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相之月-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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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碰不得福尔摩斯那样只凭兴趣做事而基本不收费的好家伙?不过福尔摩斯好像也没调查过别人的家族历史。在柯南道尔的小说里晃荡了几圈,埃特终于重新把思绪拉了回来——不知道怎么才能在最短的时间筹集到一笔钱,就算他能再厚着脸皮问父母要,他们应该也不会再理会他了……不断地翻身,不停地盘算,天快亮地时候,埃特终于睡着了。
一觉睡到了下午,埃特被刺眼的阳光弄醒,虽然昨夜滴酒未沾,他却仍然头痛得厉害。躺在床上懒得起来,无聊到第三次细数墙上究竟有多少块污渍的时候,埃特突然想起曾在某个流莺那儿听来的某个赚钱的途径——虽然想进入那个行当有些困难,又有一定的不安全性,可是来钱快,他又并不打算以此为生,只干一段时间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更何况如果在美国,有几个人没接触过大麻,软毒品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周之后,经过艰苦的努力,埃特终于成功地进入了那个行当,顺利开始了筹集资金的工作,当然他也没有忘记正事,对于特雷西医生的调查也已经开始。一方面他用赚来的钱委托了私家侦探对特雷西的详细背景,包括家世、成长经历、兴趣爱好……总之一切能查到的东西都进行了调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同时他也从各图书馆、各大学校和其它各相关机构收集特雷西在校园巡讲时的资料,包括影像、报纸等各方面的信息(为此他还伪造了一些证件和相关资料,想从某些地方拿到这些东西并不是太难的事,可对一个普通的美国青年来说也并不容易)。一切都按照埃特所期待所预想的那样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随着钞票的日渐增多,他脸上的笑意也多了起来,在大部分的晚上,他不再追逐流莺的香气,而是握着酒瓶,埋头在各种资料中。在每个咽下冰冷液体的瞬间,他都有种预感,很快他就能成功地看到那个医生露出沮丧或是惊惶的神色——哈哈哈!只要他把证据拿出来,看那家伙还有什么理由敷衍他,不告诉他真相!
(在剧烈的咳嗽中提前完成,身体和精神都跟不上,各位见谅吧。没赶上国庆也没凑上中秋,一直卧病在床。以后则会越来越忙,希望能在彻底忙昏头之前正常地把月结束。)
PS。有期待地就不要往下看了。咳嗽止不住时的胡编乱造的没有任何意义与价值的字句堆积——各位也可以视为补上的中秋礼物。所有主人公祝大家人月两圆(看你喜欢宁悠还是特雷西了,大概没人喜欢埃特吧——)
特雷西和埃特的“中秋”
话说某年八月十五的早上,特雷西和埃特分别收到了一个限时包裹。拆开外面的透明包装,露出了黑色缎面的包裹,拆掉那层在英国十分少见的布料,一个银灰色的包裹出现在眼前,随之出现的还有一张纸条——“请在晚上九时十九分拆开里面的包裹,也许您能得到您现在最想要的——S…F杂货店店主宁悠”
埃特看到这个包裹,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他的某个远在美国的损友的恶作剧——你听说过不给钱有人白送东西的吗?更何况那个什么“宁悠”,他可不认识叫这种奇怪名字的家伙。刚好今天打算去看玛丽,不如用这个代替红酒作为礼物给她好了。对自己的聪明表示了满意,埃特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拿着那包裹前往某个流莺的住处。
特雷西,这是他那个“父亲”在生前所做的无聊举动,还是他哪个兄弟在算计什么?再看了眼那纸条上全然陌生的字迹,特雷西随手将它丢进了壁炉中。然后他换好衣服,出门上班。
当天晚上,月色很好,特雷西在回来的路上把车停在路边,摘了一朵白色的小花,随即丢在风里。
包裹:
埃特把它给了下等妓女玛丽,因为怎么看都不像值钱的东西,被遗忘了。几年之后在某个布满灰尘的角落被发现,里面只有一堆腐化霉变了的不可辨认物质——好像是纸张还有一些别的什么。
特雷西随手把包裹给了一个瞎眼乞丐。瞎眼乞丐一层层摸索着打开它,却只摸到了一片冰凉的湿意。什么东西在黑暗中静静溶化,没有人看见,无人知晓。
第十五章2
埃特并不相信所谓的偶然——当然,偶尔他也会信一下,比如当他遭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待遇,或者某个金发美女答应了他的邀约却转身上了别人的车的时候。可一般来说,他是不相信那种东西的。作为一个真正的美国青年,他如同许多人一样有着虔诚的信仰,可他更原因相信自己,相信一切美好都是他努力之后理所当然会得到的报酬。并不是自大也谈不上骄傲,不好的事情降临在自己头上是因为上帝打了个盹、有失公允,若是轮在别人头上,世上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那小子的运气真差,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那么多废话想表明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埃特…史密斯之所以能在堆成山的古旧报纸中正巧发现他想要寻找的那些,并不是巧合,而是上天的眷顾,是对于他所付出努力的肯定。
媒体真是个好东西,当埃特在旧报纸上找到了特雷西曾参加的医学巡讲团的详细行程表时,他狠狠地弹了一下报纸作为感谢,感谢那些可爱的可敬的可亲的勤劳记者,感谢卖旧报纸的老头——虽然他是个英国人,并且他那无时无刻不再颤抖的双手证明他是个酗酒者。
不知自己为什么在看着那些旧报纸时想到了特雷西医生,又联想到了那个酗酒老头。难道是因为所有英国人身上都弥漫着一种让人厌恶的味道?哈哈……自我排解地笑笑,埃特重新回到剪贴报纸这一对他来说繁复却极为重要的工作上。
在从报纸上收集资料时,埃特无意间发现了一个事实——那家伙(毫无疑问他是在说特雷西)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倒霉蛋!看看,看看!那一期间连续发生的校园杀人案几乎都让他给碰上了!对于埃特来说,特雷西已成为医学巡讲团的全权代表。他完全没有注意到巡讲团偶尔也会有“分头行动”这一现实,只是主观的认为,既然在凶杀案发生时巡讲团正停留在那些学校,特雷西自然也在现场。虽然推断的起点几乎毫无逻辑性可言,但只以结果来看,与事实的距离倒并不遥远,这或许也算是埃特…史密斯所富有的一种罕见“才能”。
几天之后,读着私家侦探交给他的资料,埃特对特雷西的称呼变成了“那个悲惨的让人同情的老家伙”。
“特雷西…D…伍德,英德混血。19XX年12月23日出生,AB型血。181CM,65KG,褐色鬈发,蓝眼。XX大学医学博士,现任圣安妮医院胸外科医师。其父为凯斯…D…伍德(已于X年X月亡故),英国人,拥有爵位,极其富有,生前有诸多情人,遍布世界各地。母玛莎,姓氏不详,犹太人,拥有德国国籍。凯斯…D…伍德旅德期间曾与其有短暂的交往,后将之抛弃。几月后特雷西作为”非婚生子“出生,被母亲玛莎带到英国。几年后玛莎精神分裂,从楼梯上掉下来摔死。
注:据传特雷西曾遭受过其母亲的虐待,很可能包括性暴力。
……“
后面还有洋洋洒洒好几页,可埃特却没有继续看下去的兴趣,他耸了耸肩,把那些资料丢到一边,拿起一旁的啤酒,大口大口地往口中灌去。真像一场蹩脚的好莱坞电影,可惜他从来不知道“怜悯”怎么写。
他总觉得自己正在干一件愚蠢的事——他要调查的应该是杀害……麦琪的凶手——哦,上帝原谅他犹豫了几秒才想起“前女友”的名字——可为什么他现在却在调查一个无关紧要的傲慢医生,还是个该死的英国佬!
虽然找不到能充分说服自己的理由,可埃特依然在按照计划做着一切。理由这种东西,某些时候还是将它们打包,快递到北极去比较好。反正想了也没用,做了再说!在一惯的行动准则的支持下,埃特重新获得了某种行动力。
一周后,埃特终于放弃了研究特雷西…D…伍德先生的家族史以及他几岁上学、何时跳级、哪年毕业、喜欢红色还是黑色、习惯先穿左脚的袜子还是右脚……哦,难道便宜的私家侦探到最后都会变成无聊的偷窥狂吗?他X的,那些愚蠢的没侦探就不会用他们那些比鸽子蛋大不了多少的脑子想想,那个该死的医生喜欢吃生菜还是莴笋同他又有什么关系!他想知道的可不是这些,也不是那家伙的老爹究竟有多少个情妇,他有多少个兄弟姐妹,更不是他那个放荡的母亲究竟怎么诱拐自己的儿子上床!要是想知道这些“秘闻”,他为什么不直接去买份街头小报或者无码三级片?要知道就连前美国总统的性丑闻都比某个无关紧要的医生的家史要更吸引他——更何况那种白痴侦探“处理”过的干巴巴的资料根本毫无戏剧性或可读性可言。他想知道的是确切的行程!是特雷西在参加巡讲团时的确切行程,最好精确到分钟——这样才能让那个狂妄傲慢的家伙承认他曾出现在案发现场,老实说出他所见到的关于一切!可那些愚蠢的侦探竟然查不出来!难道仅仅跨越了一个国家,对于这些家伙来说就像跨越了宇宙一样艰难?哦,英国人!
他,埃特…史密斯再一次重申,他讨厌英国人!可他却不得不为了他讨厌的英国人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有珍贵的金钱,天知道他已经多久没去看可爱的玛丽、琳达、贝蒂、艾米……正幻想着可爱的美人儿,一转头却看见了资料上特雷西的照片,埃特顿时从天堂掉到了地狱——算了,他总有一天他会从地狱中爬出来,重新回到“天使”的怀抱的。
第十六章1
无差别——这是一个令人生厌的乏味字眼,完全体现不出任何个性的同时也代表没有丝毫可研究性。正如同一个无差别的杀人狂并不值得心理学家去研究——毫无目的性的除掉眼前的生物体,简直连野生动物都不如,愚蠢的行为只能使他降级到单细胞三叶虫的等级。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需要理由,但对绝大部分人来说,大多数的事情都有起因。而在事情发展成“连续性”时,也必然有着微妙的联系。不论是对特雷西还是埃特,这一论调都同样有效。
在埃特心里,特雷西医生是该死的家伙——对于他来说,有很多理由来证明这一点,而他却不得不追着这家伙跑,哪怕只因为——放弃即是失败的代名词。
在特雷西眼中,埃特…史密斯这号人物根本不存在,所有人类都一样,在被归入大群体的同时,也代表他绝对不会对那么陌生人投入一丝一毫的注意力。
事情并不会因为人类的主观意志产生变化,只有神明才能使清澈的水滴变成甘露或是毒药;而人类的思想乃至行为都无法产生如此伟大的结果,在连续性的行为呈现出最终结果之前,现实就好像盖着朦胧面纱的羞涩新娘,半遮半露,让你无法把一切看清楚并加以揭破。所以特雷西没有料到他会成为一个白痴一般的美国青年追逐的目标;而埃特也从未想到一个只用了十秒钟做出的决定会演变成如此繁复而漫长的战役。
调查、调查、还是调查……什么时候开始,埃特,一个有点小聪明长得也不算坏的家伙,竟然只能终日同一些无聊的数据在一起!?若是全世界美人的三围数据他还有兴趣去记,可现在……上帝!这种愚蠢的让人生厌的日子究竟还要持续多久?OK?他并不是第一天意识到这本身就是一桩无聊差事,但是!在他投入了所剩不多的余款,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翻阅那些无趣繁琐的资料之后,至高无上的神明是否也应该大发慈悲给他一些回报——比如说可以证明那个蠢货确实在案发当晚出现在那个见鬼的大学门口的东西!
埃特确实没有找到所期望的直接证据——那种可以将特雷西医生作为在场证人送进警察局接受讯问的那种证据。但他并非一无所获,在继续向父母借了一笔钱并将其中的绝大部分送进了私家侦探而非金发妓女的口袋之后,他查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那个不幸的男人(请不用怀疑,埃特的确这么称呼特雷西医生)似乎有沾染死亡的本能。发现自己的思绪正向三流的恐怖小说延伸,埃特丢开手中厚厚的资料,倒在破旧的沙发上大笑起来——现在,也只有嘲笑那个不幸的男人才能让他感到稍许愉快。
打开一罐啤酒,狠狠灌了几口之后,生命之火重又在埃特心中燃起,他再次拿起资料,在啤酒的滋润下再次进行着“愚蠢”的分析工作。要知道,他,埃特史密斯,唯一,不,唯二觉得值得运用大脑的时候就是在考试和追美女的时候——生平第一次竭尽全力竟然是为了一个男人,难道上帝觉得以他的聪明才智只被地球上一半人口欣赏太浪费了?哈哈……意识到这种无聊幻想有多么低级,埃特叹了口气,无奈地接受了命运,把注意力重新拉回资料上。
他刚才想到哪了?对了,那个不幸的男人……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特雷西在案发当晚出现在宾西法尼亚大学,但有趣的是,每一次案件都发生在特雷西有讲座的那天——巡讲团人数众多,在每个学校进行演讲的医生都是不同的,虽然并不是每次特雷西进行演讲的学校都有案件发生,但案件都是在他演讲的那天发生也是不争的事实——难道犯人之间有什么关联,或者说……是那个医生的崇拜者?埃特摇摇头,他真无法理解那些家伙是怎么想到,崇拜这样一个没有丝毫善心、不愿帮助别人的家伙,还不如去向恶魔跪拜!
不过,豺狼也有温柔的一面。谁知道那个医生是不是对自己的崇拜者另眼相看?差点依照惯性说出“温柔体贴”的埃特被自己的想法恶心到,又灌下一罐啤酒才勉强打消了对温柔娇媚、身材比例是36、34、38的金发美人的甜蜜幻想。
一次可能叫偶然,两次勉强算做巧合,这些连续的时间重叠又算什么?就连白痴也不会将它看成是上帝打了个盹而导致的奇异后果——这么说,那些白拿纳税人钱的费城警察不是比白痴还要愚蠢?带着些许恶意地评价了费城的警察,特雷西的心情也并没有多少好转。他一向认为自己是个非常理智的人,并不是费城警局的警官们导致了今天的一切——虽然他们的无能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距离决定性的关键作用还差得很远。
埃特并不认为特雷西是犯人的帮凶——先不说那家伙看上去没有一点肌肉的体格是否能杀得了人,光是他那怪异的性格,能找得到人合作才是一件奇闻!而且,杀人这种高难度的事,连他埃特都从没想过,那种“温室里的小花”——虽然那家伙的身世跟这个形容有些距离——但他确实是所谓的“菁英人群”,这种人去杀人?而且那家伙是医生,随便在手术中做点手脚不是更容易,被发现的可能性也更小吗?又有谁会总挑自己有讲座的日子杀人,更何况那家伙根本不像会进行“无差别杀人”的类型。埃特能想像出特雷西去买东西的样子,高傲地抬着头,施恩似地指指某样物品——就算让他去杀人,这种人也只会嫌那些受害人的长相愚蠢吧!
发现自己越来越理解特雷西医生,埃特干咳两声,得出了结论,犯人也许同特雷西有着某种联系。就算并非如此,光看那些过于“巧合”的案发时间,也值得再去同那个医生“探讨”一番。抬起头,望着诱人的夕阳,埃特露出了笑容——那种不像他会有的极有魄力的笑容。
第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