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它黑鹰 塞缪尔达希尔 哈梅特-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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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佩特拖了把椅子在那张堆满纸张的大书桌旁坐下:“阿切尔太太来过吗?”他问道。
“来过了。”怀斯眼里有一点亮光闪烁不定。
史佩特正在卷烟,他抬起眼来,说:“你说迈尔斯送命的那天晚上她上哪儿去了吗?”
“跟踪他。”
史佩特嚷道:“她瞧见什么了?”
怀斯摇摇头:“没瞧见什么。那天晚上他回去吃晚饭时告诉她,他在圣马克旅馆跟一个姑娘有个约会,并跟她开玩笑。”那律师说,“因此,她就把他们的汽车从车库里开出来,一直开到圣马克旅馆,停在马路对面,坐在车里守着。她看见他从旅馆出来,看见他盯着一男一女——她说她看见那女的昨晚还跟你在一起——那时她才知道原来他在工作,刚才是哄她的。她盯着迈尔斯,盯了好一段路。后来她拿准他是在跟踪那一男一女,她就上你公寓去了,可你不在家。因此她又把车开回闹市区。到一家电影院去消磨时间,一直待到半夜。她想那时候她总可以找到你了。”
史佩特皱起眉头:“她十点半还到电影院?”
“她是那么说的——她到鲍威尔街的那家电影院去,那家影院要半夜一点钟才关门。她说她不想回家,因为她不想在家里等待迈尔斯回来。她说她那时决定不再到你这儿来了。她说她不知道那么晚到你这儿来你是否乐意。所以她到泰记饭店——在艾丽丝街的那家——吃了点东西,就一个人回家去了。”怀斯说罢,仰身倒在椅子里,等史佩特说话。
“她回家时,她的丈夫还是没回来。她刚开始脱衣服,你就派人捎去了迈尔斯的死讯。”
史佩特什么也不说。直到他聚精会神地卷好又一支烟,这才说:“我觉得她说的很全面,还不错,跟大部分已经掌握的事实吻合,应该相信。”
话说到这里,史佩特告辞。他若有所思地返回事务所,推开门,埃菲·珀雷因正站在外面那间办公室当中,史佩特进来了。她也心事重重。她那双棕色睛眼望着他说:“出什么事了?”
史佩特的脸板起来。“什么意思?”
“她怎么不来?”
史佩特两步跨到她身边,抓住她的双肩,对着她那张惊恐不安的脸大声说:“她没上你那儿去?”
她拼命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我等啊等的,她就是没来,打电话给你,又打不通。我只好上这儿来了。”
史佩特猛地把手从她肩膀上缩回来,插进裤袋里,发火地大声说:“又是玩捉迷藏。”他喉咙里刺耳地咕了一声,就往走廊门迈去,“我现在出去一趟,哪怕她钻到下水道里,我也要把她挖出来。”他说,“你就待在这儿等我回来,或者等我的消息。老天在上,让我们做点正经事吧。”他出去了。
史佩特走到街角,站在人行道边上,等那个金发红脸的司机把车停好走出来,这才走到他身边说:“我今天中午和一位小姐坐过你的车。”
那红脸汉子说:“对,我记得。”
“我叫你送她到第九街某号,可你没把她送到那儿。你送她到哪儿了?”
那司机摸摸自己的脸,疑惑地瞅着史佩特:“这事我就不知道啦。”
“这没什么。”史佩特向他保证说,把自己的一张名片递给他,“如果你怕担风险,我们可以开到你们办事处去,让你们经理同意一下。”
司机想了一下说:“这么回事:你下车以后,我在萨克拉门托路上又驶了一段,到波克街时,她敲敲车窗说她要买份报纸,我就停在路口,吹口哨叫一个报童,她就买了份报纸。”
“什么报?”
“《呼声报》,后来我在萨克拉门托路上又开了一段路,过了范奈斯,她又敲车窗,叫我送她到轮渡大楼。”
“她那时的神态是激动还是怎样?”
“我可没在意。”
“你送她到轮渡大楼之后呢?”
“她付了车钱就走啦。就是这么回事。”
“有人在那儿等她吗?”
“就是有,我也没看见。”
“她拿着那份报纸吗?”
“是啊,她付我车钱的时候,还挟着一卷报纸呢。”
“是粉红的一面朝外呢,还是白的一面朝外?”
“哎哟,探长,这我就记不得了。”
史佩特谢过司机,给他一枚银元:“给你买包烟吧。”
史佩特买了一份《呼声报》,拿着报纸到一幢办公大楼的门厅里背着风细看起来。看了半天,不知所云,他叹了口气,把报纸折好,塞进上衣口袋,卷了一支烟。后来他走到皇冠公寓去,用布莉吉·奥肖内西给他的钥匙开门,进了她的公寓。她昨晚穿过的蓝袍子就挂在床脚上。她的蓝丝袜、拖鞋都在卧室地板上。史佩特皱着眉头看看它,舔舔嘴唇,在房间里转了一圈,什么也没动,然后离开皇冠公寓,又到闹市区去了。
在史佩特的办公大楼门口,他劈面撞见古德曼家的那个小子。他挡住史佩特的路,堵住门口说:“来吧,他要见你。”
史佩特咧开嘴一笑,冷冷地说:“我没想到你们会在五点二十分之前来。但愿我没让你们久等吧。”
他们走到古德曼的门口,史佩特敲敲门。
八 瓷釉的背后
古德曼开了门,他那张胖脸上堆着愉快的笑容,伸出一只手来说:“啊,请进,先生!多谢光临,请进。”
史佩特跟他握握手,走了进去。那小子跟在他后面,胖子关上了门。
史佩特说:“我们谈谈黑鹰吧。”
胖子脑袋朝左一偏,眼睛亲热地盯着史佩特:“行,先生,”他表示同意,“这就谈吧,”他往手上的杯子里呷了一小口酒,“先生,我敢说干你这一行,像你这样一个有能力的人,总听到过一些希奇古怪的事情吧。不过这件事一定是你有生以来听到过的最最希奇古怪的事了。简单他说,这只黑鹰是罗徨斯骑士进贡给查理大帝的贡品,先生,它不是普通的鹰,是只辉煌的金鹰,用精致名贵的珠宝镶嵌而成。后来,流落到西班牙,为了谨慎起见,在西班牙卡洛斯王朝的战争中,这鹰已经被人涂上了一层瓷釉或是油漆之类的涂料,看上去只不过是一只相当好玩的黑色雕像罢了。先生,可以这么说,就在这种伪装下,这只鹰在巴黎流转了六十年。不知跟多少私人收藏家和商人接触过。可他们笨极了。居然没人看出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
胖子歇了口气,笑笑,遗憾地摇摇头。然后继续说下去:“直到1911年,一个名叫卡里洛斯·康斯坦丁尼的希腊商人在一家冷清的铺子里发现了这东西。卡里洛斯不久就查清了它的来历,把它弄到手。先生,是卡里洛斯亲自查出了这鹰的大部分历史,认出了它的本来面目。我得到风声之后,想方设法到底逼着他说出了这鹰的大部分历史。”
古德曼坐下来大口喝着酒,用一块白手绢轻轻擦擦嘴:“噢,先生,在追查鹰像的历史期间,为了保险起见,卡里洛斯把这只鹰又重新上了一层瓷釉,成了现在的样子。他搞到手一周年那天——我偶然看到份《泰晤士报》,上面登着他的住宅被盗,他本人遭谋杀的消息。第二天我就赶到巴黎。”古德曼伤心地摇摇头,“那只鹰没有了,被偷去的东西很多。所以我猜想那个贼一定不知道这鹰是什么东西,只不过是顺便把鹰连同其他赃物一起带走罢了。因为我敢说,如果贼知道这鹰的价值,他就不会再拿别的东西来增加自己的负担——绝对不会——至少,除了皇冠上的珠宝,他不会再要别的东西。”
他闭上眼睛,内心的活动使他露出了自满的笑容。他睁开眼睛,继续说下去:“这是十六年前的事啦。好吗,先生,我花了十六年工夫找那只鹰,我找到了。我追踪这只鹰,一直追到一个俄国将军家里——那人叫凯米多夫——他住在君士坦丁堡郊区。他一点儿也不知道这只鹰的真相。可是,他生来就爱有意跟人作对——俄国将军生来爱跟人作对——我向他提出要买这只鹰,他拒绝了。所以我就派了几个——呃——代理人吧,去设法把它搞到手。说起来。先生,他们把它弄到手了,可是鹰并没落到我手里。”他站起身来,拿着空酒杯走到桌边。“不过我就要到手啦,你的酒杯呢,先生。”
史佩特问道:“这么说,这只鹰并不属于你们些人的罗?它原来属于凯米多夫将军?”
“属于?”胖于兴高采烈地说,“这种价值连城的古玩,从这个人手里转到那个人手里,很明显,只要谁拿到了它,就算谁的财产。”
“那么它现在是奥肖内西小姐的财产罗?”
“不,先生,她是作为我的代理人的。”
史佩特挖苦地说了声:“哦。”
胖子噘起嘴,有点心神不安地笑着问:“对了,史佩特先生,奥肖内西小姐现在哪儿?”
“在我手里,平平安安地躲起来了。”
古德曼赞同地笑着:“先生,这个我信任你。”他说,“好吧,先生,趁我们还没坐下来讲价钱,你先告诉我这一点:你准备几时,——或者说你几时愿意——交出黑鹰?”
“过两三天吧。”
胖子点点头。他转身走到桌边,斟了威士忌,兑了苏打水,一杯放在史史特肘边;自己高高举起杯子:“好吧,先生,祝我们双方公平交易,大发利市。”
他们一起喝了酒,胖子坐了下来,史佩特问道:“你说的公平交易是什么意思?”
古德曼举起酒杯对着亮处,充满感情地看着它,又喝了一大口,然后说:“你给我黑鹰,我就给你两万五千美元,另外两万五千美元,我一到纽约就付给你。”
史佩特喝完酒,把杯子放在桌上,把雪茄放在嘴里,拿出来看看,又放进嘴里,他那灰黄色的眼睛有点朦朦胧胧。他说:“那可是很大一笔钱哪。”
史佩特把耷拉下来的下唇紧紧贴住上唇,他那双眼睛闪过一道惊恐万分的光——可是眼前越来越模糊,看不清了,他两手撑着椅子扶手,好不容易站了起来,又摇摇头,晃晃悠悠地往前走了步。他声音沙哑地说:“你真该死。”
古德曼跳起来,把椅子往后一推。史佩特拼命把头摇来摇去,那双迟钝的眼睛好容易才对准了门。他摇摇晃晃地又走了一步,胖子尖声叫道:“威尔默!”一扇门开了,那小子走了进来。
史佩特走到第三步,他那张脸已变成灰色。他两条腿走到第四步之后就已伸不直了,模糊的两眼连眼皮也抬不起。他走了第五步,那小子走过去,靠近史佩特,站在他前面一点的地方。史佩特想走第六步,那小子的腿突然伸到史佩特面前,史佩特被这条腿绊倒,砰地一声摔了个狗吃屎。威尔默的手仍旧搁在衣服里,俯视着史佩特,史佩特打算爬起来,那小子拾起右脚,狠狠踢在史佩特太阳穴上,这一脚把史佩特踢得翻了个身。他再一次想爬起来,可是不行,随即失去了知觉。
九 “鸽子”给烧了
早上六点刚过,史佩特走出电梯,拐过墙角,一眼就看见他的事务所那扇磨砂玻璃门上透出黄色的灯光。他倏地立定,紧闭着嘴,上上下下看了一阵子,马上迈着大步往门口走去。
女秘书在外间,里间办公室是空的。他回到女秘书身边,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她那深色的激动的眼睛瞅见他帽檐下露出来的太阳穴,叫道:“哦,你的头!出什么事了?”
史佩特右面的太阳穴又黑又肿:“我不知道自己是摔倒了还是挨打了,大概没事吗,不过痛得要命,”他用手指摸摸那个地方,又赶快放下,一副苦笑变成了狞笑。他解释道;“我去拜访人家,中了人家的迷药,就此摊手摊脚在人家地板上睡了十二小时。”
“太可怕了,”她说。
“我走了以后有什么事吗?”
“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来过电话,检察官要见见你。还有个小子捎来个口信——说古德曼先生想在五点半前和你谈谈。”
史佩特关上水龙头,拧干手绢,从小房间里出来,把手绢敷在太阳穴上:“那个我知道了,”他说,“我在楼下遇见那小子,跟古德曼谈谈,就把我弄成这样子。”史佩特茫然盯着姑娘,他边说边想,仿佛想理出个头绪来,“他要样东西,以为我能为他搞到手。我说,要是他不在五点半之前跟我打交道,他就休想弄到手。后来——唔,没错——后来我告诉他还得等两三天,他就给我吃了迷药。看来他们不是要把我弄死,他一定知道过了十小时到十二小时我会起来的。也许,他觉得用不着我帮忙也能弄到它,就先收拾了我,让我没法插手。”他说到这儿,想了想,问女秘书,“心肝儿,你有一个叔叔在大学里教历史,是吗?”
“是一个表哥,干吗问这个?”
“如果我们告诉他一件据说是四个世纪以前的历史秘密,他会替我们保密一阵子吗?”
“哦,行,他是个好人。”她拿起铅笔和本子,坐在椅子上。史佩特又站在她面前,口述了从古德曼那儿听来的黑鹰的故事。他说完了,姑娘合上笔记本。她抬起通红的脸对他说,“这故事很惊心动魄!真是——”
“那就让你表哥考证考证吧。”史佩特说。他这时感到饿,到皇宫饭店吃了早餐。饭后,他到亚历山大里亚旅馆去,古德曼不在:他那套房间里的人都不在。史佩特了解到这里住的人还有威尔默·柯克——胖子的秘书,以及他的女儿雷亚。旅馆职员说,她是个棕色眼睛的金发姑娘,才十六岁,长得很美。他们还告诉史佩特,古德曼一家是十天前从纽约来的,现在还没有结帐。史佩特听罢,决定到贝尔维德里旅馆。他在朋友卢克的帮助下上楼到凯罗房间里。凯罗的床又整洁又平滑,行李计有一只方皮箱、一只旅行袋、一个小皮包,他在箱子里掏啊掏的,也没发现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史佩特穿过房间,弯腰翻起字纸篓来:“好吧,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他从字纸篓里拿出一份报纸,当他看见这份报纸就是昨天的《呼声报》时,眼睛顿时一亮。他摊开报纸,左下角,第二栏底下两英寸式的一块被撕掉了。靠近撕去的地方,上面有个小标题“今日到达”,下面是:
上午零时二十分——卡帕克号由陈斯托里亚抵港;上午五时零六分——阿巴拉多号由班东抵港
下一行也撕掉了,从剩下来的几个字母能猜测是“由悉尼抵港。”
史佩特把《呼声报》放在桌上,又翻查起字纸篓来。字纸篓底里有一片碎报纸搓成的一小团,他仔细打开这团纸。在桌上摊平,凑在撕掉的《呼声报》上,三方都对得拢,只有刚才猜出来的“由悉尼抵港”那方少了半英寸。这部位大到可以登载五、六条轮船到港的消息。
史佩特立即到《呼声报》营业部,买了一份隔天的报纸,翻到船期消息栏,把报纸从凯罗字纸篓里拿来的那份对照起来一看,撕下来的那部分是这样的:
上午五时十六分——培希提号由悉尼及帕皮提抵港;上午八时零七分——卡多匹克号由圣佩得罗抵港;上午八时零五分——鸽子号由香港抵港
他慢慢看着这张表,看完之后用指甲在香港二字下面划了一道,用口袋里的小刀把这一小段裁下来。他把买的报纸和凯罗的那张碎片扔进字纸篓里,就回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