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老王之咒-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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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的出现,给了我小小的触动:“教授他们在沙漠里的考古活动进行了超过三个月时间,从夏末直到深秋。如果有黑道人物盯梢的话,一定会在他们有所收获后动手。劫案发生,足以证明考古小组有了大的发现,值得劫匪们动手了。现在的关键点,大概在他们的考古发现上——”
随着埃及zf在非洲大陆的政治、军事地位日益提高,他们对于文物管理、考古发掘方面的规章制度也有了相当详细的分类,但归根结底可以一言以蔽之:埃及文物永远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人不准带离埃及本土,否则将以偷盗文物罪惩治。
假如教授得到某些东西,譬如说黄金、钻石、法老遗物等等,就一定会向zf申报,但警方得到的资料证明,之前他们没有递交任何报告。
我拍了拍有些发胀的额头,重新拾起明月的名片,上面錾刻的是“夕阳照着国王的羊圈,也照着羔羊们的血”这句话。她说过的很多话都带着咬文嚼字的痕迹,很可能是来自某些经书,包括这一句。
顾家发射暗器的手法以高速、迅猛为主,这张钢制名片在某些情况下,很可能会演变为一种一击必杀的武器,再加上她袖子里的毒虫或者其它什么古怪东西,明月可谓是一个浑身布满杀机的危险人物。
我想起了二十世纪初的一位埃及占领者说过的名言:要想不被人杀,就要先学会杀人。要想活着离开沙漠,就要把自己武装得比毒蝎更危险。像明月这样的人,的确是贯彻了那位占领者的话。如果有机会见到她的师父,我会时刻记得提醒自己加倍小心,以免陷入危险。
最后望了狮身人面像几眼,我缓缓地掉转车头,向开罗城返回。
明月不是个容易对付的人,虽然她表面看起来极其娇小柔美,但却是一株带着毒刺的玫瑰。如果是米兹遭遇到血蜘蛛袭击的话,只怕此刻躺在我身边的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直到望见开罗城内鳞次栉比的清真寺塔尖,米兹才艰难地爬起来,挣扎着先去腰间摸枪。
我敲了敲驾驶台:“枪在这里,一个零件都不少,别担心。”
丢失佩枪虽然不是重罪,但却会给警局的同事们嘲笑,所以他立刻手忙脚乱地装好那柄枪,然后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谢天谢地,再谢谢陈先生。”
他对着后视镜擦去额头上的红色十字,神情沮丧地长叹:“亡灵守护者有很多奇奇怪怪的诅咒方式,希望这一次明月没有暗中对我下什么手脚。唉,现在警局方面也很矛盾,没权力管她那类人但又不得不管,毕竟我们是警察——”
我拍拍他的肩:“别多想了,她似乎并没有恶意。”
他并没有因为我的宽慰而释怀,直到我从皮夹里抽出两张大额钞票塞在他掌心里,脸上才露出了笑容。那些钱,足够买到我承诺给他的香烟了。
“陈先生,局长大人吩咐过,只要是你交待的事,警局内部的每一个人都会全力协助,有什么事随时打电话给我,我一定马上办理。”
有钱能使鬼推磨,中国人在两千年前就发现了这个道理,并且将其熟练地运用到各行各业、随时随地中去。现在,米兹的表现又一次证明了这个问题。可惜,警局方面能够提供的有用资料太少了,我不得不笑着拒绝了他的殷勤。
车子停靠在市中心的月光大酒店旋转门前,我跳下车子的时候,几乎吸引了门外所有人的目光。米兹的车牌号属于开罗城里排位一百名之内的特殊号码,等同于一张特别通行证,在任何地方都享有特权,而我做为他的贵宾,自然会令酒店方面刮目相看。
在大庭广众之下,米兹重新变得神气起来,向我挥了挥熊掌一样的胖手,然后猛烈地轰了一脚油门,吉普车逼开几辆私家车,绝尘而去。
我不禁摇着头莞尔一笑,城市的官僚机构滋生并且供养了他这样脑满肠肥实际上却没有一点真本事的人,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最大障碍。
走入酒店大堂,有个侍应生匆匆迎上来:“陈先生,这里有一袋照片,是影印公司刚刚送来给一八零六号房间的冷汉南先生的。警方交待,一切与冷先生有关的东西,可以交给您,请签字接收。”
那是一个厚厚的塑胶袋子,我打开封口瞄了一眼,里面最少也有四五百张照片。我在侍应生递过来的收据上签字,敏锐地感觉到有人正躲在角落里注视着我,马上侧了侧身子,用眼角余光扫射过去。
那个低着头喝咖啡的男人是坐在一颗巨大的观景棕榈树旁边的,一根肥大的叶子恰好遮住他的半边脸,只留给我一个线条硬朗的下巴。他的手上,戴着一枚闪闪发亮的黄金戒指,与洁白的咖啡杯相映成辉。
大堂侧面的咖啡座里稀稀疏疏地坐着七八位客人,但我能够断定,刚才只有他长久地注视着我,那是一种久经训练的观察姿势,细致入微而且不动声色。
我提着塑胶袋进入电梯,他的目光有意无意地追随着我的背影,一直到电梯门缓缓合拢为止。
“对我感兴趣的会是什么人?难道又是与明月一伙的亡灵守护者?”到了此时,我才系统地回想起明月说的每一句话,“她需要跟我合作,换句话说,我能为她带来某种好处,但我什么都给不了她,不是吗?”
电梯间的埃及旅游海报上,仍旧看得到狮身人面像的图片。毫无疑问,狮身人面像、金字塔这两种东西,几乎就是埃及的国宝,等同于中国大陆的熊猫。
一八零六号房间是冷汉南用过的,目前暂时被警方封存。我的房间在他隔壁,号码为一八零八。开罗城内的五星级大酒店超过十家,但冷汉南却选择了月光大酒店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四星酒店,与他一向以来养成的低调、简朴的生活习惯是完全离不开的。
有钱但不张扬,高贵却不奢侈,正是目前华人世界里的有钱人们秉持的原则。以港岛这颗东方明珠为例,即便是如李、梁、钟、叶四大家族那样的亿万富翁,目前都普遍低调了十倍不止。
走进房间之后,我只开了一盏小小的壁灯,在洗手间的水龙头下反反复复的洗净了双手,然后斟了半杯威士忌,加满冰块,慢慢地踱到阳台上。
夜色里的开罗城呈现出一个五光十色的世界,酒店外的东西大街上不断有外国名牌跑车驶过,车身上的精致烤漆在路灯下划出灿烂的弧线。这一刻,我无法融入这种快节奏、多色彩的亮丽生活,脑子里满是冷馨的影子。
从接到警方通知开始,我每时每刻都在告诫自己冷静、冷静再冷静,绝不能失去理智。冷馨仅仅是失踪,而不是血溅当场,这样的结局至少留给我一些希望。
冷酒入怀,让我混乱的思想一点点冷静下来,开始了缜密的思考:“明月在这场劫案里扮演了什么角色?如果她知道内幕的话,完全能够不费吹灰之力领到警方的赏金,但她现在不要钱,反而是要跟我合作?难道她能从我身上得到超过五万美金的报酬?”
我想不通自己能给她什么,当然我可以给她现金,五十万、一百万甚至更多。反过来想,她从某些无名金字塔里偷出来的文物,任何一件也能卖到这个价钱,何必费那么大力气恳请与我合作?
电话又响了,是一个我熟悉的号码。
我接起电话,对方只“喂”了一声后便陷入了沉默。电话彼端的那个人一向就是如此行事,沉默而木讷,惜字如金。
“老七?”我叫他的名字,嘴角忍不住浮上笑容。
一年之前,两个无聊之极的人曾替他数过,平均每天说话不超过七句,每句话不超过七个字,与别人通电话的时候至少要沉默七分钟以上才开始讲主要内容……那么多“七”,但他的名字“田七”却并非因此而来。
“鹰。”他迅速回应我。
我愣了一下,他的反应好像从来没有如此敏捷过。
“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明天到埃及,要杀人就给我电话。”四句话,二十四个字,言简意赅之极。
“老七,我还不想杀人,假如冷馨在对方手里,除非有万全把握才能开杀戒。”我也不多说一个字的废话。
他沉默着,足足一分钟后才再次开口:“好,你说,我听,要杀谁,就杀谁。”然后,他轻轻地挂了电话。
我不禁摇头长叹:“这家伙,似乎除了杀人根本不考虑任何事,就如流水线上的协作工人一样,只关注于自己眼前的事,绝不旁顾。”
田七是一个杀手,在华人世界里相当有名。
他的最经典战役是在曰本冲绳岛刺杀山口组七分会的上野重男,孤身一人潜伏于冲绳最著名的横带温泉水下,等到上野重男脱衣下水、离开保镖们的层层护卫之后,暴起突进,一刀割断了对方的喉管。
那一次,上野重男的血将温泉染成了绛红色,并且他麾下的五个得力保镖也被田七单刀格杀。从此,田七一战成名。
还有一次,田七在越南的河内刺杀一名越青帮的香主,他凿开河面的坚冰潜泳进入敌人的庄园,然后一直躲在水下,等到黎明对方到河边散步时,破冰而出,一刀斩下他的首级,然后原路返回。
今天,他在全球杀手榜上排名第七,绝非侥幸,而是凭借着孜孜不倦的“杀人”磨砺才成功地站在这个位置上。在他前面,还有六位绝顶高手拦路,也包括拥有“杀手之王”之称的美国人海维森,但我相信,只要田七坚持“杀”下去,就一定会超过其他六人,成为天下无敌的“杀手之王”。
他肯来埃及帮我,让我心里有不小的感动。因为我已经不是江湖人,不可能给予别人更多。酒很冷,但我的心却因为有田七的这个电话而逐渐变得温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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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卷一黄金之海第一部神秘失踪 3黄金之海身在何处?
( 本章字数:9800 更新时间:2009…7…16 22:37:50)
第二个电话是在我开始喝第二杯酒的时候打进来的,刚一接起来,一阵尖细古怪的笑声便响起来:“鹰,猜猜我是谁?猜猜我跟谁在一起?猜猜我现在在哪里?哈哈哈哈……”
听筒里同时传来的还有舞女们放浪不羁的笑声、交杯换盏的吆喝声、尖锐粗野的口哨声,混乱之极。
“不必猜了,你是司空摘星,现在在一家阿拉伯夜总会里,至于跟谁在一起嘛——除了你的黑客死党蔡小佛,还会有谁?”我一连串地解答他的问题,毫不停顿。
“神偷之王”司空摘星、超级黑客“佛爷”蔡小佛向来是形影不离的死党,喜欢一起闯祸、一起逃难、一起搞各种稀奇古怪的把戏,而且是一起去夜总会甚至一起喜欢同一个舞女。他们虽然不同名同姓更不同父同母,却臭味相投如一对双胞胎一般。
“全猜对喽!鹰,我就知道,任何事都逃不过你的推理。这样,我们发现了一件很好玩的事,邀请你一起参加,好不好?”司空摘星压低了声音,但电话随即被另一个人抢了过去,也是同样尖细的笑声——
“鹰,那件事是我发现的,与‘黄金之海’有关,你玩不玩?嘿嘿,上次我自告奋勇去伦敦皇家蜡像馆做模特被人家拒之门外,这一次,咱们搞几千吨黄金出来,自己开一个黄金铸像馆,想做谁就做谁,怎么样?”
那是蔡小佛,一个不好好上学但却对黑客这一行业无师自通的天才怪人。
我的回答只有简单的两个字:“很好。”
这两个人只会胡闹,从来没搞出一件正正经经的好事来,而且谁帮他们、谁接近他们必定就会被连累,绝无例外。
两个人的笑声同时停了,话筒里只剩下舞女们的浪笑。
我皱皱眉:“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
若是放在平时,我只要赞一声“好”,两个人早就眉飞色舞、欢呼雀跃起来了,这次却是大大的不同。
过了半分钟,司空摘星才长叹一声:“佛爷,我就知道鹰会这么说。”
蔡小佛跟着长叹:“我也知道,而且早在你说要告诉鹰之前就知道。”
司空摘星大怒着:“什么?你明知道鹰会这么说还要我打电话给他?”
蔡小佛也咆哮起来:“当然,有这么好的事不告诉鹰还告诉谁?”
两个人把电话这端的我当成透明人了,只顾自己吵,根本忘记了要继续说下去。有人在角落里醉醺醺地叫起来:“听啊,有两个傻瓜在谈‘黄金之海’!哈哈,傻瓜,真是傻瓜,这些老掉牙的话题,怎么还有这么多东方傻瓜相信呢?他们——”
话筒里传来“嗵”的一声响,紧接着是那人的极度惨叫声。他说别人傻,自己才真是傻到家了,司空摘星的“分筋错骨手”,蔡小佛的“春风拂槛指”都属于杀人不见血的上乘武功,即使只练到两三成的功力,也足够把一个普通人弄得死去活来了。
等到话筒那边的喧闹告一段落,司空摘星的声音才重新出现:“鹰,我们现在过去找你好不好?是不是月光大酒店一八零八号房间?”
我听到尖锐的警笛声,只能苦笑着应答:“好,我等你们,不过警察要拘捕你们之前,记得报米兹警官的名号,然后说你们是陈鹰的朋友。记住,千万别打警察,那样的话,我只能去监狱里抢救你们了。”
电话匆匆挂断,我对这两个活宝真是佩服到家了,明明是一件简单之极的小事,一经他们的手立刻变得惊天动地,而且大多数时候要闹到警察出面清场才算终止。
关于“黄金之海”这个话题,两个人这已经是第六次提及,当然,前五次都是场场虚惊,无疾而终。没办法,他们还都是没长大的孩子,属于心理学家所说的“畸形天才”,性格中充满了不健全因素,所以才会步步闯祸。
我打电话给总台,叫了一桌丰盛的宵夜进来,还有一整箱百威啤酒。两个人都酷爱这种啤酒,称其为自己“灵感的源泉”,按照他们每年消耗的啤酒数量,完全够得上百威公司的白金贵宾客户了。
凌晨一点钟,房间的门铃被狠狠地摁响了,伴随着深一脚浅一脚的踢门声。除了他们,任谁都无法把“敲门”这一简单动作演化成一场暴力游戏,我有时候真的怀疑两个人患了重度的“儿童性躁狂症”,身体里蕴含着发泄不完的暴力倾向。
我开门,两个穿着破旧牛仔套装的年轻人跳跃着冲进来,连握手寒暄都没有,直奔餐厅而去。经过客厅时,随便把肩上的破牛仔背包甩在酒店昂贵的意大利真皮沙发上,仍旧当我是透明人。
开罗是北非最重要的国际化大都市,它的夜生活与港岛类似,也称得上是“不夜之城”。
我开了电视,转到国际新闻频道,里面正在播放一组世界各国反恐怖主义游行的图片。
“鹰,冷馨的事有没有结果?”司空摘星终于记起了我。
我摇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