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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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损益,而非法式所载者,论定而上之。诸司传宣、特旨,承报审覆,然後行下。
设官十有一:令、侍郎、右散骑常侍各一人,舍人四人,右谏议大夫、起居舍人、
右司谏、右正言各一人。分房八:曰吏房,曰户房,曰兵礼房,曰刑房,曰工房,
曰主事房,曰班簿房,曰制敕库房。元以後,析兵、礼为二,增催驱、点检,
分房十有一,又改主事房为开拆。
○中书令
舜摄位,命龙作纳言,出入帝命。《周官》内史掌王之八柄爵、禄、废、置、
生、杀、予、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盖今中书之任。其所置中书之
名,因汉武帝游宴後庭,始以宦者典事尚书,谓之中书谒者,置令、仆射(不言
谒者,省文也)。元帝时,令弘恭、仆射石显秉势用事,权倾内外。萧望之以为
中书政本,宜以贤明之选,更置士人,自武帝改用宦者掌出入奏事,非旧制也。
成帝建始四年,改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更以士人为之,皆属少府。汉东京省
中谒者令官(时有中官谒者令,非其职也)。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
奏事,又其任也。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令,又置监,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
右丞孙资为中书令,并掌机密。中书监、令始於此也。及明帝时,中书监、令号
为专任,其权重矣(时中护军蒋济上疏谏曰:“夫大臣太重者国危,左右太亲者
身蔽,古之至戒。威权在下,则众心慢上,势之常也。今外所言,辄云中书,实
握事要,日在目前,倘因疲倦之间有所割制,众臣见其能推移於事,即亦回附向
之。请分任众官,不使圣明之朝有专吏之名也。”)。晋因之,置监、令一人,
始皆同车,後乃异焉(初,监、令常同车入朝。及和峤为令、荀勖为监,峤意抗,
鄙荀巧佞,以意气加之,专车而坐。自此,监、令乃使异车)。魏晋以来,中书
监、令掌赞诏命,记会时事,典作文书(司马景王命中书令虞松作表,再至不可
意,松竭思不能改正,锺会视其草,为定五字,松大悦服。又荀勖为中书监,使
子组草诏。傅为监,病风,又使息畅为启。华е为监,时成事多不泄,е启武
帝召授子荟草诏。前後相承,以子弟管之,自此始也。又王献之为中书令,启琅
琊王为中书监,表曰:“中书职掌诏命,非轻才所能独任。自晋建国,尝命宰相
参领。中兴以来,益重其任,故能王言弥徽,德音四塞者也。”又後魏孝文时,
蠕蠕有国丧,帝遣高闾为书与之,不叙凶事。时孝文谓曰:“卿为中书监,职典
文辞,若情思不至,应谢所任。”又曰,崔光为中书令,敕光为诏,逡巡不作。
荟,乌队切。е,余力切。蠕,如兖切)。以其地在枢近,多承宠任,是以人因
其位,谓之“凤凰池”焉。(荀勖守中书监、侍中,参赞朝政。及迁尚书令,勖
久在中书专管机事,失之甚愠,人有贺者,勖怒曰:“夺我凤凰池,诸公何贺焉!”)
晋制,铜印墨绶,进贤两梁冠,绛朝服,佩水苍玉,乘辂车(吴纪亮为尚书令,
其子骘为中书令,每朝会,吴主以屏风隔其坐。《晋书》曰张华为监,裴楷为令,
其掌机密。又王洽字敬和,为中书令,时年二十九。後泠子珉又为中书令,时谓
为奕世令德)。东晋常并其职入散骑省,寻复置之。宋冠佩印绶与晋同。梁中书
监、令情贵华重,大臣多领之。其令旧迁吏部尚书,才地俱美者为之。陈因梁制。
後魏亦有监、令(高允字伯恭,为中书令,文帝重之,不名,呼为“令公”)。
北齐因魏制。後周置内史中大夫二人,掌王言,亦其任也。隋初,改中书为内史,
置监、令各一人,寻废监,置令二人。炀帝大业十二年,又改内史为内书,後复
为内史。唐武德初,为内史令(常有敕而中书门下不时宣行,高祖责其迟由。内
史令萧曰:“臣大业之日,见内史宣敕或前後相乖者,百司行之,不知何所承
用。所谓易虽在前,难必在後。臣在中书日久,备见其事。今黄ト初构,事涉安
危,若远方有疑,恐失机会。此每受一敕,臣必审勘,使与前敕不相乖背者,始
敢宣行。迟晚之愆,实由於此。”上善之)。三年,改为中书令,亦置二人。龙
朔二年,改为右相。咸亨元年复旧。光宅二年,又为内史。神龙元年,复旧中书
令。开元元年,改为紫微令;五年,复为中书令。天宝元年,改为右相(至德初,
复为中书令。自隋至今,皆为宰相。旧班正三品,大历二年升为从二品)。按令
文,掌侍从献替,制敕册命,敷奏文表,授册,监起居注,总判省事。
宋制,掌佐天子议大政,授所行命令而宣之。祀大神则升坛,飨宗庙则升
阼阶相礼。临轩册命则读册。建储则升殿宣制,及玺绶以授太子。大朝会,则诣
御座前进方镇表及祥瑞。国朝未尝真拜,以他官兼领者不与政事,然止曹佾,馀
皆赠官。官制行,以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令之职,别置侍郎以佐之。元丰寄禄为
开府仪同三司。
容斋洪氏《随笔》曰:“中书、尚书令在西汉时为少府官属,与太官、汤官、
上林诸令品秩略等;侍中但为加官。在东汉亦属少府,而秩稍增。尚书令为千石,
然铜印墨绶,虽居机要,而去公卿甚远,至或出为县令。魏晋以来,浸以华重,
唐初遂为三省长官,居真宰相之任,犹列三品,大历中乃升正二品。入国朝,其
位益尊,叙班至在太师之上,然只以为亲王及使相兼官,无单拜者。见任宰相带
侍中者才五人:范鲁公质、赵韩公普、丁晋公谓、冯魏公拯、韩魏公琦。尚书令
又最贵,除宗王外,不以假人,赵韩公、韩魏公始赠真令。韩公官止司徒,及赠
尚令,乃诏自今更不加赠,盖不欲以三师之官赘其称也。政和初,蔡京改侍中、
中书令为左辅、右弼而不置尚书令,以为太宗皇帝曾任此官。殊不知乃唐之太宗
为之,故郭子仪不敢拜,非本朝也。”
又曰:“绍熙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宣麻制除嗣秀王伯圭兼中书令。此官久
不除,学士大夫多不知本末,至或疑为当入都堂治事。邸报至外郡,尤所不晓。
迈考之典故,侍中、中书令为两省长官,自唐以来居真宰相之位,而中令在侍中
上。肃宗以後,始以处大将,故郭子仪、仆固怀恩、朱Г、李晟、韩弘皆为之。
其在京,则入政事堂,然不预国事。懿、僖、昭之时,员浸多,率由平章事迁兼
侍中,继兼中书令,又迁守中书令,三者均称使相,皆大敕系衔而下书使字,五
代尤多。国朝创业之初,尚仍旧贯,於是吴越国王钱ㄈ、天雄节度符彦卿、雄武
王景、武宁郭从义、保大武行德、成德郭崇、昭义李筠、淮南李重进、永兴李洪
义、凤翔王彦超、定难李彝兴、荆南高保融、武平周行逢、武宁王晏、武胜侯章、
归义曹元忠十五人同时兼中书令。太宗朝唯除石守信,而赵普以故相拜。真宗但
以处亲王。嘉末,除宗室东平王允弼、襄阳王允良。元丰中除曹佾,与允弼、
允良相去十七八年,爵秩固存。沈括《笔谈》谓有司以佾新命,言自来不曾有活
中书令请俸则例,盖妄也。官制行,改三使相并为开府仪同三司。元以後不复
有之,虽崇、观、政、宣轻用名器,且改为左辅、右弼,然蔡京三为公相,亦不
敢居。乾道中,诏於录黄及告命内除去侍中、中书令,遂废此官。今当先降指挥
复置,则於事体尤惬当也。嗣王终不敢当,於是寝前命,而赐赞拜不名。”
○侍郎
汉置中书,领尚书事,有丞、郎。魏黄初初,中书既置监、令,又置通事郎
(《魏志》曰掌诏草,即汉尚书郎之位),次黄门郎。黄门郎己署事过,通事乃
署名;己署奏以入,为帝省读书可。後改通事郎为中书侍郎(明帝诏举中书郎,
谓卢毓曰:“得人与否,在卢生耳!”又魏末张华迁掌兼中书郎,朝议表奏多见
施用)。晋置四员。及江左初,又改为通事郎,寻复为中书侍郎。其职副掌王言,
更入直省五日,从驾则正直从,次直守(张华兼中书郎,从驾征锺会,掌书疏表
檄。嵇含为中书郎,书檄€集,含初不立草)。宋中书侍郎,进贤一梁冠,介帻,
绛朝服,用散骑常侍为之。齐、梁皆四人。梁以功高者一人主省内事。陈因之。
後魏、北齐置四员。隋初为内史侍郎,亦四员。炀帝减二员,改为内书侍郎。唐
初为内史侍郎。武德三年,改为中书侍郎。龙朔以後,随省改号,而侍郎之名不
易(旧制正四品,至大历二年升从二品)。员二人,掌侍从献替、制敕册命、敷
奏文表、通判省事。
宋制,侍郎掌贰令之职,参议大政,授所宣诏旨而奉行之。官制行,以尚书
右仆射兼,又别置侍郎以代参知政事。建炎初,复改侍郎为参政。
○舍人
中书舍人。魏置中书通事舍人,或曰舍人、通事,各为一职(魏明帝时,有
通事刘泰),晋江左乃合之,谓之通事舍人。武冠,绛朝服。掌呈奏案章。後省
之,而以中书侍郎一人直西省,即侍郎兼其职而掌其诏命。宋初,又置中书通事
舍人四员,入直门内,出宣诏命。凡有陈奏,皆舍人持入,参决於中,自是则中
书侍郎之任轻矣。齐永平初,中书通事舍人四员,各住一省,时谓之“四户”,
权倾天下(茹法亮久为中书通事舍人,後出为大司农。中书势利之职,法亮恋之,
垂涕而去。又荧惑入太微,太尉王俭谓武帝曰:“天文乖误,此由四户。”帝纳
之而不改),与给事中为一流。梁用人殊重,简以才能,不限资地,多以他官兼
领。後除“通事”字,直曰中书舍人,专掌诏诰,兼呈奏之事(裴子野以中书侍
郎、鸿胪卿掌兼中书通事舍人,别敕知诏诰)。自是诏诰之任,舍人专之(魏晋
以来,诏诰并中书令及侍郎掌之,说在《中书令篇》)。陈置五人。後魏有舍人
省,而不言其员。北齐舍人省掌署敕行下,宣旨劳问,领舍人十人。後周有小史
上士二人,此其任也,属春官。隋内史舍人八员,专掌诏诰。炀帝减四人,後改
为内书舍人。唐初为内史舍人,至武德三年,改为中书舍人,置六员。龙朔以後,
随省改号,而舍人之名不易。专掌诏诰、侍从、署敕、宣旨、劳问,授纳诉讼,
敷奏文表,分判省事。自永淳以来,天下文章道盛,台阁髦彦无不以文章达。故
中书舍人为文士之极任,朝廷之盛选,诸官莫比焉(按:後汉章、和以後,尚书
为机衡之任。尚书郎含香握兰,直宿於建礼门,太官供膳,奏事明光殿,下笔为
诏诰,出语为诰令。曹公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则秘书之职近密,尚书
之职疏远。魏文帝初,改秘书为中书,自後历代相沿,并管枢密。而後汉尚书郎,
非今之尚书郎,乃中书舍人也。武太后临朝,天授元年,寿春郡王盛器兄弟五人
初出ト,同日受册,有司撰仪注,忘载册文。及百僚在列,方知阙礼,宰臣相顾
失色。中书舍人王θ立召小吏五人,各令执笔,口授分写同时,须臾俱毕,词理
典赡,时人叹服。景龙四年六月二日,初定内难,唯中书舍人苏在太极殿後,
文诏填委,动以万计,手操口对,无毫差误。主书韩礼、谈子阳转书诏草,屡
谓曰:“乞公少迟,礼等书不及,恐手腕将废。”故事,舍人六员,各押尚书
省一行,天下众务无不关决。开元二年十一月,紫微令姚崇奏:“紫微舍人六员,
无一头商量事,诸舍人同押连署状进说。凡事有是非,理均与夺,人心既异,所
见不同者,望请别作商量,连状同进。若状语交互,恐烦圣思。臣既是官长,望
於两状复略言二理优劣,奏听进止,则人各尽能,官无留事。”敕曰:“可”。
因是舍人唯知撰制,不复分知机务。既文书填委,遂令书录委之堂後人,其权势
倾动天下,姚竟因主书赵诲赃犯所累罢相。姚诚多才,而隳政擅权,以成斯弊,
可哀也)。
宋初,中书舍人为所迁官,实不任职,复置知制诰及直舍人院。故事,入西
阁,皆中书诏试制诰三篇。惟梁周翰不召试而授,其後杨亿、陈尧佐、欧阳修亦
如此例。富弼为知制诰,封还刘从愿妻封遂国夫人词头。唐制唯给事中得封还诏
书。中书舍人缴词,自弼始。元丰五年,诏中书舍人印为中书後省之印。曾巩、
陆佃并试中书舍人,自是始正官名,遂以中书舍人判後省之事。分案五:曰上案,
掌册礼及朝会所行事;曰下案,掌受付文书;曰制诰案,掌书记制词,及试吏校
其功过;曰谏官案,掌受诸司关报文书;日记注案;掌录记注。其杂务则随所分
案掌之。元初,以苏轼直舍人院,有司言:“自官制行,舍人院废,今为中书
後省。”於是改为权中书舍人,遂为故事。後诏舍人各签诸房文字,其命词则轮
日分草。中兴置中书後省,以中书舍人为长官,六员为额,常除二员,一员领吏
房左选及兵、工房,一员领吏房右选及礼、刑房。嘉泰四年,李季章(璧)。以
宗正少卿权中书舍人,而“中”字犯祖讳,季章辞,有旨权以直舍人院系衔,乃
受命,不知舍人院废己久矣。盖大臣失於讨论也。绍兴初,诏:“中书、门下两
省己并为中书门下省,其两省合送给、舍文字,今後更不分送,并送给事中、中
书舍人。”其後又诏以他官兼摄者称权直,资浅者为直舍人院。
石林叶氏曰:“国初循唐旧制,凡命官、迁除、磨勘、移易差遣,中书皆命
词给告,不胜其繁。元丰官制行,始命阶官、职事官、选人入品者给告,无品官
者但给黄牒而已。元末,犹以为多,复命内外差遣及职事官本等内改易或再任
者,亦止给黄牒。绍圣中,朱服为舍人,以为监司、郡守初除不给告,礼太薄,
乃诏:‘待制以上知州及帅臣、监司初除、再任,并出告;尚书侍郎、两省、御
史台官外馀官并监司本等内改易者,仍给黄牒。’後复行之不同。元符初,中书
省复检举如前令。”
容斋洪氏《随笔》曰:“中书舍人所承词头,自唐至本朝,皆只就省中起草
付吏,逮於告命之成,皆未尝越日,故其职为难。其以敏捷称者,如韦承庆下笔
辄成,未尝起草;陆初无思虑,挥翰如飞;颜荛草制数十,无妨谈笑;郑畋动
无滞思,同僚阁笔;刘敞临出局,倚马一挥九制,皆见书於史策。其迟钝窘扰者,
如陆馀庆至晚不能裁一言,和蒙闭户精思、遍讨群籍,与夫‘斫窗舍人’、
‘紫微失却张君房’之类,盖以必欲速成故也。周广顺初,中书舍人刘涛责授少
府少监、分司西京,坐遣男顼代草制词也。顼时为监察御史,亦责复州司户。自
南渡以来,典故散失,每除书之下,先以省授之,而续给告,以是迁延稽滞。
殿拂居官时,才还家即掩关谢客,畏其促词命也。先公使虏归,除徽猷阁直学士。
时刘才邵当制,日於漏舍嘱之,至先公出知饶州,几将一月,犹未受告。其他倩
诿朋旧,俾之假手者多矣。故膺此选者,不觉其难,殊与昔异。”
○通事舍人
昔尧试舜,宾于四门,盖今任也。奏置谒者。汉因之,掌傧赞受事,员七十
人,选孝廉年未五十,威容严恪能傧赞者为之(燕太子使荆轲劫始皇,变起两楹
之间,其後谒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