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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暗影三十八万-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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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寇云拉起我的手。  

    “走啦。”她说着也向外跑去。  

    这时走廊里涌出二三十人,我被裹携着,跟着寇云往外跑去。  

    这时兔唇已经把第二道铁门打开,然后我就听见“砰”的一声枪响。  

    原本默不作声往外跑的人流骚动了一下,但并没有停下。  

    又听见一声,好像是兔唇在开枪。  

    不知怎的,看守所里的警察少得出奇,我看见一个警察捂着左肋倒在地上,不是致命伤,另然眼角还晃过一两个穿着警服的身影,没有更多的了。  

    那倒地的警察挣扎着从枪套里取出枪,却被跑在我前面的那人一脚踢在手腕上,枪斜飞出去。这兵荒马乱的时候人人都抢着冲出去,也没人想要去找那枪,就如一股奔腾的浊流,凶猛地直往外去。  

    眼前一阵光亮,竟已跑出了看守所。  

    看守所关押的犯人一般都不上手铐,这时都是一声欢呼,然后朝各个方向散去。  

    寇云抓着我的手,跑起来像轻盈的鹿,在路人的惊呼侧目中,拐了好几个弯,折进一条小路,转眼跑出几公里。  

    转进通向另一条路的小巷子,离看守所已经有相当一段距离了,寇云才松开我的手停下来。  

    我弯下腰,用手撑着曲起的膝盖大口的喘,每一次呼气都像要把肺里的气抽干。  

    许久,我抬起头,看着犹未直起腰的寇云,这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  

    我越狱了!  





   
 
三、凑上来的神秘妹妹  

    一个星期前我还是一名记者,有一种好听的说法叫无冕之王。一个星期之后我成了一名逃犯。  

    以后该怎么办?  

    我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一点主意也没有的时候。  

    怎么当时就跟着他们一起跑出来了?这可和跟着别人后面闯红灯不一样,从众心理害死人啊,这一跑谁还信你没杀人啊,还多一条越狱的重罪。  

    可难道让自己再回去自首?这又不太甘愿,好不容易才站到自由的阳光里,以前从来没觉得风轻轻吹在脸上是这么的舒服。  

    我心里犹豫挣扎,对此后何去何从拿不定主意,人也看起来有些彷徨难耐。我这时正在一所公共厕所门前,这样子的徘徊,给人的感觉是想进又不敢进,很快就有一些人把怀疑的目光投了过来。  

    “叔叔,旁边那个画着烟斗的才是男厕所。”一个好心的小学生跑过来对我说。  

    “啊,哦哦唔唔。”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是在女厕所门前磨蹭,却没办法一本正经和这小孩子解释,只好跑的远一些。  

    可爱的小朋友这么一闹,看我的人更多,让我很想就此抱头鼠窜。但是不行,还要忍下去。我憋着让自己尽量不去看女厕所的方向,心里大骂寇小丫头怎么可以把一个厕所上这么久,她在里面玩起了过家家吗?  

    “哥。”我正装作低着头观察两只合作无间搬食物的蚂蚁,一个让我大松口气的声音传来。  

    我抬起头,就明白了自己为什么等了这么久。  

    我们两个人在看守所里关了这么些天,逃出来之后整个形象比乞丐好不了多少。我是男人,又粗枝大叶惯了,刚才在厕所里洗了把脸,又用水把头发往后一拢,拿十根手指当梳子稍微理了几下就算完事,耗时三分钟,可寇云是女孩子,还是个长得不错的女孩子。  

    曾有个女性朋友告诉我,女人早上起来耗在自己脸上的时间两小时并不算多,这样想来,尽管没有用什么化妆品,寇云花这点时间打理几天没管的仪容,并不过份。  

    牢房里的光线不好,刚逃出来那会儿惊魂未定,寇云更是跑到头发都被汗粘在脸上,现在这么一看,她好像长得比不错还要好一点。  

    她大概把头发都洗了一遍,湿湿的散着,弯弯的眉梢和细挺的鼻尖上还有水珠,一双眼睛狡狤灵动,见我这样打量,嘴巴笑成弯月,露出尖尖的小虎牙。  

    “走啦哥。”她伸手挽住我往前走。  

    其实以她飞扬跳脱的步伐,应该说是拽着我往前走。  

    只是没走几步寇云就松开我,皱着鼻子说:“你身上的味道好难闻。”  

    “你也好不了多少。”我反唇相讥。  

    “哪有!”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别过脸去。  

    看她这般的神情,我在心里嘀咕,莫非她还真认我做哥了?  

    两个人嘻笑着走了一段,看到一个免费公园,很有默契地一齐折了进去。这是个老公园,走不多远就是个有坡度的小林子,树干粗大,枝繁叶盛,隔绝了阳光。  

    走在林子里的小径,我们两个都沉默了下来。  

    寇云在一条青石凳上坐下,她腰里好像别着什么东西,弯腰的时候硌着了,用手略微扶弄了一下。  

    我早就看出她腰上鼓出一块,既然我们两个的关系好像很亲近的样子,就出言问她:“那是什么东西?”  

    寇云把手伸进衣服,将那东西拔出来递给我。  

    我的手一沉,心脏剧烈地跳了一下,顿时觉得手有些发软,险些没扔在地上,第一反应把头飞快地往两边转,看有没有人在旁边。  

    好在这是夏日的午后,公园里没什么人,这个小山丘的林子里,就我和寇云两个。  

    这是一把枪,还带着寇云的体温。  

    “哪儿来的,这不是被兔唇抢去的吗?”我压低声音问她。心情紧张之下,浑然没想到兔唇只是我给那大汉杜撰的外号,寇云可不知道这是指谁。  

    “咦,你也是这么叫他的吗?”寇云瞪大了眼睛,好像我和她给兔唇起了同一个外号这件事,比手上这乌黑的枪还重要一般。 

    我抓着枪摇了摇:“问你这个呢。”  

    “不是兔唇的那把啊,我看这东西比刀什么的厉害多了,地上有一把,就顺手捡啦。看以后谁敢欺侮我。”寇云露出得意的笑容,仿佛做了一件很棒的事,摇着尾巴等我表扬。  
 
    我晕的看她的眼神都涣散了,忙定了定神,说:“不行,这东西不能拿。”  

    寇云的小脸立时苦了下来:“什么呀,要还回去呀?”  

    “你知不知道这东西代表什么?”  

    寇云无辜地大力摇头。  

    我叹了口气,说:“警察丢枪是很严重的事件,本来我们越狱已经够严重的了,拿着枪的兔唇肯定是重点缉捕的对像,没想到你也拿了一把,这绝对是自找大麻烦呀。拿着枪的逃犯,必要时是可以直接击毙的懂不懂?”  

    看着寇云眨眼睛,我强调说:“击毙,就是打死!”  

    “哎呀,扔掉扔掉!”寇云一下子跳了起来。  

    “你才知道麻烦呀。”我盯着她看,把她盯到乖乖低下头,重新坐下来。  

    还真像一个顽劣的妹妹呀。我不禁在心里这么想。  

    不过我刚才讲的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希望警局的监控系统没有拍到寇云捡枪的画面,否则就大大的糟糕。如果公安系统真的完全发动缉捕我们,恐怕躲不了多久就得被抓住。  

    我又不准备拿枪做大案,也不准备在警察发现的时候公然持枪拒捕,带着枪在身上,除了麻烦还是麻烦。  

    “不能随便扔,还是埋掉吧。”  

    趁着四周无人,我蹲下身子,直接拿枪做工具,在青石凳边的一颗大树下挖起坑来。至于枪是不是会挖坏,谁管它。  

    寇云得了我的嘱咐,在旁边站岗放哨,以防被人发现。  

    “喂,你捡枪的时候动作大不大,要是真被拍下来就糟糕了。”我一边挖一边说。  

    “不大,绝对不大。再说那时候这么乱,有谁会在旁边拍照呀。”  

    “小姐,你不知道有种东西叫摄像头吗,警局里装很多这种东西的。”我歪过头看她。 

    寇云不好意思地摇头。  

    “还有种东西这几年很流行的,叫针孔摄像,你要是不知道会很危险的。”  

    “针孔摄像?和打针有关系吗?被扎到会不会很痛?”寇云一脸怕怕,看到我一副败给她的模样,不好意思地说:“哥,我从村子里出来不久,很多东西都不太懂的。”  

    “你们村子是与世隔绝的吗?”我知道现在农民也很新潮的。  

    “差不多吧,我们基本上都不出来的。”  

    我心里好奇,不过还是先解释了什么是摄像头和针孔摄像。  

    “哥,你放心吧,我速度很快的,摄像头多半拍不到。”  

    我摇摇头,心想这小丫头还在嘴硬。  

    这时候我已经挖出一个颇深的洞,枪管里也塞满了土。我把枪放进去,站起来用脚把旁边的土拨进去,却突然想到一件事。  

    先前从看守所里逃出来的时候,自始至终,寇云都拉着自己的手往外冲,一步也没有停过,她怎么会有机会捡枪?  

    莫非是别的什么人捡了在奔跑中递给寇云,她把这一点瞒着我,现在却看着我把枪埋掉,这个满口叫我哥的小女孩,究竟有怎样的图谋?  

    我心里方自一懔,又觉得不可能。这把枪应该就是警察被踢飞的那一把,踢飞的方向,也和当时人流冲出去的方向差不多。可在我的印象里,没有一个人弯腰去捡过枪啊。  

    寇云说她捡枪的速度很快,难道说这并不是嘴硬,确实很快?在奔跑中不弯腰捡起地上的一把枪,并不是说就绝对不可能。  

    我脑中浮现起这样的画面:一群人发了疯似的拼命往看守所外面跑,混杂在其间的一个小女孩在奔跑间以脚尖轻轻一钩一挑,地上的枪腾空而起,被她一把抓住,塞进衣服里。这整个过程可能只需要一秒钟。  

    难道会是这样?  

    然而这样的动作,一般人是绝对做不到的,就算是警官学校的优秀毕业生,肯定也做不到,因为一般的对抗不需要用到这种程度的技巧。  

    那么一个能在快速奔跑中完成这个动作的人,要经受怎样的训练,又为什么要经受这样的训练?  

    这样一路想下去,我发现这个名叫寇云的女孩着实不简单,脚上的动作也放慢了。  

    低头看看土已经差不多被踩平,我转回身看着寇云。  

    “你真的不要这把枪了吗?”  

    “当然不要了。”寇云不好意思地笑笑。  

    我心里又犹疑起来,受过这种程度训练的人,肯定不会无目的的行动,这小女孩取了枪,却隐藏得如此蹩脚让我发现,并且眼睁睁地看我拿枪当铲子糟蹋,这说不通啊。  
 
    “你……刚才是怎么捡枪的,你不是一直跑在我旁边吗?”我犹豫再三,还是问了出来。当记者这些年我见过各种各样的人,实在觉得这女孩不像有坏心。  

    “啊……”寇云竟然被我问了个张口结舌。  

    “我……跑的时候一踢,这个枪就到我手上啦,哈哈。”  

    这个回答倒是和我设想的一样,不过看这小丫头吱吱唔唔,显然是我想错了。  

    看着她强自镇定的拙劣表现,虽然心情沉重,我也实在有些想笑,随手捡了块石头扔在她前面,说:“你就把这石头当枪,再踢给我看看。”  

    小丫头来回拨弄了好几次,脸上淌了好几道汗,最后退出老远,恶狠狠地冲上来抬腿冲石头就是一脚,石头“嗖”的一声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她冲我一摊手:“没办法,刚才那是危急关头,超常发挥,要不我们回去再来一次,说不定就行了。”  

    看她装得像真的一样,活脱脱一个惫赖的刁蛮丫头。  

    现在看来,虽然她不肯说实话,却也只属她不愿告人的私人隐秘,而不是存心要算计谁。我也就不再追问,事情的确蹊跷,可谁没有点秘密呢。  

    我重新蹲下身子,从旁边连根挖了颗草,移植到枪上面,算是做了最后的掩饰。  

    “哥,你想好没?”  

    “什么?”  

    “接下来该怎么办啊,我们不会很快就被抓回去吧,被抓回去会怎么样?”寇云胆气不足地说着,抓着我拼命跑出来,现在她也知道怕了。  

    “你身上有多少钱?”我问。  

    寇云东摸西摸,整出一小堆角子和几张纸币。和我身上的加起来也不足一百元。  

    这点钱能干啥?  

    “我的包都被警察搜走啦。”寇云愤愤的说。  

    “不过……本来就没什么钱,要不然也不会……”她吐了吐舌头。  

    我想起来她是怎么会被抓进来的,果然不会是个有钱的主。  

    “你本来就没什么事,估计警方不会花大力气抓你的,你在广州打工吗,换个城市多半能混过去吧。”  

    “我没地方去呀,你不会要赶我吧,不行,我要跟着哥。”寇云的小脸垮下来,眼巴巴的看着我。  

    “没地方去?我都没问过你,你到底是干什么的,不工作吗?”  

    “我是出来找哥的。” 

    “找……找我?”我一脸惊愕,怎么会是找我的?  

    “不是,是找我亲哥哥,他叫寇风。”  

    哥来哥去的,实在是让人误会,我忍不住在心里冒出来这么一句念白:你到底有几个好哥哥……  

    原来寇云所在的村子,位于湖南的一片群山中,和外界几乎不来往,电都没有通,到邻近通电通公路的村子要走上近一天的山道。这村子自给自足,村里的孩子也不送出去读书,由大人自己教,长大了也不出山,就这么祖祖辈辈守着家乡过下来。村子里的长辈隔很久才到邻近的镇上去一趟,所以教孩子的内容比旧时的私塾先进不了多少,就是古文历史地理,还有些微的物理化学常识,更有些是教错了的。寇云不知道摄像头是什么便是这个原因,就连照相机啊枪啊她也只是模模糊糊晓得一点而已。  

    不过年轻人究竟是好奇心强,长辈偶然出去回来,透露出的些许内容,就让村子里仅有的几个年轻人心动不已。五年之前,寇云的哥哥寇风瞒着村子,深夜离开,留下一封简短书信,说要去见识外面的花花世界,三年之内一定会回来。  

    结果这一去就是五年,渺无音讯。  

    寇云和她的胞兄自小关系就极好,寇风一走,她每日里在村头张望,盼寇风有一天能带着给她的礼物回到村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于在三个多月前的一天,她决定自己去把哥哥找回来。当然,和寇风一样,也是留书一封,夜半三更偷偷溜走。  

    听她说了这一段故事,我心里却在偷偷的想着,看寇云说到寇风时思念的神情,两人的关系肯定是好的,但以寇云这样的性子,如果说偷跑到外面只是为了找哥哥,我是说什么都不信的。  

    到今天居然还有这样的村子,着实令我啧啧称奇。倒不是说这村子的落后,我知道在一些地方的原始森林中依然有一些部落,非但不通路不通电,生活方式甚至比寇家村更落后。让我奇怪的是寇家村在思想观念上的封闭。明明隔段时间就有村里人到镇子上去,见识了现代文明之后,怎么会回去依然这么守旧,连下一辈都自己教,而不谋求送到外面有个好前途呢?  
 
    在现在的中国,都是越穷的地方,越希望自己的下一代能走出去,可寇家村反而禁止儿孙外出,搞得寇云寇风要出来闯世界还非得深夜留书溜走,这是怎么回事?  

    如果寇云真是从小长在村里,那么她刻意隐瞒的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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