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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文献通考1-第1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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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置著作郎官,隶中书省,专掌国史(卫觊字伯儒,以侍中、尚书典著作)。晋
元康二年,诏曰:“著作旧属中书,令秘书既典文籍,宜改中书著作为秘书著作。”
於是改隶秘书。後别自置省(谓之著作省),而犹隶秘书。著作郎一人,谓之大
著作,专掌史任。进贤两梁冠,介帻,绛朝服。宋、齐与晋同。梁制,一梁冠而
无印绶(以上并大著作)。魏氏又置佐著作郎,亦属中书。晋佐著作郎八人,进
贤一梁冠,绛朝服,秘书监自调补之(太元四年诏:“秘书无监,使吏部选佐著
作郎,有监复旧。”又《阎纂集》云:邹湛谓秘书监和峤曰:“阎纂可佐著作。”
峤曰:“此职闲重,势贵多争,不暇求才。”按此,则大著作秘监自调也)。晋
制,佐著作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宋初,以国朝始建,未有合撰者,其制
遂废矣。宋、齐以来,遂迁“佐”於下,谓之著作佐郎,亦掌国史,集注起居。
梁初,周舍、裴子野皆以他官领其职,官制与大著作同。陈氏为令、仆子起家之
选。後魏有著作郎、佐郎。北齐有著作郎、佐郎各二人。後周有著作上士二人、
中士四人,掌缀国录,属春官之外史。隋於秘书省署著作曹,著作郎二人,佐郎
八人。炀帝加佐郎为十二人。唐为著作局,置著作郎二人,佐郎四人(开元二十
六年,减佐郎二员),亦属秘书省(自宋以後,国史悉属秘书)。龙朔二年,改
著作郎为司文郎中,佐郎为司文郎,咸亨初复旧。初,著作郎掌修国史及制碑颂
之属,分判局事,佐郎贰之,徒有撰史之名而实无其任,其任尽在史馆矣。其属
官有校书郎二人。後魏著作省置校书郎。北齐著作亦置校书郎二人。隋亦同,掌
雠校书籍,若本局无书,兼校本省典籍。
    正字,二人。隋著作曹置正字二人,唐减一人,掌同校书。宋旧为寄禄官
(郎後为奉议郎,佐郎後为宣教郎),元丰正名,掌修纂日历、祭祀祝辞,则著
作郎佐之(初除林希为大著,丰稷为小著,皆一时选)。日历所隶秘书省,著作
郎、著作佐郎掌。以宰相时政记、左右史起居注所书会集修撰,为一代之典。旧
於门下省置编修院,专掌国史、实录,修纂日历。官制行,属秘书省国史案(国
史详见《中书省》)。
    太史局令。昔少以鸟名官,其凤鸟氏为历正。至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
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际,羲氏、和氏绍重、黎之後,代序天地。夏有太史终
古者,当桀之暴,知其将亡,乃执其图法而奔於殷。殷太史高势见纣之乱,载其
图法出奔於周。《周官》太史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以序事,颁告朔於邦国(鲁
昭公二年,晋韩宣子聘鲁,观书於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
礼尽在鲁矣。”)。又有冯相氏视天文之次序,保章氏掌天文之变。当周宣王时,
太史官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司马氏晋(周惠王、
襄王有子颓、叔带之难,故司马氏奔晋),晋中军随会奔秦,而司马氏入梁(晋
太史屠黍见晋之乱,以其图法归周)。秦为太史令(胡母敬之为太史令,作《博
学》七章)。汉武置太史公,以司马谈为之,位在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
副上丞相。谈卒,其子迁嗣之。迁死後,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
(瓒曰:“《百官表》无太史公。《茂陵中书》司马谈以太史丞为太史令也。”
张寿王亦为太史令)。後汉太史令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
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国有瑞应、灾异,则掌记之(张衡字平
子,为太史令,造浑天仪,铸铜为之)。秦、汉以来,太史之任,盖并周之太史、
冯相、保章三职。自汉、晋、宋、齐并属太常,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绛朝服。
梁、陈亦同。後魏、北齐皆如晋、宋。隋曰太史曹,置令、丞各二人,而属秘书
省。炀帝又改曹为监,有令。唐初改监为局,置令。龙朔二年,改太史局为秘书
阁局,改令为郎中,丞为秘书阁郎。咸亨初复旧。初属秘书省,久视元年改为浑
天监,不隶麟台,改令为监,置一人,其年又改为浑仪监。长安二年,复为太史
局,又隶麟台,其监复太史局令,置二人。景龙二年,复改局为监而令名不易,
不隶秘书。开元二年,复改令为监,改一员为少监。十四年,复为太史局,置令
二人,复隶秘书。後又改局为监。乾元元年,又改其局为司天台。掌天文历数,
风€气色,有异则密封以奏。其次小史有司历、保章正、灵台郎、挈壶正等,官
各有差。
    丞二人。司马彪《续汉志》云太史有丞一人。魏以下历代皆同。隋置二人,
炀帝减一人。唐初不置丞,久视初改为浑仪监,始置丞二人。长安二年又省,景
龙二年复置。
    宋有司天监、天文院、钟鼓院。元丰正官制,以太史局隶秘书省,掌测验天
文,考定历法。凡日月、星辰、风€、气候、祥眚之事,日具所占以闻。岁颁历
於天下,则预造进呈。祭祀、冠、昏及典礼,则选所用日。其官有令,有正,有
春官、夏官、中官、秋官、冬官正,有丞,有直长,有灵台郎,有保章正。其判
局及同判,则选五官正以上业优考深者充。保章正五年、直长至令十年一迁,为
灵台郎试中乃迁,而挈壶正无迁法。其别局有天文院、测验浑仪刻漏所,掌浑仪
台昼夜测验辰象。钟鼓院掌文德殿钟鼓楼刻漏进牌之事。印历所掌雕印历书。算
学。元丰七年,诏四选命官通算学者,许於吏部就试,其合格者,上等除博士,
中次为学谕。元元年初,议者为:“本监虽准朝旨造算学,元未兴工,其试选
学官亦未有应格。窃虑徒有烦费,乞罢修建。”崇宁三年,遂将元丰算学条制修
成敕令。五年,罢算学,令附於国子监。十一月,从薛昂请,复置算学。大观三
年,太常寺考究,以黄帝为先师,自常先、力牧至周朴已上从祀,凡七十人。四
年,以算学生并入太史局。宣和二年,诏并罢官吏。

    ●卷五十七  职官考十一
    ○殿中监(少监 丞 尚食 尚药 尚衣 尚舍 尚乘 尚辇等局 奉御 
直长)
    魏置殿中监官,晋、宋并同。齐有内、外殿中监各八人,梁、陈因之,其资
品极下。後魏亦有殿中监。北齐有殿中局,置监四人,属门下省,掌驾前奉引。
隋改为殿内局,置监二人。大业三年,分门下、太仆二司,取殿内监名以为殿内
省,有监、少监、丞各一人。掌诸供奉,领尚食、尚药、尚衣(尚食即旧御府)、
尚舍(即旧殿中局)、尚乘(领左右六闲及诸闲)、尚辇等六局(《汉仪注》曰:
“省中有五尚,即尚食、尚冠、尚衣、尚帐、尚席。”或曰:“秦置六尚,谓尚
冠、尚衣、尚食、尚沐、尚席、尚书,若今殿中之任。”)。每局各置奉御二人
以总之,置直长以贰之,属门下省。唐改为殿中省,加置少监二人,丞亦二人,
其官局职任一如隋置,为一司,不属门下。龙朔二年,改殿中省为中御府,改监
为中御大监、少监,改丞为中御大夫(改尚食为奉膳,尚药为奉医,尚衣为奉冕,
尚舍为奉,尚乘为奉驾,尚辇为奉辇,凡奉御皆改为大夫),咸亨初复旧。
    丞,隋置一人,唐加一人。
    尚食局奉御。始秦置六尚,有尚食焉(如淳曰:“谓掌天子之物曰尚。”)。
後汉以後,并其职於太官、汤官。北齐门下省又有尚食局,置典御二人。後周有
内膳上士、中士,凡进食先尝之。隋分属殿内,改典御为奉御,有二人,唐因之。
龙朔二年,改为奉膳大夫,咸亨初复旧。直长,隋置六人,唐因之,减置五人。
    尚药局奉御,自梁、陈以後,皆太医兼其职。北齐门下省有典御二人。隋如
北齐之制,後改为奉御而属殿内。唐因之。龙朔二年,改为奉医大夫,咸亨初复
旧。直长,隋置四人,唐因之。
    尚衣局奉御。《周官》有司服中士,掌王之服,辨其名物。战国有尚衣、尚
冠之职。秦、汉有御府令、丞,掌供御服,而属少府。後汉又掌宦者,典官婢作
中衣服。魏因之。晋属光禄勋,江东省。宋大明中,改尚方曰左、右御府,各置
令、丞一人。後废帝初,省御府,置中署,隶右尚方,其後又置。初,宋氏用三
品勋位,明帝改用二品,准南台御史,掌金银采帛,凡诸造作以供奉及妃主六宫。
梁、陈其职隶在尚方。後魏有掌服郎。北齐门下省统主衣局,都统、子统各二人。
後周有司服上士二人、中士二人。隋分属殿内省,其後又改为尚衣局,置奉御二
人。唐因之。龙朔三年改为奉冕大夫,咸亨元年复旧。直长,隋置八人,唐因之,
减二人。
    尚舍局奉御。《周礼》有掌舍,掌行所解止之处,帷幕幄之事。汉少府属
官有守宫令、丞,掌宫殿陈设。魏殿中监掌帐设监护之事。晋、宋以下,其职并
在殿中监。隋炀帝置殿内监,改殿内局为尚舍局,置奉御二人。唐因之。龙朔二
年,改为奉大夫,咸亨元年复旧。直长,隋置八人,唐因之,而减二人。
    尚乘局奉御,自秦、汉以来,其职皆在太仆。北齐太仆骅骝署有奉御十人,
管十二闲马。隋炀帝取之,置尚乘局署奉御二人。唐因之,增置奉御四人。龙朔
二年,改为奉驾大夫,咸亨元年复旧(尚乘奉御掌六闲马,一曰飞黄闲,二曰吉
良闲,三曰龙媒闲,四曰余闲,五曰是,闲六曰天苑闲)。开元中
减二人,先是别置厩使,因隶焉,犹属殿中(武太后万岁通天二年,置仗内闲厩,
令殿中丞袁怀哲检校。至圣历二年,改为少监闲厩使,自後他官相循为之)。直
长,隋置十四人,唐减四人。
    尚辇奉御,《周官》小司徒中大夫,掌六畜车辇;又宗伯巾车下大夫,掌王
后之五辂、辇车,组免有た羽盖(古谓人牵为辇。春秋宋万以乘车辇其母,秦
始皇乃去其轮而舆之,汉代遂为人君之乘)。汉、魏、晋并太仆属官,车府令掌
之。东晋省太仆,遂隶尚书驾部。宋、齐、梁、陈车府,乘黄令、丞掌之。後魏、
北齐则乘黄、车府令兼掌之。後周则司车辂主之。隋又乘黄、车府令丞掌之。炀
帝置殿内省尚辇局,奉御二人。唐因之,龙朔二年,改为奉辇大夫,咸亨元年复
旧。直长,四人,隋置。唐因之。
    宋制,殿中省判省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旧有六尚之局名,别而事存。
今尚食归御厨,尚药归医官院,尚衣归尚衣库,尚舍归仪銮司,尚乘归骐骥院,
内鞍辔库、尚辇归辇院,皆不领於本省。元丰正官制,置监、少监、丞各一人。
监掌供奉天子五食、医药、服御幄、舆辇、舍次之政令,少监为之贰。凡总六
局,曰尚食,掌膳羞之事;曰尚药,掌和剂诊候之事;曰尚酝,掌酒醴之事;曰
尚衣,掌衣服冠冕之事;曰尚舍,掌次舍幄之事;曰尚辇,掌乘舆之事(六尚
各有典御二人,奉帅六人或四人,监门二人或一人。又尚食有膳工,尚药有医师,
尚酝有酒工,尚衣有衣徒,尚舍有幕士,尚辇有正供等官,皆分隶其局)。又置
提举六尚局及管官一员。旧殿中省判省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虽有六尚局
名,别而事存。凡官随局而移,不领於本省。所掌唯郊祀,元日、冬至天子御殿,
及后庙、神主赴太庙,供其伞扇;而殿中监视秘书监,为寄禄官而已。元丰
中,神宗欲复建此官,而度禁中未有其地,但诏御辇院不隶省、寺,令专达焉。
初,权太府卿林颜因按内藏库,见乘舆服御亲行百物中,乃乞复殿中省六尚,以
严奉至尊。於是徽宗乃出先朝所度《殿中省图》,命三省行之,而其法皆左正言
姚所裁定,岁崇宁二年也。三年,蔡京上修成《殿中省六尚局供奉库务敕令格
式》、《看详》,凡六十卷,仍冠以“崇宁”为名。政和元年,殿中省尚伸上编
定《六尚供奉式》。靖康元年,诏六尚局并依祖宗法。又诏:“六尚局既罢,格
内岁贡品物万数,尚为民害,非祖宗旧制,其并除之。”
    ○少府监(少监 丞 主簿 中尚左尚右尚 织染 掌冶等署 暴室等丞)
    少府,秦官。汉因之,是为九卿。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应劭曰:
“山海池泽之税名曰禁钱,以给私养,自别为藏。少者,小也,故称少府。”颜
师古曰:“大司农供军国之用,少府以养天子也。”天子曰少府,诸侯曰私府。
汉时官有司府长,掌禁钱。後光武改属司农也。王莽曰共工)。後汉少府卿一人,
掌中服御之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朝贺则给璧。(後汉东平王苍为骠骑,正
月朔朝,苍当入贺。故事,少府给璧。时阴就为少府,贵傲不奉法,漏将尽而求
璧不得。苍掾朱晖遥见少府主簿持璧,乃往绐曰:“试请睹之。”既得而驰奉之,
就复以他璧朝。给,徒改反)。凡中书谒者、尚书令仆、侍中、中常侍、黄门、
御史中丞以下皆属焉。晋制,银章青绶,五时朝服,进贤两梁冠,绛朝服,佩水
苍玉。哀帝末,省并丹阳尹,孝武复置。宋少府领左右尚方、御府、东冶、南冶、
平准等令丞。齐又加领左、右银钅署。梁少府为夏卿,位视尚书左、右丞。陈
因之。後魏少府谓之六卿(以少府、宗正、太仆、廷尉、司农、鸿胪为六卿),
至孝文太和中,易制官品,遂改少府为太府。北齐无少府,其尚方等署皆隶太府。
至隋炀帝大业五年,又分太府为少府监,置监及少监,复领尚方、织染等署,後
又改监、少监并为令。唐武德初置军器监,废少府监。贞观元年五月,分太府中
尚方、织染坊、掌冶坊署,置少府监。龙朔二年,改为内府监,咸亨元年复旧。
光宅元年,改为尚方监,神龙元年复旧。监一人(总判),少监二人(通判。初
少监一人,太极元年加一人),领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等五署(开元
十年五月,於北都置军器监,至二十六年五月废)。
    丞,汉有六人,後汉省五而有一丞,其後历代皆一人(《山公启事》曰:
“中郎卫昱往为少府丞,具有损益。”)。唐置四人。
    主簿,晋置二人,自後历代一人,唐有二人。
    中尚署,《周官》为玉府。秦置尚方令,汉因之。後汉掌上手工作,御刀剑、
玩好器物及宝玉作器(宦者蔡伦为尚方令,监作秘剑及诸器械,莫不精工坚密,
为後代法)。两汉又有考工令,主作兵器,其职稍同(考工令作兵器,兵器成则
传执金吾入武库;及主织采诸杂工。初属少府,中属主爵,光武时属太仆)。汉
末,分尚方为中、左、右三尚,魏、晋因之。自过江,唯置一尚方,哀帝以隶丹
阳尹。宋武帝践祚,以相府作部配台,谓之左尚方,而本署谓之右尚方,并掌造
军器。又以相府细作配台,即其名置令一人,隶门下。孝武大明中,改曰御府
(御府,二汉已有之,典官婢作艺衣服补浣之事。魏、晋犹置其职,江左乃省焉)。
後废帝初,省御府,置中署,隶右尚方。则汉之考工令如宋之尚方令,尚方令如
宋中署矣。齐署左、右尚方令各一人。梁有中、左、右尚方。北齐亦有三尚方,
隶太府。隋炀帝分隶少府。唐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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