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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文献通考1-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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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正曰句芒(正,官长也。取木生句曲而有芒角,其祀重也),夏官火正曰祝融
(祝融,明貌也。其祀黎也),秋官金正曰蓐收(秋物摧蓐而可收也。其祀该也),
冬官水正曰元冥(水,阴而幽冥。其祀修及熙焉),中官土正曰后土(土为群物
主,故称后也。其祀句龙焉。在家则祀中ニ,在野则祀社),唐尧之代,命羲、
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时
之官,故尧命之,使敬顺昊天。昊天,言元气广大。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
会。历象其分节,敬记天时,以授人也。此举其目,下别序之)。分命羲仲宅
夷,曰谷(宅,居也。东表之地称夷。,明也。日出於谷而天下明,故称
谷。谷,夷,一也。羲仲,居治东方之官),寅宾出日,平秩东作(寅,
敬。宾,导。秩,序也。岁起於东而始就耕,谓之东作。东方之官,敬导出日,
平均次序东作之事,以务农也)。申命羲叔宅南交(申,重也。南交言夏与春交,
举一隅以明之。此居治南方之官)。平秩南讹,敬致(讹,化也。掌夏之官,平
序南方化育之事,敬行其教,以致其功。四时同之,亦举一隅)。分命和仲宅西,
曰昧谷(昧,冥也。日入於谷而天下冥,故曰昧谷。昧谷曰西,则夷东可知。
此居治西方之官,掌秋天之政)。寅饯纳日,平秩西成(饯,送也。日出言导,
日入言送,因事之宜。秋,西方万物成,平序其政,助成物也)。申命和叔宅朔
方,曰幽都,平在朔易(北称朔,亦称方。言一方则三方见矣。北称幽,则南称
明,从可知也。都,谓所聚也。易,谓岁改易於北方。平均在察其政,以顺天常。
上总言羲、和敬顺昊天,此分别仲、叔各有所掌)。允百工,庶绩咸熙(允,
信。,治。工,官。绩,功。咸,皆。熙,广也。言定四时成岁,历以告时授
事,则能治百官,众功皆广,叹其善)。内有百揆、四岳(四岳,分主四方诸侯
者也。《周礼正义》曰:“四岳,四时之官,主四岳之事。”始羲、和之时,主
四岳者谓之四伯。至其死,分岳事,置八伯,皆王官。其八伯,唯兜、共工、
放齐、鲧四人而已,馀四人无文可知,故《书传》云“惟元祀巡狩,四岳八伯。”
尧始以羲,和为六卿,春夏秋冬者并掌方岳之事,是为四岳。出则为伯。其後稍
死,分置八伯,以九州而言,八伯者,据畿外八州也,畿内不置伯,以乡遂之吏
主之。四岳之外,更有百揆之官者。但尧初天官为稷,至尧试舜天官之任,谓之
百揆,舜又命禹为百揆,皆天官也),外有州牧、侯伯(外置州牧十二及五国之
长)。
    按:陶唐氏以前之官所治者,天事也。虞、夏以後之官所治者,民事也。太
古法制简略,不可得而详知。然以《经》、《传》所载考之,则自伏牺以至帝尧,
其所命之官,大率为治历明时而己。盖太古洪荒,步占之法未立,天道幽远,非
有神圣之德者不足以知之。而位天地,育万物,定四时,成岁功,乃君相职业一
大事。《月令》“其帝太,其神句芒。”郑氏注以为此苍精之君,木官之臣,
自古以来著德立功是也。盖此数圣人者,生则知四时之事,殁则为四时之神。然
太、炎帝、少、颛顼所历者四时,而句芒、祝融、蓐收、元冥、后土,则颛
顼之时始有此五人者并世而生,能任此五官之事。至帝尧时,则占中星之法,置
闰馀之法,渐己著明,然其命官,犹以羲、和为第一义。自是四子之後世守其法,
居其官。至舜摄政之时,虽以“在玑玉衡,以齐七政”为首事,然分命九官,
则皆以治民,而未尝及天事。盖累圣相承,其法至尧而备,世官自足以掌之,不
必别求贤哲之辅,以专其任也。三代官制,至周而尤详。然观成王所以命官,若
三公、三孤,则仅有燮理阴阳、寅亮天地二语为天事,而冢宰以下俱民事也。然
尚承袭上古之官名。而所谓六官,则天官掌治,地官掌教,春官掌礼,夏官掌兵,
秋官掌刑,冬官掌土,略不及天地四时之事。至於冯相氏、保章氏、挈壶氏,则
不过三百六十属吏之一。盖至是,而治天事之官事{冖米}易而秩{冖米}卑矣。
    虞舜有天下,以伯禹作司空,使宅百揆(禹代鲧为崇伯,入为天子司空,治
洪水有成功,言可用之);弃作后稷,播百;契作司徒,敷五教(布五常之教);
皋繇作士,正五刑(士,理狱官);垂作共工,利器用(垂,臣名。共谓供其百
工职事);伯益作虞,育草木鸟兽(虞,掌山泽之官);伯夷秩宗,典三礼(秩,
序。宗,尊也。三礼,天、地、人之礼。伯夷,臣名,姜姓);夔典乐,教胄子
(胄,长也。谓元子以下至卿大夫子弟,以歌诗蹈之舞之,教长国子中和庸孝
友),和人神(命夔,使勉之);龙作纳言,出纳帝命(纳言,喉舌之官。听下
言纳於上,受上言宣於下,必以信)。盖亦为六官,以主天地四时也(崔灵恩曰:
“自颛顼以来,命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故重、黎之後,世掌天地官,号曰
羲、和。唐尧受之,乃置天地四时之官,命羲、和之後,使复旧职,而掌天地之
事。又分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使主四时,为六卿之任。及其末年,舜摄
百揆,改地官为司徒,秋官为士,冬官为司空,春官为秩宗。故《尚书》曰乃命
羲、和,钦若昊天,分命和仲、和叔等,使主四时之事。又云百姓不亲,五品不
逊,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地官之事也。皋繇作士,五刑有服,秋官之任也。禹
作司空,以平水土,冬官之职也。伯夷为秩宗,典朕三礼,此春官之所司也。”
又《周礼正义》曰:“稷为天官,羲、和为夏官,共为六官。”)。夏后氏之制,
亦置六卿(《甘誓》曰“乃召六卿”是也),其官名次,犹承虞制(《礼记》曰:
“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殷制,
天子建天官,先六太,曰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典司六典(典,
法也。此盖殷时制也。周制,太宰为天官,太宗曰宗伯,宗伯为春官,太史以下
属焉;太士以神仕者)。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
五众(众,谓群臣也。此亦殷时制也。周制,司士属司马。太宰、司徒、宗伯、
司马、司寇、司空为六官)。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
司货,典司六职(府,主藏六物之税。此亦殷时制也。周制皆属司徒。司士,土
均也;司木,山虞也;司水,川衡也;司草,稻人也;司器,角人也;司货,
人也。音革猛反)。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
典制六材(此亦殷时制也。周制皆属司空。土工,陶旅也。金工,筑、冶、凫、
、钅、桃也。石工,玉人,磬人也。木工,轮、舆、弓、庐、匠、车、梓也。
兽工,函、鲍、韦、裘也。唯草工职亡,盖谓作萑苇之器。音吁援
反。'A105'音方往反)。五官致贡曰享(贡,功也。享,献也。致其岁终之功於
王,谓之献也。太宰岁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会,听其致事,而诏王废置
也)。五官之长曰伯(谓为三公也。《周礼》“九命作伯”)。千里之内为王畿,
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
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属、连、卒、州,犹聚也。伯、帅、正,
亦长也。凡长,皆因贤侯为之。殷之州长曰伯,虞、夏及周皆曰牧)。八州八伯,
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於天子之老二人,分
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老,谓上公)。周成王既黜殷命,参考殷官,制为周礼,
以作天地四时之名,谓之六卿(改太宰为天官冢宰,太宗为春官宗伯,司徒为地
官,司马为夏官,司寇为秋官,司空为冬官)。立天官冢宰掌邦治,地官司徒掌
邦教,春官宗伯掌邦礼,夏官司马掌邦政,秋官司寇掌邦刑,冬官司空掌邦事
(六官之职皆总属於冢宰。故《论语》曰:“君薨,百官总己以听於冢宰。”
《尔雅》曰:“冢,大也。”冢宰则太宰,於百官无所不主),各有徒属,周於
百事(崔灵恩曰王者之兴,须变人情,必有改官之礼,周礼所以兴也)。岁终,
天子斋戒受谏(谏当所有改为),六卿以百官之成质於天子(质犹平也,平其计
要),百官斋戒受质(受平报也),然後休老劳农(享食之也),成岁事(断计
要也),制国用。自周衰,官失而百职乱,战国并争,各有变易。秦兼天下,建
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不师古。始罢侯置守,太尉主五兵,丞相总百揆。又置
御史大夫,以贰於相。汉初,因循而不革,随时宜也。其後颇有所改(孟康注
《汉书》曰:“大司马、左右前後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
以平至六百石为外朝。”)。王莽篡立,慕从古官而吏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
乱亡(当更始之时,官爵皆群小贾竖。语曰:“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
尉。烂羊头,关内侯。”)。光武中兴,务从节约,并官省职,费减亿计(後汉
建武六年诏曰:“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官吏尚繁。”於是司隶、州牧条奏,
并省四百馀县,吏职减损,十置其一)。废丞相与御史大夫,而以三司综理众务。
洎於叔世,事归台阁,论道之官备员而已。魏与吴、蜀,多依汉制。晋氏继及,
大抵略同(《山公启事》曰:“晋制,诸坐公事者,皆三年乃得叙用,其中多有
好人,今逍遥无事。臣以为略依左迁法,随资裁减之,亦足惩戒,而官不失其用。”
诏善之。又傅元奏曰:“诸官有病满百日不差,宜令去职,优其礼秩。既差而复
用。”)。泰元六年改制减费,损吏士职员凡七百人(时议省州郡县半吏,以赴
农功。荀勖议以为:“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昔萧、曹
相汉,载其清静,此清心也。汉文垂拱,几致刑措,此省事也。光武并合吏员,
县官国邑才置十一,此省官也。魏太和中,遣王人四出,减天下吏员;正始中,
亦并合郡县,此省吏也。今必欲求之於本,则宜以省事为先。设官分职,委事责
成。量能授任,思不出位。若欲省官,窃谓九寺可并於尚书,兰台宜省付三府。”
至东晋,桓温又表曰:“愚谓门下三省、秘书、著作,通可减半。古以九卿综事,
不专尚书。今事归内台,则九卿为虚设,皆宜省并。若郊庙、籍田之属,临时权
兼,事讫省矣。”)。爰及宋、齐,亦无改作(宋时制新长吏以父母疾去官,禁
锢三年。山阴令沈叔在父疾去职,御史中丞郑鲜之上议曰:“所以为其制者,莅
官不久,则奔竞互生,故杜其欲速之情,以申考绩之实耳。今父母之疾,而加以
罪名,损义疾理,莫此为大。”诏从之。於是自二品以上父母没者,坟墓崩毁及
疾病,放属辄去,并不禁锢)。官司有三台、五省之号(三台,盖两汉旧名。五
省,谓尚书、中书、门下、秘书、集书省也),郡、县有三岁为满之期(宋州郡
县居职,以三周为小满)。梁武受终,多遵齐旧。然而定诸卿之位,分配四时
(说在《列卿》中),置戎秩之官,百有馀号(武帝时,置百二十五号将军,为
二十四班)。陈遵梁制,不失旧物(陈依梁制,年未满三十者不得入仕。唯经学
生策试得第,诸州迎主簿、西曹左奏及经为挽郎得仕。必有奇才、异行、殊勋,
别降恩旨叙用者,不在常例。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得微清,即胜於迁)。後魏昭
成之即王位,初置官司,分掌众职(以燕凤为右长史,许议为郎中令)。然而其
制草创,名称乖疏。皇始元年,道武平并州,始建台省,置百官,封拜公侯、将
军、刺史、太守,尚书郎等官悉用文人。天兴中,太史言天文错乱,当改王易政,
故官号数革(初,道武制官,皆拟远古€、鸟之义,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
飞之迅疾也。以伺察者为候官,谓之“白鹭”,取其延颈远视。他皆类此)。至
孝文太和中,王肃来奔,为制官品,百司位号,皆准南朝,改次职令,以为永制
(凡守令以六年为满,後经六年乃叙)。又作考格,以之黜陟。又宣武帝行考陟
之法,任事上中者,三年升一阶散官;上第者,四载登一级。孝明以後,授受多滥
(自明帝孝昌以後,天下多难,刺史、太守皆为当部都督,虽无兵事,并立佐僚,
所在颇为烦扰。及东魏静帝时,齐神武作相,高隆之表请自非实在边要、见有兵
马者,悉皆断之。又时诸朝贵多假常侍,以取貂蝉之饰。隆之自表解侍中,并陈
诸假侍服者,请亦罢之。又自军国多事,冒窃官者不可胜数,隆之奏请捡括,得
五万馀人,而群小喧嚣,隆之惧而止)。北齐创业,亦遵後魏,台、省位号,多
类江东(以门下省掌献纳谏正,中书省管司王言,秘书省典司经籍,集书省掌从
容讽议,中常侍省掌出入门ト,御史台察纠弹劾)。後主临御,爵禄犬马(御马
及犬乃有仪同、郡公之号,籍以旃,食物十馀种。其宫婢、阉人、商人、胡人、
杂户、歌舞人、见鬼人滥富贵者万数。至末年,太宰、三师、大司马、大将军、
三公等官,并增员而授,或二或三,不可称数)。後周之初据关中,犹依魏制。
及平江陵之後,别立宪章,酌《周礼》之文,建六官之职,其他官亦兼用秦、汉
(他官谓将军、都督、刺史、太守之类)。隋文帝践极,百度伊始,复废周官,
还依汉、魏。其於庶僚,颇有损益,凡官以四考而代(又制:凡官以理去职,听
并执笏)。至炀帝,初存稽古,多复旧章(百官不得计考增级,如有德行功能灼
然显著者,擢之),大业三年,始行新令,有三台、五省、五监、十二卫、十六
府(殿内、尚书、门下、内史、秘书,五省也。谒者、司隶、御史,三台也。少
府、长秋、国子、将作、都水,五监也。左右翊、左右骁、左右武、左右屯、左
右御、左右候、十二卫也。左右备身、左右监门等,凡十六府也。或是旧名,或
是新置。诸省及左右卫、武侯、领军、监门府为内官,自馀为外官)。於时天下
繁富,四方无虞,衣冠文物为盛矣。既而渐为不道,百度方乱,号令日改,官名
月易,图籍散逸,不能详备。唐职员多因隋制,虽小有变革,而大较不异(高祖
制:“文官遭父母丧者,听去职。”)。贞观六年,大省内官,凡文武定员六百
四十有二而己(显庆元年初制:“拜三师、三公、亲王、尚书令、雍州牧、开府
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左右仆射,并临轩册授。太子三少、侍中、中书令、诸
曹尚书、诸卫大将军、特进、镇军辅国大将军、光禄大夫、太子詹事、太常卿、
都督及上州刺史在京者,朝堂受册。”又制:“文武官五品以上老及病不因罪解
者,并听同致仕例。”)。龙朔二年,又改京司及百官之名(改尚书省为中台,
门下省为东台,中书省为西台,其馀官司悉改之),咸亨元年复旧。至於武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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