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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风姿物语-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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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心情激动,小草有些失控,“陪孩子们玩蚱蜢,偷偷跑去炸水闸,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妈妈。”
  在小草的眼里,母亲与自己之间,有一层无形,却无法逾越的鸿沟,虽然自己不是不被关心,但是宫廷的生活,总让人觉得冰冷。
  在国民与亲情之间,母亲显然选择了前者,整日忙于公务,为民众舍身,难得见几次面,母亲也只是冷冷的叮嘱,要她好好注意身为继位人的义务,充实自己,不要只想着肤浅的个人情爱,而要为国民舍身,成为为国为民的大爱,以备日后成为个出色的女王。
  这是雷因斯。蒂伦历代王室,女王必遵的信条,母亲,也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可是,随着年龄增长,小草的内心,对于这种教条,越来越抱持着怀疑的态度。
  博爱,是人类的精神里,极为伟大的一环,只是,这种东西,能够以教条的方式,流传下来吗?
  一个连自身亲情都能舍弃的人,真的还有“心”,去博爱其他的人吗?
  不知有多少次,小草故意犯错,想看看是否能将母亲寒霜面具打破,但每次都大失所望,她只是淡淡的,冷冷的,点头表示了解,好像这些事连听的价值都没有,小草甚至怀疑,对于母亲而言,自己唯一的意义,仅是继位的人选,她们之间,不需要亲情的存在。
  “笨蛋,只要你肯稍微对我笑一下,一下也好,我就满足了啊!”
  这是小草的期盼,每一次的生日,每一次的得奖,从宫内省官员手中取过奖章的时候,小草真正期望的,是母亲的拥抱。
  不需要什么形式上的奖励,只要像普通百姓家一样,妈妈对放学回来的孩子,亲匿地摸摸头,温暖地将她抱在怀里,如此而已。
  然而,这个心愿,从未达成,以致于每当学院放学,看着旁人,亲子相依的温情,小草脸若冰霜,从此行为越来越叛逆,总爱与宫廷唱反调。
  事实上,倘若不是因为这样,小草的人生,可能会走向另一条道路,她会与同年纪的朋友一般,在贵族私院中,学习知识,努力当个淑女,日后成为个端庄的女王。
  今天,从婆婆说的话里,小草听到了不一样的母亲,那个名叫阿绫的女子,不仅是慈爱、祥和,她为了守护的东西,充满勇气,不惜挺身对抗,这正是小草所期望的母亲。
  为什么两种样子,前后会差那么多呢?
  为什么母亲回到宫廷后,会变成这种样子?
  母亲临走时所觉悟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几个疑团,令小草沉思难解。
  “婆婆。”抬起头来,小草问道:“我妈妈……妈妈想传达给我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婆婆语带机锋,笑着说,“我所知道的阿绫,可不是那种不负责任,会把没做完的事,丢给朋友的人。”
  “她要我告诉你的东西,她一定早就跟你说过了,只是你自己没发现而已。”婆婆扶着桌子,巍巍站起身来,“又或者,她是要你自己去寻找这个东西。”
  “要我自己去寻找?”
  “小侄女啊!人的一生,有某些问题,是只有自己,才能给自己答案的。”
  婆婆笑了起来,“你的母亲,是一个凡是靠自己解决的坚强女人,身为她的女儿,你不该这么问啊!”
  “我明白了,我会找出那个答案的。”
  小草眼里,有了前所未见的神采,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一瞬间,她觉得婆婆就像是母亲的化身,而且是她向往已久的那个母亲。
  在仆役小心搀扶下,婆婆缓步出门,临走前,她对小草说:“其实,你和你母亲当年很像,真的很像。”
  “妈妈年轻的时候,也和我一样吗?”
  “一模一样,那个神韵,讲话时的语气,全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小草笑了,她很自然地回答,“那是当然的了,因为她是我妈妈啊!”
  送走婆婆,小草惊觉满室斜阳,竟已是黄昏时分,在夕阳照映下,壁画中母亲的形象,光彩流动,栩栩如生。
  “妈妈在这趟旅行中,找到了她的人生理念,我一定也要去看看,妈妈想传达给我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小草暗自下了这样的决心。
  走出庙门,小草分外感到神朗气清,十多年来的阴霾,在这短短的一个下午,仿佛消去大半。
  “咦!那边不知道在干什么?怎么这么吵?”
  左边人群聚集,喧闹吵杂,似乎是发生了什么事。
  “哎呀!糟糕,放那个白痴独处大半下午,一定出事了。”
  忆起与兰斯洛分别一个下午,再看到眼前的人群,小草已经有了很不好的想法。
  匆匆跑去,走近一看,兰斯洛一膝跪地,手上拿了束莫名的野花,正在高唱情歌,而在他面前,紫钰颇为尴尬的站着,不知所措,小草来的及时,刚好听见“君子好逑”这句结尾,声音高亢,令人有掩耳逃窜的冲动。
  现场的群众,依旧鼓噪,他们虽然不对兰斯洛的走调怪歌,抱持好感,但为那画中仙一般的美女所惊艳,每个人都想看看,这个美女,要如何拒绝,那个想吃天鹅肉的浑小子。
  幸灾乐祸,自古人性皆然。
  小草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那个大白痴,真以为自己是大鼻子情圣啊!叫他用音乐来打动别人,是用笛声,不是用歌声啊!唉!好破的歌……”
  饶是小草聪明多智,此刻也没了主意,只得静观其变。
  而事情的发展,是没有人能够料到的。
  众目睽睽下,紫钰笑了,仿佛可以融化万年雪般的温暖笑意,她接过花朵,在一片叹息声中,与兰斯洛挽手而去,状极亲匿,教现场观众捶胸顿足。
  “总算了去一个麻烦。”
  小草长吁道,她可没有那么天真,会认为兰斯洛的烂歌,打动佳人芳心,紫钰之所以肯这么帮忙,多半是看在大家的交情上,不忍兰斯洛太丢脸,才肯稍稍作戏一番。
  “那个大浑球,为什么我要这么替他担心?”
  小草喃喃自语,脚步却不自觉地追寻两人而去。
  杭州文风极盛,骚人墨客本多,在围观的群众里,才思敏捷者,不乏其人,看到这幕“不可能的任务”,奇迹似的成功后,不少人以此为题,加上自己的想像,写成了传奇故事。
  愚夫愚妇信以为真,将庙中神祗,误认为专管恋爱之神。
  此庙居然成为年轻男女表白、求爱之所,而一举奏功者,竟也大有人在,此后数十年,香火鼎盛,络绎不绝,这就不是当初在场的任何一人,所能料及的了。
  “想不到还是被拒绝了。”
  在回家路上,兰斯洛有点沮丧。
  “什么叫做想不到,你那种方法,不被拒绝才是怪事。”
  一旁的小草,把握机会,努力落井下石。
  回想刚才的场景,小草觉得好笑。
  才走出庙门没两步,紫钰便抽回了手,本来飘浮在云端的兰斯洛,一下子便摔落地狱。
  紫钰微一拱手,盈盈下拜,朱唇轻启,低吟道:“怜君密密情,感此伤妾心,徒叹奈何,徒叹奈何,自古红颜弹指老,华发早生,色未凋,爱已残,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语毕,连半句话都不再多说,转头离去。
  小草心下佩服,这才是敢作敢为的女中英杰。
  这个女子,只怕是不会轻易系心于人的,她的冷清,不是独对兰斯洛一人,而是对整个世俗。
  “色未凋,爱已残”两句,道尽千古女子的悲哀,男人会对美女倾心,为的,也就是那一张绝世容颜吧!
  一但年华老去,昨日的江山美人,就只有“掩面低泣窥新人”的份。
  像紫钰这样的女子,深明这个道理,又怎么肯将自己的心,轻易托付。
  要掳获这样的一颗心,难啊!
  “算了,再想别的办法吧!”
  对于紫钰的想法,小草悠然神往,自己与之比较,不由得有点兴味索然,“我有点担心枫儿,把她独自丢在家,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你怕什么,枫儿又不是三岁小孩,难道你还担心她会走失啊!”
  说着说着,已经走至胡同口,小心看看有无跟踪,兰斯洛将门打开。
  “枫儿,我们回来了……”
  话还没说完,兰斯洛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惊,说不出话。
  庭院里,恍若废物弃置厂(简单来说,就是垃圾堆),被拆成碎块的桌椅,压扁的铜锅,破烂的窗户……诸般家具器物,被彻底破坏,四散满地。
  在这堆废弃物的中心,枫儿跳来跳去,手里撕扯由衣柜中翻出的绸衫,还将扯下来的布料,一把塞入口中,津津有味地吃着。
  形状优美的小口,嘴边沾有泥土、杂草、还有……
  “哎呀!我的铁线兰。”
  小草惨叫一声,去抢救心爱的盆景,同时也忙着和枫儿争夺,所剩无多的衣衫。
  “不行,这个不可以吃啦!……你再不听话,我就要生气罗……啊!笨蛋,别把我的手放进嘴里……”
  兰斯洛望着眼前的一片凌乱,头晕脑胀,很难得地,他有了想一头撞死的冲动。
  花了不少功夫,把濒临废墟的屋子修好,成了垃圾的家具买齐,好在小草原本就有随时跑路的准备,东西随丢随买,方便的很。
  此后连续数日,小草待在家里,半步不出,任凭兰斯洛怎么引诱,也没兴趣出门,一来,是为了好好静心想事情,二来,也是为了照顾枫儿。
  枫儿的野性未除,想要让她安静呆着,得费不少功夫,小草就花了相当的心力,才教会她穿衣,不要四处乱跑,拿无辜的器物磨牙。
  其实,养动物就是要肯花时间,只要别让她觉得寂寞,一般来说,宠物都是很温和的。
  这天,小草心血来潮,到外面抓了两只蚱蜢,回来找枫儿玩跳蚱蜢的游戏。
  “枫儿,这一只红翅膀的,是你的;这一只脚上有斑点的,是我的。”
  小草费力解说,枫儿则是满脸奇怪,不明白这两只蚱蜢有什么好玩。
  “等一下我把蚱蜢放进洞里,你就跟着我喊,知道吗?”
  “……”
  “知道了吗?”
  “喵!”
  小草的游戏,在尚未开始之前,便宣告流产,因为缺乏挖洞的经验,小草掘的洞,深度不够,两只蚱蜢甫一进洞,便即跃出,两头逃窜,小草还没来的及反应,枫儿伸手便是一抓,把自己的蚱蜢丢入口中,当作美食大嚼起来。
  “哇!我的蚱蜢……哎呀!不对,枫儿,快把东西吐出来,那个东西不能吃的,吃了会拉肚子,教了你那么多遍,怎么你就是教不会呢?”
  担心枫儿吃错东西,小草又是拦阻,又是拍背,弄的手忙脚乱。
  “这个东西有什么不能吃的,以前在山里,猎不到山猪野兔,本大爷还不是大把大把的吃下肚。”
  闲得发慌,又不肯负起教养职责的兰斯洛,在一旁哈哈大笑。
  “你笑什么,当初说要捡东西,事后一点都不负责任,你哪来的脸在笑。”
  “谁说我不负责了。”兰斯洛笑道:“枫儿,你过来,我送你一件礼物。”
  不敢靠太近,兰斯洛把礼物掷给枫儿,以免又给扑倒,舔东舔西的弄的满脸口水,对于枫儿表示亲切的方式,兰斯洛始终不习惯,而很无奈的,这也是小草屡教无效的项目之一。
  兰斯洛的礼物,是条红色的皮革项圈,除了颜色抢眼之外,形式却简单,仅有一个金属环扣,与市面上五花八门的种类相较,是条相当素净的项圈,幸亏小草抢救的快,否则就给枫儿吞下肚当点心。
  大陆的公约法,把兽人族的地位,定在奴隶与牲畜之间,若要在都市行走,必须配戴项圈。
  市面上所卖的项圈,大多标榜“附麻醉效用”、“内附锁脉针”、“穿骨固定”之类的效果,藉由伤害兽人的身体,到达箝制的作用。
  小草将枫儿当作姊妹看待,要让她受这等痛楚,自是怎么也不愿意,可是,若不配戴,则无法上街,只得整日在家,对于好动的枫儿来说,无异是变相拘禁,为此,兰斯洛特别施展匠人手艺,做了条项圈出来。
  别上了环扣,枫儿不住转动颈子,伸手去抓,似乎对这个新的束缚物,感到极度不耐。
  兰斯洛颇为感慨的叹了口气,帮枫儿把项圈套正,叹道:“你就忍一下吧!你的主子们,眼下还没发迹,改变不了这些劳什子规章,既然改变不了,你就只好学着适应了。”
  靠着“第一眼作用”,枫儿对兰斯洛真是百依百顺,听到兰斯洛这样说,枫儿似懂非懂,不再乱动,把项圈套好。
  “唉!”
  “叹什么气?又在想你的紫钰小姐。”
  “唉!”
  “想就去找人家啊!又没人拦住你。”
  “唉!”
  小草暗自苦恼,自被紫钰明确拒绝后,兰斯洛这些日来,长吁短叹,闷在屋里,却又想不出任何方法,来个绝地大反攻。
  “人家的要求很高,不是现在的你能做到的,还是多努力个几年,等到功成名就,再卷土重来吧!”
  这番话,是小草充份考虑过的衷心之论,紫钰所要求的,并不是单纯的荣华名望,想要配得上这样的女子,必须要有相当出色的条件。
  小草不认为兰斯洛条件差,目前的兰斯洛,是块原石,只要经过琢磨,将来必能大放异彩。
  这个涉世未深的少年,慷慨豪迈,毫不做作,武功虽然不高,但发展潜力却几近无限,有种江湖上少见的铁骨英气,这样的人,日后成就不可限量,更重要的,他举手投足间,与生俱来的领袖气势,霸气凛然。
  小草敢断定,只要能有个两年时间,加强兰斯洛的武功,以他的条件,届时必有一番基业,眼下局势混乱,群雄并起,艾尔铁诺的国势,也逐渐走下坡,对于各处的动乱,无法有效镇压,只要把握机会,说不定兰斯洛也能成为一方霸主。
  可是,这些东西需要时间来酝酿,以目前的兰斯洛,想要打动紫钰的芳心,简直难比登天,就算能让紫钰倾心于他,紫钰背后的龙族,也不会接受这样一段情缘,两人势必面临重重险阻。
  “听我的话,等到自己条件够了,再来吧!”
  “不行,就这么放弃,哪算的上是男子汉,我一定要坚持到底。”兰斯洛不改初衷,还是坚持目标。
  “是,是,你是男子汉,真了不起。”小草挖苦道:“不但是男子汉,马上就要当先烈了。”
  自从明白了紫钰的想法,小草便懒得再去出主意,反正双方的差距太大,强求无益。
  “对了,我记得你好像懂得一点魔法的知识。”兰斯洛眼放异彩,想到了个新的点子,“快帮忙想想,有没有可以用来帮人谈恋爱的魔法。”
  “有的话,我自己不会用吗?”小草暗骂道。
  其实,这类的魔法式存在的,经由某种符法、仪式,可以让本来陌路的异性,瞬间产生一见钟情的效果,进而倾心相恋。
  只是,那种术法,无非是控制对方的心智,使异性失去自主能力,甘为爱奴,对于这种作法,小草轻视至极,那根本是污蔑了“爱情”这个名词,只要想到兰斯洛像条哈巴狗,吐着舌头,等着捡骨头,小草便觉得反胃。
  风之大陆的魔导师公会,对于有关“操控人心”的秘法,一律禁止,不完全是为了道德因素,事实上,这种违逆天道的法术,果报极强,使用者往往遭到反噬的命运,不得好死,所以这是属于禁用的系统。
  “会想要依靠法术来谈恋爱,是堕落的象征。”
  “没有那么严重啦!”兰斯洛忙解释道:“我是想看看,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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