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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张爱玲文集第5卷-第11章

小说: 张爱玲文集第5卷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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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谁都气愤,附和着众人,如此激烈地诋毁他,他们反而倒过来劝我了。
  后来,在饭桌上,为了一点小事,我父亲打了他一个嘴巴子。我大大地一震,把饭碗挡
住了脸,眼泪往下直淌。我后母笑了起来道:“咦,你哭什么?又不是说你!你瞧,他没哭
,你倒哭了!”我丢下了碗冲到隔壁的浴室里去,闩上了门,无声地抽咽着。我立在镜子前
面,看我自己的掣动的脸,看着眼泪滔滔流下来,像电影里的特写。我咬着牙说:“我要报
仇。有一天我要报仇。”
  浴室的玻璃窗临着阳台,啪的一声,一只皮球蹦到玻璃上,又弹回去了。我弟弟在阳台
上踢球。他已经忘了那回事了。这一类的事,他是惯了的。我没有再哭,只感到一阵寒冷的
悲哀。
  (一九四四年五月)
造  人
  我一向是对于年纪大一点的人感到亲切,对于和自己差不多岁数的人稍微有点看不起,
对于小孩则是尊重与恐惧,完全敬而远之。倒不是因为“后生可畏”。多半他们长大成人之
后也都是很平凡的,还不如我们这一代也说不定。
  小孩是从生命的泉源里分出来的一点新的力量,所以可敬,可怖。
  小孩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糊涂。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而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为人。
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怎样渴望把我所知道的全部吐露出来,把长辈们大大地吓唬一下。
  青年的特点是善忘,才过了儿童时代便把儿童心理忘得干干净净,直到老年,又渐渐和
儿童接近起来,中间隔了一个时期,俗障最深,与孩子们完全失去接触——刚巧这便是生孩
子的时候。
  无怪生孩子的可以生了又生。他们把小孩看做有趣的小傻子,可笑又可爱的累赘。他们
不觉得孩子的眼睛的可怕——那么认真的眼睛,像末日审判的时候,天使的眼睛。
  凭空制造出这样一双眼睛,这样的有评判力的脑子,这样的身体,知道最细致的痛苦也
知道快乐,凭空制造了一个人,然后半饥半饱半明半昧地养大他造人是危险的工作。
  做父母的不是上帝而被迫处于神的地位。即使你慎重从事,生孩子以前把一切都给他筹
备好了,还保不定他会成为何等样的人物。若是他还没下地之前,一切的环境就是于他不利
的,那他是绝少成功的机会——注定了。
  当然哪,环境越艰难,越显出父母之爱的伟大。父母子女之间,处处需要牺牲,因而养
成了克己的美德。
  自我牺牲的母爱是美德,可是这种美德是我们的兽祖先遗传下来的,我们的家畜也同样
具有的——我们似乎不能引以自傲。本能的仁爱只是兽性的善。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并不在
此。人之所以为人,全在乎高一等的知觉,高一等的理解力。此种论调或者会被认为过于理
智化,过于冷淡,总之,缺乏“人性”——其实倒是比较“人性”的,因为是对于兽性的善
的标准表示不满。
  兽类有天生的慈爱,也有天生的残酷,于是在血肉淋漓的生存竞争中一代一代活了下来
。“自然”这东西是神秘伟大不可思议的,但是我们不能“止于自然”。自然的作风是惊人
的浪费——一条鱼产下几百万鱼子,被其他的水族吞噬之下,单剩下不多的几个侥幸孵成小
鱼。为什么我们也要这样地浪费我们的骨血呢?文明人是相当值钱的动物,喂养,教养,处
处需要巨大的耗费。我们的精力有限,在世的时间也有限,可做,该做的事又有那么多——
凭什么我们要大量制造一批迟早要被淘汰的废物?
  我们的天性是要人种滋长繁殖,多多的生,生了又生。我们自己是要死的,可是我们的
种子遍布于大地。然而,是什么样的不幸的种子,仇恨的种子!
  (一九四四年五月)
打  人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
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
  “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
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
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
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
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
,对于一个麻疯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
。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睛
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皇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是为仔我要登坑*K?”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
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士,或是保安局长的姨
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
下去,到底不大好。
  (一九四四年六月)
说胡萝卜
  有一天,我们饭桌上有一样萝卜煨肉汤。我问我姑姑:
  “洋花萝卜跟胡萝卜都是古时候从外国传进来的罢?”她说:
  “别问我这些事。我不知道。”她想了一想,接下去说道:
  “我第一次同胡萝卜接触,是小时候养‘叫油子’,就喂它胡萝卜。还记得那时候奶奶
(指我的祖母)总是把胡萝卜一切两半,再对半一切,塞在笼子里,大约那样算切得小了。
——要不然我们吃的菜里是向来没有胡萝卜这样东西的。——为什么给‘叫油子’吃这个,
我也不懂。”
  我把这一席话暗暗记下,一字不移地写下来,看看忍不住要笑,因为只消加上“说胡萝
卜”的标题,就是一篇时髦的散文,虽说不上冲淡隽永,至少放在报章杂志里也可以充充数
。而且妙在短——才起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
  (一九四四年七月)
私  语
  “夜深闻私语,月落如金盆。”那时候所说的,不是心腹话也是心腹话了罢?我不预备
装模作样把我这里所再说的当做郑重的秘密,但是这篇文章因为是被编辑先生催逼着,仓促
中写就的,所以有些急不择言了,所写的都是不必去想它,永远在那里的,可以说是下意识
的一部分背景。就当它是在一个“月落如金盆”的夜晚,有人嘁嘁切切絮絮叨叨告诉你听的
罢!
  今天早上房东派了人来测量公寓里热水汀管子的长度,大约是想拆下来去卖。我姑姑不
由得感慨系之,说现在的人起的都是下流的念头,只顾一时,这就是乱世。
  乱世的人,得过且过,没有真的家。然而我对于我姑姑的家却有一种天长地久的感觉。
我姑姑与我母亲同住多年,虽搬过几次家,而且这些时我母亲不在上海,单剩下我姑姑,她
的家对于我一直是一个精致完全的体系,无论如何不能让它稍有毁损。前天我打碎了桌面上
一块玻璃,照样赔一块要六百元,而我这两天刚巧破产,但还是急急地把木匠找了来。
  近来不知为什么特别有打破东西的倾向。(杯盘碗匙向来不算数,偶尔我姑姑砸了个把
茶杯,我总是很高兴地说:“轮到姑姑砸了!”)上次急于到阳台上收衣裳,推玻璃门推不
开,把膝盖在门上一抵,豁朗一声,一块玻璃粉粉碎了,膝盖上只擦破一点皮,可是流下血
来,直溅到脚面上,搽上红药水,红药水循着血痕一路流下去,仿佛吃了大刀王五的一刀似
的。
  给我姑姑看,她弯下腰去,匆匆一瞥,知道不致命,就关切地问起玻璃,我又去配了一
块。
  因为现在的家于它的本身是细密完全的,而我只是在里面撞来撞去打碎东西,而真的家
应当是合身的,随着我生长的,我想起我从前的家了。
  第一个家在天津。我是生在上海的,两岁的时候搬到北方去。北京也去过,只记得被佣
人抱来抱去,用手去揪她颈项上松软的皮——她年纪逐渐大起来,颈上的皮逐渐下垂;探手
到她颔下,渐渐有不同的感觉了。小时候我脾气很坏,不耐烦起来便抓得她满脸的血痕。她
姓何,叫“何干”。不知是哪里的方言,我们称老妈子为什么干什么干。何干很像现在时髦
的笔名:“何若”,“何之”,“何心”。
  有一本萧伯纳的书:《心碎的屋》,是我父亲当初买的。空白上留有他的英文题识:
  “天津,华北。
  一九二六。三十二号路六十一号。
  提摩太·C·张。”
  我向来觉得在书上郑重地留下姓氏,注明年月,地址,是近于罗唆无聊,但是新近发现
这本书上的几行字,却很喜欢,因为有一种春日迟迟的空气,像我们在天津的家。
  院子里有个秋千架,一个高大的丫头,额上有个疤,因而被我唤做“疤丫丫”的,某次
荡秋千荡到最高处,唿地翻了过去。后院子里养着鸡,夏天中午我穿着白底小红桃子纱短衫
,红裤子,坐在板凳上,喝完满满一碗淡绿色,涩而微甜的六一散,看一本谜语书,唱出来
,“小小狗,走一步,咬一口。”谜底是剪刀。还有一本是儿歌选,其中有一首描写最理想
的半村半郭的隐居生活,只记得一句“桃枝桃叶作偏房,”
  似乎不大像儿童的口吻了。
  天井的一角架着个青石砧,有个通文墨,胸怀大志的男底下人时常用毛笔蘸了水在那上
面练习写大字。这人瘦小清秀,讲三国志演义给我听,我喜欢他,替他取了一个莫名其妙的
名字叫“毛物”。毛物的两个弟弟就叫“二毛物”“三毛物”。毛物的妻叫“毛物新娘子”
,简称“毛娘”。毛娘生着红扑扑的鹅蛋脸,水眼睛,一肚子“孟丽君女扮男装中状元”,
是非常可爱的然而心计很深的女人,疤丫丫后来嫁了三毛物,很受毛娘的欺负。当然我那时
候不懂这些,只知道他们是可爱的一家。他们是南京人,因此我对南京的小户人家一直有一
种与事实不符的明丽丰足的感觉。以后他们脱离我们家,开了个杂货铺子,女佣领了我和弟
弟去照顾他们的生意,努力地买了几只劣质的彩花热水瓶,在店堂楼上吃了茶,和玻璃罐里
的糖果,还是有一种丰足的感觉。然而他们的店终于蚀了本,境况极窘。毛物的母亲又怪两
个媳妇都不给她添孙子,毛娘背地里抱怨说谁教两对夫妇睡在一间房里,虽然床上有帐子。
  领我弟弟的女佣唤做“张干”,裹着小脚,伶俐要强,处处占先。领我的“何干”,因
为带的是个女孩子,自觉心虚,凡事都让着她。我不能忍耐她的重男轻女的论调,常常和她
争起来,她就说:“你这个脾气只好住独家村!希望你将来嫁得远远的——弟弟也不要你回
来!”她能够从抓筷子的手指的地位上预卜我将来的命运,说:“筷子抓得近,嫁得远。”
我连忙把手指移到筷子的上端去,说:“抓得远呢?”她道:“抓得远当然嫁得远。”气得
我说不出话来。张干使我很早地想到男女平等的问题,我要锐意图强,务必要胜过我弟弟。
  我弟弟实在不争气,因为多病,必须扣着吃,因此非常的馋,看见人嘴里动着便叫人张
开嘴让他看看嘴里有什么。病在床上,闹着要吃松子糖——松子仁春成粉,搀入冰糖屑——
人们把糖里加了黄连汁,喂给他,使他断念,他大哭,把只拳头完全塞到嘴里去,仍然要。
于是他们又在拳头上搽了黄连汁。他吮着拳头,哭得更惨了。
  松子糖装在金耳的小花瓷罐里。旁边有黄红的蟠桃式瓷缸,里面是痱子粉。下午的阳光
照到那磨白了的旧梳妆台上。
  有一次张干买了个柿子放在抽屉里,因为太生了,先收在那里。隔两天我就去开抽屉看
看,渐渐疑心张干是否忘了它的存在,然而不能问她,由于一种奇异的自尊心。日子久了,
柿子烂成一胞水。我十分惋惜,所以至今还记得。
  最初的家里没有我母亲这个人,也不感到任何缺陷,因为她很早就不在那里了。有她的
时候,我记得每天早上女佣把我抱到她床上去,是铜床,我爬在方格子青锦被上,跟着她不
知所云地背唐诗。她才醒过来总是不甚快乐的,和我玩了许久方才高兴起来。我开始认字块
,就是伏在床边上,每天下午认两个字之后,可以吃两块绿豆糕。
  后来我父亲在外面娶了姨奶奶,他要带我到小公馆去玩,抱着我走到后门口,我一定不
肯去,拼命扳住了门,双脚乱踢,他气得把我横过来打了几下,终于抱去了。到了那边,我
又很随和地吃了许多糖。小公馆里有红木家具,云母石心子的雕花圆桌上放着高脚银碟子,
而且姨奶奶敷衍得我很好。
  我母亲和我姑姑一同出洋去,上船的那天她伏在竹床上痛哭,绿衣绿裙上面钉有抽搐发
光的小片子。佣人几次来催说已经到了时候了,她像是没听见,他们不敢开口了,把我推上
前去,叫我说:“婶婶,时候不早了。”(我算是过继给另一房的,所以称叔叔婶婶。)她
不理我,只是哭。她睡在那里像船舱的玻璃上反映的海,绿色的小薄片,然而有海洋的无穷
尽的颠簸悲恸。
  我站在竹床前面看着她,有点手足无措,他们又没有教给我别的话,幸而佣人把我牵走
了。
  母亲去了之后,姨奶奶搬了进来。家里很热闹,时常有宴会,叫条子。我躲在帘子背后
偷看,尤其注意同坐在一张沙发椅上的十六七岁的两姊妹,打着前刘海,穿着一样的玉色袄
裤,雪白的偎倚着,像生在一起似的。
  姨奶奶不喜欢我弟弟,因此一力抬举我,每天晚上带我到起士林去看跳舞。我坐在桌子
边,面前的蛋糕上的白奶油高齐眉毛。然而我把那一块全吃了,在那微红的黄昏里渐渐盹着
,照例到三四点钟,背在佣人背上回家。
  家里给弟弟和我请了先生,是私塾制度,一天读到晚,在傍晚的窗前摇摆着身子。读到
“太王事獯于”,把它改为“太王嗜熏鱼”方才记住了。那一个时期,我时常为了背不出书
而烦恼,大约是因为年初一早上哭过了,所以一年哭到头。——年初一我预先嘱咐阿妈天明
就叫我起来看他们迎新年,谁知他们怕我熬夜辛苦了,让我多睡一会,醒来时鞭炮已经放过
了。我觉得一切的繁华热闹都已经成了过去,我没有份了,躺在床上哭了又哭,不肯起来,
最后被拉了起来,坐在小藤椅上,人家替我穿上新鞋的时候,还是哭——即使穿上新鞋也赶
不上了。
  姨奶奶住在楼下一间阴暗杂乱的大房里,我难得进去,立在父亲烟炕前背书。姨奶奶也
识字,教她自己的一个侄儿读“池中鱼,游来游去”,恣意打他,他的一张脸常常肿得眼睛
都睁不开。她把我父亲也打了,用痰盂砸破他的头。于是族里有人出面说话,逼着她走路。
我坐在楼上的窗台上,看见大门里缓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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