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1-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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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八九。
第27节:第三章 在卡夫卡的地洞里(3)
不,这些只是我的想象,真正的记忆仍然空白一片,没有,没有,没有他们所说的一切!
〃陆海空,我不知道你到底想要什么,但我确实失去了记忆,只记得醒来以后的事,请不要再纠缠我了,我什么都不知道,好吗?〃
海风吹乱了他的头发,他一步步逼近我说:〃不,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一个人会彻底失去记忆,在脑子里一点痕迹都留不下来,一定能够在某个时刻某个地点,找回你的往事。〃
〃够了,我难道不想找回来吗?我比任何人都更想要恢复记忆!〃
〃所以我们在帮助你,让你回到当年发生过的环境里,找回你丢失的记忆。请你看看这月光,看看这黑夜的大海,看看我们四个人,一切都像是时光倒流,回到了那个落魄的晚上。我们都彼此道出心底的秘密,我说我大学时代骗了一个女孩的感情,严寒说他小时候偷走了同学的手表,方小案说他以前杀死过一只猫,你想起来了吗?〃
严寒与方小案都羞愧地摇摇头,看来这些全是真的。他描述的每一句话,都宛如电影画面,却只能激起我的想象,而无法勾回真正的记忆。
〃请不要再说了,我什么都想不起来,我的脑子要爆炸了!〃
但陆海空紧追不舍:〃至于亲爱的你高能,却是第一个喝醉的,当时你心底深藏的苦闷,要比我们所有人都强烈几百倍。你痛苦地流下了眼泪,说出了关于你家族的秘密。这个秘密是如此离奇,却又如此重要,牵涉到千千万万的人,牵涉到一个古老的传说,还有一个庞大的帝国!〃
〃什么?我的家族秘密?〃
严寒和方小案都点了点头,几乎异口同声道:〃没错,那晚我们三个人都听到了,是你亲口告诉我们的。〃
〃你们疯了吗?〃我猛摇着头,再也不敢喝啤酒了,〃我的家族能有什么秘密?我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长大,爸爸是国有企业的宣传科长,家里根本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我和我的家庭都非常平凡,哪里有什么秘密啊?〃
〃是的,一开始我们也不相信,觉得你喝醉了说瞎话,很快就把它忘记了。但是,那次培训结束不久以后,你就突然发生了神秘的车祸,变成植物人躺在医院里。这就让我感到很奇怪,发生在你身上的意外,是否与你说的家族秘密有关呢?〃
〃也许吧,但我全都忘记了,这些秘密永远都被埋葬了,你就不要再白费工夫了。〃
月夜下的陆海空又喝了一大口啤酒,〃其实,我以前一直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所以在你恢复上班以后,也没有再来问过你。然而,上个月我在美国培训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而这件事竟然与你的秘密有关。〃
第28节:第三章 在卡夫卡的地洞里(4)
〃什么?与我有关?〃
〃那晚你喝醉了酒在这里说的话,原本是打死我都不会相信的。但在美国经历了那件事情以后,却让我开始相信你的话了。〃
〃你在美国遇到了什么?〃
陆海空卖了个关子,〃只有当我知道你的秘密以后,我才能告诉你我遇到了什么。〃
〃够了,我没有故意要向你隐瞒,你也不要和我谈什么条件,我本来就什么都不知道。〃
〃不,你应该想起来了,想起来了。〃
他就像个偏执狂!靠近我不断嘟囔,好像只要他说我想起来了,我就会想起来似的。
忽然,我发觉情况有些不妙,在高高的黑夜悬崖上,他们三个人已把我包围了。而背后就是万丈深渊,只要往后再退半步,便会坠入数十米之下的大海。
陆海空、严寒、方小案月光下这三个人的脸,都如同野兽般可怕,他们丧失了理智,步步向我逼近,是要强迫我说出秘密,还是要把我推入地狱?
深夜的大海依旧呼啸,我的心跳几乎要停止了,已经与死神擦肩而过一次,不想再接近第二次了。
〃你们看!〃
我急中生智指了指后面,就在他们回头看的瞬间,飞快地从陆海空与严寒之间穿了过去。
一阵海风吹到后脑勺,身后传来他们追赶的声音。我撒开腿向度假村狂奔,反正朝有光的地方跑就没错。
终于冲到了度假村,我也不敢回自己房间,生怕再被他们三个追上。正好有同事在会议室打牌,我佯装打牌走进去,他们就不敢再进来抓我了。
第二天,我们结束了这次培训,一起坐船离开海岛。一路上陆海空都没说话,铁青着脸面对大海,严寒与方小案则不时看着我。而我大大提高了警惕,不给他们任何可乘之机。
回来以后,陆海空私下向我道过一次歉,我接受了他的道歉,并请他不要再骚扰我了。但没过几天,他又开始追问我的过去,甚至有几次偷偷跟踪我,被我发现以后差点打了他这些情况在陆海空自杀以后,我都告诉了警察,不知能否有一点作用?
现在,又看到了严寒与方小案,他们两个人最近形影不离,不时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就像两只整天担心老鹰的田鼠。
我断定他们与陆海空是一伙的,三个人合谋要得到我身上的秘密,但陆海空的死一定让他们非常恐惧,或许应了那句古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下班后疲倦地挤进地铁,不再注意衬衫领口与头发,没被挤成人肉罐头已属走运。在拥挤的男男女女中间,我又一次看到了那个盲姑娘。
经常在这个时间的地铁里看到她。
她看起来二十多岁,坐在我对面,闭着双眼,手握导盲杖。无论多么嘈杂,她都能准确地找到车门,人们会给她让路和让座。我紧握拉环支撑身体,以此抗衡一个重达三百斤的女人对我后背的挤压,更不能让那肥厚的身躯靠近盲姑娘,以免三百斤没站稳一屁股坐下来。
第29节:第三章 在卡夫卡的地洞里(5)
喧闹噪热的车厢里,只有盲姑娘保持安静,身子挺得笔直,导盲杖收在怀里。她的皮肤白得近乎透明,整体来看很漂亮,特别是脸颊的轮廓,分外清晰与标致。我的烦躁渐渐消失,想象她睁开眼睛的模样假设她不是盲人,应该是一双多么美丽的眼睛?
可惜是个盲人。
走出地铁站,迎面过来一对年轻男女,面对着我视若无睹地接吻。我羞涩地躲开,去了附近一家小饭店。昨晚从中学时代的通讯簿里,找到最要好的一个同学我迫切地需要了解自己,了解更多真实的过去。父母无法真正了解我,尤其青春年少的时代,每个孩子都有叛逆,藏着许多秘密,只有最要好的同学才能分享。
〃高能,认不出我了吗?〃
我愣了一下,对方看起来比我略矮,相貌也无甚出众之处他就是我最要好的中学同学?可我连一丁点故人重逢的感觉都没有。
〃哎呀,我是唐僧啊!〃
他说着一把将我拉到座位上。但我疑惑地问:〃你不是唐宏吗?〃
〃天哪,连我的绰号都忘了?还说是什么好兄弟呢!〃他已经把菜全点上来了,给我倒了一杯啤酒,〃高能,你可要自罚一杯哦!你看这个饭店,和十年前没什么变化,我们暑假常偷偷跑来点两个小菜,用光了一个礼拜的零花钱。你不会装糊涂吧?就算我被烧成灰,你都不会忘记我的自从当年看了《大话西游》,大家就一直管我叫唐僧了。〃
我已丝毫不怀疑他的绰号了,果然满嘴废话喋喋不休,就连长相都与罗家英有几分神似。
〃怎么还不说话?那么多年没联系了,亏得你给我打电话,还想得起老兄弟,我都感动得要掉眼泪啦!〃他说着就自己喝了一大口啤酒,〃你是怎么了,跟你说话一点反应都没有,难道得了失忆症?〃
知道他在和我开玩笑,却正好说对了,〃一点都没错失忆症,我确实得了失忆症。〃
我把一年半前出车祸的经历告诉了他,唐僧目瞪口呆了半晌才恢复多嘴功能:〃真丢失了记忆?再也不记得我了?所以来找我想弄清楚以前?〃
〃是,你说说,过去的我是怎样一个人?〃
〃说句实话,高能,以前你很平淡,就像一张白纸,在班级里从不显山露水,不像我整天咋咋呼呼的。〃
〃我就是最不起眼的,最容易被遗忘的那个人?〃
其实,我多么渴望唐僧能说出些骇人听闻的事件,比如打架斗殴或者遇到过死人之类的,哪怕是为了某个女孩和人反目成仇也可以然而我比我想象中还要平庸。
〃差不多吧。〃唐僧停顿了一下,〃实际上你只有我这么一个朋友。〃
〃我在中学里谈过恋爱吗?〃
唐僧拧起眉头,〃说了别不开心,兄弟,那时候你没有女人缘,也很少有女生注意你。不过,你还是暗恋过的。〃
第30节:第三章 在卡夫卡的地洞里(6)
〃谁?〃
这是今晚我唯一的兴奋点。
〃马小悦。〃唐僧注意看我的表情,〃你还记得吗?〃
〃不,我不记得了。〃
〃她是我们的班长兼班花,当年也算大美女了。马小悦学习好人又漂亮,自然有许多男生追她。但她谁都瞧不上眼,没人能赢得她的芳心,是最难啃的骨头。你从来不敢表白,只在心里默默地喜欢,有时还拖我去跟踪她。〃
〃那她就是我目前唯一知道的曾经喜欢过的女孩?〃
唐僧突然露出暧昧的表情,〃高能,半年前的同学聚会上,听说马小悦到现在还没结婚,你要不要去联系她呢?〃
〃不,我再也不敢想了。〃
我决然地摇摇头,心底莫名悲哀。
回到家没和父母说话,立即把自己关在房里,烦躁地打开电脑。
进入昨晚搜索过的系统文件夹,找到那些关于兰陵王的网页记录。还发现一个博客地址,2006年总共打开过一百多遍,几乎每次都有登录页面,只是没有留下密码。
无疑就是我自己的博客!
时隔一年零六个月,我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博客名字叫〃在卡夫卡的地洞里〃。
刚打开博客,音箱里就传出赵传的歌声:〃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了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我是一只小小鸟》?原来我以前除了粉迈克·杰克逊以外,还喜欢赵传的歌。
闭上眼睛安静地听赵传唱完,发觉这首歌唱的就是我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的小小鸟,幸福是否只是一种传说我永远都找不到?
很奇怪我把博客背景弄成黑色,看起来非常不舒服,像在古墓里看书,想必以前心情压抑。博客点击量只有少得可怜的619,如果以两年时间计算,平均每天不到一个人的流量,大概也都出于我自己的鼠标。
博客翻到最后一页(其实总共也只有三页),在第三页最底部看到第一篇文章,发表时间是2006年1月19日,博文题目叫〃地洞〃
我把洞修成了,看样子还挺成功。从外面只能看到一个大洞口,但实际上它不通向任何地方,进去几步就会碰上坚硬的自然岩石。我无意炫耀自己故意玩了这么个花招,从前有过许多徒劳无功的造洞尝试,倒不如说这就是这些尝试之一的残余,然而我毕竟觉得留下一个洞口不掩埋有其长处。当然有些花招是弄巧成拙,这我比其他谁都清楚。留下这个洞口提醒人家注意此处可能有什么名堂,这肯定是冒险。谁若是以为我胆子小,谁若以为我大概只是由于胆怯才修了我这洞,那就把我看扁了。离此洞口约一千步远的地方才是地洞的真正入口,由一层可以揭起的地衣遮蔽着,这世上无论什么能有多安全,它就有多安全。毫无疑问,可能有谁会踩到这块地衣上或是把它碰下来,那我的地洞就无遮无挡了,谁若有兴趣,谁就能够闯进来永远毁掉一切,不过应当注意必须具备某些并不多见的才干才能这样。这我非常清楚,我的生命如今正处于其巅峰,可即使如此也几乎没有完全宁静的时刻,我会死在深色地衣下面的那个地方,在我的梦中,常常有一只贪婪的鼻子不停地在那里嗅来嗅去。
第31节:第三章 在卡夫卡的地洞里(7)
卡夫卡《地洞》
我的博客第一篇文章,竟然是卡夫卡的小说《地洞》的开头。我立刻从我不多的藏书中,找到了那本《卡夫卡小说集》,翻到小说《地洞》的那一页。半年前醒来之后,就在我的房间里发现了这本书,但不再记得书里的内容,便在几个月前重读了一遍。
《地洞》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写于卡夫卡去世之前,那时默默无闻的作者暂住在柏林,还未写完《地洞》就病重离开人世。小说里的〃我〃不过是一只小动物,行将就木地居住在地洞中,日夜提防天敌入侵我明白了博客名字的意义,我的生活就是藏在地洞里。
接下来的文章全是些生活琐事,比如博客第二篇
〃上班已经两年时间了,我早已失去了刚开始的热情,整天都必须看着老板、同事、客户们的脸色,我就像僵尸一样不能露出自己真正的表情我讨厌他们,讨厌他们每一个人,但我被迫面带微笑地看着他们,即便心里充满了委屈,即便偷偷咒骂他们断子绝孙,但我还得强颜欢笑,就像卖肉的娼妓,永远戴着一副面具……〃
博客第三篇
〃昨天和爸爸吵了一架,他要我坐下来和他谈心,但我根本不知道和他谈什么。前两天和大学同学通电话,他很羡慕我进入世界500强的天空集团上班,而我羡慕他根本不用上班,因为他老爸是个老板,早给他准备好了将来的产业。而我的爸爸是个碌碌无为的男人,他不能给自己的家庭很好的生活,不能让他的儿子像崇拜英雄一样崇拜他……〃
博客第四篇
〃我最恨的是我自己。大学毕业时给自己定下目标:二十五岁买车,二十八岁买房,二十九岁结婚,三十岁生孩子,三十五岁住进一幢别墅(最好是独栋)。然而,按照我目前上班的收入,再按照现在的房价,就算干到四十五岁,也根本买不起房子,顶多买个卫生间。我不会让父母给我贴钱付首付,我也知道爸爸没多少积蓄。我经常站在我们写字楼下,看着那些跑车进进出出,看着车上载着的美女,香水气味随着车轮轨迹留下,我只能闻着味道发呆,真想挖个地洞藏进去……〃
接下来十几篇博文,全是些无聊的日常生活,两年前我就是一个苦闷青年,渴望买车买房过上体面人的生活,这种欲望充满着我的博客,然而现实除了失败还是失败,看不到希望在哪里。虽然是世界500强企业的员工,但在光洁的白领底下,却是打肿脸充胖子的遍体鳞伤。
后背心发凉了没错,我过去是,现在也是!一个小人物,或者说是一个小动物,像个小老鼠,永远在黑暗的地洞里爬来爬去,等待我的只有捕鼠夹。
翻回到博客第一页,最下面一篇写于2006年9月19日,连标题带内容仅仅一句话
第32节:第三章 在卡夫卡的地洞里(8)
〃我发现自己不是平凡的人,在我的身上背负着一个使命!〃
看到这里我心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