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剑年代 作者:纳兰素问(17k小说网vip14.3.4完结,纯物理战斗)-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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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斯听可奇三言两语讲完,知道来的也是个硬角sè,想想不宜多惹事,就向前一步道:“狼王,你放纵这些畜生伤人,我们自卫杀了它们,怪不得我们吧。我们还在急着赶路,请行个方便吧。”
“嘿嘿嘿,杀了几只畜生,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你在我的地盘,杀了我的奴隶,在我看来,这是对我的一种侮辱。”狼王眼睛也不看由斯,只低着头盯着自己那副皮手套,突然,抬头看着由斯,说道:“既然你第一个跳出来,那么,就由你来解决吧。”
“哦?怎么解决。”由斯习惯xìng地翘着嘴角冷笑了一下,听这狼王的口气,这“解决”看来还是离不开一番打斗,反正现在打斗对他们来说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倒也没什么稀奇的。
“我们狼巢的人,最崇尚的就是武力高强的人,万事之理,离不开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则,今天,我就赤手空拳对付你这把剑,如果你赢了,我马上送你们一人一袋水,让你们离开。要是你输了,你们四个人,一样可以离开,但都得各留下一条手臂。”
“成交!”由斯也不多废话,对他现在的脾气来说,凡是能用武力解决的事,就都不算什么事了,反而要让他讲半天的道理,他觉得更为难一些。
狼王敢赤手空拳来对付他,由斯知道,他能有这样的自信,一定有相当的本事,所以也不敢轻敌,见他还不出手,索xìng先下手为强,力从腰发,全力刺出一剑。
这一剑没有任何花招,也没有任何的变化,更是不留后着,就是一剑,全力的一剑,意在一剑结束战斗。
谁知,狼王的速度,有如鬼魅一样,一闪身,左手一探,“嘶”一声,由斯后背的皮甲被狼王抓下一块来,指力甚至划破了由斯背上的皮肤,火辣辣的痛。
这一惊非同小可,由斯自认速度虽然不能说是一流水准,但是,能把一把沉重的铁剑使到现在这种速度,也已经有相当的水平了,哪里知道,他的剑速,在狼王这里,就变得像慢动作一样。
由斯不敢再全力出剑,而是宁肯降低铁剑的杀伤力,而加快了速度,连挥数剑。谁知,每剑挥出,狼王都能在剑锋快到了是,突然闪身,每一闪身,都顺手抓向由斯的要害。
这让由斯变得非常的被动,左躲右闪,好几次狼王的手指都已经快碰到身体了,才险险地闪过。这时,他开始有点讨厌手里的铁剑了,这重量,在这种情形下,就是一种累赘。
突然,有个想法在他的脑子里闪过,似乎可行,他的xìng格一向如此,只要觉得有点机会的想法,就会马上去做。
当狼王又抓向他的胸口时,由斯双手剑突然就摆在胸口的位置,狼王要让自己出手的速度快,那要缩回去就没那么容易了,果然,“嘶”一声,被由斯的剑划破了他的皮手套。
接着,又连攻了几招,全都被由斯以逸待劳地用剑锋挡住,由斯知道,这方法用不了多久,但是,他在赌一件事,他要赌,狼王最终来抢他的剑。
因为他看出了,狼王之所以能有这样的速度,是他每当想到一招时,都会专注全部的jīng神去做这个动作,这样虽然速度可以达到极限,但是,基本上没有变招的余地。
果然,狼王被由斯以逸待劳的战术逼急了,突然这次不去攻击由斯,而改为向着由斯手里的剑柄抓去。
由斯这时突然把剑松开,狼王出手时,已预估了由斯的力量,所以,这次出手,带上了全身的力气,谁知一抓中剑柄,空荡荡的,剑已经在他的手上,但全身的力气像是一滴水掉进大海一样,突然之间无处着力,人不觉就向前多冲出半步。
也就是这半步,让由斯有机会,一闪身,来到他的身后,左手探出,三根手指已从绕过狼王的颈部,扣在他的咽喉上,右手从大腿刀鞘上抽出熊力砍刀,用刀背拍了拍狼王的肩膀。然后,由斯立即放开了狼王,退出几步,站在那里看着狼王。
“嘿嘿嘿嘿,小兄弟,有点意思,接住!”狼王倒也没有恼怒,虽然被由斯耍了手段骗了,但是,倒也挺有风度地认输,一反手,把铁剑扔还给由斯。
随后,向后面的手下挥了挥手,几个看起来相当猥琐的手下,立即分出一个包袱来,递给由斯。
由斯伸手接过,另一只手隔着包袱一摸,明显能感觉到,里面是好几个水袋,心中一喜,抬头看着狼王,道:“谢谢狼王惠赐,刚才多有得罪,特别是,这些沙漠狼……”
“哈哈哈哈,这几只畜生,能让我交到你这样一个武力高强的朋友,也算是死得值了。”狼王大笑起来,虽然还是那么丑陋,但是,这样豪迈的笑,无疑让大家对他感觉挺好的。
第90章 火箭雨
正当由斯向狼王告了辞,和其他三人准备要继续赶路时,狼王在后面又突然叫住了他:“小兄弟,可否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希望能交你这个朋友。”
可奇碰了由斯一下,示意他不必与这样的人交往。然而,由斯并没有听可奇的话,而是热情地走过去,行了个礼,说道:“由斯,铁剑由斯,谢谢狼王看得起我,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我这次还有任务要办,等我送我的主人回到家乡后,一定再来找你喝酒。”
狼王见由斯并没有因为他是盗匪,就敬而远之,很是高兴,又走近了一点,对着由斯说道:“你很好,我就当没有看到可奇了。不过,后面的路上,还会有人对付你们,你要小心一些。”
“啊?”由斯吓了一跳,他以为没有人认得出可奇来,而且,这些盗匪和可奇应该也没有什么仇恨,为什么要围截他呢。
“狼王,这是怎么回事?”由斯一问完这个问题,就自己觉得挺傻的。
果然,狼王摇了摇头,只是苦笑,说道:“一切珍重,来人,把我的万兽袍拿来。”
手下送上来一件非常厚的袍子,看起来,像是很多动物的毛皮缝制而成。
狼王手里拿着那件袍子,对由斯说道:“这件袍子,名字叫万兽袍,是取狼、狮、熊三种猛兽的皮毛,而且每只都只挑背上的一块,由最好的裁缝花了一个月才缝制而成,不断暖和,而且,有一定的防护作用,我就把它送给你了,由斯,你要保重。”
由斯想不到,这狼王和他初次见面,就送这么大一份礼,可见此人真的重情重义,是可以结交的英雄朋友。由斯很是感动,从大腿上解下熊力砍刀,递了过去,就要送给狼王。
狼王摇头说道:“兄弟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我已经用不了任何武器了,你别看我刚才好像指力雄浑,出手挺重,然而,我的手已完全不能握拳,更别说手持武器,所以,我只能拼命锻炼我这不能完全弯曲的手指,把它变成最好的武器。”
说到这里,狼王并没有什么伤感,反而脸上露出了一份豪情,那是对自己这双手,从自卑到自信的变化,让他找回了自我。
由斯虽然不知道他过去的故事,但从他的表情里,能感觉得到,这位新结交的兄弟,一定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他。
一切尽在不言中,两个人对视一眼,互相点了点头,由斯就转头走了。
补充了食物和水后,他们的行程明显快得多,很快,就来到了一处村庄,沙漠中有很多这样的村庄,这种村庄,一般都离城镇很近,因为没有一个村,可以单独生存在沙漠之上,一小块绿洲是不足以支撑这么多人的生活的,所以,一定有更大的城镇在后面。
但他们走了这么久,已经太累了,也不去想什么城镇里的美食和温暖的床,只要有个地方歇息一下,也就是了。
这个村的百姓,是很典型的萨曼顿人民,萨曼顿的人,对于外地来的客人,总是特别的友好,虽然他们自己很贫穷,但每当有客人来时,他们都会拿出自认为最好的食物来招待客人。
由斯他们在一户人家里落宿,好好吃了一顿热食,让他们似乎又找回了活着的感觉。
这户人家的孩子有好几个,在屋前屋后跑来跑去的,虽然贫穷,但却在一起玩得很欢乐。
由斯他们忍不住都带着笑意看着这些孩子,曾几何时,他们也是这样无忧无虑地生活过,可惜,人总是要慢慢面对现实,这该死的现实。
几个人忍不住,感叹了几句,这时,突然听见一个小孩子大叫起来,接着所有孩子都哭了起来,外面乱糟糟的,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
由斯因为昨天已经听狼王说过,前面还会有人要对付他们,所以,心里第一个反应就是,又有人发现了可奇了。一下子拔出铁剑,冲了出去。
一出去,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铺天盖地的火箭,在空中迷漫着,像下雨一般,向着这个村子shè进来。
刚才在玩耍的孩子中,已经有两个被火箭shè死在地上了,火烧着他们的尸体,另外还有个小孩子,腿被箭shè中,钉在地上,拼命地哭叫着,企图去拔出箭来。
由斯大叫着,不顾一切地冲过去,用剑左右格挡着还在shè进来的箭,这些箭,看起来都是先shè向空中,再让它们从空中斜扎下来的,力度虽然都不够重,但却很难防备,就像从天下落下的雨一样。
就在由斯左格右挡时,终于还是漏掉了一支,那支箭直接扎在那个小孩子的头盖骨上,哭声嘎然而止。
太多的经历,已经让由斯养成了果断的习惯,一看这小孩子救不了了,立即向后跳开,抱起其他的孩子,就冲进房间里去。
村庄四处都是撕心裂肺的哭叫声,显然这些箭是由大量的弓箭手同时shè出的,范围已经覆盖了整个村庄,这是宁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呀。
四个人面面相望,这家的主人,哭叫着要冲出去抱回孩子的尸体,被他们拦了下来。这时,屋顶“嘭嘭”几声,有几只劲力大点的箭,居然穿透了帐篷的顶部,shè进了房子里来,帐篷已经着了火,慢慢地烧开了,看来,里面也是呆不下去了。
几个人拉着这户人家的男女主人,向外冲去,边冲边格挡着箭雨,但左冲右突之后,才发现,根本没有一处地方可以让他们跑出村去,到处都已经是一片火海了。
那男主人不知道从哪里抓了一个锅盖,锅盖很小,只能挡住一人,只见他毫不犹豫的,就把它顶在妻子的头顶上。
他们幸存的两个孩子,被由斯和底裤一人一个抱在手里,显然比他们两个人还要安全一些。
而那对夫妻,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当屠城把注意力分散到可奇身上,帮可奇挡掉了几箭时,那个男主人,就立即被shè中了一箭,而且是一箭从上向下斜插在颈部,明显是没救了。
但那女主人嚎哭着,用锅盖去替他丈夫挡住,用手拼命要去扑灭他身上的火。
“走啊!没救了,走!”屠城一手拉起她,一手还要替大家挡箭,已经手忙脚乱。
谁知,那女人狂叫着:“求求你们,救我的孩子,救我的孩子走,别管我!”,说完,把锅盖扔给屠城,自己扑到丈夫的身上,立即被箭雨钉死了。
死时,她和丈夫,身体是连在一起的。
第91章 谁要杀可奇
终于,箭雨停了下来,但是四周已经没有了路,前面几处帐篷被烧塌了,倒在一起,把路给挡住了,现在看起来,四面全是火海一样。
由斯想起,狼王送给他的万兽袍,那是各种凶兽的背部最韧最硬的皮缝制而成的,应该能承受得住这大火短时间的焚烧。
于是,他很果断地拿出那件袍子来,盖在可奇的身上,又让大家尽量躲进去。既然这次任务,承诺的是带可奇回国,他们就一定要把他带回去。
“三,二,一,冲!”四个人还要抱着孩子,那件袍明显不够,由斯他们在旁边根本就没有罩到多少,冲出火海时,身上已经有多处被火烧到,还好这是在沙地,就地几滚,火就灭了,但身上好几处,已经火辣辣的,显然已经被烧伤了。
“走!”屠城叫道,从由斯手里接过孩子,就要跑。看见由斯还是站在原地,不解地看着他。
“你们先走,我必须回去!我不能让他们这么一阵箭shè一shè,就这么算了!”由斯还是改不了那脾气,凡事一定要较真出个理来。
“不,现在我们的任务是保护可奇领主回去,不要再节外生枝了!”屠城还是劝了劝他,虽然他也知道,由斯这家伙只要认定的事,是劝不动的。
果然,由斯还是很倔地摇了摇头,翘着嘴角,把嘴一歪,冷冷地道:“我要知道,是谁为了杀一个人,就把全村都烧光了,我不能放过他们!”,说着,拔出铁剑。
“你们先送可奇离开,我办完事,会顺着你们的方向追来。”说完就头也不回地,绕过那片火海,向村的那一头跑去。
大家看他已经走了,又不能呆在这里等他,只好按他说的,先向着目的地方向走去,不时地回头,看看他追上来了没有。
屠城和底裤,对由斯是有信心的,只要对方不是什么太过厉害的角sè,或者大量的军队,由斯就算办不成事,要逃走也是轻而易举的。
而可奇,心里早有了打算,通过这么多的事,他对由斯的印象非常的好,心里已经觉得,他是个可以造就的人才,打算这次回去,就好好地重用他,让他成为萨曼顿的将领,他要给他封地,给他军队,让他为苏丹战斗。
由斯疯狂地跑了一阵,怒火还在心中,但头脑已经慢慢冷静下来了,他知道,现在连敌人是谁,是什么角sè,有多少人,全都一无所知,这时候冒然冲过去,说不定就是送死了,就算要为村民们报仇,也要留着命才能报仇呀。
所以,他慢慢地把身形放低,几乎趴在沙地上,缓缓地走过去,没多远,就看见一排弓箭手列队站在那里,眼前有一条刚挖的油沟,沟里的油正在燃烧。这个沟,就是挖出来,倒上火油的,然后把它点燃了,弓箭手每一箭shè出前,都会把箭头的引火包,在油沟里点上火,再shè出。
弓箭手前面,是一排人数少了一半的步兵,有个主帅模样的人,正在下命令,让步兵绕过村庄,继续搜索,不要让里面的人逃出去。
他们为了能最快地攻击,没有先围村再shè箭,而是采取先覆盖shè击,再慢慢搜索漏网之鱼的方式。因为在他们看来,就算有人能从里面逃出来,也已经半条命了,跑也跑不了多远。
由斯心里想,必须一出手,就把这个主帅制住,才能问出个所以然来,不然,就算和这群士兵们打起来,把他们全杀光前,这个主帅早就跑掉了,而且这些士兵,很大的可能是什么都不知道。
这时,看见那些士兵,已经开始在分组,三个弓箭手两个步兵,五人为一组,开始展开地毯式搜索。
“好,就喜欢你们这样。”由斯心想的,找了个空档,突然就冲了出去,一冲出,铁剑连砍,把挡在前面的几个士兵立即就砍翻,三两下就冲到那主帅面前。
那主帅显然也没有想到,有人能有这么快的速度,一时反应不及,随便拉了个士兵过来挡在自己的面前。
由斯并没有想杀了这个主帅,不然他完全可以一剑穿过这个士兵,同时干掉主帅,他不知道他的铁剑已锋利到这种程度,以为抓个人就能挡住由斯的攻击。
但是,由斯也不能容许,在他擒拿主帅时,有个士兵一起站在身边,所以他闪身从侧面冲过去时,顺便已经用铁剑在那士兵的颈部动脉处轻轻划了一下,只这一下,那士兵的整个颈部就被完全划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