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19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司乐》云:“王出入奏《王夏》,尸出入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
但用夹锺为宫耳),就坐时,尸前置苍璧,又荐笾豆及血腥等,为重古之荐(郑
元注《大司乐》云:“先作乐致神,然後礼之以王而祀之。”《礼器》云:“郊
血大飨腥。”)。王乃以匏片为爵,酌瓦С之泛齐以献尸,为朝践之献(郑元注
《司尊彝》云:“唯有事於太庙,备五齐、三酒。”故崔灵恩推之以为圜丘明用
五齐,馀感帝、迎气、神州等并自醴齐而下,四齐而已。不用圭瓒而用陶匏者,
物无以称天之德,故但取天地之性)。五齐(五齐之中,泛齐味尤浊重。古贵质,
故於大祭用之。馀见《祭天酒齐条》下),七献(宗庙九献,而天神七献者,宗
庙之祭通数。尸未入前,王及后於奥中先行贰以降神,次七献,故有九也。天
地大神至尊,不者,以其莫可称焉者也,故七献而已。又按:郊丘礼阙无文以
书,唯《大宗伯》、《司尊彝》所陈酒齐,郑元及郑众皆以为宗庙之礼,今约
《司尊彝》酌献五齐之次以为说。详见《祀天终始之序条》下)。毕献之後,天
子舞六代之乐;若感帝及迎气,即天子舞当代之乐,其乐章用《昊天有成命》也
(古制,天子亲在舞位)。说曰:“郊丘之说互有不同,历代诸儒各执所见,虽
则争论纷起,大凡不出二涂:宗王子雍者,以为天体唯一,安得有六?圜丘之与
郊祀,实名异而体同。所云帝者,兆五人帝於四郊,岂得称之天帝,一岁凡二祭
也?宗郑康成者,则以天有六名,岁凡九祭,盖以祭位有圜丘、泰坛之异,用乐
则黄锺、圜锺有差,牲乃も、苍色殊,玉则四、苍璧。祭名且同称祀,祭服
又俱用大裘,略举大纲,不复悉数。恭惟国章并行二《礼》,可谓叶於时宜矣。
历代所行,亦参《二礼》异同之论。”
按:古者郊天之礼,其制度、品节参见於经传诸书。惟《祭法》首章言四代
配天之祖,《郊特牲》“郊之祭也”一章言郊之义数,仪文未备,而其他之载於
二《礼》诸书者,多通言祭天,非直郊祀也。且或散见於百官之职掌(如《玉人》、
《典瑞》只说礼神之玉,《酒人》只说酒齐,《典路》只说车辂,《司服》只说
祭服之类),或错见於《礼经》之总论(如《礼运》、《礼器》、《郊特牲》、
《祭法》等篇所言祭祀,或通论郊社,或通说天神地人鬼之类),披纷散轶,
未有能会通其纲目之详,次第其始终之序者。惟杜氏《通典》首段叙致颇有条理,
然《礼经》简略,杜氏所叙多以注疏之意补之,而注疏之说乖异多端。盖《经》
之所言曰“天”,曰“上帝”,曰“五帝”,而郑康成以为有六天,王子雍以为
天一而已。二家之说,於天之名义尚复差异如此,则其所言礼文之节奏,以补正
经之所未备者,果可尽信乎?王、郑俱生於去圣千载之後,各以其学臆为之说,
然王说正大,郑说穿凿,先儒尝备言之矣。《通典》盖一遵郑注,而又不敢废王
说者也,是以论其事於木段之末。至近世三山信斋杨氏得考亭、勉斋之遗文奥义,
著为《祭礼》一书,始辑《经》、《传》之散漫者而会通之,而祀天之礼物、
乐舞与其行事始终之序,可以概见。辨析诸儒议论之同异者而折衷之,而天帝之
名称,祀数之多寡,从祀尸、主之有无,可以理推。词义正大,订核精深,足为
千载不刊之典,然其所述一本经文,不复以注疏之说扌补,故经之所不及者,
则阙略不接续,又似不如《通典》此段之通畅易看。故以杨氏《祭礼》及所采诸
儒辨正议论,具列於先,而复采《通典》所述於後,以备见古人祀天之礼文云。
●卷六十九·郊社考二
○郊
成王以周公为有勋劳於天下,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是以鲁君孟
春乘大路,载弧、,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於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
也(大路,殷之祭天车。弧,旌所以张幅也,其衣曰。天子之画日月)。
赵伯循曰:“郊者,所以事上帝也。鲁曷为之?周公故也。不於日至,避王
室也。卜用夏正,於农耕之始也。”
《郊特牲》疏曰:“鲁之郊祭,师说不同,崔氏、皇氏用王肃之说,以鲁冬
至郊天,至建寅之月,又郊以祈。故《左传》云‘启蛰而郊’,又云‘郊祀后
稷,以祈农事’,是二郊也。若依郑康成之说,则异於此也。鲁唯一郊,不与天
子郊天同月,转卜三正,故《梁传》云:‘鲁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若不
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若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若不从,则
止。’故《圣证论》马昭引《梁传》以答王肃之难。是鲁一郊则止。或用建子
之月,则宣三年正月郊牛之口伤是也;或用建寅之月,则《春秋左传》云‘郊祀
后稷,以祈农事’是也。若杜预,不信《礼记》,不取《公羊》、《梁》,鲁
唯有建寅郊天及龙见而雩。”
石林叶氏曰:“《明堂位》曰:‘鲁君孟春祀帝於郊,配以后稷;季夏六月,
以礼祀於太庙。’郑氏以孟春为建子之月,季夏为建己之月,盖用周正,非也。
《郊特牲》曰:‘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又曰:‘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
日以至。’郑氏谓证《易说》,以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为建寅之月;迎长日,
为建卯之月,昼夜分,分而日长,以日至为鲁礼,亦非也。且冬至之日,祭天於
地上之圜丘,此周之正礼,不可得而易者也,孟春建寅之郊,盖祈之祭尔。鲁
虽得郊,不得同於天子,是以故使因周郊之日以次上辛,三卜不从,至建寅之月
而止,乃不郊。书於《春秋》者甚明,则鲁郊殆周祈之郊而已。故左氏以谓启
蛰而郊,安得孟春为建子乎?孟春为建寅,则所谓季夏六月者,建未之月也。
《郊特牲》以郊为迎长日之至,而谓郊之用辛,周之始郊日以至,正以别鲁礼,
而郑氏反之,强以建卯为日至。甚矣,先儒之好诬也!《杂记》曰:孟献子曰:
“正月日至,可以有事於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於祖。”七月而,献子为
之也,盖谓鲁不得郊日至,故仲孙蔑欲取建未夏至而,以配周郊祖,所以记其
失,何与六月之乎?凡周之政事,大抵皆用夏正,盖天时有不可乱,故《周官》
每以正岁别之。《易说》言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为建寅,亦无据,郑氏取以为证,
徒以成其说尔。郑氏本不晓郊、之辨,故以冬至之祭为大,以祈为正郊,
此其言所以纷纷,虽《诗》之《雍》与《长发》,亦岂得其正也?
鲁人将有事於上帝,必先有事於宫(先有事於宫,告后稷也。鲁以周公
之故,得郊祀上帝,与周同告。告者,将以配天先仁也。宫,郊之学也)。
《春秋》僖公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三望,分野
之星,国中山川,皆因郊祀望而祭之。鲁废郊天,而修其小祀,故曰“犹”。
“犹”者,可止之辞)。
左氏曰:“牛卜日曰牲(既得吉日,则牛改名曰牲),牲成而卜郊,上怠慢
也。望,郊之细也;不郊,亦无望可也。”
公羊子曰:“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三卜何以礼,四卜何以非礼?求
吉之道三。曷为或言‘免牲’,或言‘免牛’?免牲,礼也;免牛,非礼也。免
牛何以非礼?伤者曰牛(养牲不谨,致有灾伤,天不飨用,不得复为天牲,故以
本牛易之)。三望者何?望祭也。然则曷祭?祭泰山、河、海(赵伯循曰:“公、
云四卜非礼,四月不时;左氏,公、皆云讥犹三望。卜郊不从而免牲,是知
不郊,故不云不郊。”)。”
宣公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
公羊子曰:“曷为不复卜?养牲养二,卜帝牲不吉,则扳稷牲而卜之。帝牲
在於涤三月(涤,宫名,养帝牲三牢之处也。谓之涤者,取其荡涤洁清。三牢各
主一月,取三月一时,足以充其天牲),於稷者唯具是视(视其身体具,无灾害
而已,不特养於涤宫,所以降稷尊帝)。”
成公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夏
五月,不郊,犹三望。
十年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梁云:“五卜,强卜也。”)。
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
公羊子曰:“九月非所用郊也,郊用正月上辛。”
襄公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
左氏:孟献子曰:“吾乃今而後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也,是故
启蛰而郊,郊而後耕。今既耕而卜郊,宜其不从也(《纂例》曰:“三卜,礼也;
四月,不时也。”)。”
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
定公十五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夏五月辛亥,郊(五
月,不时也。赵氏曰:“子卑年常怪鼷鼠食郊牛致死。上元二年,因避兵旅於会
稽,时有水旱、疫疠之苦,至明年而牛灾,有小鼠能噬牛,才伤其皮肤,乃无有
不死者。”)。
哀公元年,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夏四月辛己,郊。
梁子曰:“此该郊之变而道之也,於变之中又有言焉。鼷鼠食郊牛角,改
卜牛,志不敬也。郊牛日展斛角而知伤,展道尽矣。郊自正月至於三月,郊之时
也。夏四月郊,不时;五月郊,不时也。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
益不可矣。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也(在成十七年)。郊三卜,礼也;四卜,
非礼也(僖三十一年,襄十一年皆四卜);五卜,强也(成十年,五卜)。卜免
牲者,吉则免之,不吉则否。牛伤,不言伤之者,伤自牛作也,故其辞缓(宣三
年,郊牛之口伤。以牛自伤,故加“之”言缓辞)。全曰牲,伤曰牛,未牲曰牛,
其牛一也,其所以为牛者异(已卜日成牲而伤之曰牛;未卜日,未成牲之牛)。
有变而不郊,故卜免牛也。巳牛矣,其尚卜免之,何也?《礼》,与其亡也,宁
有。尝置之上帝矣,故卜而後免之,不敢专也(尝置之涤宫,名之为上帝牲矣,
故不敢擅放也)。卜之不吉,则如之何?不免,安置之?系而待,六月上甲始庀
牲,然後左右之(庀,具也。待具後牲,然後左右前牛,在我用之,不复须卜,
己有新牲故也。《周礼》:司门掌授管键,以启闭国门,祭祀之牛牲系焉。然则
未左右时,监门者养之)。子之所言者,牲之变也,而曰我一该郊之变而道之,
何也?我以六月上甲始庀牲,十月上甲始系牲,十一月、十二月牲虽有变,不道
也(牲有变则改卜牛,以不妨郊事,故不言其变。疏曰:“上言‘子’者,弟子
问梁子辞;而曰‘我’者,是弟子述梁子自我之意。”);待正月,然後言
牲之变,此乃所以该郊(至郊时然後言其变,所必重其妨郊也)。子不志三月卜
郊,何也(三月谓十二月、正月、二月也)?郊自正月至於三月,郊之时也(有
变乃志,常事不书)。我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
月上辛;如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如不从,则不郊矣(意欲郊而卜不
吉,故曰“不从”。郊必用上辛者,取其新洁莫先也,四月则不时矣)。”
孔子曰:“我观周道,幽、厉伤之,吾舍鲁何矣?鲁之郊、非礼也,周
公其衰矣!杞之郊也,禹也;宋之郊也,契也,是天子之事守也(先祖法度,子
孙所当守)。”
横渠张氏曰:“杞、宋之郊,则为其二王之後也。鲁用天子之礼乐,必是成
王之意不敢臣周公,即以二王之後待鲁,然而非周公本意也。以成王尊德乐道之
心则善矣,伯禽不当受,故曰‘鲁之郊非礼也’。‘周公其衰’者,谓周公必
不飨其祀。”
三山林氏曰:“《春秋》郊、望之旨,《三传》诸儒之说无得之者,无他,
知求小礼而昧於大礼故也。《经》书郊者九,皆为有故而书,非因卜不吉而废郊,
则因牲死伤而废郊,又有不待卜之吉而特郊者,虽牛之死伤而必郊者。因卜不吉
而废郊,则若僖三十一年夏四月,成十年夏四月,襄公七年夏四月、十一年夏四
月是也。因牲死伤而废郊者,则若宣三年正月,成七年正月是也。有不待卜之吉
而特郊者,则若成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是也。有牛虽死伤而必郊者,则若定十五
年正月,哀元年春正月是也。先儒之说,不过罪其屡卜与其养牲不谨尔。不知圣
人书郊,乃恶其非礼之大者,至屡卜之渎、养牲之慢,非《春秋》所责也。学者
欲究圣人之旨,先当断鲁郊之当否,未暇及其琐琐也。夫子伤周之衰,礼乐自诸
侯出,其言鲁之郊、,则有‘周公其衰’之叹。岂有天子郊天,诸侯亦郊;天
子望祀山川,诸侯亦望;天子祖之所出,诸侯亦!使诸侯亦可行,则圣人不
以礼乐自诸侯出为伤。自夫子没,汉儒不知道者,但见《春秋》书鲁祭祀多天子
之礼,始妄设周赐礼乐之说,所以诸儒不以鲁郊为非,舍其非礼之大者,求其不
合礼之小者。鲁人既僭窃礼乐,罪莫重焉,就使无四卜、五卜渎礼之过,则可以
郊乎,否乎?又使养牲必谨,不至死伤,则亦可郊乎,否乎?鲁人郊、望无时可
也,何区区者之足论?然周郊以冬至,而鲁用之於启蛰;天子四望,而鲁三之。
名为後时降杀,但窃郊、望之名,已有罪矣。譬如商贾冠师儒之冠,庶人服卿相
之服,望其容饰,已知其非分越制也。予谓《春秋》所书之旨,正以有故而不郊
者为幸,无故而郊者为大罪也。季氏旅於泰山,夫子曰:‘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
泰山有知,必不享季氏之祭,矧上帝而可谄乎?宜乎至於三卜、四卜、五卜不从,
鼷鼠屡食其牛,可见天心之不享也。鲁人曾不知得罪於天,虽屡卜不从而犹三望,
虽牛死而改卜牛,甚者至於用郊,可知僭拟之心不能自已,下破王制,上拂天心,
其罪为大也。圣人发愤作《春秋》,书其因变故而不郊者仅如此,其馀非卜不从,
牛死伤而肆意於僭者,又不知其几也。深味圣师之旨,曰‘犹三望’,曰‘乃免
牲’,其深矣乎!其微矣乎!学者思之。”
蒋氏曰:“鲁不得用天子礼乐,是成王过赐,而伯禽受之非也。夫以伯禽受
之为非,而成王之时,礼典未坏,不应有是过赐之事。识者又从而为之说曰:
‘赐非成王,是周之末王赐之也。昔者,鲁惠公使宰请郊庙之礼於天子,天子使
史角往止之。使成王之世而鲁己郊,则惠公奚请?惠公之请,殆由平王以下也。’
是说然矣。自今言之,圣人观周道而伤幽、厉,论郊,而衰周公,则重祭赐鲁,
岂盛时贤君事?其出於衰世天子、诸侯无疑也。故圣人耻鲁之事,而因及杞、宋
之郊。杞之郊也,存禹後也;宋之郊也,存商後也,是宜以禹、契而配天。周祀
未绝,鲁以周公配天,於周公能无愧於后稷、太王、王季、文王乎?是周公之所
弗居,故曰‘祝嘏莫敢易其常告,是谓大假。’假亦大也。祭之始也,祝以主人
之辞而告神;祭之终也,嘏以神之辞而致福於主。今以诸侯僭天子之祭事,不因
其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