法国政府签订了《美法友好商务条约》和《美法同盟条约》,并争得了法国远征军赴北美参战。后来,他以出色的外交手段又争得了西班牙、荷兰公开参加对英战争;以俄国为首的其它欧洲国家也相继宣布中立,这样,英国陷于空前孤立,而美国却利用有利的国际条件逐步扭转战争初期的被动局面,并取得最后的胜利。
独立战争胜利后,富兰克林又肩负同英国和谈的重任。通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终于迫使英国在1783年签订了美英和约,正式承认美国独立。
1790年4月,富兰克林与世长辞,为他送葬的人群达2万多人,美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他的巨大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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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背上的英雄——美国牛仔
美国好莱坞的“西部影片”曾经风糜全世界,至今仍有无穷无尽的魅力。在影片中,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结实的牛仔,头戴宽边帽,身穿紧身衣、窄腿裤,脚蹬长统靴,胯边垂着火筒枪,当匪徒一个个应声倒地时,若无其事地骑马飞驰而去。
浪漫的传奇故事,再加上刺激性的枪战、打斗,似乎构成了牛仔生活的全部内容。但影片毕竟不是历史,在美国历史上,牛仔的生活可不是骑在马上追击匪徒,锄暴安良,他们是美国开发西部的先锋,他们富有冒险和吃苦耐劳精神,因此被美国人称为“马背上的英雄”。
要说美国牛仔,得先说说美国的牛。
美国人是欧洲移民的后裔,美国的牛则是欧洲的后代。美国的牛最早是由哥伦布带去的。当时,他把西班牙牛带到西印度群岛和中、南美洲沿海一带。1525年,西班牙种的牛开始从西印度群岛引入北美大陆。1611年,英国人又把数量众多的牛运到弗吉尼亚的詹姆斯城,从此英国种的牛便在北美大陆广泛繁衍,那里出现了很多养殖点。
1540年,西班牙探险家科罗纳多横渡大西洋去北美寻找传说中的“瑟博拉七宝城”,他还带了500头牛,这些牛被运到今天墨西哥北部和今天美国的亚利桑那州一带。此后,牛群不断繁殖,逐渐遍布今墨西哥北部和哈利斯科州,到17世纪初,哈利斯科的牛已达到10万多头。
总之,美国的牛从东面和南面两个方向进入,逐渐流布全国。18世纪初,牛群出现在美国的俄亥俄和肯塔基。肯塔基在印地安语中意为草地,又称青草州。与肯塔基相邻的伊利诺伊州则被印第安人称为“草原之国”,这里是牛的乐园。到19世纪中期,那里驯牛养牛的技术已经十分高明。南北战争之后,牛群又向西推进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广大草原,那里成了“牧牛王国”。
从南边墨西哥进入的西班牙牛也大量繁殖,19世纪后期,德克萨斯州已有5000万头牛,是美国养牛最多的州。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得克萨斯人便把大量牛群往北驱赶到堪萨斯的铁路边,然后转销美国各地。当时还有专门的“牛道”和“牛镇”,“牛道”是“牛群”走的道路,“牛镇”则是沿途的歇脚站。
牛群长途跋涉,跨州越县,当然需要人带领、照管,这种人就是“马背上的英雄”——牛仔。
在漫长艰辛的旅程中,牛仔必须能吃苦耐劳,同时还要机智、勇敢、沉着、冷静,能应付途中各种意想不到的事故和危险。首先要管束半驯服的牛,特别是性情凶野的西班牙牛,牛仔跟在牛群旁边,紧紧盯住它们,一刻也不能放松。沿途还要留意狼群等野兽和毒蛇、毒虫的袭击,防范印第安人的冷箭、标枪。有时候可能会突遇大雷雨,电闪雷鸣往往会导致惊群,牛乱奔乱窜,牛仔就要沉着地兜转它们,围成圈子,消除惊恐。
牛仔长途赶运牛群如同大规模的行军。押送特大牛群的牛仔们要严格分工,各司其职。常常有两个最有经验的人担任总指挥,一个通讯员,前后左右负责传递消息。另外还有“游骑”,前后左右灵活巡视,“翼骑”在队伍两边行进,“尾骑”殿后,专管小牛、病牛和懒牛。
牛仔,有的本身就是牧主,但多数是牲畜商人的雇工,他们在美国东部居民的向西迁移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牛仔的长途放牧,本身就带有开拓性,他们为西进的人直接开辟了道路。
19世纪末,美国的交通运输日益发达,牛仔的地位渐渐降低。他们纷纷转行干别的工作,人们越来越少见到他们矫健的身影了。但是他们的奋进、开拓精神却一直激励着美国人。
人们常把牛仔和“牛仔裤”联系在一起,其实,当年牛仔最突出的标志倒不是“牛仔裤”,而是他们的帽子。牛仔常戴墨西哥式的宽边高顶帽,这种帽子用途很多,既有利于遮挡烈日风雨,休息时还可以抓起来作枕头,甚至可以舀水喝。牛仔裤,最初是在19世纪50年代初的美国西部出现的。19世纪40年代,加利福尼亚发现金矿,人们纷纷赶去淘金。有个名叫利维·斯特劳斯的人也赶到加利福尼亚,他原是个布商,随身带了些可做帐篷、车篷的帆布。有一次,他发现淘金的人穿的棉布裤子非常容易破烂,于是他灵机一动,便把带来的厚实的帆布裁成裤子出售,裤子设计成低腰、直筒、臀围紧小的式样,大受淘工欢迎。不久,更多的牛仔们也喜欢上了这种服装,后人就称之为“牛仔裤”。
利维·斯特劳斯放弃了淘金的计划,专门做裤子卖,发了大财,后来他把裤料改成靛蓝斜纹粗布,在1871年申请专利,成立“利维·斯特劳斯公司”,后来又发展为跨国公司,销售网遍布世界各地,每年的利润达几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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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司起义
“打倒邪恶的法官!”
“打倒民事法庭!”
1786年秋天,波士顿正在审理一起农民负债案。突然,几百个农民手拿刀枪棍棒,高呼着口号闯了进来。为首的一个30岁左右的高大汉子,冲到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