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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法老王之咒-第89章

小说: 法老王之咒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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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让你想到了什么?”白小谢很满意这种演示给我造成的震惊。

 

  “非常奇妙的演变过程,让我想到了《西游记》上的‘七十二变’,但毕竟是电脑演示而已,除非亲眼看到,我是不会相信的。”我并不是一个固执己见的人,之所以如此说,只是要激白小谢把实情说出来。他已经沦为龙象女的帮凶,变成了人与外星人之间的四不像。

 

  白小谢大笑,得意忘形地在我肩上猛击一掌:“英雄所见略同,当时我见了这种变化过程,想到的也是那本中国古代小说——”

 

  不等他收手,我的双臂霍的一抖,同时缠住了他的右臂,左脚上穿,插入他的胯下,使出蒙古跤术中的“缠臂拗膝摔”,紧紧地把他控制住。当然,此刻我们仍旧保持头下脚上的姿势,像是两个倒悬在屋顶上的蜘蛛人。

 

  “你杀了麦爷和老班,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我有责任替他们的亲人报仇。现在,你有两种选择,跟我合作或者干脆去死,请选择吧?”小刀已经从我指缝中弹起,冷冷地压在他的喉结上。

 

  “唔,这个变化非常有趣。不过,你有没有想到,人类的武功总是有技术极限的。比如现在,你依靠关节的拗弯和小刀压颈,以为制住了敌人的要害,可以稳操胜券,下一秒钟,你就会知道——”

 

  他的身子骤然变得又软又滑,像一条刚刚离开水面的大鱼。

 

  我再次发力,企图扣紧他,却更加速了他的滑开。稍稍迟疑之后,我的小刀竟然从他喉结上滑开,根本刺不下去。

 

  “看,再用人类的格斗思想考虑问题,已经是大错特错了。”他巧妙地后退三步后,满意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那一瞬间,我产生了“自己抱着的是一条大蛇”的错觉。

 

  “很奇妙,真的很奇妙,佩服。”我苦笑着收刀,这种莫名其妙的受之前从未遇到过。

 

  “刚才,你已经体验到冥王星人的变化效果,是不是?”他得意地轻抚着自己的脸,轻快地旋身,把所有的电脑拖向我身边。

 

  我耸耸肩膀,望着其中一台电脑上的闪烁星空,从太阳系的几千颗明星里迅速找到了冥王星的影子。假如龙象女来自那里,光临地球的使命会是什么?难道就像所有科幻作品里描述过的,他们将肆无忌惮地毁灭地球,或是干脆鹊巢鸠占般据为己有?

 

  “看,那是一颗多么迷人的星球,在浩渺的宇宙之中,只有它的子民可以自由穿梭于星海之间。远古时代的埃及人,把从天而降的他们称之为‘天神’,期待这些天神的使者能够降下甘霖、赶走饥荒,人人都以成为他们的仆从为荣。毫无疑问,历史记载中高高在上的法老王们,都会在天神的巨大威力下战战兢兢地跪拜,老老实实地收起自己作威作福的那一套。可惜,我没有生在那个美妙的年代——”

 

  只要是一个正常的地球人,是说不出白小谢的这番言论的,不过,他恰恰不是一个“正常男人”,生存在不男不女的夹缝之中,难免会有很多稀奇古怪的念头冒出来。

 

  “抱歉,我看不出冥王星有什么迷人之处,九大行星中,它的地位最微不足道,比起蔚蓝色的‘生命之星’地球来,可以说是寒酸之极。能否告诉我,龙象女这一类人到达地球的使命是什么?还有,她把危月燕变为人皮,又有什么意义?”

 

  危月燕是龙堂的人,这一次有太多黑道势力被无由牵扯进来,大家都还没有弄清真正的敌人是谁,一直在进行一场稀里糊涂的战斗。

 

  回顾冥王星的资料可以知道,这颗行星发现至今只有六十多年,又小又远,是目前大行星中面目最为模糊的一颗。上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是太阳系航天探测的黄金时代,九大行星中已有八颗被行星际探测器近探过,只有冥王星是航天器未涉足的死角。在各种天文书刊中给出的行星参数表上,冥王星这一栏留下的空白最多,即使有某些数据列出,后面备注栏目也被打上问号,表示存疑待查。

 

  世事偏偏如此奇怪,当地球宇航专家们以为要揭开冥王星的面纱上天无路时,这颗神秘星球上的子民却已经早早地涉足地球,只不过是以另外一种极端奇怪的方式。

 

  白小谢对我的讥讽并不在意,在其中一台电脑的触摸屏上飞快地点击着,画面的一侧突然出现了希薇的身影。紧接着,冷馨的影子也在画面上出现,与希薇并排而立。

 

  “这是你的思想中存在的东西,我似乎看不到什么有价值的资料,除非……除非是……”白小谢沉吟着,画面一阵急速跳动,再次停下来时,剩下的是冷馨和巍峨的胡夫金字塔。

 

  我的一切行动都是围绕着搜索冷馨进行的,所以她在我的思想里占据着最重要的位置,这一点毋庸置疑。把脑电波转化为现实图像是地球科学研究中的一项尖端技术,只有英国剑桥大学的超能物理试验室取得过一些进展,但却不如白小谢目前操纵的机器先进。

 

  “她在金字塔里——你一直以为她在金字塔里吗?那么,普罗米修斯之火呢,又在哪里?又在哪里?”白小谢用力拍打着屏幕,各种繁复的图像急速更迭闪现着,大部分都是残缺不全的。

 

  画面停顿时,只剩下大金字塔的形像,矗立于明月高悬的青天大漠之中。

 

  “你脑子里只有它?天哪,这座不会说话的人类建筑有什么意义吗?难道它能告诉我们超级能源的最终下落?”白小谢开始变得愤怒,手指狠狠地点戳着屏幕。

 

  假如电脑解读的就是我此刻思想的全部,我也不清楚为什么要让大金字塔在自己脑子里占据那么重要的位置。

 

  唐美曾带我进入塔身上的大洞,王诗的发现曾让我确信冷馨就在大长廊附近——以上两点,或许就是这个问题的唯一解释。随着我的思想活动,屏幕上立刻出现了唐美和王诗的图像。

 

  白小谢一愣,随即叫出了唐美的名字:“赏金猎人唐美?这又是代表什么意思?”

 

  我无声地向他靠近一步,希望有第二次攻击的机会。

 

  “普罗米修斯之火到底在哪里呢?”他摸着自己的下巴,喃喃自语着,忽然大声警告,“别碰我,否则下一秒钟麦爷就是你的前车之鉴。”

 

  我还没来得及出手,屏幕上已经出现了一柄闪着寒光的小刀,那自然代表了我此刻的思想活动。

 

  进入这间金属房子已经有半个小时,相信上面的人会及时察觉异样,然后报警。既然无法制服白小谢,那就只好暂时偃旗息鼓,静观其变了。

 

  “据说,麦爷那一派的高手,一出生起就要向体内植入‘勾魂虫’,那种东西含有剧毒,除了可以帮助降头师增加功力外,更能守护主人的元神,成为一种关键时刻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护身符。这一点,你知道吗?”

 

  我不动声色地提起这件事,目的是扰乱白小谢的心神,令他不知不觉露出破绽。

 

  “知道,但却没发现‘勾魂虫’的影子,或许麦爷在长久的修练过程中,那只‘勾魂虫’已经被其它毒虫相克而死了吧?”他呆呆地盯着屏幕,随口回答。

 

  “不可能。”我斩钉截铁地否定了他的答案,“‘勾魂虫’是不会死的,除了忠心耿耿地守护元神外,只会听从主人的驱使。你杀了麦爷,难道他不会在临终之前,奋尽余力一搏,把‘勾魂虫’送入了你的体内?”

 

  降头师的秘术千变万化,临死前的聚力一击必定是一生武功的精华。我一直以为麦爷是这一代的降头师之冠,不会轻易赴死,更不会随随便便被人杀死。

 

  白小谢沉默了几秒钟,才一字一句地回答:“不,我了解降头师的一切秘术,假如体内受到‘勾魂虫’攻击,早就察觉到了。你我都很明白,‘勾魂虫’犹如一颗埋藏在经络里的定时炸弹,一旦自爆,宿主必死无疑。”

 

  从这段话里,我听得出,他虽然进化到四不像的地步,却仍然如普通地球人一样,非常怕死。

 

  等不到我的回答,他霍的抬头,死死地盯着我:“你是最后一个跟麦爷交谈过的人,他说过什么?”

 

  我坦然地迎着他的目光,缓缓摇头:“没说什么,假如有难以放下的事,他自然会第一个告诉龙象女,而不是我。”

 

  白小谢“啊”的一声大叫,瞬间恍然大悟,双掌按在左手边第二台电脑上,大声地自言自语:“好好,我把他的思想再翻出来看,连看十遍,一定会找到‘勾魂虫’的下落,一定会找到。”

 

  他的额上已经渗出了点点滴滴的冷汗,连续跌落在手背上。原来在这个倒立的空间里,汗珠仍旧是落向脚下,与普通的地球空间无异。
 


  正文  第七部 天外来客 10在阳光下化为水滴的身体
  ( 本章字数:10609  更新时间:2009…7…16 22:42:59)

  10在阳光下化为水滴的身体

 

  很多科学家大胆预言过,科学技术是永无止境的,“梦想变理想、理想变现实”的例子比比皆是。 从前,灵学大师们可以通过自己的超能力探知别人的思想,然后转化为普通人可以听懂的方式散布出来,现在,白小谢操纵的技术比灵学大师的方法先进无数倍,能够把思想还原为画面,更直观地表达出来。

 

  唯一不同的是,他手底下操纵的是真真正正的科学工具,而不是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的灵学理论。

 

  电脑屏幕上最先出现的是一尊残缺不全的灰色佛像,三头六臂,表面污损严重,所处的位置依稀是在一面岩壁上的石龛里。

 

  “圣迦南佛,印度九大女佛之首,位于恒河上游的曼陀罗山谷里,寓意为毁天灭地之灾。”白小谢的反应非常快,可见他除了喜欢残虐杀人之外,本身的学识也足够渊博。其实,能够突破思想的禁锢,成功地修练《追梦天机》的人,自身都会具有某种异能,比普通人的智商高几十倍。

 

  印度九大女佛属于佛教典籍中的“天降横祸之星”,除圣迦南佛外,每一尊代表了一种天灾,分别是旱、水、蝗、风、沙、涝、雹、霹雳。印度古代史研究家们曾有过结论,每当地球上出现与九大女佛面貌绝似的女孩子时,就代表天灾即将降临。

 

  圣迦南佛统领其她八尊女佛,她代表的是所有灾难毕集的某个毁灭性时刻,但在印度有历史记载以来,还从没应验过。

 

  当圣迦南佛的脸被无数次放大、精简、重绘、细描后,渐渐浮现出来的,竟然是龙象女的脸。

 

  白小谢尚在沉思,我已经得出结论:“麦爷早就从圣迦南佛的启迪中知道了龙象女即将出现的事,然后才赶到埃及来。”

 

  麦爷隐瞒了一切与龙象女有关的真相,其实他完全可以让事情有另外一种发展方向的,比如纠集异术界的高手,合力消灭祸端。

 

  “龙象女的出现,预示着地球的某种大毁灭即将来临,应验了印度佛研关于圣迦南佛的预言。麦爷的目的究竟何在?他跟龙象女相安无事了那么多年,并且把自己的武功悉数传授给她——”

 

  白小谢用力抓挠着自己的头发,仿佛一切答案都藏在乱糟糟的发丝之间。

 

  麦爷的思想里随处可见龙象女的形像,其中半数以上,都是圣迦南佛和龙象女的合成体,同样是三头六臂,佛头人头合二为一。

 

  “他爱上了她,所以,才渐渐迷失了自己。”我替白小谢寻找到了答案。

 

  白小谢一声怪叫:“什么?降头师会爱上圣迦南佛?这是、这是——什么意思?”

 

  做为一个失去了男性特征的怪物,他当然无法明了麦爷的心思。

 

  翻翻降头师的历史记录,很多种古怪的轶闻层出不穷,比如在上世纪二十年代的一位苗疆降头师爱上了自己饲养的一条蛊虫;一位爪哇岛的降头师喜欢上了自己雕刻的一只紫檀螃蟹;一位海地的降头师爱上了一棵生长在海水里的玉米……

 

  以上种种,充分说明了“日久生情”的道理。

 

  降头师也是人,当他们长久地人为囚禁在修练境界里时,不知不觉便会对最常出现在事业中的某件东西产生感情。久而久之,情感上的错觉超越了其它的一切感知能力,潜意识中,他们就以为自己“爱”上了那件东西。

 

  也许在麦爷的某一段生命历程里曾长时间接触圣迦南佛,才会领悟到佛像赐予的启迪,最终铸就了与龙象女的这段古怪感情。

 

  “我只关心‘勾魂虫’的下落——他死了,‘勾魂虫’却活着,我能感觉到,我能感觉到……”白小谢嘶吼起来。

 

  “它在哪里?”我的惊骇比白小谢尤甚。

 

  那是一只性情暴虐的毒虫,走到那里,都会连累无辜的人受害。

 

  “它活着,它正盘踞在某个人的心脉里,不发则已,一发必死。”他抓住自己胸口的衣服,嗤啦一声撕开,一把抠住左胸上的肌肉,似哭似笑地哑着喉咙低叫,“陈鹰,你看看,你看看,它会不会在这里?我杀了他,他留一条毒虫来对付我,真是阴险,真是……阴险透顶……”

 

  他的心脏正在勃勃跳动着,苍白的肌肤之下,瘦削的肋骨伶仃可见。

 

  “你相信报应吗?”我报之以冷笑。

 

  杀人者人恒杀之,杀人时残虐十分,必遭百分残虐而亡,这就是江湖的循环天道,每个人都逃脱不了这个报应的怪圈。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他的十指倏的一沉,穿透玻璃面板,一直插入那电脑显示屏的内部,左右一分,把重达三十多公斤的带电机体撕扯成两半,蓝色的电火花闪烁跳跃着,发出噼里啪啦的电击声。

 

  与此同时,我的双拳左右合击,运足十成功力,重重地砸在他的太阳穴上。

 

  这已经是人类能够承受击打的极限,我曾试验过,双拳合击之下,可以打裂一只崭新的沙袋。即使白小谢身为一只野猪或者一头幼象,也应该在一击之下,应声倒地了。

 

  还好,实际情况没有让我失望,他摇晃了几下后,最终向前扑倒,拉倒了两台电脑显示屏,稀里哗啦地倒在一起。

 

  我在房间里来回搜索,把安乐椅上的七个按钮揿了十几遍,始终没有令空间倒转过来,那扇金属门也始终紧紧地关闭着。

 

  期待中的援兵并没有如期而至,大约一小时后,白小谢缓缓醒转,换了一个稍微舒服点的姿势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

 

  “要不要替你请医生?”那时,我已经在安乐椅上落座,左掌盖住那些按钮,免得他再动其它心思。

 

  “不必……不必了,陈鹰,我现在突然明白,蛇王为什么要任我把《追梦天机》偷走了。这一刻,我的思想非常非常平静,很多从前苦苦追寻答案的问题一下子都彻底清楚,再也没有困惑。他为了取得那本秘笈,猎杀了超过六百知情者,然后终于得偿夙愿。呵呵,可笑的是,他拿到秘笈,却没有勇气修练,一个人陷入了两难之境。那时候,他的身体正在发生非常糟糕的变化,我知道是因为普罗米修斯之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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