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王朝同人)清穿之幽篁居 作者:皎月初斜(晋江vip2012-06-26完结)-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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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
“妹妹知道就好。”小姑娘的杏眼也有几分湿润,“你在炕上歇着,姐姐去烧水。再生个火炉子,这样洗澡也不会冷了。”
两姐妹欢快的洗了个热水澡,挨着身子靠在炕上。炕桌上摆着一碟子蜜饯,两人你喂我一颗,我喂你一颗,笑声远远的荡开去。这时候两人才有了些小姑娘的青春与活力。
蜜饯很快吃完了。苏锦觉得蜜饯的甜味沁入心底,寒冬腊月间,暖意从脚上升到了头顶,竟熏得她眼眶湿润。
苏锦头上披散的发丝直达腰部,光滑黑亮,散发着隐隐的竹清香,与她瘦削泛黄的脸庞十分不搭。小姑娘伸手捋了捋苏锦的黑发,见已经全干,说道:“锦儿快躺下吧,被子里暖和些,可别又着凉了。”
“好。”苏锦点点头,把铜制的手炉子搁在炕桌上,方解开外面的袄子躺下。“姐姐,今儿是什么日子?我病了几天,都快睡糊涂了。”
“妹妹也只有生病的时候才会糊涂了。”小姑娘取笑一句,又道:“今天是冬月十七日,快要到冬至节了。”说完,老气横秋的叹口气。
听小姑娘这话的意思,锦儿平时是个精明的?苏锦故作羞赧的笑笑,眼珠子一转,问道:“姐姐可是在为这节气烦心?”
都道冬至大如年,宫廷内外,朝中上下热闹纷繁。礼不下庶人。寻常百姓的庆贺自比不得宫廷的排场,却也有自己的过法儿。
北方,就如京城,冬至须吃饺子,南方则吃汤圆。
关于吃饺子,倒有一说法,据说当年名医张仲景在冬至这日用驱寒的药材连同羊肉一起和陷包成的饺子就了许多人性命,这便成了习俗流传下来,又有一种说法是饺子形如耳朵,冬至吃饺子,冻不掉耳朵。
冬至亦须祭祖、履长、隆师。单祭祖这一项,就够引起小姑娘的哀愁了。
小姑娘瞥苏锦一眼,见她没有同往常般感伤,才道:“是啊,咱们就那么点银子……”顿了顿,复绽开一个笑容,道:“这节还是要过的。”反正不久后她们就要进宫了,也用不上太多银子。
苏锦眨眨眼,有些迟疑的问:“姐姐,咱们进宫后,家里怎么办?”
小姑娘颦着秀眉,露出几分犹豫,道:“姐姐也拿不定主意,妹妹向来聪敏,你觉得呢?”
苏锦长长喟叹一声,盯着黑漆漆的横梁,语气也有了几分忧愁:“一入宫门深似海。咱们姐妹入宫为使女,也不知何年何月能够出来……便把这房子卖了吧。”她侧首看着小姑娘的眼睛,翘起的嘴角含着几许苦涩,道:“咱们的根在扬州。”
扬州是属于锦儿与小姑娘的,苏锦真正的家在几百年后的天府之国。清朝虽好,却非吾乡。苏锦忽然萌发一个荒唐的想法,如果……如果能回到二十一世纪,那该有多好!但是……苏锦的目光黯淡下来:穿越这事本来玄之又玄,她哪里还能回去呢?所以,这只是她的妄想。倘若能梦回故乡,她已经谢天谢地了。不过,以后有机会出宫,她定要在成都安居。
☆、冬至(修)
阴极之至,阳气始生,日南至,日短之至,日影长之至,故曰“冬至”。
在炕上徘徊十几日,苦药汁子喝下许多,苏锦的身体总算完全康复了。小姑娘重新洋溢起笑容,圆嘟嘟的面颊上布满红晕。苏锦的脸蛋尖尖,即使不饱满,也比病中好了许多,至少带了几分血色。
两人找出大柜子里的新夹袄——这是苏父在世时为一双女儿置办的。小姑娘是一件桃红色缎子的夹袄,通体素色,只在袖口领子上绣着几朵红梅花;苏锦的是妃色缎子,有隐隐的团福纹。想来锦儿的父亲去世前,家里过得不错,不然也买不起这么好的衣料。
小姑娘穿上新衣,更显得脸圆面红。以清朝的审美观来看,小姑娘面若银盆为福贵之相。而苏锦瘦削的瓜子脸则是福薄短命之象——还真有几分道理。古代的织造工艺与现代不同,苏锦对真正的古装也爱不释手。摸摸光滑细腻的料子,苏锦在心底感叹:锦儿的父亲肯定是个疼爱女儿的慈父,对女儿出手大方。
曾经的扬州苏家在十里八乡的确算个富户,苏府中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风景优美。苏家子孙不旺,三代单传,到了苏父这代,夫妻仅得了锦儿一个女儿。锦儿为家中独女,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家中长辈待锦儿如珠如宝,绫罗绸缎、首饰钗环等物一样不缺。苏父信奉女儿富养、 儿子穷养的理念,即使家逢大变,也从不在衣食上亏待女儿。
两姐妹紧闭大门,换上新衣,却并不敢四处乱逛,只在院子附近兜了几圈,算是放风祛病,欢喜一下罢了。京城难民多如牛毛,两个孤女穿着缎子做的衣服出去,绝对会成为强盗恶霸的盘中餐。
小姑娘拜托刘大娘买了些好料给锦儿补养身体。四只母鸡被小姑娘解了绳子养在后院棚子里,那母鸡倒也争气,隔日便能从鸡窝里捡个鸡蛋。一斤猪肉、一条半斤的鲤鱼、外加几根猪骨头就是今天的晚膳。这晚饭在苏锦开来普通,在村民看来却是极为奢侈丰盛,是为庆祝锦儿大病痊愈。她们入乡随俗,与村民一样每天只吃两顿饭。
毕竟在热孝之中,不好穿着新鲜颜色。苏锦是现代人倒不在意这个说法,但是小姑娘心里有数着呢。脱下新衣换旧衣,苏锦跟着小姑娘进了厨房。现代时她独自外居,为饱口腹之欲,与据说是御厨传人的酒店大厨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经常去厨房偷师学艺。故而,家常小菜难不倒她,精美糕点也难不倒她。谁叫美食是她的最大爱好呢?
橱柜里搁着几根萝卜和几棵白菜。萝卜缨子和白菜叶都是篶篶的。清朝可没有大棚蔬菜,冬天大雪铺天盖地,气温极低,根本没有蔬菜可吃。这些萝卜白菜本是刘大娘储存在地窖里,过年时做菜的,因可怜丧父的两姐妹才友情提供了一些。当然,小姑娘也送了几包糕点去表达谢意。刘大娘家的小孙子爱吃这个。两姐妹吃惯了细致东西,也不爱市场上粗糙的点心。
萝卜削皮切块,丢在砂锅里,和着大骨头炖汤。萝卜皮收起来晾着,等两天腌来吃。大骨头是相熟的屠户搭着肉送给刘大娘的,结果被刘大娘转送给姐妹俩了。苏锦手脚麻利的干活儿,小姑娘看得眼睛酸酸。想当初,家里书香传世,她和今儿都是小家碧玉,学厨艺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菜刀锅铲什么的哪里真上过手?如今两人对家务活都熟练了。擦擦眼角的泪水,小姑娘扯出个笑容,挽起袖子舀了热水兑着冷水洗菜。
猪肉都是瘦肉。这个年代,老百姓都喜欢肥滋滋的肉,不太爱吃瘦肉,所以瘦肉价格反而要低廉些。将肉切成片,再剁成肉末,苏锦甩甩酸软的手,这菜刀还真重。
苏锦是南方人,鱼是家常菜。可是她不敢做川菜,要知道锦儿可是扬州人啊,淮扬菜口味清淡,与麻辣鲜香的川菜大不一样。
小姑娘收拾着鲤鱼,颇有些怀念道:“京城的饮食习惯与扬州不同,我真想念家乡的菜肴啊。”
淮扬菜与鲁菜、川菜、粤菜并称为中国四大菜系。淮扬菜始于春秋,兴于隋唐,盛于明清,素有“东南第一佳味,天下之至美”之美誉。原料多以水产为主,注重鲜活,口味平和,清鲜而略带甜味。著名菜肴有清炖蟹粉狮子头、三套鸭、水晶肴肉、松鼠鳜鱼、梁溪脆鳝等。其菜品细致精美,格调高雅。
苏锦想起来也是一阵可惜。自己长在成都,对川菜最为喜爱,也最精通。淮扬菜嘛,偶尔换换口味还行,川菜才是她的心头好。未免露出马脚,苏锦按耐住做酸菜鱼的冲动。“以后咱们总有机会吃到的。”苏锦笑着安慰小姑娘。宫里什么好东西没有,只要两人跟着好主子,说不定能吃尽天下美食呢。
小姑娘想了想,也充满期望,道:“妹妹说的有理,以后总有机会的。”即使因环境逼迫,导致了小姑娘的早熟,但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年轻姑娘,对未来总会有许多美好幻想。
两姐妹相视一笑,在厨房里忙碌起来。苏锦烧火,小姑娘掌勺。苏锦无比庆幸自家奶奶生活在农村里,家里也是用的这种土灶,不然她可连火都不会烧。
一个时辰后,香喷喷的晚饭上桌了,主食是猪骨汤里煮好的白菜猪肉饺子。顺治十七年收成不好,家家户户都不富裕,冬至节都过的简单。昨日里,两姐妹已经去苏父坟前祭拜过,告诉他两人入宫的决定。晚膳前,两人又去隔壁屋子牌位前上了香,让地下的亲人们也高兴高兴,算是简单的祭祖了。苏父是个秀才,西次间是书房,也是苏父的卧室。如今,他的牌位也摆在那里。因着锦儿身体方才康复,故两人便决定在入宫前再去坟前祭拜。
小姑娘想起了去世的父母弟弟,有些闷闷不乐。他们都葬在扬州,牌位也供奉在宗祠里。小姑娘朝扬州方向跪下,磕了几个头,默默念叨几句话。
苏锦站在旁边看着,等她站起来了,才开口劝解:“姐姐,只要咱们活的好好的,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回报。”
小姑娘笑着点点头,欣慰道:“锦儿明白这个道理,姐姐就放心了。干爹干娘在天之灵也会高兴的。”原来问题最大的是锦儿,而不是小姑娘。
苏锦一阵尴尬,自己白担心小姑娘了。羞赧的垂下头,苏锦拉着小姑娘的袖子,赶紧转移话题:“姐姐,咱们吃饭吧,饭菜都凉了。”
“嗯。”小姑娘是个厚道人,只当苏锦打开了心结,也很是高兴。
用了饭,小姑娘提着个篮子,捡了几样点心干果,便要去刘大娘家。“妹妹身子虚,就好好呆着家里,姐姐去隔壁看看。”
“姐姐,你怎么今天去呀?”苏锦疑惑问道。
小姑娘拍拍身上的半旧袄子,道:“咱们姐妹还在孝中,不方便在新年里拜访邻居,索性今天去了吧。再说,半月之后咱们怕是要进宫去了,这新年估计得在宫里度过。刘大娘对咱们多有照顾,总要诚心感谢一番。”
苏锦顿时明白了。宫女小选本是定在开春,今年不知为何提前招宫女。“姐姐你去吧,我就在家里等着你。瞧着外面又下雪了,你拿把伞遮一遮。”说着把伞递过去。
“好。”小姑娘接了伞,朝苏锦笑笑,转身出门,又把门紧紧阖上。
苏锦站在窗户前,从窗缝里瞧着小姑娘走远了,才慢慢踱回炕边。脱掉厚厚的夹裤,掀开被子坐上去。自苏锦生病后,这炕一天到晚都是烧着,这会儿暖和得很。苏锦皱皱眉,据这几日刘大娘那里听来的消息,这董鄂妃竟然还没有病逝。按照历史,董鄂妃明明是在八月的时候就死了的。想到这里,苏锦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希望这次“非常规”的小选不要与董鄂妃扯上什么关系才好。
苏锦暗自警惕在心,进宫后可不要惹到这位宠妃。董鄂妃可是麻烦的代名词啊!抛开繁复的思绪,苏锦搓搓手,翻出簸箕里的红绳子,按照小姑娘教自己的方法打起络子来。簸箕里还有张绣了一半的绣帕,和几团色彩鲜艳的丝线,都是苏父买给两个女儿练手的。江苏土地肥沃,气候温和,蚕桑发达,盛产丝绸,自古以来就是锦绣之乡。清代更是苏绣的全盛时期。苏绣,是江南女孩一生中最最美丽的情结。女红之巧,十指春风。
锦儿的手指纤纤,灵活自如。据小姑娘说,锦儿在母亲的教导下,女红较为出色,基本上每日针线不离手。可是苏锦一个现代人,哪里会做这些东西。好在锦儿生了场大病,小姑娘未对苏锦不动针线有什么疑问。
苏锦缠绕红绳的手顿了顿,搁下络子,拿起绣帕展开。抚摸着帕子上小猫灵动的双眼,苏锦心中一动。长久隐瞒下去也不是办法,自己还是得把女红学起来。先不说女红是古代女子的必备技能,单单靠着这手艺,在宫里或许能分配个好些的活。放出宫后也能有个吃饭的技能,不至于流落街头。
说动就动。苏锦捻起细细的银针,回忆着小姑娘的手法,试着把银针往帕子刺去。顺着直觉刺了几针,苏锦眼睛一亮:原来这身体还保留着小姑娘的技艺。她只要捏着针,自然而然的就知道从哪里下手了,手法还十分熟练。
苏锦惊喜一笑,翘着嘴角飞快的下针,一会儿就把猫儿的撅起的尾巴绣完了。把帕子拿远些,打量几番,苏锦满意的笑笑:小猫儿浑然一体,灵动非常,没有一点违和感。
放下心里的大石头,苏锦缓缓舒口气,转转脖子,揪出颈子上的红绳。红绳下面垂着一块洁白莹润的暖玉,中心处有淡淡的竹子图像。何不趁着小姑娘出门的机会瞧瞧这玉佩究竟有什么神通或古怪呢?
把手指头搓得通红,苏锦拿起绣花针,狠狠心往上面一扎,指腹顿时冒出了鲜红的雪珠子。左手无名指被称为最接近心脏的地方,她这回下了本钱,放出了几滴心头血。将血滴在玉佩上,她目不转睛的盯着玉佩的变化。
和上次一样,玉佩迅速的将血吸收干净,忽然间白光大盛。苏锦微微眯眼躲避刺眼的光线。待到白光消失,一切恢复平静,苏锦睁眼去看玉佩,它已经变回了黑色,中心的竹子纹路却消失了。苏锦慌了神,翻来覆去的检查了几遍,发现玉佩确实没有什么奇怪之处。
萎顿的垮下肩膀,苏锦不甘心的想到,难道这真的是块普通的玉佩么?喝了自己的血,只是把上面的竹纹变没了?愣愣的盯着玉佩发了会呆,苏锦叹口气把玉佩放回衣服里,滑下身子缩回被窝,慢慢阖上眼睛。
☆、帮助(捉虫)
云朵般厚重的浓雾笼罩着这片空间,湿漉漉冷飕飕的风刮过,苏锦抚摸着冒起鸡皮疙瘩的手臂打个寒颤。眼前是白茫茫的天地,脚下是松软干燥的枯叶,耳边是枝叶摇摆的窸窣声,此时此刻,此情此景,饶是见惯风浪的苏锦也不由发憷。
未免暴露自己,不明情况时切勿轻举妄动,打草惊蛇。苏锦深深呼吸数次,平静紊乱的心跳,静静等待着。
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半个小时……
没有变化!四周仍然是诡异的寂静,仿佛自己这个冒失的闯入者。苏锦挪挪僵硬麻木的双腿,松开紧握的手掌,里面聚集这密密麻麻的冷汗。
暂时是安全的!直觉告诉她。苏锦摸摸单薄的亵衣,只着棉袜的两个脚掌相互摩擦,惊讶的张开粉唇:竟然不觉得寒冷了!真是奇怪。
稍微放松警惕的神经,她方才有心情思考自己的的处境:这究竟是个什么地方?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她要怎么离开?
难道是绑架?一个念头出现在脑海——有贼入室抢劫,不但偷了家里的银子,还顺便把自己拐带了?也别怪苏锦多想,二十一世纪这种案件是在屡见不鲜。
正待感慨一下古代人民也不太淳朴,当贼的更是没有职业道德,绑架小姑娘又弃之野树林,简直是狼心狗肺,丧心病狂。忽然一声极低的咳嗽声传来,一个尴尬的女声说道:“苏姑娘,请进来吧。”
《列子·汤问》:“昔韩娥东之齐,匮粮,过雍门,鬻歌假食,既去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左右以其人弗去。”“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原是形容美妙的歌声,苏锦却觉得这女声堪比仙乐,胜过韩娥之声。
拥有如此美妙动听的嗓音的女子一定不会是邪恶之人,苏锦莫明相信。即使此间主人非良善,苏锦也无可奈何。身在别人的地盘,手无缚鸡之力的她与刀俎下的鱼肉何异?任人揉搓施为罢了。苏锦朝着声源而去,步伐不紧不慢——想通个中关节,慌张戒备只是笑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