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高三恋人-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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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是大名鼎鼎的贱车725,这班车永远在你不等的时候一辆接一辆游行似的,永远在你放弃等待走离公车站不久后呼啸而过,我心烦气燥地等车,心烦气燥地看着姜绚的小手拉着他的大手,感叹着他的爱情线好清晰,感情一定会走得很顺利。他笑笑,人生上半场19年,拒人3次,被拒2次,目前3:2领先。他说话的时候,目光越过姜绚看向我,我报以冷眼,暗想,你不是想打平吧。
那个时候音师班一个学风琴的男孩子每天放学在我的车筐里放一封信,他的字很漂亮,信写得执著而温情,每次看见我,都一脸仿佛遇见天使的表情。经常看见他坐在大操场的双杠上拉手风琴,清越的声响,还有他唱诗一样虔诚的歌声。我们上体育课的时候,他就翘了课沿着砖红的塑胶跑道一圈一圈的跑,偶尔看见我看向他,便冲我嘿嘿地笑,一口白牙。
再后来,他就每天过来接我上学,站在小区的楼下等我,看见我下来,便骑着车远远地跟着我,我听得见他的口哨,一路嘹亮地陪着我穿行。有一次,在建设路,他突然在身后喊我的名字,然后骑得很快地追上来,我知道他要对我说什么,我就拼命地蹬,一拐弯就摔倒了。车筐里的信散了一地,那些信我一直装在一个盛巧克力的盒子里,因为不敢放在家里,便每天放在车筐里带来带去,他追过来扶我,帮我捡起那些信,都是他写给我的,他捧在手里,厚厚一叠,他问我,这些信,你还要不要?我点点头。他就孩子一样笑了。车子摔坏了,他一只手骑车载着我,一只手扶着我的车,耍杂技一样,我坐在他单车的后座上,把盛信的巧克力盒子抱在怀里,隔在我们中间。
就那样,我们开始简单地爱,他是个小女人心性极重的男孩子,细腻让人藏不住一点心思,他永远会在我开心的时候,陪我开心,在我不开心的时候,逗我开心。他还有着比小女孩还细腻白皙的皮肤,我嫌他太白了,就老叫他诗人,李太白。他就每天中午跑去教学楼的天台日光浴,也只是能晒到红了,晒到蜕皮,隔一夜,依然是诗人本色,难怪会写那么漂亮的情书,连我都感动了。
2。
师范三年级重先分班的时候,姜绚的那个大队支书居然分到了我们班,而且还坐我前排,害我每天要对着他徐志摩一样的后脑勺,不过我宁愿对着他的后脑勺,因为我害怕他回过头来看我,似笑非笑的表情,阴得能把人膝盖里的风湿痛勾出来。
那段时间,我的文学水平突飞猛进,居然稀里糊涂地在市里拿了一个二等奖,这也难怪,下课对着李太白蜕了皮的脸,上课对着徐志摩大队支书一样的后脑勺,想不拿奖都难。去文化宫礼堂领奖的那天,在725贱车上遇见徐志摩,原来他是一等奖,车上沙丁鱼一样挤满了人,上车的,下车的,没两站路,就把我们挤到了一起,那是我们第一次靠那么近,我闻得见他外套上淡淡的烟草味道。
颁奖晚会结束以后,徐志摩请我到文化宫后面的巷弄里吃米线,他左手啤酒,右手香烟,中间唾沫星子乱飞,他说,你怎么就喜欢上了李太白,说他白,不是因为他长得白,而是因为他够白痴的,有一次晚上宿舍熄灯了,一哥们儿开了一包方便面,李太白要求分一点,哥们儿说留点汤给他。后来哥们儿把面吃完了,就把汤碗放在桌上。我在旁边抽烟不知道,顺手就把烟头扔在里面了,因 为看不见,李太白端起来就喝,喝一半把烟头喝嘴里了,还挺高兴地说,这面居然还有牛肉条,真他妈的高级!
我听说徐志摩就是把这段情节写在小说里,把评委给逗笑了,才拿了个一等奖。徐志摩喝得晕晕乎乎的,不服气,他说我小时侯作文就好,有回参加作文比赛,因为时间充裕就写了两篇,到领奖的时候,评委就奇怪,怎么一等奖是我,二等奖还是我。想要争辩。徐志摩又接着说,你们家那位,他是李太白,我是徐志摩,可他是太白痴,他送给你的情书都是我给写的……
我知道徐志摩是酒后吐真言,那一刻,我的眼泪刷地就下来了,我抓起桌上一扎啤酒,一口气喝进去,又抓起另一扎,一直喝到天旋地转。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是十二月十二日,后来,我称这一天为双十二事变,因为这一天,我失去了我的处女之身。醒来的时候,我看着站在窗前的徐志摩的后脑勺,呵呵地大笑,笑完就哭了,不是因为疼,是因为,不甘心,我没能给我真心来爱的那个人。
3。
徐志摩回学校的之后,便和姜绚分手了,我看见姜绚的小手拉着他的大手哭,为什么你的爱情线这么清晰,我们的感情却走不到底。725贱车又在这一刻犯贱,不早一刻,不晚一刻,徐志摩说完分手,它就开过来了,不给姜绚挽留的机会。徐志摩头也不回地上车,我递给姜绚一个大苹果,爱情没有了,水果里有我们活下去的Vc,姜绚接过去,狠狠地咬一口,我知道她是把苹果当徐志摩的后脑勺了。
在去食堂的时候,又看见徐志摩坐在门口的葡萄架子上抽烟,落寞的眼神隔着一圈一圈的烟雾。看见我,就追过来,他说,老早的时候,我每天坐在葡萄架子上抽烟,我知道你一定会来食堂,和姜绚在一起,只是她离你最近,我也想离你最近,从前写给你的那些信,其实都是我想对你说的话,只是署了别人的名字……
第二天,我就和李太白说分手,他流着泪说,我的命中注定,越是美丽的东西越不属于我。我看着他消失在塑胶跑道尽头的背影,那么落寞,其实我愿意相信,他就是我的另一半,他的快乐与忧伤能一分不差地传到我的身上,像蝴蝶翅膀的震动能引起大西洋的波动一样,因为这一刻,他在流泪,我也在流泪。姜绚过来安慰我,说等以后我们运气好到中六合彩的时候,说不定能遇见F4呢,就算不是,长得像的也行。
中午在食堂的时候,徐志摩突然找来一个CD机为我放歌;美美的女声,看CD封套,原来是水木年华的《中学时代》,唉;他的CD机也太恶劣了。 他在歌声里,把写给我的那些信,一封一封拿出来读,和从前李太白放在我车筐里的是一样的,原来每一封信他都有备份,其中有一封信里这样写:希望我们两个人可以天真单纯全心全意投入一切奋不顾身地爱一场……是中午吃饭的时候,食堂里满满的人,李太白也在,看了一眼,便掉头走了。我把CD机关掉,说对不起,两个人≠我们。徐志摩笑笑说,人生上半场19年,拒人4次,被拒3次,目前4:3领先。
放学的时候,我的车筐里放了两封信,一封是徐志摩的,是他写的一首诗:我终于看穿了爱情它不就像点根烟,随手放在嘴边,层层叠叠的烟圈,弥漫在眼前,最多熏红了眼。早一点看穿了爱情它不就像抽根烟,用来解闷消遣,大不了烫到了指尖,随手甩路边,管它誓不誓言……
另一封信是李太白的,也是一句诗:这一生,遇不到彼此最寂寞。遇到了,还是寂寞……他在信的末尾特别强调,这句诗是他李太白自己想的,跟徐志摩无关。
第二章我就是那只等爱的狐狸
四月,丁香花瓣在风中起舞的季节。
我走在伸向图书馆的甬路上,一个足球猛然从眼前掠过,吓得我扔掉了手里的文具盒。一个男生旋风似的卷了过来,边道歉边帮我捡起文具盒,然后抱起了足球。
“这身包装挺炫的,可以唱阿姐鼓啦!”他瞅着我的褶边裙和小短靴,打了个响指。我笑了,他接着说:“我们就算认识了,可以请你喝杯红豆冰吗?”
红豆冰?我一向喜欢吃“雪人岛”冰淇淋的。
我还是和他一起去了,因为他有点帅,也可能是因为他与众不同。他球衣上的拉链紧紧的,而新生代男生的球衣都是敞着穿的,尤其在这春风拂面的时候。
就像电影里一样,我俩坐在冷饮店的高脚凳上,捧着两个陶杯。陶杯上嵌着细碎的银粉,我很琼瑶地想:也许一场浪漫就从这里开始了呢。
他说他是高二的,叫谢洋,我说我是高一的刘小丹。我们无拘无束地侃着,他的杯子很快见了底,我也喝空了,还把冰块嘎吱嘎吱地嚼着吃光了。
店里正在促销,有赠品,可以选择唱片或是一本书。我毫不犹豫地拿了书,因为那是一本《小王子》。我觉得,谢洋就是我心目中的王子。
“这是一本外国童话。”出了店门后谢洋说,“里面有一只很可爱的小狐狸。”
晚上,做完了作业,我打开了《小王子》。
小王子遇到一只狐狸女孩,问它:你愿意和我玩吗?狐狸说:那么,请你驯养我吧!小王子问:什么是驯养呢?狐狸说:驯养,就是建立某种联系。如果你驯养了我,我就会听你的脚步声跟别人的不一样,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没用,但因为你有金色的头发,所以同样是金色的麦穗,就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
读完狐狸女孩对小王子的深情表白,我合上了书。我想,他们一定幸福地在一起了吧。
谢洋是足球队的,我开始每天下午去看他踢球。他是中锋,绰号叫“谢大侠”。
一次,我们学校和二中比赛,一个队员把球吊到禁区,被对方的守门员挡了回来,谢洋突然从后面猛冲上去,连人带球飞入球门。全场掌声雷动,连二中的女生们都向他挥舞着花束!他下场后,我跑过去送汽水,看到他把汗湿的球衣脱下来,扔给一个女孩子。
我攥着汽水瓶悄悄地退了回去,打听了一下,那是和谢洋同年级的女生,叫陈娟娟。我仔细地打量她,淡淡的眉眼,背带裤运动鞋,很平常。我暗暗嘲笑自己的过敏。
高中的男生大多哈日哈韩,摹仿日韩流行乐坛的派头,在穿着上比较先锋。谢洋呢,连棒球帽也没有,脑袋上总扣着一顶小格子的鸭舌帽!
我切他,他却说:“小丹,除了你,没人笑俺老土呢!”这倒也是,他穿得不那么晃眼,却散发着阳光一般的气息,那种笑声、汗水和健康混和在一起的新鲜味道。
街上新开了一家荷兰烤肉馆,很贵,我还是打算周末去吃。谢洋说他请我,我不相信地问:“荷兰烤肉?”他肯定地回答:“荷兰烤肉!”
周末那天,他一大早就打来电话催我。“急着抢泔水啊?猪!”我边爬出被窝边骂他。他说:“西郊公园有多远你不知道啊?猪!”
西郊公园?不是说好了去荷兰烤肉馆吗?我刚要质问他,他挂掉了电话。
我下了楼,他骑着单车,背了个大包包,身旁还有个女生,大眼睛圆脸蛋,漂亮得像深田恭子。我希望他介绍,他却只对她说:“这就是小丹。”看来他们很熟啊,我心里顿时泛起了山西老陈醋。
我还是骑上车,和他们一起向西郊公园进军了。我想知道他葫芦里卖的药,更想知道这个漂亮女孩是不是他的GF。
我们来到了西郊公园的山上。谢洋从背包里拿出折叠架和生肉串,请漂亮女孩烧烤。我撇嘴了,“这就是荷兰烤肉?”他打岔说:“对喽,还没向你介绍我这个同学呢。”漂亮女孩握住我的手,“小丹,我叫何兰。”谢洋仰天大笑:“何兰是我们班的烧烤高手,我请你吃的就是何兰烤肉!”
我仰天长啸。
何兰烤的肉又焦又香,真的很好吃!披覆着花影重重,做一只树林里自由惬意的小田鼠,这种感觉也真的很“飞”耶!
吃完了,又聊了一会儿,何兰就走了。谢洋跑下山,给我买了个甜筒。这么大排档的东东!我呸他。他却说:“两块钱的甜筒比哈根达斯差不到哪去。”
每天晚自习前,我们都一起出校门散步。他常常给我买两串糖葫芦,我举着糖葫芦,这个上咬一口,那个上咬一口,享受着童年时才有的被宠坏的滋味。
一次,和他逛花店时,我拿起了一枝枯萎的玫瑰。“它多可怜啊!”我说,“我们不买还会有谁买呢?”他笑了,回校后,教我把枯玫瑰压成了美丽的干花。
他像个破留声机一样,用破锣嗓子一遍遍地说:潮流e了又go,只有自己的个性是永恒的!
渐渐地,我和他合并同类项了。我会说,约会麦当劳已经过时了,在地摊上吃煎饼才是真的酷。舞会上,我不用化妆盒,套上一大串荧光手镯和脚镯,像只萤火虫似的发着微弱的光芒。
依然有人说我很炫!而省下的钱,我买了好多好多书,有习题集,也有古今名著,还买了天蓝色的毛线呢——快到圣诞节了,我想给他织一副手套,“温暖牌”可是永不老土的呀!
半个月后,我织成了一副连指手套,每一只手套上都绣了朵淡紫的丁香花——我们初相遇的季节!
不久后的中午,我去找谢洋,他拿着把小刀,聚精会神地削着木头,旁边还有几小罐漆。一定是在做送给我的圣诞礼物!我赶紧转身走了,心兴奋得怦怦跳。
第五天下午,我忍不住了,趁谢洋在踢球,去了他们班。他的桌斗里放着一个木头小房子,上面刻着一行小字:娟娟,请你住进我的心房。娟娟?对,就是那个曾为他拿球衣的女生陈娟娟!我的手一抖,小房子掉在地上,磕掉了一块漆。
我觉得有点对不住陈娟娟,跑回教室,拿来那朵玫瑰干花儿,用胶粘在掉漆的地方,看上去比刚才还漂亮。
把小房子放回他的桌斗时,我的心一酸,我终于让他明白了我的情感,也表达了我对他和陈娟娟的祝福。
第二天,谢洋来找我。沉默了半天,他说:“小丹,你很可爱,我把你当成小妹妹。我一直喜欢着陈娟娟,没对你说过,你怪我吗?”我故作豁达地说:“怪你?怎么可能啦!17岁的感情,毕竟还是秘密嘛!”
放学回家,我躺在床上,开始拆那副手套。天蓝的毛线,散落在枕边那本《小王子》上。
我第二次打开了《小王子》,读着狐狸对小王子的深情表白——“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没用,但因为你有金色的头发,所以同样是金色的麦穗,就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
我继续读了下去。后来,小王子喜欢上了一朵玫瑰花,他并不爱狐狸,尽管狐狸一直在为爱等待。
合上书的时候,我心中无比感动。因为狐狸对小王子说:你走了,我并非一无所有,我还有麦田的颜色。
是啊,谢洋,我还有你带给我的笑声和快乐。我拿起手套,把拆开的线一针一针重新织好。
圣诞节那天,我把手套送给谢洋。“上面绣的花真好看!”他高兴地接过来。我的心痛了一下,微笑着说:“这朵丁香花告诉我们,冬天的后面,紧跟着就是春天了。”
第二年四月的一个下午,有很温存的风。我穿了一条长裙,坐在图书馆里看书,窗外,又开满了淡紫色的丁香花。
我的书中也夹着一朵,在淡淡的香气中翻阅往事,我骄傲地笑了。
对爱,我们要学会珍惜,更要懂得放弃。爱情over了,心情却永远也不能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