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骏 天机-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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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沉默了片刻:“我能不回答这个问题吗?”
“既然你不告诉我你的名字,那我就叫你‘无名女孩’了。”
“无名女孩?”她的语气有些古怪,随后柔声道,“我喜欢这个名字。”
顶顶无奈地苦笑一下:“好吧,无名女孩,你几岁了?”
“二十一岁。”
“你从哪里来?”
“我不知道。”
女孩冰冷地回答,但顶顶并不气馁:“看来你还是没把我当朋友,你一直住在南明城吗?”
“嗯。”
“你的家人呢?爸爸妈妈呢?”
“我不知道。”
顶顶知道她在故意回避问题:“好吧,‘无名女孩’没有父母,但总有住的房子吧?住在哪呢?”
回答依然是:“我不知道。”
这个标准的一问三不知的“无名女孩”,忽然把上半身撑起来了,长发垂在枕头上,扫过顶顶的脸颊。
“那条狼狗是你养的吧?”
“是的。”
谢天谢地,这次她总算没回答不知道。
“它叫什么名字?”
“天神。”
顶顶不禁赞叹道:“好特别的名字啊,是你起的名字吗?”
用“天神”来形容那条惊人的大狼狗,也确实是名副其实。顶顶想象它匍匐在黑夜中的形象,竟真如传说中的神犬下凡,实非普通的狗所能比拟。
“是的,它无所不能,无处不在,刚才还在楼下等待着我。”
“可它怎么和你分开了呢?”
无名女孩淡淡地回答:“晚上,它去给我找吃的去了。”
“它给你找吃的?天神可真厉害啊。”
“天神无所不能。”
顶顶再也不想谈狗了,还是说说人吧:“你身边还有其他人吗?”
“有。”
“谁啊?”
顶顶兴奋地问道,却没想到无名女孩回答,“你不就躺在我身边吗?”
“哎呀,我是说除了我们旅行团的人以外。”
“那就——我不知道。”
老天,又是一个“我不知道”,干脆把她从“无名女孩”改名成“我不知道”吧!顶顶都快受不了了,她并不是个特别有耐心的人,只能继续躺着观察对方。
窗外,黑夜正悄悄流走,一点白光缓缓地浮上天空。
微暗的晨曦穿透玻璃,如薄雾披在无名女孩身上。昏暗的逆光就像摄影作品的底片,让顶顶清晰地看着女孩的轮廓。
没错,她本身就是一幅完美的作品。
轻柔的光线在身体外沿轻轻散发,除了稍微偏瘦外,女孩身体发育得很好,腰肢和胸膛都颇诱人。如果稍微打扮一下,足够去做电影明星了,刘亦非、黄圣依当年也不过如此吧。
幸好躺在旁边的人不是“洛丽塔”,否则她定然会惹火上身。
无名女孩下床走到窗前,看着铁栏杆外的黎明,天空仍然是深蓝色的,鸟儿即将骑上枝头歌唱。
顶顶也走到她的身后说:“这是个罪恶而美丽的城市。”
二
清晨六点。
进入空城后的第三个白天。
四楼,在整栋楼最大的那套房里,床上同样睡着两个女子。
黄宛然与成秋秋。
这对母女背靠着背,母亲面朝着窗户,清晨的天光先射到她的脸上。她缓缓睁天眼睛,瞳孔被猛然刺激了一下,才发现泪水早已打湿了枕头。
眼眶一定还是红红的吧,她轻轻抹了抹眼角的泪痕,千万不能被女儿看到。黄宛然自己也没想到,居然在梦中流了那么多眼泪,谁才能让她如此伤心呢?至少不是躺在隔壁的成立。
她看着窗外的大树,一阵风卷过几片叶子,将它们带到某个并不遥远的地方,或许是她彩云之南的故乡——昆明。
十七年前。
尽管她总是逼迫自己忘掉,但又常常顽固地在梦中跳出来。那年黄宛然只有二十岁,刚从昆明医学院毕业。因为父母都只是普通工人,没法像别人那样托关系走后门,结果她被分配到了一个最偏远的县——今天被称为香格里拉,当年却穷得揭不开锅。在大山深处的一个乡村医院,她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虽然是个穷乡僻壤,病人基本都是藏族和纳西族的牧民,没有电话和电视,对外通讯全靠每周来一次的乡邮递员,但那里的景色却美得出奇,开门就是高耸入云的雪山,山下是一大片芳香的草原,牧民骑着骏马领着藏獒驱赶羊群。而医院所在的建筑,当年是一座古城堡,乃是丽江土司木天王所建。她很快就爱上了这里,宁愿独自享受孤独,也不愿再回到城市中去了。
几个月后,牧民们送进来一个骨折的病人,说是从悬崖上掉了下来。情况非常紧急,来不及再往外面的医院送了,黄宛然只得硬着头皮做了外科手术。没想到手术异常成功,病人的腿侥幸保住了,而且还没有留下后遗症,否则很可能要截肢。
她觉得这个病人很怪,年经轻轻却留着长头发,永远抱着一个摄影包。他怎么会爬到悬崖上去呢?就连当地采药的藏民都不会去那里的。因为石膏至少要打两个月,他只能住在医院里,每天都和黄宛然聊天——当然,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的名字叫钱莫争,是个职业摄影师,立志走遍中国拍下最壮丽的风景。他很偶然地来到这片山谷,这里的无比美丽让他想起一部美国小说描述的地方——香格里拉。他被这美景深深震撼,便想尽办法要拍摄下来,甚至不顾危险爬上悬崖,只为了拍摄一朵珍贵的雪莲。不过他不走运,失足摔了下来,差点断送了一条腿。
黄宛然对他的一切都很好奇,因为他去过西藏、内蒙古和新疆,听他说那里的风景和故事:在可可西里拍摄藏羚羊,在蒙古草原遭遇狼群,在喜马拉雅山下险些被雪崩埋葬。那年已开始流行齐秦了,黄宛然也通过昆明的同学,搞到一些齐秦的卡带和照片。她发现钱莫争的样子好像齐秦,特别是当他在半夜里,爬到古堡顶上为她唱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时,她感动地流下了眼泪——那年的雪山上的月亮真美。
当钱莫争拆下了腿上的石膏,便拉着她去山里拍照片了。她成了他的御用模特,在雪山草原深潭的背景下,她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之美,只有大自然才可衬托她身上的气质。他为她拍了数百张照片,每一张她都含情脉脉,也令摄影师耳热心跳。他们都明白彼此的心,根本不需要语言来表达,因为这里本就是人类的伊甸园。正如亚当与夏娃,他们在夕阳的草地上漫步,在杜鹃花丛中嬉戏,在古堡残垣后接吻……
然而,美好的时光终是短暂的。
半年以后,钱莫争的家人寄信来告诉他,他投稿给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照片被采用了——正是那张以雪山为背景的照片,黄宛然穿着当地藏族少女的服饰,嘴里衔着一支杜鹃花,风情万种地躺在镜头前。这张名为《雪山·杜鹃·美人》的照片,获得了当年的世界艺术摄影大奖,《国家地理》杂志特邀他去纽约领奖。
犹豫了三天之后,他最终决定离开香格里拉,前往另一个天堂——美国。
虽然黄宛然流了许多眼泪,但她并没有阻挠他离开,而是一路送他出了山谷,直到县城的汽车站。钱莫争也哭了,他知道若是没有黄宛然,自己早就失去了一条腿,更不会有机会去美国——何况她本就是获奖照片的模特,这张照片能够征服全世界,一半要归功于她在镜头前的魅力。
钱莫争踏上长途汽车后,又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大声喊道:“宛然,请再等我半年。我钱莫争对天发誓:半年后我一定从美国回来,娶你!”
黄宛然只觉得周围一切空白,只剩下他在车窗上说的这句话,久久地环绕在她的脑海里。
她真的等了六个月。
这是度日如年的六个月,她夜夜都对着月亮盼望他早日归来,每周都按照他留下的地址写信。但是,她没有收到过一封回信。
漫长的半年终于过去了。在她认为钱莫争将要归来的那天,她在村口系了许多黄色的布条,权当做高仓健演的那个电影里的黄丝带吧,村民还以为她在做什么宗教法事呢。
然而,他没有回来。
黄宛然以泪洗面地又等了半年,他依然音讯渺茫。
钱莫争的誓言犹在耳边,本来是每天夜里的美梦,如今却变成了噩梦。
最后,她认定自己所爱的男人,已经葬身于遥远的异国他乡,否则他绝不会违背誓言!
在他们第一次接吻的废墟里,黄宛然给他掘了一个小小的坟墓,将他留下来的东西都埋葬了进去,这是她的爱人的衣冠冢。
她对未来感到无比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向何方,眼前的山水依然美丽,却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
这时,她的妈妈来到了她身边。妈妈是上海人,六十年代支援三线建设而去了云南。她不甘心让女儿在山里待一辈子,正好黄宛然的舅舅在上海做了处长,便通过这层关系把她调回了上海。
她依依不舍地离开香格里拉,来到了完全陌生的上海,在一家街道医院做了医生。舅舅很喜欢这漂亮的外甥女,便把同事的儿子介绍给了她——那时成立已是电力局的工程师了,有一份令许多人羡慕的金饭碗。他们只谈了半年的朋友,就闪电般地结婚了。
一晃已过去十五六年,当年轰动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雪山杜鹃的美人,而今已是三十八岁的成熟妇人。女儿都长成了大姑娘,正熟睡在她的身旁。
黄宛然翻身朝向女儿,才发现秋秋已经醒了。母女俩面对着面,晨光洒在十五岁的秋秋青春的脸上,简直是她少女时代的翻版。
她伸出手抚摸着秋秋,这时女儿也不再倔强了,温顺得如一只小猫,依偎在母猫温暖的怀中,毛茸茸的小爪子搭着妈妈的肩膀。
“秋秋,你要听妈妈的话。”
秋秋睁大着眼睛,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说:“你们总是吵架,爸爸也总是对你不好,我知道他不是个好男人。”
“对不起,妈妈没有给你一个和睦的家。”
她的眼眶又有些红了。虽然女儿一直都在自己身边,但她知道秋秋其实是孤独的,一直对父母封闭着心灵。她害怕将来女儿会变得更陌生,看到青少年抑郁症的报道,都让她心惊肉跳地担心。
“我已经不在乎了。”
“秋秋,等我们回家以后,我会好好考虑和你爸爸的关系。”黄宛然紧紧搂着女儿的脖子,“如果是最坏的结果,我们母女俩从此就相依为命吧,我大不了再去做医生,或者去私人诊所干也行。”
女儿却冷冷地回答:“我们还回得了家吗?”
“一定可以回家的,旅行团里所有人都在努力,说不定泰国警方很快就能找到我们了。”
“不,我们已经被困在这里了,我们出不去了。”
“你说什么?”黄宛然有些生气了,她不允许女儿自暴自弃,“你想一辈子待在这里吗?”
“也许——是的吧。”
“你这孩子到底在想什么呢?”
黄宛然都有些气糊涂了,而秋秋的回答让妈妈更吃惊:
“因为我喜欢这个城市!”
三
同时。
镜头移过黄宛然与秋秋的房间,穿越床底下的水泥地板,来到楼下三层的屋子里。
有一双眼睛,正无神地盯着天花板,似乎感应到了秋秋的声音。
她是玉灵。
同屋的伊莲娜继续熟睡,玉灵却天刚亮就醒了过来,在泰北农村长大的她,从小就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
窗外的雾气正渐渐散去,但那感觉依然缭绕于眼前,又像昨天清晨那样充盈着心底。让玉灵的身体越来越轻,整个人缓缓浮升起来,被森林中的露水和白雾包围,回到那个十六岁的清晨。
被打断了的回忆在继续,还是那片最黑暗最诡异的森林。永远不见天日的大榕树底下,四周飘满了植物和动物的气息,无法超度的亡魂们聚集于此,静静等待某一场天火降临。
十六岁的玉灵,瘦弱的身体在筒裙里颤抖,像猫一样的骨骼之间,发出轻微的顿挫声音。
因为,她见到了一个英俊的十八岁僧人。
“另一个世界。”
少年僧人平静地说出为句话,他的嘴唇隐隐发紫,黝黑的脸颊异常削瘦,唯独声音是如此洪亮有力。
玉灵不知该如何回答,这才注意到在他的身后,还坐着另一个僧人。
那是个老年的僧人,老得都不知道有多少岁了,白色的眉毛垂下来,脸上布满了皱纹和老人斑,皮包骨头的样子竟与骷髅差不多。
老僧入定?
他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黄色僧袍,盘腿坐在一片经年累月的枯叶上,双手合十放在胸前,眼睛闭着,似乎还在苦思冥想。
那弥漫在森林中的白雾,似乎就是从他身体里发出的,正通过他周身不断地飘出来。老僧瘦小的上半身却挺得笔直,就连干枯的十指也毫不含糊。整个人仿佛一尊千年前的雕塑,岿然不动在这阴暗的世界里。
“他睡着了?”
玉灵小心翼翼地走到老僧跟前,虽然村里也有许多僧人,甚至男孩们都会在寺庙里剃度出家,到了十六七岁再还俗成家。但眼前的这两个僧人,一老一少,却与印象中的僧人截然不同,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森林云游僧?
当她要伸出手去触摸老僧的眉毛时,少年僧人走到她身边说:“别!别碰他!”
“怎么了?”
英俊的僧人面无表情地回答:“他回家去了。”
“回家?在哪里?”
“另一个世界。”
玉灵不解地问:“又是另一个世界?”
“我们从‘另一个世界’来,又将回‘另一个世界’去。”
这句话虽然还是云里雾里,但玉灵心里却隐隐有了丝感觉,她打量着眼前年轻而英俊的脸庞,而看看地下盘腿而坐的老僧,轻声问:“他是不是死了?”
“不,师傅圆寂了。”
圆寂——不就是去了另一个世界吗?
“不,是‘回’了另一个世界。”
再看那老僧恐怕有一百岁了吧,在这种险恶的森林深处,正是他命定的归宿吧。
而从他身体里飘出的白雾,是否是所谓的灵魂?
少年僧人脚下一晃,几乎跌倒在玉灵身上。原来他已经不吃不喝守在师傅身边三天了,怪不得骨瘦如柴。
玉灵赶紧搀扶着少年僧人,他再也没有力气拒绝她了,两个人互相依靠着走出森林,渐渐摆脱了黑暗和白雾,回到了稻田围绕的村子里。
村民给了少年僧人许多食物,村寺里几个胆大的僧人,由玉灵他们带路进入森林,找到了圆寂的老僧人。他们就在原地将老僧人火化,骨灰还给少年僧人保管起来。
少年僧人的身体太虚弱了,他被迫在村里休息了几天。玉灵每天都来看他,为他送些米饭和蔬菜。
他说从小就不知道父母是谁,是老僧人将他领养大了,带着他在泰国各地云游化缘。他们属于一支特别的宗派——森林僧,从十九世纪起就在泰国的森林中修行。但近几十年来森林被大量砍伐,失去了家园的森林僧也就销声匿迹了。那位圆寂的老僧在五十年前,曾是泰国最著名的森林僧,他从没有接受过政府的馈赠,坚持在森林中艰苦地修行,远离喧嚣的尘世。而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