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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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上帝,元属武帝,百代不毁,其文庙乎。”诏可)。
梁祀五帝於明堂,服大裘冕,樽以瓦,俎、豆以纯漆,牲以特牛,肴膳准二
郊。若水土之品、蔬菜之属,宜以荐郊所无者从省。除五配,五帝行礼自东阶升,
先春郊帝为始,止一献清酒,停三献及灌事(仪曹郎朱异议,祀明堂改服大裘;
又以贵质,不应三献。“《礼》云:‘朝践用太樽。’郑元云:‘太樽,瓦也。’
有虞氏瓦樽。此皆是宗庙,犹以质素,况在明堂,理不容象樽也。郊祀贵质,器
用陶匏;宗庙贵文,诚宜雕俎。明堂之礼,於郊为文,比庙为质。请改器用纯漆,
庶合文质之衷。旧仪:鬯灌求神,初献清酒,次需终,礼毕,太祝取俎上祭
肉,当御前以授。五帝天神,不可求之於地,二郊主祭,无授肉之礼。请停三献
灌鬯及授俎之法,止於一献清酒。旧用太牢,按郊用茧栗,《诗》云祀文王於明
堂,有维羊维牛。良由周监二代,其义贵文,明堂方郊,未为极质,故特用三牲。
今斟酌百王,义存通典,蔬果之荐,虽符周礼,而牲牢之用,宜遵夏、殷。请自
今明堂牲用特牛。”从之)。其堂制:十二年,毁宋太极殿,以其材构明堂十二
间,皆准太庙。以中央六间安六天座,悉南向。东来第一青帝,五帝依次而列。
又五人帝配飨在阼阶,东上,北向。大殿後为小殿五间,以为五佐室焉(帝曰:
“明堂之祭五帝,则是总义;在郊之祭五帝,则是别义。宗祀所配,复应有室,
若专配一室,则义非配五;若皆配五,则成五位。以理而言,明堂无室。”朱异
以《月令》“天子居明堂左个、右个”,听朔之礼,既在明堂,今若无室,则於
义或阙。帝又曰:“郑元义,听朔必在明堂,此则人神混淆,庄敬道废。《春秋
左氏传》云:‘介居二大国之间’。此云左、右个者,谓祀帝堂南又有小室,亦
号明堂,分为三处听朔。既有三处,则有左右之义,在宫之内,明堂之外。人神
有别,差无相干。”其议是非莫定,初尚未改。十二年,太常丞虞瞬复引《周礼》
明堂九尺之筵,以为高下修广之数,堂崇一筵,故阶高九尺。汉家制度犹遵此礼。”
於是毁宋太极殿,为明堂十二间)。
梁《明堂送神П雅》一曲,四言。《明堂遍歌》、《五帝登歌》五曲,四言。
陈祀昊天上帝、五帝於明堂,牲以太牢、粢盛六饭,羹、果蔬备荐焉。武
帝以德帝配,文帝以武帝配。堂制:殿屋十二间,中央六间,依前代安六座,四
方帝各依其方,黄帝居坤维,而配享坐依梁法。
後魏文帝太和十三年四月,经始明堂,改营太庙。迁洛之後,宣武永平、延
昌中,欲建明堂,而议者或云五室,或云九室。至明帝神龟中,复议之。元执
政,遂营九室,值代乱不成,宗配之礼,迄无所设。
北齐采《周官·考工记》,为五室。
後周采汉《三辅黄图》为九室,并竟不成。
隋文帝开皇十三年,议立明堂,繁役不就。终隋代,季秋祀五方上帝於雩坛
上,其用币各依其方。人帝各在天帝之左,太祖在太昊南,西向。五官在庭,各
依其方。牲用犊十二。皇帝、太尉、司农行三献礼於青帝及太祖,自馀有司助奠。
五官位於堂下,行一献礼。有燎。其省牲、进熟,如南郊礼(时礼部尚书牛弘定
议造明堂,将作大匠宇文恺依《月令》样,重檐复屋,五房四达,丈尺规矩,皆
有准凭。帝命有司规兆,方欲崇建,又命详定,诸儒争论,莫之能决。炀帝大业
年中,恺又奏之,以他役繁兴,遂寝)。
唐高祖武德初,定令每岁季秋祀五方上帝於明堂,以元帝配,五人帝、五官
并从祀。迄於贞观之末,竟未议立明堂,季秋大享,则於圜丘行事。
《新唐书·礼乐志》:“明堂自汉以来,诸儒之论不一,至於莫知所从,则
一切临时增损,而不能合古。然推其本旨,要於布政、交神於王者尊严之居而已,
其制作何必与古同!然为之者至於无所据依,乃引天地、四时,风气、乾坤、五
行、数象之类,以为仿象,而众说亦不克成。隋无明堂,而季秋大享,常寓雩坛;
唐高祖、太宗时,寓於圜丘。贞观中,礼部尚书豆卢宽等议从昆仑道上层以祭天,
下层以布政,而太子中允孔颖达以为非(颖达大略谓:“六艺群书,皆训基上曰
堂,楼上曰观,未闻重楼之上而有明堂。又明堂法天,圣王示俭,今若飞楼架道,
浮阁凌空,不合古言。又古者,敬重大事,与祭相似,是以朝觐、祭祀,并在於
庙。若楼上祭祖,楼下视朝,阁道升楼,路便窄隘,乘辇则接神不敬,步陟则劳
勤圣躬,侍卫在旁,百司供奉,求之经诰,全无此理。”)。侍中魏徵请为五室
重屋,上圆下方,上以祭天,下以布政。谓前世儒者所言虽异,而以为如此者多
同。至於高下广狭丈尺之制,可以因事制宜也。秘书监颜师古曰:‘《周书》叙
明堂有应门、雉门之制,以此知为王者之常居尔。其青阳、总章、元堂、太庙、
左右个,皆路寝之名也。《文王居明堂》之篇,带弓,礼高,九门磔禳,国
有酒以合三族,推其事皆与《月令》合,则皆有路寝也。《大戴礼》曰在近郊,
又曰文王之庙也,此奚足信哉?且门有皋、库,岂知施於郊野?谓宜近在宫中。’
徵及师古皆当时名儒,其论止於如此。”
高宗永徽二年,奉太宗配祀明堂,有司遂请以高祖配五天帝,太宗配五人帝。
显庆元年,诏以高祖配圜丘,太宗配明堂。
太尉长孙无忌等议曰:“宗祀明堂,必配天帝,而伏羲五代,本配五郊,参
之明堂,自缘从祀。今以太宗作配,理有未安,伏见永徽二年,追奉太宗以遵严
配,当时高祖先在明堂,礼司致惑,竟未迁祀,乃以太宗降配五人帝,虽复亦在
明堂,不得对越天帝。谨按《孝经》:‘孝莫大於严父,严父莫大於配天。昔者,
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又寻历代礼仪,且无父子
同配明堂之义,唯《祭法》云:‘周人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郑元注
曰:‘、郊、宗、祖,谓祭祀以配食也。谓祭昊天於圜丘,郊谓祭上帝於南
郊,祖、宗谓祭五帝、五神於明堂也。寻郑此注,乃以宗、祖合为一祭,又以文
武共在明堂,连衽配祠,良为谬矣,故王肃驳之。臣谨上考殷周,下洎贞观,并
无一代两帝同配於明堂。伏惟高祖太武皇帝躬受天命,奄有神州,创制改物,体
元居正,为国始祖,抑有旧章。太宗文武皇帝道格上元,功清下黩,拯率土之涂
炭,布大造於生灵,请准诏书,宗祀於明堂,以配上帝。”从之。
乾封初,诏明堂仍祭五方上帝,依郑元义。
仪凤二年,太常少卿韦万硕奏曰:“明堂大飨,准古礼郑元义,祀五天帝;
王肃义,祀五行帝;贞观礼,依郑义祀五帝;显庆以来,新修礼,祀昊天上帝;
奉乾封二年敕,祀五帝,又奉制兼祀昊天上帝;又奉上元三年三月敕,五祀行用
已久,并依贞观年礼为定;又奉去年敕,并依《周礼》行事。今用乐须定所祀之
神,未审依定何礼?臣以去年十二月录奏,至今未奉进止,所以乐章不定。”上
及宰臣并不能断,乃诏尚书省召学者更参议之,事仍不定。自此明堂大飨兼用贞
观、显庆二礼,礼司益无凭准。
高宗改元总章,分万年县置明堂县,示欲必立之。而议者纷然,或以为五室,
或以为九室。帝依两议,以幕为之,与公卿临观,而议益不一。乃下诏率意班
其制度,至取象黄琮,上设鸱尾,其言益不经,而明堂卒不能立。
上内出九室样,更令有司损益之。有司奏言:“内样:堂基三重,每基阶各
十二。上基方九雉,八角,高一尺;中基方三百尺,高一筵;下基方三百六十尺,
高一丈二尺。上基象黄琮,为八角,四面安十二阶。请从内样为定。基高下仍请
准周制高九尺,其方其作司约准百四十八尺,中基、下基,望并不用。又内样:
室各方三筵,开四闼、八窗,屋圆楣径二百九十一尺。按季秋大飨五帝,各在一
室,商量不便。请依两汉季秋合飨,总於太室;若四时迎气之祀,则各於其方之
室。其安置九室之制,增损明堂故事,三三相重。太室在中央,方六丈;其四隅
之室,谓之左右房,各方二丈四尺。当太室四面,青阳、明堂、总章、元堂等室,
各长六丈,以应太室;阔二丈四尺,以应左右房。室间并通巷,各广一丈八尺。
其九室并巷在堂上,总方一百四十四尺,法坤之策。屋圆楣、檐,或为未允。请
据郑元、卢植等说,以前梁为楣,其径二百一十六尺,法乾之策。圆楣之下,所
施圆柱,旁出九宫四隅,各七尺,法天以七纪。柱外馀基,共作司约准面别各馀
一丈一尺。内样:室别四闼、八窗,检与古合,请依为定。其户仍在外,设而不
开。内样:外有柱三十六,每柱十梁;内有七间,柱根以上至梁高三丈,梁已上
至屋峻起,计高八十一尺。上圆下方,飞檐应规,请依内样为定。其盖屋形制,
仍望据《考工记》改为四阿,并依《礼》加重檐,准太庙安鸱尾。堂四向五色,
请依《周礼》白盛为便,其四向各随方色。请施四垣及四门。辟雍,按《大戴礼》
及前代说,辟雍多无水广、内径之数。蔡邕云:‘水广二十四丈,四周於外。’
《三辅黄图》云:‘水广四周。’与蔡邕不异,仍云‘水外周堤。’又张衡《东
京赋》称:‘造舟为梁。’《礼记·明堂位·阴阳录》:‘水左旋以象天。’商
量水广二十四丈,恐伤於阔,今请减为二十四步,垣外量取周足。仍依故事,造
舟为梁,其外周以圆堤,并取《阴阳》‘水行左旋’之制。殿垣,按《三辅黄图》:
殿垣四周方在水内,高不蔽日。殿门去殿七十二步。准今行事陈设,犹恐窄小。
其方垣四门去堂步数,请准太庙南门去庙基远近为制;仍立四门八观,依太庙门
别,各安三门,施元阃,四角造三重巍阙。”自後群儒分竞,各执异议,九室、
五室,俱有依凭,上令所司於观德殿前依两议张设,上观之,谓公卿曰:“明堂
之制,自古有之,议者不同,所以未造。今令张设两议,公等以何者为宜?”工
部尚书阎立德奏曰:“两议不同,俱有典故。九室自暗,五室自明,取舍之宜,
断在圣虑。”上亦以五室为便。(後以制度未定而止)。
●卷七十四·郊社考七
○明堂
武后临朝,垂拱元年,郊丘、明堂诸祭,以高祖、太宗、高宗并配(详见
《郊祀门》)。四年,毁乾元殿,於其地作明堂。明堂成,高二百九十四尺,方
三百尺。凡三层:下层法四时,各随方色;中层法十二辰,上为圆盖,九龙捧之;
上层法二十四气,亦为圆盖,上施铁凤,高一丈,饰以黄金。中有巨木十围,上
下通贯,而、栌、掌、、藉以为本。下施铁渠,为辟雍之象,号曰万象神
宫。宴赐群臣,赦天下,纵民入观。改河南为合宫县。又於明堂北起天堂五级,
以贮大像,至三级,则俯视明堂矣。僧怀义以功拜左威卫大将军、梁国公。侍御
史王求礼上书曰:“古之明堂,茅茨不翦,采椽不斫。今者,饰以珠玉,图以丹
青,铁入€,金龙隐雾。昔殷辛琼台,夏癸瑶室,无以加也。”太后不报。
永昌元年正月朔,大享万像神宫。太后服衮冕,大圭,执镇圭为初献,皇
帝为亚献,太子为终献。先诣昊天上帝座,次高祖、太宗、高宗,次魏国先王,
次五方帝座。太后御明堂受朝贺,布政於明堂,复御明堂享群臣(天授二年革命,
以武氏祖宗配享明堂,唐三帝亦同配)。
中宗神龙元年九月,亲享明堂,合祭天地,以高宗配。季秋大享,复就圜丘
行事。
玄宗开元五年,幸东都,将行大享之礼,以武太后所造明堂有乖典制,遂坼,
依旧造乾元殿。每临御,依正殿礼。自是驾在东都,常以元日、冬至於乾元殿受
朝贺。季秋大享,依旧於圜丘行事。
十年,复题乾元殿为明堂,而不行享礼。
二十年,季秋大享於明堂,祀昊天上帝,以睿宗配,又以五方帝、五官从祀,
笾、豆、樽、之数与雩礼同。
二十五年,驾在西京,诏将作大匠康素诣东都毁武后所创明堂。素言:
“则天时以木为瓦,夹漆之,毁之劳人。”乃去其上层,易以真瓦,依旧改为
乾元殿。自是迄唐之世,季秋大享皆寓圜丘。
代宗永泰二年,礼仪使杜鸿渐奏:“季秋大享明堂,祀昊天上帝,请以肃宗
配。”制可。
宪宗元和元年,太常礼院奏:“季秋大享明堂,祀昊天上帝,今太庙享礼
毕,大享之日,准礼合奉皇考顺宗配神作主。”诏曰:“敬依典礼。”
十五年(时穆宗已即位),礼院奏:“大享明堂,案礼文皇考配坐。今奉宪
宗配神作主。”诏曰:“敬依典礼。”
◎唐开元礼
△皇帝季秋大享於明堂仪
将祀,有司卜日,如别仪。前祀七日,戒誓百官。皇帝散斋、致斋,并如圜
丘仪。(祀官斋戒同)
△陈设
前祀三日,尚舍直长施大次於明堂东门之外道北,尚舍奉御铺御座。守宫设
文武侍臣次於大次之後,文官在左,武官在右,俱北向。诸祀官次於璧水东门之
外道南,从祀官文官九品以上於祀官之东,东方、南方蕃客又於其东,俱重行,
每等异位,北向西上;介公、阝公於璧水西门之外道南,武官九品以上於介公、
阝公西,西方、北方蕃客又於其西,俱重行,每等异位,北向东上(褒圣侯於
文武三品之下。若有诸州使人,分方各於文武官之後。摄事无大次已下仪。守宫
设祀官公卿已下次於璧水东门外道南,北向西上)。设陈馔幔於璧水、东门之内
道北,南向。前祀二日,太乐令设宫悬之乐於明堂前庭,如圜丘之仪。右校清埽
明堂。内官、郊社令积柴於燎坛(其坛於乐悬之南),方一丈,高丈二尺,开上
南出户,方六尺。前祀一日,奉礼设御位堂之东南,西向;设祀官公卿位於东门
之内道南(摄事设祀官公卿位於明堂东南),执事者位於公卿之後,近南,每等
异位,俱重行,西面北上。设御史位於堂下,一位在东南,西向;一位在西南,
东向,令史各陪其後。设奉礼位於乐悬东,赞者二人在南,差退,俱西向;设协
律郎位於堂上午陛之西,东向;设太乐令位於北悬之间(摄事於此下便设望燎位
於柴坛之北,南向,无太祝已下至褒圣侯之位也)。太祝奉玉帛位於柴坛之南,
皆北向。设从祀文官九品已上於执事之南,东方、南方蕃客又於其南,俱每等异
位重行,西向北上。介公、阝公位於西门之内道南,武官九品已上於介公、阝
公之後。西方、北方蕃客於武官之南,俱每等异位重行,东面北上(其褒圣侯於
文武三品之下。若有诸州使人,分位各於文武官之後)。又设祀官及从祀群官等
门外位於东门外道南,皆如设次之式。设牲榜於东门之外,当门,西向南上,牲
数如雩祀之仪。设酒樽之位明堂之上下:昊天上帝太樽二、著樽二、牺樽二、山
二,在室内神座之左;象樽二、壶樽二、山二、在