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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徧执批判-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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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都在麦杆铺上过夜。王冠的珠宝也不得不抵押给高利贷者”。“国王经常缺少生活必需品。国王的青年侍从被宫廷辞退,因为没有饭给他们吃”。在中国,假如有国王落魄到这个程度早有不止一个野心家要趁机把国王给谋杀自己得天下了,但是在法国却没有出现这样的事情。西方人很讲传统和规矩,在《历史?传统》一文中我已经阐述过这个问题。    
    记得有史料说,在中国的清朝,有几次国王穷困,但是大臣有钱,最后那些大臣的钱终于挪到了国库里,但同时大臣的脑袋也搬了家。在路易十四正式掌权之前,他的国家实际上是由马扎然红衣主教掌    
    管的。财政大臣富凯常常对国王说:“陛下的银箱是空的。但是红衣主教大人会借给陛下一些”。在弥留之际,“马扎然为自己的财富担心。他把全部财产赠给了国王,认为国王会如数归还。他想得不错,三天以后,国王把赠与书还他”。马扎然安然死去。我不知道绅士风度是否在这里也起了作用,当然也不应该忘记,远在罗马的教廷还应该有一双隐蔽的眼睛在看着国王,国王不能不有所顾及一个红衣主教的权利和尊严。打狗还要看主人呢。最主要的原因是,教会从一开始就规定了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国王也得遵从这个惯例。 插图《人类》194 路易十四的大典 油画 法国17世纪 


第二部分:放大一段坐标拿破仑

    路易十四的鼎盛时期应该是在他的壮年时代。那时战争决定一切,很幸运路易十四不仅只是风流成性,而且是个会打仗的人。同时在强硬的外交手段辅助下,路易十四很快获得了国内外的政治声誉,路易十四统治下的法国很快成为欧洲的中心,在欧洲人目力所及的世界范围内,路易十四一时竟然没有势均力敌的对手,有一度他的威望与气势曾经盛过海峡对岸的英国。在非洲和亚洲,法国的荣耀在闪烁。比较有意思的是,除了一些不确定的边界之外,强大的法国并没有在这时候越过边界进行明目张胆的侵略。难道这也是贵族的绅士风度的体现?国际公法在那个时代已经为广大的欧洲普遍接受了吗?起码一个有教养的贵族是乐于接受的,我想。并且,我想路易十四更喜欢在巩固边疆之后退回到宫廷里发展艺术。     
    法国后来在科西加岛出身于没落贵族的拿破仑就不是那么温文尔雅了,他的大军不仅赶下了一直统治法国的波旁王朝,而且把整个欧洲彻底搅乱。我这时还想到了中国的元朝,一个游牧民族把疆界一直开到了欧洲,向西南甚至打进了伊拉克。元朝的地图几乎大今天中国地图的一倍。人们常常把版图的大与国家的强盛联系在一起。大固然是不坏的,但还有一个因素就是稳定发展的质量以及可维持的时间也是应该考量的。蛮、勇这两个品质或许总是联系在一起的。而路易十四时期是个军事政治和文化艺术同样发达的一个时期,这也可能正是路易十四的双面品质所体现的一面,否则高雅的芭蕾舞怎么可能在路易十四的宫廷里得以发展呢。路易十四是个非常风雅的人。    
    路易十四没有经过一般欧洲骑士所经历的绅士培训,但是在尚未执政之前,他在“清闲的日子里,专心阅读供消遣的书籍,主要是和克罗南元那元帅夫人同读。这位夫人和她的姐妹一样,才思敏捷,饶有风趣。国王非常喜欢某些风流韵事和高尚行为的诗歌和小说。他常常阅读高乃依的悲剧,并逐步培养了自己的鉴赏能力,以及才智健全的人的敏捷感受能力。    
    母后和宫廷贵妇们的谈话也大大促使他欣赏这一才智之花,并在他身上培养出一种与众不同的从此成为宫廷特色的礼貌。奥地利的安娜(母后)给宫廷带来了源于当时西班牙气质的那种高贵并略带傲气的高雅风度,此外还加上只在法国才有的那种温文尔雅、端庄得体的自由自在的情态。国王在18到20岁之间,因受这些娱乐消遣的熏陶而得到的进步,比在他的家庭教师教导下在知识方面取得的进步更大。“他那已显威武的身材、尊贵的容貌,以及讲话时用的那种主人的口吻与神态,比他的地位给予他的权威更令人敬畏折服……摄政的马扎然回到巴黎时,宫廷里整天忙于玩乐,观看芭蕾舞、戏剧和悲剧。”这些我们都在《铁面人》人中看到了(伏尔泰也顺便提到过那个神秘的“铁面人”。此人确实存在,他也打听到了一些情况,由于年代太近的避讳,伏尔泰并没有在书中告诉我们神秘的答案)。    
    “在路易十四的宫廷里,处处显示出对待妇女殷勤礼让的风气,端庄得体的仪态使得这种风尚更加令人喜爱。”“这一切使路易十四的宫廷有一种威严伟大的气氛,使欧洲其他宫廷大为逊色,黯然失色。”    
    在这样一个宫廷里生活着这样一群人,文化艺术得不到发展那是不可能的。当然,在这样一个时期,国家的军事政治一定是稳定或者更有可能是强盛的。“路易十四始终不断地对文学艺术广施恩泽,厚加优待。给拉辛等许多艺术家年金,包括作家、画家和舞蹈家”。其他造型艺术,比如雕塑、建筑等,也得到很大发展。    
    不过好景不长在,路易十四的晚年十分令人心酸。妻子在45岁时死去,独子在50岁时死去,儿子死后一年他的孙子和孙媳以及他们的长子相继死去。他自己还有两男三女都于童年夭亡。自从18世纪降临,似乎路易十四的吉星就不再惠顾他和他的王国了。


第二部分:放大一段坐标路易十四的情人

    路易十四两个保持时间最长的情人,第一个是蒙特斯旁侯爵夫人。她以及她的三姐妹“都是除了具有貌美这一优越条件之外,在心智方面都有独特的可爱之处。他们的兄弟是宫廷中最有鉴赏能力、最有学问的人”。    
    第二位情人是曼特农夫人,她“博览群书,知识更加渊博”。这位在国王面前始终保持魅力的女人为人十分低调,从来不干预朝政,而且她的亲人们不仅没有因为她而得到更多的荣誉和好处,反而都被削减了年金和级别。以至于她的家人说,她的大公无私使她的家族成为了牺牲品。“克制”与“公平”和绅士风度这些原则,看来不仅欧洲的男人遵守以显示自己的尊严,妇女们也适当遵从,并且获得了社会的好评,所以她们被尊称为L    
    ady。    
    我不知道后宫为人是否也可以称为不同民族传统的一部分,我不想总结这方面可能有的规律,但是我可以拿中国人最熟悉的杨贵妃比照一下曼特农夫人。最近我在读作于晚唐的传奇,其中的《杨太真外传》这样写道:“册妃日,赠其父玄琰济阴太守,母李氏陇西郡夫人,又赠玄琰兵部尚书,李氏凉国夫人,叔玄圭为光禄卿,银青光禄大夫,再从兄钊拜为侍郎,兼数使。兄跣又居朝列。堂弟锜尚太华公主,是武惠妃生。。。。。。自此杨氏权倾天下”,“七载,封钊御使大夫,权京兆尹,赐名国忠。封大姨为韩国夫人,三姨为虢国夫人、八姨为秦国夫人”。这个朝代离路易十四时代有点远,但是一直到清朝,一旦皇帝想这么加封后宫亲人也都是可以的。裙带关系的传统在中国其实表现在各个方面。    
    法国国王和其他平民一样秉公守法,必须一夫一妻。但是国王所具有的世俗特权使他不可能实际上遵守这一规范。在中国直到100年前的历代皇帝基本上想有多少妻就有多少妻,多的可以达到几千,“后宫三千”是个中国人熟悉的数字,但后来比较正派的皇帝后宫人数也都在几百。所以作为法国的国王在一个妻子之外偷偷摸摸找三几个情人似乎不是有情可原,简直成了“委屈”。“被迫”寻找个把情人成为法国国王顺理成章的事情。(西方的一夫一妻制受基督教影响而形成的可能性比较大,而且极大可能是《新约》的功劳,夫妻互相平等敬爱的文字在《新约》中可以经常看到,在禁欲的思想下一夫一妻受到鼓励,其实不结婚更有可能被教会看做纯洁之人。而在《旧约》部分,我们可以看到受人敬仰的以色列那些生活在公元前的祖先们,尤其是几个国王,几乎是想娶多少嫔妃就可有多少,一点也不亚于中国古代皇帝“后宫三千”的架势。公元后的婚姻制度随着基督教的传播,一夫一妻制度逐渐在欧洲正式确立起来。但也可以说西方一直是有一夫一妻制的文化传统的,即便在西方最古老的文学经典《希腊神话》中也已经有一夫一妻的雏形出现,因为很明显里面没有妾与嫔妃的存在痕迹。即便是贵为国王和世界的主宰们也都只能有一个妻子,凡有沾花惹草就会遭到妻子的严厉谴责,而没有一个男人敢说纳妾,不过偷情却成为社会常态。)    
    为什么法国有情人的传统?从这里就可以找到其中的一个历史根源。不是因为法国人比中国人更淫荡,而是因为制度的“逼迫”。古代中国的皇帝和中国的男人只要经济许可想找多少妻妾都可以,法国男人却在一夫一妻制度下只能偷偷摸摸找情人。情人文化从国王到贵族再到平民一直过渡到今天的现代社会,然后在中国也同样实行了一夫一妻制的时候,情人文化从西方自然而然地蔓延到了中国。其实也可以说,情人文化中国人完全可以无师自通,不必把账算在西方人头上。    
    法国或者西方的情人现象还有一个文化渊源,那就是西方文学的经典《希腊神话》,众神与英雄们偷情成风,丝毫没有受到舆论谴责的危险,尤其是众神之王宙斯,简直普天之下英雄神仙多半都是他偷情的私生儿女,有名有姓的情人起码有10个之多,而在文字中间只看到其妻赫拉的嫉妒,却看不到对宙斯的谴责。对这种浪漫的生活,在道德方面的缺席实际上对后世的西方社会生活起到了一定的默许,假如还不算是鼓励的话。    
    法国人的外向性格使情人这一现象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也成为一种公众可以容忍的传统。而在行为拘谨的英国就不一定是这样的结果。可以说,法国宫廷的许多习俗影响了这个世界。不过,由于西方人的宗教习惯以及诚实原则的传统,所以在一部分人自由浪漫外,更多的西方人在婚姻制度方面实际上非常传统严谨。但人们也必须了解这样一个事实,今天的法国新生的非婚生婴儿比率是40%左右,北欧比例更高;并且连密特朗总统夫人在总统情人已经曝光的情况下,依然允许自己的情敌站在总统葬礼仪式的前排,也说明了西方的开明与今天的中国仍然不在一个水平线。     
    在当时的欧洲惟有一夫一妻制和现代婚姻制度严格统一,这是教会制定的“法律”。因为婚姻本身会破坏人的纯洁,但是为了人类的繁衍婚姻又不得不存在,所以最符合纯洁标准的生活也起码得保持一夫一妻,并且只能一夫一妻。离婚是不受鼓励的,但是也并不绝对禁止,需要教会的同意。在婚龄方面与今天差别还是有一些,男孩年龄最小是15岁,女孩最小不能小于12岁。但看来为了家族利益个别情况下童婚也是允许的,但并不普遍。比如,1697年德意志帝国的一位大元帅11岁的女儿就被带往法国与13岁的公爵结婚,为的是及早产生国家的继承者。通常欧洲人的结婚年龄要稍长一些。相比之下中国人的童婚就比较普遍一些,这个现象是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才得以遏止的。    
    路易十四时期许多好的习俗也成为传统。“贵族领主在巴黎建造或购买的房子和他们生活庄重体面的妻子,形成了教育讲究礼节的学校。这种学校逐渐把青年从长期流行的、只能煽诱人们的大胆妄为、荒淫放荡的小酒店生活中吸引过来。风俗习惯的形成往往取决于某些小事……崇尚礼仪的风习主要应该感谢妇女们在他们家里开展社交活动,使人们更加和蔼可亲。此外,阅读书籍也久而久之使人更加稳重……在私人住宅、剧院和公共散步场所开始有人聚集,目的在于领略更加美好的生活的滋味。这些地方使所有公民的    
    外表几乎趋于相同。高雅有礼的风尚今天已遍及各种身份地位的人。”“这些使巴黎在生活的美妙方面远远超过了极盛时期的罗马和雅典。一切科学、艺术、趣味爱好和需求在这里都能及时得到热情的支持和大量帮助。”    
      说到路易十四,“虽然大家责备他狂热反对冉森派心地狭窄,手段严酷;得胜时对外国人过于高傲;偏爱几个妇女;处理私事过于严厉;轻率发动战争;焚烧帕拉迪纳;迫害新教徒等等。然而,如果拿他伟大的品质和功绩同这些错误缺点比较,他还是功大于过。时间使人的见解判断逐渐成熟,已经肯定了他的声誉。不管有人怎样写文章反对他,但是人们提起他的名字却无不油然生敬,听到这个名字无不联想到一个永远值得记忆的时代”。    
    看来路易十四很开明,他支持贸易。西印度公司是在路易十四的直接支援下于1664年在印度成立的,十分之一的投资资金来自于路易十四本人。“1669年国王又创建了北方公司。国王并没有觉得投资做生意会降低身份,失去体面,连豪门巨宅也效仿国王在各家公司入股。”瞧,他还推动了商业。    
    伏尔泰称赞道:“路易十四在位期间,还创办了报纸。大家知道,1665年创办的《博学者报》是今天充斥欧洲的这类报纸的祖先。”不过他还是很公正地说:“理性的哲学在法国不如在英国和佛罗伦萨进展巨大。科学院虽然对促进人类智慧的发展作出一些贡献,但是并没有使法国优于其他国家。所有的重大发明和伟大的真理都来自别处。”随即他却补充道:“但是,在修辞、诗歌、文学、道德伦理以及供人娱乐消遣的书籍等方面,法国人在欧洲却是法则的制订者。”其实这个现象一直到20世纪我相信伏尔泰的论断都是正确的。    
    伏尔泰解释为什么把一个时代定在路易十四即位以前几年到去位几年之间,他的回答是:因为正是在这个时期内,全人类的思想取得了最大的进步。    
    很明显这个“伟大时代”不是一个包括了中国清朝的时代。


第三部分:武断的泛读重温英国史

    我近来想集中重温一下英国史,但是由于法国和英国史上的“表亲”关系,以至于让人觉得:不了解法国史怎么能算了解英国史呢,所以随手多买了几本与法国史有关的书籍。    
    不知道别人现在是怎么读书的,我现在静下心来精读一些东西怕是很困难的。或者说我根本就不打算精读任何东西。考究了一下,第一个“放纵”自己的理由是自己根本就不是读书人,业余那么认真干嘛。第二是,人老了,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精读了,要么牺牲质量,要么牺牲数量。第三个原因是,活到我这个年龄的人大多世界观、历史观都已经自成体系,顽固得可以,已经听不进或者说也没有必要去听进更多的不同意见,很多情况下的读书过程实际上只是寻找资料的一种“印证”和“确认”,看似读书,实际上是已经有一定程度的先入为主,只是挑选某些无意间碰到的作者去完善和修正已有的思想和认识而已。最后一个原因是现代社会一切节奏加快了,以至于读书只能是“泛”读了。    
    尽管是泛读,也只进行到我认为比较重要的19世纪就准备停止。再多的话其实没有多大“现实”意义,或者说我读这本书的目的就已经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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