髑髅之花 作者:司马宣王(晋江银牌推荐高积分2014-09-11完结)-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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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谷林区依然有狼。它们人畜无害,只捕食林子里各种小动物,偶尔聚集起来围猎糟蹋庄稼地的山猪和熊。镇民们再次习惯了与这些野兽和平共处,将它们同重新组建的民兵队一并视为镇子的保护者。
我们没在鹭谷久待。要做的实在太多。无论我的家乡旺达镇,还是哥珊,都只是短暂的居留地,我们旅程航道中的沙洲小岛。夏依忙着钻研草药学,乌梅加肉豆蔻可以止泻,蓖麻籽捣烂治毒疮瘰疬,悬钩子发汗退热,芦荟擦剂缓解烫伤。他试图将这些和他父亲传下的解剖学融合起来,我也经常会就人体结构向他请教——为了增进剑术。哥珊率先开办了面向平民的学校,学费允许用劳动代偿,如果以优秀成绩结业后愿意付出同等时间到下面小镇里的学校去教书,更是分文不收。夏依学习治病救人,而我学习如何保护自己。
我只有左手可以持剑,伊叙拉将军说,这是缺陷,但也是优势。虽然贵为总督军,而且三度被选为执政官,他仍让我们像称呼第四军统帅那样称呼他。早几年教皇的残余势力在边境发动了两场小规模叛乱,他是忙里偷闲,抽空来给我们讲习。有以前老师的传授和军队里一些底子,我学得很快,不到半年就能在右臂残肢绑上小盾维持平衡,左手用偏门的戳刺来对付惯用右手的敌人。
待完成学业、准备到家乡旺达新办的学校去报道的那天,伊叙拉将军把我们叫来。“喂,那家伙怎么样了?”他问。
我和夏依对望一眼。“您指的是……”
“云缇亚啊。杳无音讯,无论官方慰问信还是以私人名义写的信件,连个水花都没回一声,我送东西他也不收。冬泉山脉附近发展起了新的茹丹城镇,据老一辈人说,略有当年吉欣城的影子。真想他过去看看哪。”
夏依笑出声。这家伙还是那样,脸上什么都藏不住。我们拿出一幅画,送给将军,他瞧了老半天,挠着头哈哈大笑。这是当他以执政官与总督军的身份出席公民大会时我们无缘得见的表情。
十年前,我们初次回鹭谷时,在那空寂无人的小屋里歇了一宿,翌日醒来,床头摆放着一只木雕小狗。第二次我们有意留下信函,照样过夜,早晨收到填充了麦芽和薰衣草的布偶。第三次收到椴树皮纸订成的一本药草图鉴,专门给夏依的,配词注解是熟悉的花体字。第四次收到植物种子拼缀的挂画,即我们给伊叙拉将军的这件赠礼,画上有个人我怀疑是他,独眼,骑一匹呲牙咧嘴的马,正在被月亮追赶。第五次我留言说剑技长进了,于是收到一柄精巧的黄铜鞘小匕首。第六次也就是前年,恰逢冬天,收到手织的兔毛围脖,云朵那么软和,戴上才发现边角用染色线将我与夏依的名字绣在一起。
在我们第七次赶往鹭谷的路上,尘土蹁跹,空气里拥挤着夹带汗味的呼吸。这是大地的气息,粗俗,却富有生机。路面拓宽、夯实,形成驿道,零售商铺在道旁聚集。高架水渠修起来了。远远地,可以望见城墙。我有点替自己的家乡旺达嫉妒鹭谷。比起上次来,这地方变化更大了:它正向平原上扩展,由一个镇子逐渐变成哥珊五分之一那么大的城市。
这十年来国外的大事件林林总总,而尤以今年为甚:沙努卡可汗才回到中洲,立刻叫本土茹丹人和苏佞人的抗击缠得脱不开身;他侵占帝国东部六省而建立的亚布舍阑汗国,自他独生子一死,便被他的亲兄弟和手下大将拆为四块,早年投靠他的暗血茹丹驭主慕雅德也在其中分了一杯羹。趁着三大汗国与暗血茹丹国乱斗不休,耶利摹帝国开始整顿还没有被连年征战耗干净的力量,准备收复失地。至于奥伯良三世,病恹恹而且脑子已经不大清楚的皇帝,没能撑过今年。他膝下无嗣,皇冠交到妹妹诗蔻缔公主——她丈夫就是那团叫卡尔塔斯公爵的肉球——四岁的儿子手中。对于帝国人,这个位置的变迁似乎不影响他们耕地、打铁、做买卖和战斗,但我不知道这对我们国家意味着什么。据说小皇帝长得清隽瘦削,简直是从舅父孩提时的画像里走出来的,完全不像他那比怀孕母猪还肥的父亲。
去驿站的公共马车半途抛了锚,车轴断了,所幸没人受伤。趁车夫埋头修理,我们和其他乘客也下来,在路边摊贩那儿买些热气腾腾的食物。一名旅行者牵着驮马打东边路过,他的马蹄子有点别扭,见夏依背着医箱,便向他讨些药膏。
“这要上哪去?”夏依边替马腿敷药,边问道。
“哥珊。”旅行者回答。他头发胡须都稀松发黄,一脸懒洋洋的,眼睛小而狭窄,略带猥琐,整个人却让我厌恶不起来。“去朝圣。”
“寂火教友?”修谟大师深居简出,仅仅在元老院决议会上露面,何况乡间只要有井水和灶台的地方都有寂火的祭坛。我们的教义崇尚务实,自食其力,自我洗涤,只论经验深浅,并无尊卑之分。朝圣堪称浪费时间之举。
“诫日。我想再看一眼诫日圣廷的末代教皇,圣曼特裘一世的都城。”
夏依脸颊泛白。迟钝如他,也开始警觉。我不声不响握住腰间细剑。这人来自东方,又稍微带点帝国口音。伊叙拉将军私下里疑心教皇余孽背后有帝国支持,当然,迄今还没证据,这话可不能公开宣扬。
“当我是奸细?不像话啊。十年了,教皇国变成了共和国,理应更开放才对。我听说你们欢迎异国人和异教徒来做生意,就想顺便找几个合作伙伴。怎么,同样是信主父的,那位大人物提都不能提了吗?”
“没……没那回事。”夏依说。
旅行者伸了个懒腰。“放心,我若是小皇帝背后的人,抓紧机会把舍阑狗彻底赶出去才是正经。无论诫日还是寂火,好歹都同出一脉;你们脚下都是帝国的赠地,你们的祖先千八百年前都是帝国居民。放任蛮子不管,先来同室操戈?傻子都明白这不划算。”他瞟向正在水渠上下忙活的工人,“你们啊,还真幸福……东边有道铁壁给你们挡住外敌,过了十年太平日子,荷包说不定比时刻忙着备战的帝国佬要鼓呢。”
车夫换好了新轴条,在那儿吆喝我们。
“……曾经有个人对我提及他的梦。”旅行者轻声说,“他相信终有一日,万国归一。人们不分种族,不分贵贱,生而平等,贫富均分,老有所依,少有所养,虽弱小亦不离弃,虽残病亦相互友爱。虽然大部分都只是呓语罢了,但在你们这里,我发觉,其中某几句话,要想实现也并非遥不可及。”
夏依与我面面相觑。
旅行者笑起来,将一枚银币塞到夏依手心。“我记得你,姑娘,只有一条胳膊。”他用目光勾勒着我,“还有这位小麦色头发、性情腼腆的年轻人。我们十年前就见过。哥珊暴…乱后,你们假扮治丧的人家坐车逃出来,刚好和帝国卡尔塔斯公爵的车辇撞上。我是当时给公爵驾车的驭手。那时候你们还是孩子,现在多半都忘光了,但我一直记得。”
我脑子里好似一群青蛙跳进池塘,把水搅得浑乱,看夏依的表情,他也差不离。印象中只剩公爵瘫成一个面团的身影,他的驭手似乎还帮过我们,可模样死活记不起来。正当我们要为这模糊的记忆向他道谢时,急着换班的车夫骂骂咧咧跑过来,把我们撵回公共马车上去。
旅行者的视线尾随着我们。可我觉得,它其实是在尾随着风。
“我一直记得。”他对经过他的风说,“所见所知,永不忘却。”
目的地到了。
不是小屋,是他们两人经常漫步的山丘。
我们打算换个地方,说不定就能碰到他们。这儿地势高,隔着河湾,还能望见小木屋里是否亮起灯光。是夏依临时想到这个办法的,被我夸了两句,他有些飘飘然。
我俩背靠背坐在绿毯似的草地上,这张厚毯的丝绒穿过凉鞋搔弄我的脚趾。夏依偷偷往我领子里扔了一只蚱蜢,我抄起褡裢揍他,才发现那蚱蜢是他用草叶编的。他还编了个小篮,用来放送给他们两人的矢车菊和金盏花。
天空以云为马,疾驰过我们头顶,去赴夏日之约。
他们没来。
眼看要入夜,屋内却不见灯火。
被识破了吗?我想。不管再过多少年,我和夏依在他们眼中始终是孩子,我们的计策始终是孩子玩家家酒而已。
“那是什么?”夏依捅捅我。先前太兴奋,竟没察觉离我们不远处,有座小土堆,如初生婴儿的摇篮那么大。我很肯定,前年我们来的时候路过这里,它还不在。土堆的形状十分规整,平滑紧实,绝不像蚂蚁或鼹鼠所为。鸟给它捎来草籽,新土上青翠萌发;它前面搁着两块鹅卵石,是除了那抹绿意之外仅有的点缀。
夏依猜测这是个小小的神祠。但我有不祥的预感。
它也许是一座坟墓。
可它连墓碑都没有,更遑论名字和铭文。
大概见我脸色不太好,夏依劈手抢过我的褡裢,翻出里面的日记高声朗读,于是我俩随即又陷入了跟吃饭喝水一样频繁的日常殴斗中。每次造访鹭谷,我们留的信件都比上一次要厚,慢慢地发展成日记,我和夏依各一本。夏依指着他向我学防身术结果让我打得满地找牙的那几页,嚷嚷要撕掉它们喂山羊,直到他先被按住脑袋喂了满嘴的草,这才噤声。
最后一线余晖也熄灭了。
“就在这儿等吧。”我说。夏依赞同。不知为什么,我和他都默认,那两人完全不需要任何说明就能在这里找到我们。
“咱们躺下,闭上眼,但不要睡。”这个总爱出馊主意的家伙接着提议,“坚持不住的话,你先打个盹,我守着,到下半夜换你。这样当他们来拿日记时,咱俩立马就跳起来,牢牢逮个正着。”
听上去还不错。
我枕着夏依肩膀。他个头不算高大,肩膀却已经很宽厚了。你一言我一语,聊久远的过去,聊那两人今夜会带给我们的东西。星子纷繁,延伸出宽阔道路。天空的马车早已驰走,留下身后这条坦途,和车轮扬起的万千星尘。
我醒来刚好半夜。不是被夏依叫醒的。这家伙自己睡得香甜,即使说梦话也期期艾艾,像他第一次吻我时那样。
草又软又黏,脱不开身。无梦的黑暗把我拽回去。隐约听见狼嗥,这令我心中更加安然。不必睁开眼睛,也不必担心野兽。萤火和它的狼会保护我们。
而后,天光敞亮。
“凡塔!”只听夏依喊道。
我一下子惊醒,噌地爬起来,脑中迷雾赫然消散。没有人。露濛濛的草地尚有压痕,我不确定是来自我或夏依,抑或其他什么的足迹。但清晨空气中还有狼的皮毛那亲切的膻味,以及水风信子芳香。
除此之外,全无人影。
夏依手指的小土堆前,躺着一枚新撷花朵。
是我们这次收到的礼物。
在我们熟睡时,有谁来了,那么轻,那么轻,走过我们身边,将它放在离我们不远的两颗鹅卵石之间。
轻得就像一声未曾呼出胸臆的叹息。
轻得就像多年以前,我的妹妹,将一朵同样的洁白小花,放在一位武圣徒手中。
髑髅之花
全文完
2009。02。07—2014。09。11
作者有话要说: 历时五年终于竣工!感谢各位!正式的后记过几天再说吧,一个月写三万五对我来说是极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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