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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风姿物语-第2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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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爷……大爷!前面那位大爷!”
  这时后方传来奇怪的呼喊声,兰斯洛转头一看,一个气喘吁吁的胖子,手里拿了个大包袱,狂呼大叫,朝这边奔来,引人侧目,正是刚刚的那个雪特胖子。
  “呼!呼!喘死我了……大爷,我可找着您了。”
  “哦!做什么?这次你身上钱带够,准备来奉献了吗?”意外成为街上人的焦点,兰斯洛大感不耐,把这雪特人拉到一边,打算看看他包袱里有什么值钱物品。
  雪特人擦擦眼睛,嘴角边眯出了一丝笑容,对着兰斯洛傻笑。
  “笑什么笑,是不是想找打。”兰斯洛给他笑得心里发毛,左手又握紧了拳头。
  雪特人道:“小人开心,所以笑。”
  “神经病,被抢了还那么开心。”
  雪特人连连摇手,道:“大侠此言差矣,虽然是被抢,可被抢也有种类的不同,给三流毛贼抢,是抢;给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抢,也是抢,怎可混为一谈。”
  “哦!”兰斯洛道:“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拐弯骂本大爷是三流毛贼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这样不敬的想法。”
  “嗯,难不成,你在夸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吗?”
  “不敢,这样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兰斯洛奇道:“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说说看,本大爷是哪一等的强盗。”
  “大侠您英姿飒然,仪表端正,正气满面,正正当当,政通人和,郑和下西洋……这等英雄气概,怎会是三流毛贼能相提并论。”雪特人抱着手,谄笑道:“可是,英雄、豪杰这等虚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号,给您提鞋也不配。像您这等超凡绝俗的人物,应该称伟人、神仙、老祖宗、北极星、人类的舵手,这样才够称头。”
  说着,雪特人俯身下拜,赞扬道:“喔!能够被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抢劫……喔,不,是能将钱财供奉给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实在是小人祖上积德,千百世修来的无上光荣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雪特人又是出了名的擅长奉承,这番谀词,只听得兰斯洛心花怒放,只觉打出生至今,从没有这么光荣过,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几乎爽得连脚底都要飘起来。总算脑里还有一丝理智未失,硬生生把这感觉压下。
  (好险,差点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这碗雪特迷汤果真是厉害!)
  兰斯洛勉强镇定下来,咳了两声,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调的模样,说起话来……嘿嘿,倒还挺‘实在’的。你跟在我后头,究竟有何企图?是想报复?还是想贡献?老实招来,否则别怪我一刀劈下,毫不容情。”
  “当然,当然,您那一刀的威名,大陆闻名啊!”雪特人眯着眼笑道:“适才蒙您手下开恩,不但放小人一马,还在那些凶徒手下救小人一命,小人感恩图报,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报恩的机会,瞧您模样,想必是头次来暹罗,倘若您不嫌弃,就让小人充当个向导,为您引路如何?”
  兰斯洛对此地完全陌生,想要打听情报,有个熟悉此地的人做引导确实方便得多,加上这雪特马屁精拍得实在过瘾,便点头道:“这也可以,就给你个机会。本大爷肚子饿了,你推荐个好地方去尝尝。”
  “是,小人必将竭诚尽心,报答您的恩德。”雪特人唯唯诺诺,完全是一副低姿态,“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兰斯洛。”
  “咦?”雪特人面上闪过一丝讶色,随即轻声道:“哦!像您这样的大人物,行走江湖,是该用些假名的,小人明白,小人明白!”
  兰斯洛听得一头雾水,“什么东西?兰斯洛就兰斯洛,什么假名?”
  “喔!是小人糊涂,兰斯洛就是兰斯洛,再没有别的名字了。”雪特人道:“那么,大哥,现在便由小弟带路了。”他打蛇随棍上,一见兰斯洛面色和缓,便改口自称“小弟”,拉近关系。
  “好啊,就由你带路吧!”兰斯洛点点头,再看看那胖子,皱眉问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雪特人一副骄傲之情,“就是有天有地的所在,就会有我们雪特人存在的意思。”
  兰斯洛失笑道:“哦!有天有地的所在,就有雪特,那这世界不是臭烘烘了吗?”
  他笑着,便欲举步,却发现西南方某处,受阳光照耀,反射出极耀眼的光芒,照的兰斯洛睁不开眼。
  定睛看去,只见是座高楼,却和暹罗本地的金顶式建筑不同,而是座典型的东方式楼台。周围的其他建筑物,都与那高楼有段不小的距离,显然是给隔离了,看样子,该是某位达官贵人的居所,只是,为何看上去有些残旧呢……
  兰斯洛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会意,脸色立时凝重起来,道:“大哥,那个地方可不能乱看,我告诉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兰斯洛吃了一惊,随即好奇地追问原因。
  原来,那个高楼,是座梅花庭园的一部份,当年原属一沉姓家族。这家族历史极为悠久,财势最盛时,把这梅园修建的是美轮美奂,气派堂皇,常常邀请许多名人雅士来此吟诗作对,后来沉家败落,后人迁移,这花园也就荒废下来。
  沉家后人搬迁时,本欲将此花园转售,可是偏有一件奇事,就是暹罗城本乃酷暑之地,自从设立大范围地气结界,圈地建城后,更是如此,可是一进这沉家梅园,非但没有半丝暑意,反而阴气森森,教人遍体生寒。更有甚者,自沉家败落后,这林园终年朝霜夕雾,白梅遍开,蔚为奇观。
  暹罗人多次欲深究所以然,总是得不到结果,日子一久,便有人传闻其中有厉鬼占据,生人见之则头晕呕吐,大病一场,人们彼此耳语相传,早将那沉家林园当作人间鬼域,生人莫近,这鬼屋之名,也就不胫而走了。
  “是这样啊!”兰斯洛沉吟不语,试着去猜想其中的关键。促成他这次旅行的那人,希望他本着历练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多记,这样才能迅速增强自己的阅历,所以,非常难得,兰斯洛认真地进行着自己并不擅长的脑力激荡。
  那片梅林距此已是不远,从这看起来,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异之处,会有如此异变,确是难以索解。
  “唔──唔──唔──就是这样!”同桌的有雪可没那种闲情逸致,这名雪特人目前正充分发挥其生物本能,趁着有人肯作东,把桌上的四色点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他与兰斯洛同来,路上马屁层层叠叠,把兰斯洛奉承得上了天,虽然没有蠢到把这当真,但也对这笑脸胖子大生好感,主动邀他共餐。
  这家酒楼叫做“楠”,是香格里拉某知名酒楼的连锁店,在暹罗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费场所,有雪一听到兰斯洛要找地方吃饭,便义不容辞地把人带了进来。
  不过呢,尽管是高消费场所,还是有专门招待一般顾客用的低等席次,兰斯洛身上旅费微薄,心里打的又是吃霸王饭的主意,当然也不敢跑上贵宾席,省得等会儿跑不掉,两人老老实实地在一楼靠门边的角落,挑了张座位坐下。
  既然是一般席,自然在各方面都较差,桌上的开胃点心也做的颇为粗糙,只有那雪特人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大吃猛喝。
  或许因为是正午时刻。尽管这是较低等的一般席,前来光顾的客人仍然不少,“楠”的场地又大,单只是一楼,就有三、四百人。他们高谈阔论,喝酒吃肉,把一楼闹哄得与市集无异。只是,大部分的客人并不专心,嘴里讲话,一双眼睛却不时向街上探望,发现了什么风吹草动就急忙伸手探向怀内,想拔兵器,许多人似乎都处于一触即发的紧张状态。
  很显然地,这与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是同一类的人,或者说,是为了同一目的而来的人。
  同处一楼的客人中,像这样的人占了大多数,剩下的多是本地人,他们感觉不到这种诡异的气氛,开心地谈天说笑。
  在斜对边的那个角落,坐了一个黑发男子,从随便系在腰间的光剑看来,应该是个水准以上的剑士。他对于街上的种种,显得毫不关心,只是一个劲地猛喝酒,桌上搁了盘不晓得是花生还是瓜子的点心,剩下的便全是堆成小山高似的酒瓶。
  这人也不是真的在品酒,他捧着酒瓮便是一阵狂饮,地上堆弃的瓶瓶罐罐,包含了各种不同的酒类,唯一共通点便是酒精浓度都很高。不过,这人的酒量显然不错,尽管一双通红醉眼朦胧欲睡,可还是开了新酒便干,把烈酒当成白开水,换做一般人,早给醉死在桌下了。
  兰斯洛瞧的啧啧称奇,刚想过去看看他是什么的人物,却给另样东西引去。
  是兰斯洛正对面那桌的客人。
  那人也是个青年,身着白衣,一人独坐,桌上仅放了瓶小酒。他呆呆的斜望着门外街角,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偶尔镇定下来,想给自己斟杯酒,手却抖得拿不稳酒瓶,脸上的表情又是担心,又是惊恐,仿佛有什么事难以决定似的。
  兰斯洛大奇,伸肘撞撞有雪,低声道:“喂!你看。”
  有雪正把最后两块点心塞入口中,给兰斯洛这突然一撞,差点没当场噎死。囫囵吞枣地把东西咽下,顺着兰斯洛的目光瞧去,不由得笑道:“这也有趣,一个猛灌酒,一个拿了酒又不喝……啊!是了,大哥是不是认为那小子太浪费了,有酒不喝,没问题,他不喝咱们来喝,我这就找他说去……”说着便要起身。
  “笨蛋,谁要你注意这个,我是要你看那拿酒不喝的小子…”特别把声音压低,兰斯洛道:“别看这小子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告诉你,他是个贼,他来这儿铁是为了抢劫。”
  “哇塞,大哥果然了得,英明神武,睿智不凡,实在是天生的舵手,人类的太阳,居然连这小子是来抢劫的都能看出来。”有雪惊叹连连,问道:“不知大哥是怎么看出来的?”
  兰斯洛当然不好意思说因为自己也是个贼,此乃同行识同行。当下只是板着脸孔,故作神秘道:“天机不可泄漏。”
  嘴上胡扯,心里却是又喜又忧。喜的是,能够吸引这许多江湖豪客,自各地而来,此地必有大案可作,自己没有白跑一趟;忧的是,截至目前为止,自己仍弄不清有关的资料,这么昏头昏脑的,只怕错失良机。
  (不成,再这么下去就糟了。)
  兰斯洛瞥向有雪。雪特人别的不行,但因惯于流浪,对大陆各地的见闻,倒算渊博,或许可以从他口里问出些东西。
  趁着兰斯洛还没回过神,有雪招来伙计,用不纯熟的暹罗语,想点几样料理。
  “喂!别点太贵,我身上没带多少钱。点多了自己负责。”
  “喔!要自己负责啊。”
  有雪点点头,想了一下,一对猫眼得意地眯了起来。确定兰斯洛又在发呆,有雪对伙计说道:“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天气很热,我要一份‘锅汤’,这位大爷什么都好,但是‘普力奇奴銮’要多加一点……对了,我还要几份‘南妈泡’,谢谢!”
  伙计见是雪特人来光顾生意,脸上尽是不悦之色,但听他点的道地,也不禁有几分亲近,面色渐和,待得听到后半句,这才吃惊地望向兰斯洛。
  “哦!没关系的,这位大爷,了不起,一等一的。”有雪指指兰斯洛,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同时又不停地拍胸脯保证。
  兰斯洛弄不清楚发生何事,看到伙计满是吃惊的表情,而有雪又正在竭力保证,自然也知是伙计看不起自己,当下重重地哼了声,他不会说暹罗语,便伸手拍拍胸膛,摆出自信满满的样子。
  伙计见兰斯洛这样的态度,又是这等壮硕的身材,认为这人大概没问题,一番鞠躬哈腰后,跑去张罗了。
  “去,什么玩意儿,狗眼看人低,等本大爷发了大财,要你们一个个磕头认错。”兰斯洛嘴里嘟囔,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想来大凡伙计会看不起客人,一定是嫌客人没钱,所以一开口便骂伙计嫌贫爱富,不是好东西。
  发现有雪对暹罗城一带似乎很熟,兰斯洛便想发问,有雪却已经笑着开口,道:“咱们来早了些,再坐些时刻,可以看到绝世美女喔!”
  “绝世美女!”一听到美女两字,兰斯洛心中一凛,但立刻摆出庄重表情,道:“什么绝世美女!听说你们雪特人的审美观大有问题,别把什么三姑六婆都说成天仙一样。”
  有雪谄笑道:“美不美,现在还不知道,我也是听族人说,这间店最近中午会有个美人儿出来弹琴,样子是风华绝代,倾国倾城,这才眼巴巴地赶来,想要一赌美人的风采啊!”
  兰斯洛本就是少年心性,立刻被这话说动了心,面上尽管不以为然,脑里却不禁猜想那美人会是什么相貌?
  有雪又道:“可真想不到,美人还没看到,就先遇到了伟人,能一睹大哥您的伟人风范,小弟可比看光了十个八个美人更开心啊!”
  兰斯洛听得摇头轻晃,暗赞这小子说话得体,果然是个识英雄的人物。他本来打算向导的用途一了,立刻与这雪特人分道扬镳,但连连受他奉承,等会儿又说不定有用于他,现在反而有点想与这人结伴同行,作案时也有个接应,不知不觉已开始把他当同路人了。
  有雪道:“咦!看大哥的表情,莫非您也是同道中人?”
  “同道中人!”兰斯洛一怔,看见这死胖子猥亵的笑脸,急忙否定道:“谁和你是同道中人,本大爷正常的很,可……可别以为我是你那条道上的。”
  “我不是说这个。”有雪靠了过来,小声问道:“看大哥的样子,也是外地来的,不知道大哥在别处窑子里,有没有要好的粉头啊?”
  “粉头?那是什么?”兰斯洛侧着头想了想,他知道什么是窑子,可是听不懂“粉头”是什么,是某种食物吗?
  有雪迟疑道:“这个嘛,就是问您,有没有要好的婊……呃!红颜知己,对,有没有要好的红颜知己……”发现左右有奇怪的目光投来,有雪自动把“床上的”这补充词省略掉。
  兰斯洛却是一时答不上话来。
  要好的红颜知己?那个人,算吗?
  去年八月中,自己偷了死老头的宝物当路费,终于遂了心愿,偷溜下山,路上遇见了个笨呆子,抢了他的衣服,准备进城……之后,之后的事情就怎么也记不得了。
  只记得,当自己再次有意识时,是躺在一张挺舒服的软床上,身体不知怎地受了伤,而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名好美好美的少女,带着轻笑,一直陪伴着养伤中的自己。
  她告诉兰斯洛,她的名字叫做苍月草,是雷因斯.蒂伦一位高官的私生女儿,因为游学来至艾尔铁诺。前两天游湖时,遇到暴徒调戏,幸亏兰斯洛突然冲出,大展神威,打退歹徒,这才保住了平安,但在混乱中,兰斯洛给一棒子敲中脑袋,就此昏迷了过去。
  听完了这些解释,兰斯洛似懂非懂,他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伤,是脑袋给敲中,可是痛的却是胸口呢?
  兰斯洛对所谓的贵族也没有好感,实在是想不出,也想不起来,自己怎么会去救一个千金小姐。
  刚开始,兰斯洛对苍月草的家世还有几分忌惮,可是,在养伤的这段期间,少女每日都来探他,待他极好,终日在床边说些有趣的故事,削削果子,使脾气暴躁的他不致气闷。后来,单是她坐在床边,静静地凝视,水晶般清亮的美丽眸子,就会让自己胸中的不安、狂躁全都平和下来,那是这辈子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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