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卷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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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第五十七、五十八期(一九二六年一月九日、十六日)连续发表两篇谈法朗士的《
闲话》;徐志摩看到第一篇后,便在一月十三日《晨报副刊》发表的《“闲话”引出来的闲话》一文中称赞陈的文章和法朗士的文章同样“妩媚”,又说他学法朗士已经“有根”了。
参看本书《无花的蔷薇》第七节。
〔21〕 指《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后收入论文集《坟》。
〔22〕 刀笔吏 古代书吏在办理文书时,经常要使用刀和笔两种工具(用笔写在竹简或木札上,有误则用刀削去),所以秦汉时的书吏被称为刀笔吏;后来它又转为一般舞文弄法的讼师的通称。陈西滢曾在《致志摩》中攻击鲁迅为“刀笔吏”。
〔23〕 李四光在一九二六年二月一日《晨报副刊》发表一封给徐志摩的信,内容是关于京师图书馆副馆长月薪一事的声明。信末说:
“我听说鲁迅先生是当代比较有希望的文士……暗中希望有一天他自己查清事实,知道天下人不尽像鲁迅先生的镜子里照出来的模样。到那个时候,也许这个小小的动机,可以促鲁迅先生作十年读书,十年养气的工夫。也许中国因此可以产生一个真正的文士。”
〔24〕 “粪车” 陈西滢在《致志摩》中说,他发表这几封信,“总算是半年来朝晚被人攻击的一点回响,也可以证明我的容忍还没有到‘家’。……现在忍不住的爆发了。
譬如在一条又长又狭的胡同里,你的车跟着一辆粪车在慢慢的走,你虽然掩住了口鼻,还少不得心中要作恶,一到空旷的地方,你少不得唾两口口涎,呼两口气。我现在的情景正是那样。“
〔25〕 “思想界的权威者” 一九二五年八月初,北京《民报》在《京报》、《晨报》刊登广告,宣传该报的“十二大特色”,其中之一为“增加副刊”,其中有“本报自八月五日起增加副刊一张,专登学术思想及文艺等,并特约中国思想界之权威者鲁迅……诸先生随时为副刊撰著”等语。
〔26〕秋士(孙伏园)在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二日《晨报副刊》发表的《关于鲁迅先
生》一文中说:“鲁迅先生所以对于《呐喊》再版迟迟不准许的原因,最重要的一个是他听说有几个中学堂的教师,竟在那儿用《呐喊》做课本,甚至给高小学生读的,这是他所极不愿意的,最不愿意的是竟有人给小孩读《狂人日记》。……他说,他一听到《呐喊》在那儿给中小学生读以后,见了《呐喊》便讨厌,非但没有再版的必要,简直有让它绝版的必要,也没有再做这类小说的必要。”
〔27〕 “请君入瓮” 唐代酷吏周兴的故事。《资治通鉴》唐则天后天授二年载:“或告文昌右丞周兴与丘神崔通谋,太后命来俊臣鞫之。俊臣与兴方推事对食,谓兴曰:”囚多不承,当为何法?‘兴曰:
‘此甚易耳!取大瓮,以炭四周炙之,令囚入中,何事不承!’俊臣乃索大瓮,火围如兴法,因起谓兴曰:“有内状推兄,请兄入此瓮!‘兴惶恐叩头服罪。”
〔28〕 《音乐》 即《“音乐”?》,原载《语丝》第五期(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后收入《集外集》;系针对《语丝》第三期(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一日)徐志摩在他翻译的波特莱耳《死尸》一诗前所发的议论而作。
〔29〕陈西滢在《致志摩》中说:“前面几封信里说起了几次周岂明先生的令兄:
鲁迅,即教育部佥事周树人先生的名字。“
〔30〕 “暂署佥事” 一九二六年一月十七日,教育部令鲁迅复佥事职。因为由教育部呈请北洋政府核准的命令在当时还未发表,所以是“暂署佥事”。
〔31〕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二卷第五十期(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的《
闲话》里,说当时著述界盛行“剽窃”或“抄袭”,含沙射影地诬蔑作者说:“很不幸的,我们中国的批评家有时实在太宏傅了。他们俯伏了身躯,张大了眼睛,在地面上寻找窃贼,以致整大本的剽窃,他们倒往往视而不见。要举个例么?还是不说吧,我实在不敢再开罪‘思想界的权威’。”在《致志摩》里,他便明白地说作者的《中国小说史略》是抄袭日本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的。下文的“回敬他一通骂街”,参看本卷第209页注〔1〕。
〔32〕 盐谷氏 指盐谷温(1878—1962),日本汉文学研究者,当时任东京大学教授。
〔33〕 《红楼梦》 长篇小说,一百二十回,前八十回清代曹雪芹作,后四十回一般认为高鹗续作。
〔34〕 森槐南(1863—1911) 日本汉文学研究者。他对唐人小说的分类,据盐谷温《支那文学概论讲话》第六章所述,共为三类:一、别传;二、异闻琐语;三、杂事。盐谷温则根据他所分类的第一类,再细分为别传、剑侠、艳情、神怪四种。
〔35〕 《汉魏丛书》 明代何镗辑,内收汉魏六朝间遗书百种。
现在通行的有清代王谟刻本八十六种。
〔36〕 指《古小说钩沉》。内收自周至隋散佚小说三十六种,是研究中国小说史的重要资料。
〔37〕 《唐人说荟》 小说笔记丛书,共二十卷。旧有桃源居士辑本,凡一百四十四种;清代乾隆时山阴陈莲塘又从《说郛》等书中采入二十种,合为一百六十四种。内多小说,但删节和谬误很多,坊刻本又改名为《唐代丛书》。
〔38〕 《太平广记》 类书,共五百卷。宋代李靶等奉敕纂辑。
书成于太平兴国三年(978),内收六朝至宋代初年的小说、野史很多,引用书四百七十余种。
〔39〕 塞文狄斯 通译塞万提斯。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二卷第四十八期(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七日)的《闲话》里说:“有人游历西班牙,他的引导指了一个乞丐似的老人说,那就是写Don Quixote的Cer-vantes(按即写《堂吉诃德》的塞万提斯)。听者惊诧道:塞文狄斯么?怎样你们的政府让他这样的穷困?引导者道:要是政府养了他,他就不写Don Quixote那样的作品了。”按在英国华兹(H。E。Watts)所著的《塞万提斯评传》第十二章中,曾说及西班牙人托勒斯(M。Torres)所记述的一个故事:一六一五年二月,托勒斯会见一些爱读塞万提斯著作的法国人,他愿意引导他们去看那个作者。他告诉他们说,塞万提斯年老了,很穷;于是一个人问道:西班牙为什么不用公款资助这样的人,使他富有些呢?又一个人说道:若是穷困逼迫他著书,那么愿上帝不要使他富有,他自己虽穷困,却可以用他的著作使世界富有。但托勒斯并未真的引导那些法国人去会塞万提斯。陈西滢关于塞万提斯的话完全是道听途说。
〔40〕 陈西滢在凌叔华的抄袭行为被揭发以后,曾在《现代评论》第二卷第五十期的《闲话》里隐约地为她辩解说:“至于文学,界限就不能这样的分明了。许多情感是人类所共有的,他们情之所至,发为诗歌,也免不了有许多共同之点。……难道一定要说谁抄袭了谁才称心吗?”“‘剽窃’‘抄袭’的罪名,在文学里,我以为只可以压倒一般蠢才,却不能损伤天才作家的。……至于伟大的天才,有几个不偶然的剽窃?不用说广义的他们心灵受了过去大作家的陶养,头脑里充满了过去大作家的思想,就狭义的说,举起例来也举不胜举。”
〔41〕 指陈彬的节译本,一九二六年三月朴社出版(以后另有孙糙工的全译本,开明书店出版)。
〔42〕 关于凌叔华剽窃小说图画的问题,《晨报副刊》自一九二五年十月一日起,由徐志摩主编,报头用了一幅敞胸半裸的西洋女人黑白画像,无署名,徐志摩在开场白《我
为什么来办我想怎么办》中也未声明画的来源;只是在同日刊载的凌叔华所作小说《中秋晚
》后的附记中,顺便说“副刊篇首广告的图案也都是凌女士的。”十月八日,《京报副刊》上登载了署名重余(陈学昭)的《似曾相识的〈晨报副刊〉篇首图案》,指出该画是剽窃英国画家琵亚词侣的。不久,《现代评论》第二卷第四十八期(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七日)发表了凌叔华的小说《花之寺》,十一月十四日《京报副刊》又发表了署名晨牧的《零零碎碎》一则,暗指凌叔华的《花之寺》说:“挽近文学界抄袭手段日愈发达,……现在某女士竟把柴霍甫的《在消夏别墅》抄窜来了。……
这样换汤不换药的小说,瞒得过世人的吗?“陈西滢疑心这两篇文章都是鲁迅所作。凌叔华,广东番禺人,小说家。陈西滢之妻。下文的琵亚词侣,又译毕亚兹莱(A。Beardsley,1872—1898),英国画家。多用图案性的黑白线条描绘社会生活。鲁迅曾于一九二九年选印他的画集《比亚兹莱画选》(《艺苑朝华》第四辑)。
〔43〕 曹锟贿选 参看本卷第66页注〔7〕。
〔44〕 彭允彝 参看本卷第159页注〔6〕。“代表无耻”云云,是当时北大教授胡适抨击他的话(见《努力》周报第三十九期)。一九二五年八月,北京大学反对章士钊为教育总长,也宣布与教育部脱离关系。在北大十七教授《致本校同事公函》中,曾说章士钊“是彭允彝一样的无耻政客”,所以陈西滢在这里有“代表无耻的章士钊”这样的反语。
〔45〕 云南起义 蔡锷等为反对袁世凯称帝,在云南组织护国军,于一九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发动讨袁起义,很快得到全国各省的响应,袁被迫于一九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取消帝制。
〔46〕 国民军 当时冯玉祥统率的倾向进步的军队。冯原属北洋军阀中直系吴佩孚的一系;一九二四年十月第二次直奉战争中,他在前线与奉军妥协,通电主张停战,回师北京,举行“北京政变”,囚禁总统曹锟,并将所部军队改组为国民军。
〔47〕 张勋复辟 张勋(1854—1923),字少轩,江西奉新人,北洋军阀之一。一九一七年六月,他带兵从徐州到北京,七月一日与康有为等拥清废帝溥仪进行复辟。同月十二日即告失败。作者于七月三日与教育部别的几个部员同时愤而离职,乱平后于十六日返部。
〔48〕 炸大 形容出国留学“镀金”后身价百倍。刘半农在《奉答陈通伯先生兼答
SSS君及其前辈》(一九二六年二月一日《语丝》第六十四期)中说:“吴稚晖先生说过
,留学生好比是面筋,到西洋那大油锅里去一泡,马上就蓬蓬勃勃涨得其大无外。“
〔49〕 “教训” 陈西滢在《致岂明》的第二封信中兼指鲁迅说:
“因为先生们太不自量,更加得意忘形起来,所以给先生一个小小的教训。”
我还不能“带住”〔1〕一月三十日《晨报副刊》上满载着一些东西,现在有人称它为“攻周专号”〔2〕,真是些有趣的玩意儿,倒可以看见绅士的本色。不知怎的,今天的《晨副》忽然将这事结束,照例用通信,李四光教授开场白,徐志摩“诗哲”接后段,一唱一和,甩道“带住!让我们对着混斗的双方猛喝一声,带住!”〔3〕了。还“声明一句,本刊此后不登载对人攻击的文字”
云。
他们的什么“闲话……闲话”问题,本与我没有什么鸟相干,“带住”也好,放开也好,拉拢也好,自然大可以随便玩把戏。但是,前几天不是因为“令兄”关系,连我的“面孔”都攻击过了么?我本没有去“混斗”,倒是株连了我。现在我还没有怎样开口呢,怎么忽然又要“带住”了?从绅士们看来,这自然不过是“侵犯”了我“一言半语”,正无须“跳到半天空”,然而我其实也并没有“跳到半天空”,只是还不能这样地谨听指挥,你要“带住”了,我也就“带住”。
对不起,那些文字我无心细看,“诗哲”所说的要点,似乎是这样闹下去,要失了大学教授的体统,丢了“负有指导青年重责的前辈”的丑,使学生不相信,青年不耐烦了。可怜可怜,有臭赶紧遮起来。“负有指导青年重责的前辈”,有这么多的丑可丢,有那么多的丑怕丢么?用绅士服将“丑”层层包裹,装着好面孔,就是教授,就是青年的导师么?中国的青年不要高帽皮袍,装腔作势的导师;要并无伪饰,——倘没有,也得少有伪饰的导师。倘有戴着假面,以导师自居的,就得叫他除下来,否则,便将它撕下来,互相撕下来。撕得鲜血淋漓,臭架子打得粉碎,然后可以谈后话。这时候,即使只值半文钱,却是真价值;即使丑得要使人“恶心”,却是真面目。略一揭开,便又赶忙装进缎子盒里去,虽然可以使人疑是钻石,也可以猜作粪土,纵使外面满贴着好招牌,法兰斯呀,萧伯讷〔4〕呀,……毫不中用的!
李四光教授先劝我“十年读书十年养气”。还一句绅士话罢:盛意可感。书是读过的,不止十年,气也养过的,不到十年,可是读也读不好,养也养不好。我是李教授所早认为应当“投畀豺虎”者之一,〔5〕此时本已不必温言劝谕,说什么“弄到人家无故受累”,难道真以为自己是“公理”的化身,判我以这样巨罚之后,还要我叩谢天恩么?还有,李教授以为我“东方文学家的风味,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总要写到露骨到底,才尽他的兴会。”我自己的意见却绝不同。我正因为生在东方,而且生在中国,所以“中庸”“稳妥”的余毒,还沦肌浃髓,比起法国的勃罗亚〔6〕——他简直称大报的记者为“蛆虫”——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使我自惭究竟不及白人之毒辣勇猛。即以李教授的事为例罢:一,因为我知道李教授是科学家,不很“打笔墨官司”的,所以只要可以不提,便不提;只因为要回敬贵会友〔7〕一杯酒,这才说出“兼差”的事来。二,关于兼差和薪水一节,已在《语丝》(六五)〔8〕上答复了,但也还没有“写到露骨到底”。
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国,我的笔要算较为尖刻的,说话有时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们怎样地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无刀无笔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没有这笔,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诉无门的一个;我觉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于使麒麟皮下露出马脚。万一那些虚伪者居然觉得一点痛苦,有些省悟,知道技俩也有穷时,少装些假面目,则用了陈源教授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教训”。
只要谁露出真价值来,即使只值半文,我决不敢轻薄半句。但是,想用了串戏的方法来哄骗,那是不行的;我知道的,不和你们来敷衍。
“诗哲”为援助陈源教授起见,似乎引过罗曼罗兰的话,大意是各人的身上都有鬼,但人却只知道打别人身上的鬼。〔9〕没有细看,说不清了,要是差不多,那就是一并承认了陈源教授的身上也有鬼,李四光教授自然也难逃。他们先前是自以为没有鬼的。假使真知道了自己身上也有鬼,“带住”的事可就容易办了。只要不再串戏,不再摆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