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1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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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掌帝籍耕耨、出纳之事,五、蔬果、藏冰以待用。元丰三年,诏籍田令
隶太常寺。渡江初阙,绍兴十五年初除康与之为籍田令。三十一年,诏籍田司权
罢,官吏并罢。後复置。
○太府卿(少卿 丞 主簿 诸市署 平准署 左右藏署 常平署)
《周官》有太府下大夫,掌贡赋之贰,受其货贿之入,颁其货贿於受藏之府。
历代不置,然其职在司农、少府。至梁天监七年,置太府卿,位视宗正,掌金帛、
府帑及关津市肆。陈因之。後魏太和中,改少府为太府卿,兼有少卿,掌财物库
藏(王显谓杨固曰:“吾作太府卿,库藏充实。”固曰:“减百官之禄及赃赎悉
入京藏,以此充府,未足为多。且‘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北齐曰太
府寺,亦有卿、少卿各一人,又兼掌造器物。後周有太府中大夫,掌贡赋货贿,
以供国用,属大冢宰。隋初与北齐同,所掌左右藏及尚方、司染、甄官等署。炀
帝置少卿二人,又分太府寺置少府监,管尚方、织染等署,而太府但管京都市及
平准、左右藏。唐龙朔二年,改太府为外府,咸亨元年复旧。光宅元年改为司府,
神龙元年复旧。卿一人,少卿二人(龙朔元年置少卿二人,分监两都事;大极元
年,又加一人),领两京诸市、平准、左右藏、常平等九署。署各有令、丞。
丞,於《周官》为太府上士之任,自後无闻。梁太府丞一人,陈因之。後魏、
北齐各一人。後周曰太府上士。隋又曰府丞。唐因之,有四人。
主簿,亦《周官》太府下士之任,自後无闻。梁置一人,陈因之。後魏亦然。
隋置四人。唐因之,减一人。
宋太府寺判寺事一人,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凡财货廪藏贸易、四方贡赋、
百官俸秩,皆隶三司,本寺但掌祠祭香、币、巾、神位席,及造斗、秤、升、
尺而已。元丰改制,始正职掌(《四朝志》:“此据《续会要》。而《题名》乃
云:‘国初省部寺监,惟以寄禄,寺则光禄、太常、宗正、卫尉、司农、大理,
或以卿,或以贰,或以丞,各寓一阶,别设主判之官以典事。惟太府则否,其职
悉入三司诸案,故主判之任罕置。’与《会要》或异,当考。”)。卿掌财货、
出纳、贸易之事。凡贡赋之输於京师者,至则别而受之,供君之用;及待边费,
则归於内藏,供国之用;及待经费,则归於左藏(应禄赐,以法给历,从有司检
察,书其名数,钩覆而後给焉。供奉之物,则承旨以进,审奏得画,乃听除之。
若颁畿内军衣,则前期进样,定其颁日。将校部营兵支请,月具数以闻。凡贾商
之赋,小贾则门征之,大贾则输於务。货之不售,平其价鬻於平准,乘时赊贷以
济民用;若质取於官,则给用多寡各从其扌氏。岁以香、茶、盐钞,募人入豆
实边。即京都关用物,预报度支。凡课入以盈亏定课最,行赏罚。大祭祀、则
卿置币,奠玉则入陈玉帛)。元三年,诏太府寺置长贰,馀寺监长贰互置。建
炎三年,诏罢太府寺,拨隶金部,独以一丞治鹾茗之质剂。凡省五年,而後复置
卿、少各一员。丞,元丰改制置二人,元符中增一员。崇宁中置药局,添丞一员,
宣和中省一员。绍兴置二员,参预寺事。主簿,元丰置二人,建炎罢,绍兴复置。
太府寺所隶官司二十有五:左藏东西库。南北两库(掌受四方财赋之入,以待经
费)。内藏库(受岁计之馀积,以待非常之用)。奉宸库(掌内庭金玉、珠宝、
良货)。祗候库(掌受钱帛杂物,以备传诏颁给、赐予)。元丰库(神宗置)。
布库。茶库。杂物库。粮料院(掌以法式批支诸司、诸军之廪禄)。审计司(掌
审受给之数,驱磨当否)。商税务(收京城商税)。汴河上下锁、蔡河上下锁
(掌收舟船木筏之征)。都提举市易司(掌提点贸易货物)。杂买务。杂卖场市
易上界(掌敛市不售,货滞於民用者,贸易平价)。市易下界(掌飞钱给券,以
通官籴)。榷货务(掌折博斛斗、金银之属)。交引库(掌给印出纳引钱钞之事)。
抵当所(掌以官钱听民质取,济其缓急)。和济惠民局(掌合药出卖,以济民疾
苦)。店宅务(掌管官屋邸店)。石炭场(掌受纳出卖石炭)。香药库。中兴後,
惟有粮料院、审计司、编估局、打套局(二局系拣选市舶香药、杂物)、交引库、
祗候库、左藏东西库、和济惠民局、寄椿库。
诸市署。《周官》有司市下大夫,掌市之理。汉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长、丞。
後汉则河南尹属官雒阳市长、丞。魏、晋因之。东晋则丹阳尹管之。宋、齐因之。
梁始隶太府,陈因之。後魏有京邑市令。北齐则司州牧领东西市令、丞。後周司
市下大夫。隋初,京市令、丞属司农,炀帝改隶太府。唐因之。每市令一人,丞
二人。
平准署,《周官》有货人中士、下士,主平定物价。秦置平准令,汉因之。
掌知物价及主练染,作彩色(赵广汉,州举茂才,为平准令)。後汉平准令、丞
隶大司农。嘉平四年,改平准为中准,使宦者为之,列於内署,自是诸署悉以阉
人为令、丞。魏少府属官有平准令。宋唯掌染。顺帝即位,以帝讳“准”,故曰
染署。齐又曰平准,属少府。梁、陈则曰平水令、丞。北齐平准属司农。後周曰
平准中士、下士。隋初如北齐,炀帝改隶太府。唐因之。令二人,丞四人,掌官
市易。
左、右藏署。《周官》有职币上士、中士,掌邦财之币;又外府中士主泉藏;
有玉府掌王之金玉兵器之藏;内府中士主货贿,藏在内也;职内上士主泉货所入;
盖其任也。汉少府属官有中藏府令、丞,魏因之。晋有左、右藏令,属少府。晋
江东置御史掌库曹,後分库曹曰外左库、内左库。至宋省外左库,而内左库直曰
左库。齐、梁、陈曰右藏。北齐曰左、右藏令,属太府寺。後周曰外府上士、中
士。隋如北齐。唐因之,置左藏署令三人(掌库藏钱、布帛、杂采),右藏署令
二人(掌铜铁、毛角、玩弄之物,金玉、珠宝、香、画、彩色、诸方贡献杂物)。
常平署。汉宣帝时,耿寿昌请於边郡皆筑仓,贱时增价而籴,贵时减价而
粜,名曰常平仓。常平之名,起於此也。後汉明帝置常满仓。晋又曰常平仓,自
後无闻。梁亦曰常平仓而不籴、粜。陈因之。後魏太和中,虽不名曰常平,亦各
令官司籴贮,俭则出粜。隋曰常平仓。唐武德中,置常平监官,以均天下之货
(市肆腾踊则减价而出,田穑丰羡则增籴而收,触类长之)。後省监,署常平署
令一人,掌仓粮管钥、出纳、粜籴。凡天下仓廪,和籴者为常平仓,正租为正仓,
地子为义仓。
○秘书监(少监 丞 郎 校书郎 正字 著作郎 佐郎 正字 太史局令
丞)
《周官》太史掌建邦之六典,又有外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汉氏图
籍所在有石渠、石室、延阁、广内,贮之於外府。又有御史中丞居殿中,掌兰台
秘书及麒麟、天禄二阁,藏之於内禁。後汉图书在东观,桓帝延熹二年始置秘书
监一人,掌典图书、古今文字考合同异,属太常(以其掌图书秘记,故曰秘书)。
後省。魏武帝又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即中书令之任)。文帝黄初初,乃置中
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为监,掌艺文图籍之事。初属少府,後乃不属(自
王肃为监乃不属)。其兰台亦藏书籍,而御史掌之(魏薛夏云兰台为外台,秘书
为内阁。)晋武帝以秘书并入中书省,其秘书著作之局不废。惠帝永平中,复别
置秘书监,并统著作局,掌三阁图书。自是秘书之府始居於外。其监,铜印墨绶,
进贤两梁冠,绛朝服,佩水苍玉。宋与晋同。梁曰秘书省(任字彦,为秘书
监。自齐永元以来,秘阁四部篇卷纷杂,手自雠校,由是篇目定焉)。陈因之。
後魏亦有之。後周秘书监亦领著作,监掌国史(说在《秘书丞》注)。隋秘书省
领著作、太史二曹。炀帝增置少监一人,後又改监、少监并为令。唐武德初,复
改为监。龙朔二年,改秘书省为兰台,改监为太史,少监为侍郎,咸亨初复旧。
天授初,改秘书监为麟台,神龙初复旧。掌经籍图书,监国史,领著作、太史二
局。太极元年,增秘书少监为二员,通判省事。其後,国史、太史分为别曹,而
秘书省但主书写、勘校而已(汉初,御史中丞掌兰台秘书图籍之事,至魏、晋,
其制犹存。故历代营都邑,置府寺,必以秘书省及御史台为邻),虽非要剧,然
好学君子亦求为之(魏徵後为秘书监,奏引学者校定四部书,自是秘府图籍灿然
毕备)。
丞。魏武帝置秘书令及丞一人,典尚书奏事。後文帝黄初中,欲以何桢为秘
书丞,而秘书先自有丞,乃以桢为秘书右丞。其後遂有左、右二丞,刘放为左丞,
孙资为右丞。後省。晋复置秘书丞,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绛朝服(嵇绍、司
马彪、傅畅、王谧等并为此官)。宋为黄绶,馀与晋同。齐、梁尤重。陈、隋印
绶与齐同。历代皆有(後周柳蚪为秘书丞,时秘书虽领著作,不参史事,因蚪为
丞,始命监掌焉)。唐龙朔二年,改为兰台大夫,咸亨初复旧。掌府事,句稽省
署抄目。
秘书郎。後汉马融(字季长)为秘书郎,诣东观典校书。及魏武建国,又置
秘书郎,尝以刘邵为之,出乘鹿车(王肃表曰:“臣以为秘书职於三台为近密,
中书郎在尚书丞、郎上,秘书丞、郎宜次尚书郎下,不然则宜次侍御史下。秘书
丞、郎俱四百石,迁宜比尚书郎,出亦宜为郡,此陛下崇儒术之盛旨也。尚书郎、
侍御史皆乘犊车,而秘书丞、郎独乘鹿车,不得朝服,又恐非陛下转台郎以为秘
书丞、郎之本意也。”)。晋秘书郎掌中外三阁经书,校阅脱误。进贤一梁冠,
绛朝服,亦谓之郎中。武帝分秘书图籍为甲乙丙丁四部,使秘书郎中四人各掌其
一。宋、齐秘书郎皆四员,尤为美职,皆为甲族起家之选,待次入补,其居职例
十月便迁(宋王敬弘子恢之,召为秘书郎,敬弘求为奉朝请,与恢之书曰:“秘
书日有限故有竞,朝请无限故无竞,吾欲使汝处无竞之地。”大帝许之)。梁亦
然(张缵字伯绪,为秘书郎,固求不迁,欲遍观阁内图籍)。自齐、梁之末,多
以贵游子弟为之,无其才实(当时谚曰:“上车不落则著作,体中何如则秘书”)。
历代皆有。北齐又谓之郎中。隋除“中”字,亦四员。唐亦四员,分掌四部经籍
图书,分判校写功程事。龙朔中改为兰台郎,咸亨初复旧。开元二十八年减一员。
宋太平兴国二年始建崇文院,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皆总为崇文院。及端拱
初,建秘阁(择三馆书籍真本并内出古画墨迹等藏之),亦在崇文院中。淳化元
年,诏秘阁次三馆,秘书省仍隶京百司。时秘书虽有监、少监、丞、郎,校书郎、
正字、著作郎、佐,皆以为寄禄官,常带出入(秘监即今中大夫也)。郎官至秘
书监有特令供职者,有以他官兼领者,有以判秘阁官兼判者(至道中,末以翰林
学士承旨兼秘书监。淳化中,李至自前执政以礼部侍郎兼秘书监。祥符九年,杨
亿以秘书监判秘阁,兼秘书省事。见《麟台故事》)。凡邦国经籍图书,悉归秘
阁,而秘书所掌,常祭祀祝版而已。元丰正名,以崇文院为秘书省。既罢馆职
(《麟台故事》云,国初三馆直馆直校勘通谓之馆职,必试而命,不试而命者皆
异恩),尽以三馆职事归秘书省,置秘书省职事官,自监、少至正字,不领他局。
初除龙图阁学士王胜之为秘书监,时寄禄官为正议大夫,盖裕陵欲重此选,又胜
之雅有文学故也。监掌书籍图史、天文历数之事,属有五:著作、佐郎、秘书、
校书、秘书正字,各以职隶於长贰。惟日历非编修官不预。元中复置集贤院校
理。自校理而上,职有六等,随官资除授,或领内、外职任,不必专在馆中。绍
圣初,罢之。宣和初改元丰之制,增定为十八员,以放唐登瀛之数。政和五年,
诏秘书省殿以右文为名,改集贤殿修撰为右文殿修撰。建炎三年罢,绍兴元年复
置(旧秘书省建於禁中,至是权寓临安府法惠寺。十四年,创新省於天井巷之左。
少监游操援政和故事,乞置提举官,遂以授礼部侍郎秦禧。後又以孟忠厚为醴泉
观使提举,月过局如宰执)。五年,立定十八员为额,太史局文德殿钟漏所隶焉。
隆兴元年,诏监、少、丞外,以七员为额。二年,诏依祖宗旧法,更不立额。丞,
淳化六年,诏秘书监、丞仍旧,惟无定员及不专职,分莅中外之任(寄禄官後为
奉议郎)。元丰後,掌参领书籍、国史、天文历数之事。郎,国初为寄禄官(後
亦奉议郎);元丰後,掌校写分贮集贤院、史馆、昭文馆、秘阁经籍图书,则秘
书郎主之。元四年,秘书郎并除升朝知县已上资序人,任满除集贤校理。绍兴
初,罢校理。
秘书省校书郎。汉之兰台及後汉东观皆藏书之室,亦著述之所,多当时文学
之士,使雠校於其中,故有校书之职(初,汉成帝时,已命光禄大夫刘向於天禄
阁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太医令李柱
国校方伎。後以诸大夫扬雄等亦典校於其中)。後於兰台置令史十八人(秩百石,
属御史中丞),又选他官入东观,皆令典校秘书,或撰述传记(後汉明帝以班固
为兰台令史,撰《光武本纪》及诸傅记;又以傅毅为兰台令史,与班固、贾逵等
共典校书),盖有校书之任而未为官也。故以郎居其任,则谓之校书郎;以郎中
居其任,则谓之校书郎中。当时重其职,故学者称东观为老氏藏室,道家蓬莱山
焉。至魏始置秘书校书郎。晋、宋以下无闻。至後魏有秘书校书郎,北齐亦有校
书郎。後周有校书郎下士十二人,属春官之外史。隋校书郎十二人,炀帝初减二
人,寻更增为四十人。唐置八人,掌雠校典籍,为文士起家之良选。其弘文、崇
文馆,著作、司经局,并有校书之官,皆为美职,而秘书省为最。
秘书正字,後汉桓帝初置秘书监,掌图书古今文字考合同异。其後监、令掌
图籍之纪,监述作之事,不复专文字之任矣。今之正字,盖令、监之遗职,校书
之通制。历代无闻。齐集书省有正书。北齐秘书省有正字。隋置四人。唐因之。
掌刊正文字,其官资轻重与校书郎同(贞元八年,割校书四员、正字两员隶集贤
殿)。
宋初为寄禄官(後改承务郎)。元丰後,校书郎四人,正字二人,掌校雠典
籍,刊正讹谬,各以其职隶於长贰。元初,立试中人除馆职法,选人除正字,
京官除校书郎。建炎初罢,绍兴复置。必召试学士院而後命之。
著作郎。汉东京图书悉在东观,故使名儒硕学入直东观,撰述国史,谓之著
作东观,皆以他官领焉。盖有著作之任而未为官员也(兰台令史班固、傅毅,洛
阳令陈崇,长陵令尹敏,司隶校尉孟冀及杨彪等,著作东观)。魏明帝太和中,
始置著作郎官,隶中书省,专掌国史(卫觊字伯儒,以侍中、尚书典著作)。晋
元康二年,诏曰:“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