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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罪人-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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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罪人 BY:木原音濑 





你认为自己现在很快乐吗? 

你问我吗?我现在才最不快乐呢!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真的是被什么诅咒了吗? 

恩。这也不无可能。 

那为什么会受到诅咒? 

是你多行不义吗? 

可能是吧!这应该是我的过错。 

有道是太美也是一种罪过。 

这是很合乎我的写照,所以我背负着很深重的罪孽。 

可能连神都在嫉妒我的美和可爱吧! 

不然,我既不傲慢也不是太过本位主义者。 

所以,错并不在我。 

错在我不该长的这么美貌。 

既然不是我的错,那为什么老天要这般惩罚我? 

这么说也并不明察秋毫咯—!! 

怎么?你还是听得一头雾水吗? 

那我就细说从头了。 

就是以我为中心,连我的周遭都难逃被诅咒的结束! 

那会不会演变成很可怕的事? 

……。 

与其说可怕不如当它是一则笑话。 

显然世上的人,似乎对别人的不幸特别感到有兴趣。 







我是风间真。目前是高中一年级的学生。 



我可以自诩自己是个绝色美少年。我的外表酷似某位明星,那些泛泛之辈的美少年岂可与我相提并论。听说我在呱呱坠地的瞬间,医院里的护士阿姨便为我倾心不已。更有趣的,甚至那些护士还曾为了谁要帮我洗澡而争的面红耳赤过。那些生产的妈妈们,还有意将她的女儿许配给我的轶事层出不穷。 



刚学会走路时,每当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便不时传来旁人一声声:“哇!这小孩真可爱”的赞美声。那时我便懂得报以善意的微笑,更博得一些小姐、太太们送的糖果和玩具。 



上幼稚园后更有甚之。除了园内的女孩子,连老师和妈妈们都为我着迷。 碰到远足或运动会,我身旁尽是为取悦我手拿着便当与我分享的女孩子,我只好逐一品尝,否则得罪其中一个都不得了。处在众多女孩中的我,宛如众星拱月一般,但在万红丛中唯一是男孩的我,却较诸任何一个女孩更出色可爱,这是不是有点讽刺? 



至于上了小学,情况更是不言可喻。除了每天会收到许多的礼物和情书外,鞋柜会被涂鸦、鞋子会被偷外,甚至跟踪到家里,至此我才发现——身为美少年未必是件可喜的事。 



进入高中更为凄惨,由于被太多女孩追求,而倍受同学的排斥、嫉妒。那时若非有个同学工藤雷太,那我的国中生活将乏善可陈。又因为同是篮球社队员,常在他保护的羽翼下,我这张美丽的脸,才能在毫发无伤下安然毕业。 



我真向对那些不认输的家伙们叫喊——不服气就要更加把劲呀!老实说,我会保持得这么美,可不是与生俱来的。这一切全靠的是努力又再努力!你们可知道,为成为美少年,我每天是多么费尽心思吗?你们只想不劳而获!看我帅就不顺眼,吆喝着伙伴来对付我,实在是太不像话了!我就不和这些人一般见识!既然有此闲情,何不学习如何成为一个帅哥? 



不过,可别以为完美如我,就可以高枕无忧哦!最美中不足的,是我只有172CM的身高!如果能再长个10CM,不是太完美了吗?万一将来和超级模特交往,那我不就糗大了?尤其对方又蹬高跟鞋,并排走或接吻,我得把身体垫高!未免也太累了吧!所以!上高中后还是和雷太一起继续灌篮。可恨的是,雷太那小子在不知不觉中,不仅身高突飞猛进,球技也较我精湛许多,惟独相貌与身材他总是远逊于我,这点尚堪告慰。 



高中生活原来应该是多姿多彩的。打篮球和上完课后,便可以和漂亮的女孩子约会。我的约会对象,每天都不一样,所以行程都可以排到三个月以后。这又何来不幸之有……? 



原因……就出在我妈妈身上!对!这一切都要归咎于在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妈妈!她不只是美,身材好又很聪明且事业有成。我早年失估;四岁时父亲因车祸去世。自此,我们母子就开始过着相依为命的生活。妈妈从事保险业,她的业绩常占居翘楚;身着高级服饰、身体上喷这香奈尔的幽香、脚蹬高跟鞋,工作认真的妈妈散发着迷人的魅力。所以你想问我,我是否有恋母情结?你问的好!我有严重恋母情结的毛病。这样不好吗?我可是情非得已耶!截至目前为止,我还没遇到比妈妈更完美的女性。 



我每天汲汲追求成为美少年,目的就是为了妈妈。因为妈妈挑选帅哥的条件很严苛,我为了想超越这些,在无形中就成为绝世美少年。妈妈会和爸爸步入婚姻的殿堂,一定是希望与这种人结婚,可以孕育出绝世美少年吧!对我而言,妈妈是无以伦比;相对的,对妈妈而言,我则是她的最爱;这就是我深爱的母亲大人。 



某日,为祝贺我升上高中,她买了部电脑给我。在买完电脑后,妈妈就带我到一家陈列着许多欧洲精品服饰,很适合妈妈这类淑女穿着的服饰店。买了电脑,我欣喜的提着一堆东西,很安静的在店的一隅等着妈妈采购,同时百无聊赖翻着电脑目录。 



“这就是真君吗?果然如风间太太所说的一样可爱!”我的头上响起了声音,我抬头一看,有个人在对我微笑。“我常听风间太太提起你,百闻不如一见!” 



这家伙是什么人?身材很修长,还留这一头长发,染着咖啡色系,下面还有一缕头发好扎着。至于长相……我虽非出于自愿,但也不得不承认世上还有比我更帅的人存在。而他的帅也令人不得不心服口服。只是我却不怎么喜欢他!他算老几嘛! 



“真君,这位是很照顾妈妈的明生君,虽才年方29岁,却已是这家时装店的老板。”妈妈对他温柔地笑笑,并将我拉到那家伙跟前。 



“谢谢你的关爱!”勉强挤出点笑容,我用很生硬的口气说道。 



“哪里!我才要感谢你妈妈,替我介绍好多的客人!”他也很礼貌性的回应,且一直盯着我看。哼!他一定很失望!外表看来不过三十开外的妈妈,却有个念高中的儿子!而且我和妈妈二人的感情和睦如胶似漆呢! 



“明生君,我这孩子将来可以和你一样当上一流名模吗?”“恩!那就要更加努力才行……”他的嗓音很低沉,却铿锵有力。 



哼!原来是个一流名模!我只要再长高一点,走上模特星途也是指日可待啊!只是目前是不可能。但我相信自己有可塑性,因此,我在加紧努力。如果妈妈也想拥有这种店,我一定会圆她的梦。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会给她更具规模的店。 



“真君,蛋糕可口吗?你要来杯红茶或咖啡?”他口齿不清地在征询我。 



“不用,我不喝。”我坚决地拒绝他。 



“你不喜欢甜食?还是怕长青春痘?”这什么话?存心在找我的碴吗? 



我怎么会担心长青春痘?在每晚睡前一定会护肤,且有摄取丰富高纤维质的食物,而维他命C更是不可少,青春痘将与我无缘!“你不必在乎我,不如去替妈妈挑几件好看的衣服吧!”我面露微笑反击他。你等着瞧吧! 



“说的也对!不过风间太太穿什么都好看,反而让我无从选择!”那家伙脸上堆着很做作的笑。“你到是个衣架子!我不如来开一间适合年轻人的服饰店!”他用甜甜的声音说。 



我的背脊似有毛毛虫在爬行般,令我有股惶恐不安感,使我忍不住低垂着头。“啊!阿真!你竟然会脸红哪!”妈妈误解我的意思,还寻我的开心。 



哎!懒得理会了,还是买了衣服走人吧!可是妈妈与明生并未理睬我,两人在一旁状似亲昵的在交头接耳起来。那时若及时发现,及早设法事情便不会演变至此。对!在我未发现时,明生和妈妈的感情就很好了。就在他来我们家数次后,可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教堂的钟声。也难忘要人发誓不管在生病或健康都要相爱扶持的胖神甫。如果可诅咒,我会一辈子咒下去。我更忘不了为明生和妈妈撒下祝福花束的那些人。也不会忘记,说下嫁给小她十岁有超帅丈夫的风间小姐是我们人寿保险淑女憧憬对象的那些贵宾。 



因非新婚,故选了淡粉红的婚纱,妈妈穿来却比任何模特儿或明星更娇艳动人的新娘倩影,我是永生难忘。还有……当然还有穿着雪白燕尾服帅到极点的明生,他的模样也将永远萦绕在我的脑海中。这些全都该遭受诅咒——! 



把我和妈妈幸福的生活还给我——!神是混帐!白痴!为什么把这种诅咒的生活送个我!? 



于是,我的不幸日子于此开始。只因美丽之罪,神就在这纯真好孩子我的身上,赐予我新的父亲以示惩戒。 



“真君,我代你妈妈出席家长会似乎不太好吧?”那天早上,一如往常穿上围裙,俨然家庭主夫的明生,在我的盘子上放了热热的烤香肠说。 



“咦?很抱歉!明生先生我不吃这个!”我闹着别扭,并把烤好的面包塞满嘴。 



在那家店介绍认识三个月后,妈妈和明生便步上结婚礼堂。而新婚生活也过了三个月了。换句话说,我和明生虽已共处半年了,但我依然不习惯这个家有他的存在。 



妈妈是无所不精的超级淑女,唯一的缺点是讨厌下厨做料理。因此,过去都是靠买现成的菜来解决三餐。而明生却特别精于厨艺,凡事都喜欢亲自下厨。 



因此之故,每天可以享受美食甚为可喜。不过,每天早上只和明生两人吃早餐颇索然无味。妈妈认为一定要睡至上班才起床,这对皮肤才有好处!故而她决不会为我早起。 



“妈妈那天在扎幌分行有将习会,她是后辈当作寿险淑女的模范身份,所以不能不去!” 



“没关系!我会叫老师改天再面谈。” 我把牛奶咕咕倒入喉咙,和着叹息声说。谁要这种家伙去参加家长会!如果被人识破他是我的继父,会笑掉他们的门牙。 



妈妈虽然已经三十九岁,但外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有一、二个男朋友不足为怪。即使我深爱妈妈,也不能做她的穿上伴侣吧!也许有人可以毫不在乎这些,但我办不到。因为看到妈妈赤裸的肉体,我并不会有冲动或激情,因为妈妈就是妈妈,我不要她是恋人的替代品!可是,也犯不着为此与这种男人再婚吧!看来妈妈似乎也渴望与年轻男人共度良宵。 



“你怎么对着香肠在叹气呢?” “啊?”我猛然发现自己很无意识地用叉子叉着香肠在叹气。 



“你正面临着青春期,不嫌弃的话可以和我谈谈,有些事你不便和妈妈提起吧?” 



“咦……?” 



“你在烦恼性爱的事吗?” 



“……” 



喂、喂!叉着香肠就证明是在为性事烦恼吗?那至超市买火腿的人,或吃着热狗的人,不全是正为性事困扰吗?“哼!才不是。你真是冒失!我才没有烦恼。要说有,那只有不知如何应付你这理解力不足的父亲而已!”我骤地离座,冲进盥洗室。如往常般用力刷完牙,最后在整整发型。 



明生很爱妈妈,所以我能体会他想取悦我这个妈妈最宝贝的儿子的心情。只是,要我承认这个与我年纪相距13岁的男人是父亲,显然有困难。对他而言,我是难于应付的拖油瓶之子,做早餐服务也并非出于心甘情愿吧。 他是为了妈妈不得不如此。是的!那我也该为了妈妈,做个听话的乖孩子。但我还是不喜欢明生。 



“真君,你要生气是你的自由,但早餐也不能不吃啊!对运动员来说,体力比什么都重要!”我在玄关想穿鞋子,明生在我背后这么说。 



“没关系,我可以半路在超市买点什么来吃!”“那就把这便当……”明生冷不防将装在格子花色袋子的便当交给我。 



什——么?我怎么能让继父为我做便当?这应该是妈妈的工作啊!妈妈真差劲! 



“我不要,我去买就可以了!” 



“……哦?但我却很认真想过需要注重营养均衡而做的便当哦…” 



“你替我做,我很歉意地带去,但学校里有好多女孩子送我便当,我吃都吃不完!所以你不用再做便当了!”看着脸上掠过一丝忧伤表情的明生,我粗暴地关上门。这真的不能怪我!这一切都要怪和这种男人结婚又不做便当的妈妈。 



在家虽不是很愉快,但在学校我却享受着无比的乐趣。就是每天早上打开鞋柜的一瞬间,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今天又收到崇拜者的信了。虽然比新学期少了些,但每天依然会有几封。呵呵呵! 



才上了半年,就轻松更新了记录!是什么记录吗?当然是情书数量与被告白的次数。在学长中即便有几个相貌非凡,也非我的对手。我一向秉持不与向我告白的特定对象交往;因为我只与其中一人交往甚密而伤了其他女孩的心,这是何其残酷的举! 



今天有一封信,信封有可爱的企鹅图案。我将信抽出来,立刻寻找寄信人的名字。结果竟然未署名!“搞什么嘛!”我气得把信封撕碎。全校所有的女生,要写信给我这相貌与名字如一的天才美少年,不署名可就令人伤透脑筋。 



‘我是对你迷恋到心痛的女人。放学后,我会在中庭的玫瑰园等你!如果你会来,我会心花朵朵开(我的心)’这是啥名堂?用可变化七种颜色的原子笔所写,字体却如漫画般歪七扭八,很难辨识。不具名很令人不悦。若是男孩子恶搞,我会大发雷霆,因此气得将他撕破!但是否要赴约呢? 



中庭的玫瑰园,是这所学校告白的胜地。被约至次地者,无人不依约前往。如果早知对象是谁,便可在身上喷洒几下古龙水,带着一束鲜花做为贴心的礼物!然而我却不知对方为何方神圣。哎哎!身为学校的偶像也非易事!这就是所谓的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然后,放学后我就朝玫瑰园而去。我左顾右盼,就是没找着给我写信的女孩子的芳踪。 



“啊!请问……” “嗯?”我未理会背后的搭讪,继续在找寻。 



“我想请问……” “啊?什么?” 



“风间君!你是风间君吧!”“嗯,嗯!”我不耐烦的掉头一看。出现在我眼前的,令我真想钻个地洞遁形!不可能的嘛……会是这个家伙……写信给我……? 



“我好高兴,你真的赴约!”“是你写信给我……的?”“真的!不料你真的来了。讨厌啦!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呢!”她的脸一片通红,显得十分羞涩;只是这等娇羞模样出现在她身上却只更加突兀。 



“哇!你来赴约表示你有诚意哦!”哼!早知道是你,打死我也不会出现!怎么会是女子摔交研究会的队长完鸟呢!? 



她的体重是我的两倍,力大无比,腰若葫芦、一只脚是我的两只粗,至于长相比男人还男性化!粗黑的眉似两只毛毛虫,下巴呈四角形,嘴形有些歪斜。 



她一只手拿着雪白信纸,另一只手则提着可拍24张照片即丢的傻瓜相机。为什么这种人,会用如此可爱的信封,写出一般秀气女孩子一样的信来呢?啊!我被耍了。 



“哈!看来那个符咒有效!” 



“什么?!” 



“其实我学过所谓的巫毒教巫术;它是可以达成心愿的木雕玩偶,我不经意买了回来,却发挥功效;这样就没有白费掉!” 



“啊,如果没事,我要告辞,至少我人来了,你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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