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其他电子书 > 八夫临门 >

第6章

八夫临门-第6章

小说: 八夫临门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由于它们一是献给俄塞利斯神的,一是献给阿顿神(太阳神)的,所以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有关的神话传说。 
  古埃及关于俄塞利斯的神话传说版本很多,这里我只从《古埃及文化求实》、《神秘的金字塔》等书中摘出一两种,合抄在下面(《金枝》里有更详细的介绍): 

  阿图姆神是埃及的第一个神,他自己生出了空气神和水汽女神;水汽女神又生出了地神与女天神;女天神生出了俄塞利斯、伊西斯夫妇,塞特、娜芙提斯夫妇。这九位神祗后成为一个神圣的整体,叫做“九神会”。 

  
    
   
 上一节  目录  下一节   
         
            《八夫临门》 第8节     
      
    牛扑webnop搜集整理    
  
  
  《八夫临门》    第8节 
作者: 张廉 
         
  俄塞利斯被说成是地神的合法继承人,埃及的第一个国王。他的弟弟塞特嫉妒他的权力,用计把他杀死剁碎,碎片撒遍全埃及。他的妻子伊西斯不辞辛劳,把尸体从各地“化零为整”,(桃谷六仙很可能也擅长这种法术J)用符咒把它们拼合到一起,暂时让它具有生命,使自己受孕生下荷拉斯。据说俄塞利斯的墓地位于阿拜多斯,后来那里便成了圣地。荷拉斯和塞特为王位争战了80年,最后阿图姆神出面,让做了冥王的俄塞利斯裁断,才确定了荷拉斯为合法的王位继承人。 

  阿顿神是埃及的太阳神,对他的崇拜中心在阿玛尔纳。(有趣的是,这首赞颂他的诗就是在阿玛尔纳被发掘出来的。)埃及是多神教的国家,每一时期,每一地方都流行不同的神,在阿赫那顿即位时,埃及人多信奉阿蒙神,但他却推出阿顿神与之对抗,结果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在他统治的阿玛尔纳时代,埃及全土基本只信阿顿神。 
  知道了这些,再来看这两首诗,就能很容易的明白,前者表达了埃及人对俄塞利斯的敬畏之情,后者则是在埃及独尊阿顿神的时代创作出来的。 
  我们也能明白,为什么“献给俄塞利斯之歌”里要提到阿拜多斯,原来因为那是俄塞利斯受膜拜之城的关系(杰都,双丘等为地名),该诗的最后一行,则指的是俄塞利斯被杀的传说。 
  不过,我把“献给俄塞利斯之歌”抄在这里,只是因为它的创作手法独特。它的“前六句与后六句的象征文字首词成‘顺倒’式样,结构很是奇特”,具有对称的形式美,而诗的本身我看则乏味至极,没有什么意思。而“献给阿顿神的圣歌”则不同。它不但技巧成熟,文字优美,生气十足,感情真挚,意境也十分高远,具有古典艺术美,堪称这一类诗中的顶尖杰作。 

  诗经中的全部“颂”诗都不如这首诗优美感人,《圣经》中的赞美诗也都不及它(也许是我看的译诗译笔太差),至于我们中国几十年前大街小巷上传唱的那些献给某某某的颂歌,虽然数量多得足以压死你,但加到一起仍不能和这首诗比,连其半分的半分都不如,看了只能让人作呕。 
  这首诗的美,不必我来多说,朋友们可以自己去体会。但有两点却要在此说明,一是原诗据说有100多行,这里录的只是选段,因为译者只选译了这么多;二是这首诗对后世的颂歌创作影响深远。在崔连仲主编的《世界史&;#8226;古代史》中说,《旧约&;#8226;诗篇》中的第104篇就是在它的影响下创作出来的。我找来这首诗一看,果然如此。请看这几行: 

  …耶和华使泉源涌在山谷,流在山间, 
  使野地的走兽有水喝,野驴得解其渴。 
  天下的飞鸟在水旁住宿,在树枝上啼叫。 
  …… 
  那里有海,又大又广,其中有无数的动物,大小活物都有。 

  那里有船行走,有你所造的鳄鱼游泳在其中。 
  怎么样,两下对比,可以看出后者的抄袭痕迹吧?只是这译文看起来乏味极了,远不如“献给阿顿神的圣歌”的译文有声色。单从内容看,前者也不如后者,因为前者所称颂的那位老耶,怎么看都像一位施恩图报的人物,还试图用自己的神力迫人慑服,未免叫人瞧不起。后者所称颂的太阳神才有无私的情怀,值得人敬爱呢。 
  (三)永恒的赞歌 
  写到这里,我的长篇赏析该结束了。如果国内有人能把这些壮美的埃及文学作品都译出来,我 
  这里可赏析的诗篇决不会仅仅这么十首,我的评论也不会这么轻易的结束。 
  但在结束前,我忍不住要再抄几行阿门荷太普四世时期的赞颂诗在这里,作为结束诗: 

  啊,太阳,自从世界开始您就照耀着, 
  您高高升起,把世界引向美。 
  …… 
  您把从地下世界来的尼罗河给予了埃及。 
  是的,太阳不但把尼罗河给了埃及,也把生命给了尼罗河儿女,让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去感悟、讴歌生的壮美。 

  太阳落下的时候,黑暗就会出现,就像灿烂的生命过后是黑色的死亡一样。死亡是永恒的,不管它让人向往还是悲伤,它里面一样有值得埃及人歌颂的永恒美。 
  尼罗河的儿女们,懂得生命,也懂得死亡。他们既用火一样红的赞颂生命,又用夜一样黑的感情赞颂死亡,因为他们觉得应该歌颂世界上的一切美。 
  尼罗河儿女的歌,只有两种颜色:红色和黑色。 
  尼罗河儿女的歌,已经超越了他们的肉身和时代,成为永远的不朽。 
  2000年7月19日晚—7月22日晚6:35写,7月23日下午1:38改;7月28日上午10:52录完并再改 

  参考书目: 
  《古埃及文化求实》汉尼希等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9月版 
  《尼罗河传》路德维希著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3月第1版 
  《神秘的金字塔》扎马罗夫斯著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世界史&;#8226;古代史》崔连仲编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圣经》南京教会简化字与标点和合本 
  《诗经译注》程俊英译注上海古籍书店1985年2月第1版 
  《闲坐说诗经》金性尧著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汉文学史纲要》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 
  附: 

  诗歌的原始样式 
  沈方 
  诗歌是从人类隐秘的心灵深处传来,如险峻的悬崖下面,深渊底部升起的叫喊。诗人逝去,他留存于世间的声音,让活着的人在千年之后神经震颤。就象是看不见的手指,拨响了生命的琴弦。作为一门古老的艺术样式,诗歌不借助于语言之外的任何材料,连韵律也只是在一旁助兴的仆从。 
  追溯到时间河流的源头,古老典籍的记载可以证明,最早的诗歌是口传耳闻的艺术。“断竹,续竹,飞土,逐肉”,这首据传是黄帝时代的谣曲《弹歌》,寥寥几个字所表现的动作,正是先人们的生存境况。“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上古歌谣《击壤》),我们可以清晰地想到看到,那些拍击土壤放喉歌咏的男男女女,是在歌唱自己,为自己感叹不已。娱乐、游戏、赞美或者敬畏,古老的诗歌是疼痛的叫唤,喜悦的欢叫,忧伤的悲泣,绝望的呐喊。诗歌的本质是抒情,不是记录、描述,中国的诗歌的《诗经》时代,没有出现通常所说史诗样式的叙事诗,恰好说明诗歌的资源是人类的抒情需要。我相信拨开诗歌传统的迷雾,抒情的光 

  芒始终照彻真正的诗歌,使一些化妆成诗歌的文字喑然失声。 
  任何一种艺术样式都可以扩展出另外的功能,比如绘画可以分化出工艺美术。罗马时代的荷马英雄史诗,是到处传唱的口头叙事文学总结,称之为叙事性英雄史诗的原因,在于其中保留了传唱过程中必要的抒情。盲目的吟唱艺人荷马唱到无限感慨处,他会情不自禁地加入抒情,发出数声仰天浩叹。之所以说荷马是吟唱艺人,是因为《奥德修》和《伊利亚特》不能指称是荷马个人创作,而且从来没有出现过专事诗歌创作的诗人。很难设想,一个人可以与现实生存疏离,整天专事写作诗歌。头戴诗人桂冠远离生活的结果,必然是诗歌的枯竭。诗歌的业余性决定了诗歌是具备诗歌器官的幸运者的感叹,是爱过恨过之后歌唱。作为叙事文学的荷马英雄史诗,是加入了抒情的叙事文学。在这里,抒情是叙事间歇的歌唱,是一个叙述者说到悲哀处啜泣、是说到兴奋处欢笑、是由衷的赞美。 

  因此,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诗歌状态,排拆任何脱离原始抒情本质的修饰。《诗经》中诗篇,自然万物信手拈来,咏叹歌吟,完全出自天然的“清水出芙蓉”。“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其雨其雨,杲杲日出。”女子盼望夫君的归来的心情,就象期待下雨却偏偏出了太阳。“比”与“兴”的景物,在生存现场的周围随处可见,看不见刻意的搜寻,一切都在不经意之间,在足够生存经验之上,诗歌以抒情翅膀飞翔。 

  最近,朋友肖毛从他读到的讲述古埃及文化的书中摘抄了十首埃及古诗,送给我看,阅读之后使更加相信诗歌的抒情本质,同时也体察到诗歌语言来自于生存的现场经验,看到了诗歌长河在源头的清澈景像。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首“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像没药的香味,像微风天坐在风帆下。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像荷花的芬芳,像酒醉后坐在河岸上。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像雨过后的晴天,像人发现他所忽视的东西。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像人被囚禁多年,期待着探望他的家眷。”诗中疼痛到极致,大彻大悟之后的清醒,出人意料、诡异的比喻,微妙的传达通过阅读浸透到全身,让人嗅到灵魂的芬芳。在第一小节中比喻死亡像没药的香味,深刻地剌激阅读者联想起伤者的痛苦,对死亡的回归感。没药据说是没药树的树脂,结成块状或颗粒状,呈赤褐色或黄褐色,是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的药料。从没药的香味中,抒情的主角的形像立刻出现在面前,风帆下吹过的微风、水面上盛开的荷花、酒醉后坐在河岸边,雨过天晴,种种景像纷至沓来,诗歌阅读浮想联翩的效果被简简单单的数句挥发得淋漓尽致,生存的痛苦在诗中得到最大限度的解脱。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一诗,直接取材于现场的比喻形成的氛围,笼罩在阅读者上空,消除了时间空间的距离,犹如身临其境。没有繁复的修辞几乎是所有古代诗歌品质,从技术的层面看,这首诗中比喻需要的“像”字事实上可以忽略,抒情的强烈覆盖住仅有的修辞。而天然、非凡的比喻,往往是从自身的生存体验中获得。没有切肤之痛的模仿写作者,动用种种要达到这种令人震撼的程度显然是勉为其难的。诗歌的原始样式再次证明抒情的原始力量,古代诗歌所具备的品质摧毁一切非诗的芜杂逼近阅读。 

  当然,任何经过翻译的诗歌,由于空间、文化的客观距离,对阅读者容易产生陌生的剌激,有益的误读常常形成出奇不意的惊人效果,“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一诗同样也不例外。从庞德开始,欧美国家诗人对中国古典诗歌某种程度的误读,给欧美现代诗歌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也必须看到,庞德从误读中得到的恰恰是从生存现场去体验,不过是体验角度、方式的变换,《地铁车站》一诗绝非模仿现有、既存的诗歌写作。只有回到诗歌的原始,才能得到本质的诗歌。陈腐语言的灾难,是由写作者虚伪的抒情造成,失去现场体验的写作,不可能具备发现的目光,只有从阅读中偷盗。由此,我得出的结论是,真正的诗歌,就是原始样式的诗歌。 

  古埃及宗教性诗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本稿】【进入论坛】【推荐朋友】【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13日15:53 

  
    
   
 上一节  目录  下一节   
         
            《八夫临门》 第9节     
      
    牛扑webnop搜集整理    
  
  
  《八夫临门》    第9节 
作者: 张廉 
         
  大约公元前5000年,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人已经开始了定居的农业生活,翻开了人类最古老的文明史。丰饶的尼罗河孕育的以引水灌溉为主的农业文化,“金字塔”结构式的法老专制的政治形态,以及灵魂不朽死而复生的原始宗教信念,构成了古埃及人精神生活最重要的三个方面,并指导着古埃及历史的发展脉络。作为农耕文化产物的古埃及政体的最早形式,是相邻的部落合并为诺姆,每个诺姆有各自所崇拜的诺姆神,诺姆首领名称的原初意义即是“运河开掘者”。尼罗河洪水一年一度的泛滥之后所滋润的绿色希望,意味着恐惧的终止和生命的复活,与此相关,关于太阳神拉和死而复生的自然繁殖之神奥西里斯的自然崇拜很盛行。这实际上是埃及自然生存环境和农业生活方式在古埃及人心灵上的内化。 

  在前王朝时期(前3200—前2700),第一王朝的法老梅涅斯统一了上下埃及,建立强大的奴隶制国家,自此法老不仅成为政治体制的中心,同时也成为宗教信仰的核心。法老被视为太阳神拉的儿子。由于太阳神拉被奉为最高神,故此法老崇拜被等同于神灵崇拜,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大约在这个时段(公元前3300年)埃及人发明了古奥的象形文字,他们用尼罗河畔的芦苇制成纸草、以芦管制成笔书写记事,许多作品就是写在纸草卷上保存下来的。此后的古王国时期(前2700—前2200),中王国时期(前2200—前1584)和新王国时期(前1584—前1071),埃及文明取得了极高的成就,始建于第3王朝(前2686—前2181)时期的金字塔至今仍是难以企及的伟大建筑,早期金字塔铭文和棺椁铭文标志着埃及象形文字的逐渐成熟。中王国时期是古埃及文学的鼎盛时期,神话传说、故事箴言和诗歌歌谣等作品成就突出,在文学体裁、描述方式和修辞手法等方面为后世文学树立了典范。 

  古埃及文化的自然崇拜、法老崇拜和亡灵崇拜的思想,与关于奥西里斯的神话有着直接而内在的联系。这个神话叙述作为河水、土地和植物繁殖之神的奥西里斯给人间带来富庶和幸福。他的弟弟南风之神赛特因嫉妒而杀他,并且分尸散抛埃及各地。奥西里斯的妻子伊西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将丈夫的尸体一一找回,并恳求诸神让丈夫复活,但诸神只允许奥西里斯留在冥府为王。伊西斯伏夫尸痛哭而与夫魂相交受孕生下赫鲁斯,赫鲁斯长大以后找恶神赛特报仇,在父王奥西里斯的帮助下战胜杀父仇敌,继承父亲在人间的王位。奥西里斯神话具有丰富复杂的人类学意义,表征了古埃及人关于神秘的自然与生命的原始思维。在这则神话中代表繁殖和丰收的奥西里斯,战胜了代表干燥南风和降低水位的赛特,潜在地象征了他们对生命枯荣衰盛循环有序的繁衍愿望。奥西里斯作为古埃及的恩神,既是一位开化原始的英雄,又是一位倍受残害的罹难明君;既是体现万物繁衍、生命旺盛的繁殖丰收之神,又是象征自然荣枯循环、生命盛衰有序的冥界之王。从冥界与日出日落的对应关系中不难看出,太阳西坠意味着生命的终结,故尼罗河西岸成了死者的葬身之地。赫鲁斯是奥西里斯在人间再生的体现,奥西里斯则成为太阳在夜间运行的象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