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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暗访淮河-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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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滞留长达50多天,两岸居民无水可用。    
    ……    
    失业的颍上县渔民,颍河闸前向记者诉苦    
    污水之灾,远甚洪涝干旱、盐碱风沙。污水所过之处,鱼虾绝迹,草木不生,只剩下动物中最有适应能力的人了。据记载,仅淮河蚌埠河段1956年捕鱼产量21。5万公斤。到90年代初,河边蚊蝇难见,水中无鱼可寻。    
    淮河环境监测网建成于1994年底,当时全流域的水体污染状况尚未见权威的综合数字。但比照2004年1-5月的统计,咨询河南、安徽、江苏当年已在环保部门任职的领导、技术人员,普遍认为:现在淮河流域主要干、支流五类以下水超过50%。阜阳市水环境监测中心统计2003年沙颍河水质分布情况,劣五类水占66%,五类占4%,余下是四类。三类仅1%。这是治理10年后的结果,当年情况还要严重。而且,当时五类水划分标准是COD指标25毫克/升,现在已提高到40毫克/升。以此推断,当时非汛期淮河干、支流五类以下水比重应超过70%。    
    五类以下水“不可饮用,不可工业用,不可农业用。”已丧失水功能。科学地说,已不是“水”。    
    现任阜阳市水利局局长的陈柏生2004年4月2日上午接受我们采访时说:“毛主席要我们修好淮河。50多年了,修大堤、建闸坝、挖运河,就是为了管着流域大大小小河流的水。现在就算修好了,可哪里还有可用的‘水’?”


第二部分:浅说淮河——中国第三大河口号震惊世界与淮河治污10年(1)

    淮河流域大规模治理水体污染,起于1994年。    
    淮河流域日益严重的水污染早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主管淮河水利的淮河水利委员会,早在1978年就制定了《淮河流域水源防治污染规划要点》,同时进行水质监测网络建设。    
    1989年,第一次水污染防治大会在河南省安阳市召开,提出了水域分类管理、污染源分级控制、划分水环境功能区、发放排污许可证等一系列对策,大大强化了各级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手段。    
    1990年4月,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公布流域第一批64个限期治理的水污染项目。    
    1994年6月15日,由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和河南、安徽、江苏、山东沿淮四省共同颁布《关于淮河流域防止河道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决定(试行)》。这是我国大江大河水污染预防的第一个规章制度。    
    1994年3月,李鹏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议程》从中国的人口、环境与发展的总体情况出发,提出了促进中国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然而,淮河流域水污染加剧趋势仍在继续。1994年5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与国家环保总局、中央新闻单位等组织了“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记者们第一次在主管部门组织与指导下,了解了淮河流域水污染触目惊心的现状,采访了重点工业污染源。淮河流域水环境恶化已在公众中引起了前所未有的震动。此次自揭家丑,重度曝光,意味着大治在即。    
    1994年5月26日,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淮河流域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现场会在安徽蚌埠结束。会议期间,宋健和国家10个部委的领导、沿淮四省负责人察看了淮河污染情况。在视察河南淮阳县豆门村时,一股刺鼻的臭味扑面而来,沙颍河上漂浮着黑油油的悬浮物。住在河边的农妇牛凤琴拉着宋健的手说:“你们是中央来的客人,本该给大家泡茶喝。可你们看看,这水又苦又涩,不能喝呀!”宋健端起一碗刚从井里打上来的水,喝了一口,递给了身后的各部委负责人,大家纷纷皱起眉头。    
    还有人问居住在淮河边的小孩:“水是什么颜色?”答曰:“黑的。”这些细节,《人民日报》曾予以报道(1997年8月8日  题:清与浊的较量——淮河治污三年纪实  记者  黄振中  白剑峰)。    
    蚌埠会议确定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方案,提出制定法律、编制治理内容规划等。与会的国务委员、国务院环境委员会主任宋健强调:必须通过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措施,在限定时间内把淮河污染控制住,以确保实现在本世纪末使淮河水变清的目标。新华社以《决不能让淮河的污流浊水流到下个世纪》为题,播发了通稿(新华社合肥5月26日电  记者朱幼棣、孔祥迎  题:决不能让淮河的污流浊水流到下个世纪)。报道说:“一个大规模治理淮河污染的活动即将在全流域展开。”    
    这是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里程碑式的会议,具有历史性意义,拉开了淮河流域大规模治理水污染的大幕。中央政府第一次提出了“一定要在本世纪内让淮河水变清”这一让全世界震惊的口号。后由李鹏总理在一次国际会议上再次向全世界郑重承诺。同时提出,要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为突破口,“为我国其他一些跨地区的江河污染治理提供经验和做法。”    
    会议还提出了“一定要在本世纪内让淮河水变清”的保证措施:第一,由国家环保总局和水利部牵头组成有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淮河水质保护机构,协调和部署对淮河污染的综合整治;第二,建立和健全淮河水质污染监测网,对淮河干流和各主要支流的水质变化进行动态监测,对各个断面的排污实行目标控制和总量控制;第三,在三年内关、停、并、转一批淮河沿岸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大的企业。首批污染大、效益差的企业将在年内关停并转。同时,还确定了200个限期治理的项目,要求在三年内完成治理任务;第四,2000年前,流域内所有市、县都必须因地制宜修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第五,制订淮河流域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尽快把淮河流域的污染防治纳入法制轨道。    
    记者在淮河沿线采访中,经常听一些“老环保”回忆宋健当年深入污染一线、饱含深情的讲话,他们说自己当时都非常激动,认为一条河流、一个流域,中央如此高度重视,目标一定会实现。    
    此时人们还常把淮河治污与英国泰晤士河治理相比。英国从1850年修城市下水道,做治污准备,1950年建污水处理厂,至2000年泰晤士河大马哈鱼回归,历时150年。后50年共投入300亿英镑,约相当于人民币4000亿元。可见流域水污染治理的艰辛。但在中国这个奇迹经常发生的国度,人们更愿意相信,这举世瞩目的宏伟目标,会如期实现。    
    非常遗憾,我们在10年后的采访中还了解到,中央领导当年的重大决策并没有建立在完全正确的统计数字与科学方案上。负责做这方面基础工作的环保、水利部门在“惟上是从”的指导思想下,对淮河污染治理采取了“迎合”、“倒推”的办法。即领导要求“2000年水体变清”,就按此做好分年计划;领导要求水体是“变清”,就在影响水体颜色因素较大的COD上下功夫。一位当年参与制定淮河污染治理规划的科技领导在2004年7月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如果当年按科学的思路治理淮河污染,也许现在会好得多。    
    1994年7月,淮河流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水污染,干流300公里河道如酱油一般。鉴于此,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防止淮河流域再次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流域四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淮河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8月31日,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淮河流域水污染的防治工作。宋健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指示:要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进度要加快,到1997年应取得突破性进展,让淮河初步变清。用三年多的时间,让流域所有的企业都要做到达标排放。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包括大企业,都要依法坚决关停并转(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张建军  题:国务院部署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随后,宋健接受《NE260望》周刊记者采访时重申:“淮河的污染问题非尽快解决不可,要还淮河以碧水清风,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定决心”(新华社10月23日电  题:宋健说,要还淮河以碧水清风)。


第二部分:浅说淮河——中国第三大河口号震惊世界与淮河治污10年(2)

    1995年8月8日,国务院签发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流域性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这是此前我国政府为一条河流污染治理颁发的惟一一部法规。这部法规明确提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2000年淮河流域各主要河段、湖泊、水库的水质达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实现淮河水体变清。”(《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第三条)    
    按上文所提“规划”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全流域主要污染物COD最大允许排污量由1993年150。14万吨削减到89。02万吨;    
    第二阶段  2000年全流域主要污染物COD最大允许排放量达到36。80万吨;淮河干流、沂河上游以及城镇集中供水水源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中的三类标准,其他河流水质达到四类标准,实现淮河水变清。    
    有关部门和沿淮四省制定的具体保证措施也非常明确:1996年6月30日前,关闭淮河流域5000吨以下小造纸厂999家。9月30日前,清理全流域小造纸、小皮革、小炼焦等“十五小”企业;1997年12月31日前,日排放污水100吨以上的企业必须实现达标排放;2000年实现淮河水体变清。    
    1997年12月31日零点,是淮河流域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的最后期限,后来简称为“零点行动”。“零点行动”由中央政府直接领导,使用从来没有过的强制手段,如同浩大的政治运动,在全流域以摧枯拉朽之势展开。    
    1995年9月,江苏连云港。国务院第二次淮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举行。国务委员宋健再次召集各部委及豫、鲁、皖、苏四省负责同志,共商治淮大计。同时强调,1997年底淮河流域工业污染企业实现达标排放,以法规的形式写进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对淮河流域所有工业污染源都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同年,经国务院批准,对周口味精厂(现莲花味精)、蚌埠柠檬酸厂(现丰原集团)等19家淮河流域重污染大、中型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和停产、限产措施。    
    壮士断腕,需要什么样的决心,有什么样的苦痛?对渴望工业化、渴望富裕的沿淮人民来说,这是一次真正的考验。国家环保总局已将日排废水超过100吨的1562家沿淮企业列入“黑名单”。沿淮四省省长亲自抓治污。各地政府牵头,环保、经济管理、公安等部门一齐上,甚至多次动用武警。沈丘6家5000吨以下造纸企业,不愿意厂子被封闭。揭下封条,夜里悄悄复工。结果,6个厂长全被拘留;山东临沂市有个个体户办的小造纸厂,因对关闭5000吨以下化学制浆设备不理解,顶着不办。市里多次劝说都无效,还声称,谁要关闭他的厂就与谁同归于尽,冲突一触即发。市、县、乡几级领导向他宣传小造纸厂对环境和人的危害,规劝其不要做损害群众利益和危及子孙的事。厂长终于脑子开窍,后来他自己炸毁了自家的制浆池;江苏省环保局在关闭小造纸厂的日子里,经常进行夜查。环保局几位    
    副局长带队,兵分几路昼夜兼程,根据掌握的线索突击检查。一次,他们来到小造纸厂较多的铜山县调查,并未发现大问题,但看到个别小造纸厂虽然关门,而设备却未拆除。第二天检查组踏上归程,就在他们行驶在去连云港的途中时,一位负责人提出:“咱们再回铜山,杀他一个回马枪,看那家小厂是真关还是假关。”当检查组重回铜山时,县里镇定地领着他们又重新核查了一遍。结果证实,小厂确实已关闭,检查组这才放心地上路。    
    仅1996年一年,4000多家“十五小”企业被关闭。    
    1996年7月15日,全国第四次环境保护会议开幕。这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史上一次重要的会议。总书记江泽民出席会议,国务院总理李鹏讲话。这是历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中规格最高的一次。“可持续发展战略”正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调。淮河治理成了敏感的风向标。    
    为了强化淮河流域工业企业“1997年达标”,国家环保总局在大厅里挂起了一块倒计时牌。从11月1日起,对淮河流域工业污染企业达标排放实施倒计时。国家环保总局还在全局范围内抽调一批干部和专家,组成4个督察组,分赴河南、江苏、安徽、山东4省,对淮河流域工业企业达标排放进行检查督促,同时帮助和指导各地环保部门进行工作。    
    流域最大的工业污染源周口味精厂(后改制、更名为莲花味精集团),用3年时间,投资1。5亿元,修建占地500亩的污水处理设施。1997年底,周口味精厂声称“达标排放”。新华社、人民日报为此都播发了长篇通讯,大加赞许,甚至称之为“公鸡会下蛋”了。    
    为确保1997年底淮河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国务院决定安排3亿元国家特定贷款。特定贷款共安排项目40个,涉及行业主要是造纸、酿造、制革、化工、纺织、医药等行业。这40个特定贷款项目实施后,每年将削减COD排放量22万吨。    
    1997年,我国还颁布了修改后的《刑法》,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实现了环保在国家立法中的一项重大突破。    
    1997年12月22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接受中央新闻单位采访,在淮河达标排放前进行了总结:3年来淮河流域共关闭取缔污染严重的“十五小”企业3876家,其中小造纸厂就达1111家。    
    而累积沿淮四省的统计数字,关停的企业远远不止于此。可能是反映到统计数据中的企业规模划定界线不同。    
    1997年12月25日,第三届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举行第12次会议,听取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和淮河流域工业污染源治理达标情况的汇报。宋健在会上说:“经过3年的艰苦奋战,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首战告捷,实现了1997年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目标,削减全流域污染负荷40%。至此,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第一阶段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据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记者  尹鸿祝)


第二部分:浅说淮河——中国第三大河口号震惊世界与淮河治污10年(3)

    1998年的“零点”过了,1月1日,《人民日报》在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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